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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学术腐败治理研究

2017-06-05李福生张欣阳路科

大陆桥视野·下 2017年4期
关键词:学术腐败治理体系社会管理

李福生+张欣阳+路科

牡丹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基于社会管理思想和模式,针对学术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构建由个人学术修养提升、多层学术组织监督、严厉学术体制制约等三个方面组成的学术腐败治理体系,并提出治理发展的具体思路。

【关键词】学术腐败;社会管理;治理体系

我国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学术道德环境逐渐恶化的新时代,这种状况如不加以有效规范而任其发展,不仅助长学术研究中的虚假浮夸之风,降低学术研究质量,阻碍学术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加剧社会风气的恶化,甚至影响到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的提高。本文从我国学术腐败的现状、危害、原因几个方面入手,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探索对学术腐败治理的一些看法。

一、我國学术腐败的现状

近年来,学术丑闻频频曝光,呈现了数量持续增长和范围不断加大的两种态势。

第一,我国学术腐败的数量在持续增长。关于学术腐败的官方统计数据较少,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曾报道:“从2000年至2007年的8年中,被举报的高校学术问题事件已达800多例。”另外,根据谷歌引擎“学术腐败”的查询结果,2004年共有11.7万条;到2010年,约有64.8万条;2011年这一数据已经上升到约340万。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说明学术腐败的数量在持续上升。

第二,我国学术腐败的范围在不断加大。随着公众对学术腐败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被曝光和揭发的学术腐败越来越多,层次范围在不断扩大,上至两院院士、大学校长,下至在校博士生、硕士生,甚至严格点来说,本科生的考试作弊、课程论文抄袭也属于这一范围。

二、学术腐败的原因分析

滋生学术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就比较重要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一,行政权力过度干预。这种干预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官员抱着良好的目的,怀着善意的初衷,却制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让大家去做,这就逼迫学者以低水平、多重复、或抄袭的结果进行学术腐败。另外一种就是利用行政权力为自己牟利,用行政权力去干预学术,抢夺成果,从而造成很多明知不可为的事情也去做。

第二,科研经费恶性竞争。我国的科研经费虽然近年来有所增加,但相对于迅速膨胀的研究队伍来说,还是个稀缺资源。于是大家纷抢有限的科研项目,就促成了恶性竞争,从而造成了很多黑幕,黑幕之下必生腐败。

第三,学术评价、监管缺陷。目前学术界对于科研成果的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还尚未建立足够有效的评价和监管体制,这就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的进行学术腐败活动。甚至一些单位在被揭露了工作人员学术腐败后,为了维护单位形象而抛开了监管规章条例,对当事人从轻处罚,甚至不予处罚,这种纵然就更坚定了有的人勇走捷径的决心。

第四,学者自身学术道德修养水平下滑。学术腐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学者的浮躁和急功近利。这种错误的学术动机,使他们不能全心全意地做学问,满脑子装的都是经济利益,搞学术腐败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三、基于社会管理思想的学术腐败治理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它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社会管理理论则是研究在一个面对更多的、复杂的影响因素的环境下,规范不同社会主体的社会行为以求达到预期社会秩序的思想成果。这与我们研究学术腐败治理的目的和内容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即在合理构建学术环境的前提下规范学术行为,以期形成最佳学术秩序。

此外,国外一些非常先进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手段对于化解上述学术腐败成因具有较大的耦合性和适用性,例如美国政府的“三只手”社会管理模式,即政府之手、信仰之手和民众之手,从管理机制、主观意识和监督体制三个层面组成系统的、相辅相成社会管理体系,这对于学术腐败治理研究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目前我国学术腐败治理的方法和对策有很多,但总体来看存在一个很大的不足,就是众多的治理对策和手段之间缺失互动,包括相互之间的辅助和约束,尚未形成一个科学的、系统的学术腐败治理体系,例如制定了学术腐败的惩治规章,但调查取证及认定一般由腐败行为发生单位内部进行;建立了如毕业论文外审、职称评聘外监等体系,但缺失执行保障制度等。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学术腐败治理体系是一项较为紧迫的任务。这里我借鉴美国政府成功的“三只手”社会管理模式,构建一个初步的学术腐败治理体系与大家进行探讨。(如图1)

该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法规校纪层面的强制管理与惩治、多层级正式机构与学术团体的考评组织的评价监督与管理、个人的自律及自我诚信的提升。

其中,法规校纪层面的强制管理与惩治措施的职责在于使学术腐败的治理有法可依。多层级正式机构与学术团体的考评组织的评价监督与管理是该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它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基于学术研究发展宗旨对学术腐败行为进行监管、治理,另一方面要结合多层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公众舆论,以集体荣誉的感召来营造非强制性的优良学术秩序环境。而个人的自律及自我诚信的提升是最核心的措施,其执行和效果的检验也需要关键节点的监督与评价。

这三个组成部分若想真正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对学术腐败治理发挥作用,关键是多层学术组织监督这一核心节点的科学定位及组织管理,只有真正发挥出其在法规校纪治理和个人主观思想提升之间的协调作用,整个治理体系的功能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姚利民.论学术腐败及其治理[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4:47-53.

[2]杨玉圣.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关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论坛,2002,06:28-34.

[3]蒋乐仪.美国社会管理的“三只手”及对我国的启示[J].学术研究,2009,(01):39-44.

[4]李灿.高校学术腐败犯罪原因与防控对策研究[J].犯罪研究,2016,06:20-26.

[5]陈治亚.综合防治高校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J].中国高等教育,2016,Z3:19-20.

基金资助:

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研究”(编号JGXM_HLJ_2011126)。

作者简介:

李福生(1965-),男,黑龙江海林人,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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