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红色文化 加快老区振兴
2017-06-05盛海辉
盛海辉
刘琴西
(1896—1933年),原名尔奎,紫金县紫城镇人,是刘尔崧胞兄。1922年2月加入广东社会主义青年团,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紫金县党组织的创建人,东江地区和粤赣边区革命运动的领导人之一。
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4月,回到紫金县城组织发动武装暴动,夺取了县政权。5月1日,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成立紫金县人民政府,任县人民政府主席兼工农革命军紫金县总指挥部总指挥。此后,任海陆惠紫工农讨逆军总指挥,参与建立东江革命根据地,率部配合红二师重占海丰、陆丰后,任中共东江特委委员和东江革命委员会主席。
1928年3月,转移到龙川,以东江特委巡视员身份组建了东江游击大队及赤卫队2000余人;建立和发展了五兴龙、蕉平寻根据地,主持成立闽粤赣边五兴龙苏維埃政府。
1930年12月,调任中共闽粤赣边西北分委书记,主持成立了五(华)、兴(宁)、龙(川),蕉(岭)、平(远)、寻(邬)、梅(县)、丰(顺)中心县委,将闽西、粤东北和寻邬南部及其他零散的红色据点,统一为广阔的闽粤赣苏区。1931年8月后调上海搞地下工作。1932年,组织上安排他到香港治病,被港英当局逮捕,押解广州监禁。1933年春,在广州被杀害,时年36岁。
10月27日上午,紫金县举办了纪念刘琴西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颂扬革命先烈的大无畏精神,弘扬红色文化,加快老区振兴。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刘振林代表县委、县政府,对革命时期在紫金这块红色土地上献出宝贵生命的先烈们表达了崇高的敬意,他说,“举行刘琴西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既是珍视历史,缅怀先烈,更是传承先烈革命精神,鼓舞斗志。”
刘振林说,紫金现在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加速期、综合实力的提升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尤其需要全县的党员干部以革命先烈为标杆,牢记宗旨,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在推进紫金改革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永葆先进纯洁本色。需要我们紫金人民以实际行动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把红色资源挖掘好、宣传好、利用好,继续发扬先烈遗志,擦亮老区县红色品牌,为努力建设生态条件好、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生活环境美的新紫金传递正能量,提振自信,用发展实绩告慰革命先烈,用发展成果推动老区振兴。
“刘琴西的革命斗争活动既是河源斗争史上很重要的一页,也是紫金党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河源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刘路红说,紫金党史资源十分丰富,河源革命的历史乃至广东革命斗争历史,很大部分都可以在紫金找到光辉的足迹和闪光的亮点,很值得深入挖掘。他希望各县区红色文化工作者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为红色文化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省政府参事室参事、省地方志原副主任侯月祥,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处长、研究员官丽珍,湖北省荆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段纪明,河源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杨石健,惠州市惠东县党史研究室主任赖晓东,龙川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曹武斌,紫金县委党校副校长叶国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杨党校等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相继发言,从不同侧面评价了刘琴西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做出的重大贡献。
刘琴西的儿子刘乃超在发言中深情地回顾了父亲的生平经历。他表示,作为革命先烈的后代十分光荣,今后要做好紫金党史的宣讲工作,把紫金的红色历史讲给年青的下一代,将先烈的革命精神传承下去。
座谈会上还举行了《刘琴西传》赠书仪式。
杨其珊
(1871—1933),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新田人,海陆丰农民运动和苏维埃革命斗争时期享有盛名的农民领袖之一。曾任海丰县总农会副会长、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农民协会委员。
1922年,协助彭湃开展海陆丰农民运动。1923年元旦,海丰总农会成立,任副会长。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在海陆丰革命根据地创立期间,先后任海丰县临时人民政府委员、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主席团成员、海丰县苏维埃政府委员、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委员等职。1930年6月,任东江苏维埃惠州十属特别委员会委员,坚持组织群众反“围剿”斗争。1933年9月,不幸被叛徒暗杀,时年62岁。
张善铭
(1900—1928),广东省大埔县西河镇黄砂村人。192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广东支部早期党员之一。
1924年,由中共中央派遣往苏联东方大学学习。次年6月初,担任广东区团委书记,后奉命到海陆丰,协助彭湃领导中共海陆丰地委工作,不久后出任海陆丰地委书记。带病坚持领导革命斗争,在海丰县城举办多期党员骨干训练班,为海陆丰地区培养了大批革命干部。
1927年4月20日,海丰县城成立中共东江特委,任特委书记。在彭湃领导下,与特委成员一起策划了东江地委武装起义,建立海陆丰工农民主政权。8月,中共广东省委在香港成立,被选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兼东江特派员,并参加了12月11日广州起义。年底,代理省委书记。1928年1月,被派遣赴北江恢复特委,兼任书记,发动群众暴动,援助朱德部队。后复派其为东江特派员,往海陆丰再次组织暴动。自香港乘船到海丰途中不幸被当地民团抓获,在汕尾被国民党杀害,时年28岁。
郑志云
(1901—1928),广东省海丰县人。1922年春出任陈潮学校校长,在此期间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彭湃开展农运活动的骨干力量,后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
1925年秋,中共海丰特支改为海丰地委,出任组织委员、代理书记。1927年,海丰、陆丰分别成立临时人民政府,当选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委员。中共海丰地委改组,成立海陆丰县委,任组织委员。参与领导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出任中共东江特委书记,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实行土地改革。
1928年,海陆丰临时人民政府撤出县城后,留守惠来主持东江特委工作,继续坚持斗争。6月,东江特委和潮梅特委合并,任特委委员。9月,在惠东被敌军包围,不幸被捕,壮烈牺牲,时年仅27岁。
吴振民
(1898—1927),浙江省嵊县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优秀军事干部。1924年,受浙江中国共产党组织选派赴广东,考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二期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东征军攻克海丰后,作为政治部特派员留驻海丰。不久后任中共海陆丰特别支部委员和黄埔军校海陆丰后方办事处代表。1927年,任海陆丰工农救党军大队总指挥,发动武装暴动,任政府委员和东江潮梅救党军总指挥。在河口成立惠潮梅农军总队,任总队长兼第一团党代表,率军转战广东、江西、湖南,到达衡阳。与当地农军合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二师”,为副师长。率军进驻汝城。1927年8月,在汝城突围转移时不幸中弹,牺牲在汝城乡间,时年29岁。
林道文
(1904—1931),广东海丰人。1925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被选为海丰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海丰县总工会执行委员、中共海丰县委常务委员。1927年后,历任“工农救党军”副大队长、工农革命军副总指挥、工农革命军总队长等职,参加领导海丰三次武装起义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活动。1928年,任中共潮梅特委书记兼军委常委,后任东江特委书记。
1930年8月任南方局委员、宣传部长,被补选为广东省委常委,兼任宣传部长、农委副书记。1931年1月被叛徒出卖入狱。1931年夏,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广州,时年27岁。
陈舜仪
(1903—1931),广东省海丰县城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间,参加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的领导工作,兼任农军中队长。第二次起义后,任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主席团委员。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后,在海丰县第一次共产党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首任中共海丰县委书记。
1928年10月,任海陆惠紫临时特别委员会委员,被推选为书记,后任海陆紫特委书记。1930年3月,率领部分武装转移惠阳境内山区。4月成立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当选为主席团委员。5月成立东江苏维埃政府,被选为执行委员。
1930年秋,调省委工作,先后担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务。1931年1月在香港被捕。3月在廣州被国民党反动派枪杀,时年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