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探讨
2017-06-03由馨媛
由馨媛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高校学生资助作为我国教育制度的一大亮点,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资助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资助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很多高校在积极地进行物质资助的同时,却忽略了精神上的抚慰。只有二者兼顾,才能保证资助的公平性,使学生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真正脱贫,努力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共筑中国梦。
关键词:高校资助措施,精神资助,"中国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深化改革,贫困大学生也随之大量增加。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为每一个有资格读大学的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促使大学生能安心学业,努力发展自我,能在未来更好地投身到社会建设中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为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有效手段,以及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对象,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必须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完成,要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因而要从只重视经济资助逐渐向能力帮扶和心理解困方面延伸,并着重突出心理解困的重要性,努力构建一个全新的以培养合格的高等人才为目的的工作模式。
一、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多于“物质贫困”。
调查发现,贫困生在进入大学后普遍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这些压力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环境问题,农村和城市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对很多现代化的东西不是很了解,譬如多媒体设施、电子教学设施以及高端科技等。其次,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在学校出类拔萃,但到了大学强手如云,他们渐渐失去优势,面临着二次定位。再次,很多贫困大学生有不平衡心理,对家庭和社会有所抱怨,对其他同学有所排斥。他们表面上显得很自强甚至很自负,但事实上内心很脆弱、很自卑。由经济贫困导致“精神贫困”甚至病态心理的大学生人数正呈快速上升的态势,并表现出群体性倾向,这个现象的存在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全面进步及和谐校园构建的重要问题。
(二)高校贫困生评定的权威性缺乏有效保障。
目前多数高校主要依据三个因素评定贫困生:学习生活消费支出、学生家庭年收入以及学费标准。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我们很难准确地调查学生家庭的真实收入,而且需要资助学生的贫困程度也无法得到确切的数值。这些评定标准都过于简单,贫困学生在申请贷款或勤工助学时,往往通过社会关系来获得资格,这些都制约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这一情况,新资助政策规定了各学校要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工作。这一政策有效地解决了贫困生认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问题,但是在操作过程中却存在着盲区。
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全国两会召开以来,各级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在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内涵式发展是前进的路径,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广大干部和教师把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与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明确发展目标,增强发展动力,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贡献。
(一)营造和谐校园环境,维护贫困生自尊心,完善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学校、社会也要变单向的经济扶持为经济、心理双向脱贫。学校和社会除了为贫困生勤工助学提供方便外,更应为他们提供应用知识和发展才能的机会,使贫困大学生成为人格健全、富于理想、乐观向上的有用人才,让他们感觉到生活在中国这个大家庭里的温暖和平等。高校要形成一个尊重贫困生的良好氛围,倡导莘莘学子人人平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立自强的品格是用钱买不来的。贫穷不是自身的缺陷,也不是弱点。我们处在社会中,必须通过各种不同的社会层次来实现社会网络的完整。一个自卑的人是不会体会到别人的热情的,他会把大家的同情心当做施舍,最终只会使身边的人远离自己,最終给自身造成封闭的人际环境。造成大学生“心理贫困”的原因是多元化的,因此相应的管理治疗方法也不应该是单一的。对贫困大学生“心理贫困”问题的关注,不但关乎全面素质教育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建设和谐校园的问题。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包括和谐的心理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环境,解决高校学生的心理贫困问题刻不容缓。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发展是一定环境和教育下的产物,受到环境影响与教育方式的影响。因此,贫困大学生的心理教育不能仅仅限于心理咨询机构,而是应该形成一个包括心理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的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教育体系。
(二)做好诚信教育,完善制度约束,实行贫困生选举的动态管理及监督机制。
各高校对受助贫困生要进行定期的助学贷款政策教育,通过对政策的专门讲解,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的性质、接受助学金的人员要求以及违约索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违约后的社会道德影响。但是在目前个人诚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把资助工作仅仅建立在教育学生个人诚信的基础上是不够的。因此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指导和法规制约并且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对申请者家庭经济进行实地调查及了解以后,才能如实地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弄虚作假者应该有一定的惩罚措施,从制度上保证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政府财政助困投入,积极开拓助学资金渠道,建立评定及资助规划机制。
鉴于助困资金相对固定,而且自筹资金浮动的可能性较小,唯一能增长且比较可控的渠道就是政府财政投入。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地加大政府的财政助困投入,通过财政投入来增加贫困资金的融入。同时,各高校也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争取社会人士的帮助,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建立高校与企业长期的合作机制。企业与高校合作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企业为吸引人才、提升知名度,进行直接捐助。二是企业资助与贫困生就业相结合。企业通过定向评定的形式,向优秀贫困生提供资助。贫困生毕业必须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就使企业、高校和贫困生之间实现了“共赢”。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国梦的目标,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梦的内涵,明确实现中国梦的路径和我们身上肩负的使命,把实现中国梦的激情变成脚踏实地的行动,学校要弘扬正气,增加正能量,将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高校中国梦的重点对象,积极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向着梦想前进。要把实现个人价值和实现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把实现社会主义梦想与个人的成长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努力实现目标,共筑中国梦。
参考文献:
[1]江应中.《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伦理性及价值跃迁》[J] ,2010
[2]孙霄兵等.《教育的公正与利益》,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程育兰.《高校贫困生现状及对策研究》[J] 2005
[4]黄婧.《高校贫困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J].咸宁学院学报,2006
[5]孙兴洋.《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系统发展观》[J].中国成人教育,2007
[6]崔邦焱.《在2008年度中央部属高校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
[7]王小敏.《对高校资助政策的现状反思》,《管理观察》,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