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在验收中的技术要求
2017-06-03刘万超
刘万超
(辽宁省丹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 118000)
摘 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合同段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完成规划设计的工程任务且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由验收单位招取验收测量单位依据规划设计报告对工程完工情况开展测量工作,并形成测量报告。验收单位依据测量报告编写验收报告。本文总结了在项目验收测量工作中的一些方法和技巧,为项目的验收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验收测量;技术要求
1 建设规模测量
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区内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各地类面积之和,不动工的工矿用地(不包括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居民点用地(不包括废弃居民点复垦)、交通用地、成片水域、林地等不应计入建设规模中;通常,园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配套道路、渠系等工程措施,但不应计入建设规模;另外,如耕地面积统计中有大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退耕还林的耕地(需林业部门提供证明),也不应计入建设规模;在耕地资源有限地区,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对坡度比较大但规划设计合理的的区域依然同意其纳入建设规模,并加大坡改梯条石堡坎、卵石护坡量;除以上几种情况外,耕地,包括水田和旱田全部都应纳入建设规模。
2 边界测量方法
边界测量包括:项目区边界和标段边界的测量。项目区边界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范围线确定;标段之间的边界应在两个标段指界人同时认定的情况下进行测量。
3 地形测量
项目区地形测量一般按照l:2000地形图成图标准进行。涉及土地平整、新建沟渠、道路、建筑物等工程的,现场测量时应增加高程测点密度,确保成图后工程区域高程点标注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区域地形。
4 地类测量
(1)地类测量是依据《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或《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进行。
(2)验收阶段采用的分类体系,建議沿用规划设计阶段的分类依据,便于比对。
(3)主要是对项目区内的各地类边界进行测量,并统计各地类用地面积。
(4)新增耕地面积以地籍确认为准,并与初验报告的面积一致。
5 隐蔽工程数量的认定
5.1 隐蔽工程内容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实施后被回填覆盖或无法测量认定的工程。
5.2隐蔽工程认定方法
(1)隐蔽工程认定的数量应以项目业主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总结报告和县(市)区局的初验报告确认的工程数量为依据,若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总结报告和初验报告不一致,应进一步与报验单位核实,在无法确认和不能提供证据情况下,原则上按最小的数量确认。
(2)隐蔽工程认定所依据的资料内容应完整、齐全、有效。
(3)隐蔽工程的数量不应超过规划设计的数量,若有变化应有相关的批复。
(4)隐蔽工程应符合规划设计和设计变更的要求。
6 工程测量
6.1 测量的工程名称及编号要求
应按规划设计的名称进行编号;规划设计未编号的,应以标段、工程名称、排序号组合的方法进行编号。
6.2 线形工程测量样点选择方法
应选有代表性且均匀分布的点;有明显的变化应增加测量点,并取其算术平均值后确定 ;一般情况下:沟渠、道路工程长度在500米以内的不少于3个样点;超过500米的应对沟渠断面尺寸、道路工程宽度增加测量样点,每500米增加2个测量样点。
6.3 测量的工程类型应按规划设计记录
7 项目工程的测量认定
7.1 土地平整工程
(1)土方平整、土方倒运、梯田修筑、土地翻耕等工程量按隐蔽工程认定。
(2)梯田修筑工程应测量田面宽度、田埂坎的位置、高度、宽度和埂坎的结构形式。
(3)土方平整、土方倒运、梯田修筑、土地翻耕等工程量按隐蔽工程认定。
(4)新增耕地面积最终以地籍确认为准(以实地测量面积套核地籍调查成果图,取重合面积)。
7.2 灌溉与排水工程
(1)机井工程:主要测量井管直径,管壁的厚度、井管结构形式、井深等。带有井台的机井应测量井台的尺寸、结构形式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2)泵站、井房等建筑工程:主要测量建筑物的位置、外围尺寸、结构尺寸,以及建筑物各部位的材质和结构形式。计算占地面积。
(3)方塘、蓄水池工程:主要测量方塘、蓄水池的位置、规格、类型、结构形式和外围防护工程情况。
(4)灌溉渠道、排水沟道工程:主要测量沟渠的位置、长度、断面尺寸和类型;同一条沟渠的结构、类型明显变化的,应分段测量和记录。
(5)闸门工程:主要测量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结构形式、闸墩、进出口两侧结构形式,闸门及启闭机的型号、数量、材质等。
(6)渡槽工程:主要测量建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槽体、墩体及进出口两侧的结构形式。
(7)倒虹吸:测量建筑物的位置和尺寸,以及进出口两侧的结构形式。倒虹吸的主体工程位于地下,按隐蔽工程认定。
(8)农桥工程:主要测量农桥的位置、长度、宽度和结构形式,桥墩的数量、护栏、农桥进出口两侧的结构形式。
(9)涵洞(管)工程:主要测量建筑物的位置、涵(管)长、孔径、管壁厚度、涵(管)的结构形式。
(10)堤坝工程:主要测量堤坝的位置、断面尺寸及堤坝结构形式。堤坝与道路结合的,按道路工程单独测量计算,并应注明堤路结合情况。
7.3电力工程
测量电力线路位置、电杆数量,记录电杆材质、电力线条数,了解输电功率情况。
7.4道路工程(田间路和生产路)
(1)主要测量项目区内的田间路、生产路的位置、尺寸、道路的类型和结构形式,记录道路保护及质量情况。
(2)路堤结合的道路,按照规划设计核实结构形式。
7.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防护林:测量防护林(带)的位置、范围,记录树种、株距、行距及植株数量。植株数量按现场测量时点成活的植株数记录。
(2)岸坡防护工程:主要测量护岸、护坡等工程位置、结构形式和尺寸。
7.6 设备核实
(1)核实设备安装数量和可用状况;
(2)未安装的设备需到存放处核实设备数量、型号,施工单位需出具设备购置发票、设备移交材料和按期安装确保正常运行的材料。
8 图载要素
图载要素包括:项目施工设计和实施的边界范围及拐点坐标,权属界限(乡、镇、村)和地类界限及相应的面积,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对照表,规划设计的工程内容及实际实施的工程内容(道路、沟渠、电力、林网及附属设施的布设),体现地形要素的田面高程点及等高线。
9 技术人员实地核查过程中应对核实工程进行拍照,记录项目区内各工程实际影像状况。
要对施工完成的每个单位工程逐一进行拍摄,单体工程和线性工程每条不少于1张,拍摄的图片反应的情况对该项工程的现状要具有代表性。
参考文献:
[1]《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验收资料编制技术规定(试行)》(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2012.3)
[2]《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