强化指导 规范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2017-06-05刘立恒江苏省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部
刘立恒/江苏省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部
强化指导 规范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刘立恒/江苏省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部
近年来,淮安市把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作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量质并举,注重扶持引导,强化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截至2016年三季度,全市经农经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已达3150个,规模经营面积110万亩,占农户承包地面积的22.7%,其中已录入省级运行监测系统的3034个。
一、加强政策激励,营造家庭农场发展良好氛围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家庭农场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扶持措施,并整合涉农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引导家庭农场参与优质稻米、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和休闲农业“4+1”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也都积极为家庭农场在登记、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2016年,针对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遇到的粮食价格下行和自然灾害影响困境,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引导家庭农场主通过“实物计租、货币兑现”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维护流转双方利益。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近年来,淮安市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16年上半年,全市122个涉农乡镇交易平台全部开通,已累计成交项目2417笔,成交金额9.52亿元,其中土地流转占交易额70%。金湖、涟水、洪泽等县区向家庭农场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累计贷款近8000万元,金湖县财政还对家庭农场贷款进行贴息。盱眙县成立“三农服务协会”,为家庭农场主贷款提供担保。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各县区也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品牌创建和“四新”成果应用。同时,农业开发、农技推广、农机、畜牧、园艺等项目也都优先安排家庭农场。
二、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相继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证书;印发了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以经营主体职业化、经营规模适度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生产经营市场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等“六化”为主要内容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制定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指导性制度,从内部管理、标准化生产、财务管理、品牌和示范创建、雇用工管理、学习培训等方面作出指导性管理制度,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资料采购记录簿、田间农事操作记录簿、产品销售记录簿、财务账册、生产基地标识牌等“三簿一册一牌”管理。2016年4月,对原家庭农场和示范性家庭农场两个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下发。
加大示范创建力度。采取县区、市、省三级联创、梯次推进的方式,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每年对新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1万元,用于财务等规范化建设。目前,县区认定示范家庭农场355家,市级认定示范家庭农场232家,创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3家。同时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动态监测,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对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予以取消。
加大项目规范建设力度。指导县区做好省级家庭农场项目建设,重点围绕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购置耕种、贮藏、植保、智能生产、烘干等机械设备,由县区进行综合分类,实行统一政府采购,农经和财政部门参与监督,将机械设备直接发放到农场主,简化了家庭农场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繁杂程序,减轻了农经人员项目监管责任压力,又确保了省级补助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服务,提高家庭农场发展竞争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坚持把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开展多层次家庭农场主培训,县区农经部门会同农广校开展家庭农场主技能培训。市级每年举办示范性家庭农场主培训,对各级示范农场主,县区、乡镇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突出家庭农场财务规范、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落实、家庭农场规范管理等重点内容。近几年,编印《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文件汇编》近万本,发放到县区、乡镇和农户手中,宣传家庭农场有关政策。与市电视台、报社、电台合作,开展各类型家庭农场典型系列宣传报道。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县区产权交易中心为家庭农场主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交易鉴证、抵押登记、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系列服务。市农业保险承办公司积极探索开展针对家庭农场的新险种,提供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保险和土地流转履约风险保险,提高家庭农场保障能力。
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各地加大家庭农场与超市、合作社、农业企业对接服务力度,组织家庭农场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拓宽家庭农场营销渠道。积极为家庭农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帮助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300多家,一些家庭农场主通过淘宝、微商等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提高经营效益。
四、加强鼓励引导,拓展家庭农场发展空间
加大联合发展力度。在联合与合作方面,鼓励和引导以家庭农场主为成员,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的,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合作,抱团闯市场,促进共同发展。今年,全市新发展以家庭农场主为成员的合作社42个。
加大集聚发展力度。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4+1”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围绕环白马湖、黄河故道、淮金线、宁连路沿线和扶贫开发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家庭农场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集聚区域内规模在3000亩以上,园艺种植型家庭农场集聚区域内规模在1000亩以上,集聚区家庭农场数量不少于10个,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半径在2公里左右区域内。市级财政每个补助10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购置高性能机具、先进植保机械、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储存、营销展示、电子商务等建设,服务区域内家庭农场。
加大联盟发展力度。由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的家庭农场为主体,以产品为纽带,重点从淮安大米、盱眙龙虾、洪泽湖螃蟹、淮安红椒、淮安黑猪等地理标志产品优先开展组建合作联盟,采取“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结成利益共同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增强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