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合作社
2017-06-05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合作社
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两会)上,各级政府都向大会主席团、与会人大代表 和政协委员布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两会,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又关注合作社发展的哪个方面呢?本刊特收集整理了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合作社的部分,以飨读者。
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有力保障。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黑龙江
新增家庭农场(大户)1000多个、农机合作社117个。推动合作社由生产主体向全方位经营主体转变。
吉林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数量分别增长8.5%和20.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万人。
辽宁
深化农村改革,抓好“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内蒙古
积极培育和扶持农牧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宁夏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300个,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甘肃
供销合作社、农垦、国有林场等改革有序推进。2017年工作目标:加快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农民合作社达到7.9万家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100家以上。创新贫困地区种养大户、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合作共赢机制,增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能力。
陕西
2016年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680家、合作社近4万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超过90%,粮食总产1228.3万吨,苹果产量1096.5万吨、猕猴桃产量131.25万吨,蔬菜产量1896.18万吨。2017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农业农村市场主体,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培育10个明星企业、500个示范合作社、1000个示范家庭农场、10000名职业农民,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
贵州
2016年,设立3000亿元的全国首支省级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在贫困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以上用于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17年,更加注重形成规模,加快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进落地一批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形成批量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和各地实际,选准主攻产业和主攻方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方式。
四川
扎实推进国家部署的9项农村改革试点,土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启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180个国有林场改革。
湖南
继续实施农业农村三个“百千万”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现代新型职业农民。
安徽
完善“四个清单”,坚持因村因户施策,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新增特色种养业贫困村260个,新建光伏电站村级1000个、用户5万户,推进333个省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增强贫困村内生动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生产经营模式。
广西
确保今年预脱贫的贫困村每村至少有1个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受益机制,大力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上海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继续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重庆
深化“三农”领域改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
江西
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兴办农民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浙江
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创客”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