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的对策
2017-06-03张伟杰
张伟杰
(四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摘要:随着次贷危机和世界性金融危机的逐渐蔓延和加深,全球经济衰退,全球经济增长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我国GDP增长速度明显下降,这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较快增长的出口率已难以为继,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已经成为当前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总要动力。
关键词:扩大内需,国内消费,全球经济。
一、什么是扩大内需
内需:即内部需求,一般把对外国的出口看作外需,内需就是相对的国内的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两个方面。内需还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AD=C+I+G.其中,AD为总需求,C是消费、I是投资、G是政府支出。消费就是消费者对食品服装耐用品服务等等的消费;投资是企业的投资;政府支出是政府财政支出,包括公共建设,职员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救灾)等支出。如此说来,扩大内需就是要在上述这三方面“做文章”。
企业投资这一项也有着充分的利好条件。多年来,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已经積累了雄厚的基础;股份制企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民营企业更是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它们已经是国际经济竞争团队中的佼佼者,扩资并购正成为今天的中国企业主旋律。那么,只有消费内需是明显的弱项。因此,扩大内需,实际上主要是扩大消费内需。既让中国广大公众消费者,有足够的现金支配,让他们成为市场上积极的消费大军。如此才能使我国市场活跃起来,经济后劲鼓动起来,内需刺激投资,反过来投资继续刺激消费!
二、我国扩大内需存在的难点
我国具有扩大内需的重要基础,我国若能实行扩大内需与扩大对外贸易密切结合的战略,将会大大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我国扩大内需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克服的难点:
(一)财富分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收入较低在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中,财富分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收入较低。国民可支配收入分配主要是在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进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和变动,“一方面,从总量上看,随着我国经济收入的逐年增加,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另一方面,从分配结构上看,三者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依然向政府和企业倾斜。”一般来说,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标是分配率,分配率是指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是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
(二)收入差距过大。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我国社科院等编写的《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10)》中指出:“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仅为1.4%.”财富差距达到32倍,估计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飙升,目前的财富差距至少超过40倍了,而2009年对应的居民收入差距大约是23倍。一般来说,收入越高,消费能力越强,反之,收入越低,消费能力越弱;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增加的收入当中消费所占的比例逐步减少,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趋势,且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小于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尤其是贫富差距大到一定程度时,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就会出现。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且分层次、保障水平有限。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养老、失业、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改革正在全国加快进行。但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等诸多问题。以养老保险为例,近年来,国有企业已实现基本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它类型企业覆盖率较低,当然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更不在保障的范围之内。城乡居民户口不同、工作单位性质不同等,在社会保障方面出现了城乡巨大的差别,而城镇居民也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同样的保障待遇。“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且分层、保障水平有限,一般家庭除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消费外,不敢过度消费,更不敢超前消费,而选择储蓄,这就是长期以来投资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需求相对下降的症结所在。”
三、我国扩大内需的对策
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扩大内需”作为当前的经济工作重点提出,力图通过拉动内需,使国民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因此,培育国内市场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是当前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举措。
(一)增加民众的可支配收入。十七大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改变现有分配格局。我国可支配收入的弊端首先是政府、企业和居民对于社会生产剩余的分配结构不合理,其次是在居民收入中又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政府收入有更强意愿投向能在任期内见效的拉动GDP的投资项目;企业收入几乎全部构成投资扩大产能;本来比重就不高的居民收入由于分配差距较大,占有大量财富的高收入者的消费倾向较低,而消费倾向高的大部分低收入者没有消费能力。所以我们工作的重点就是越来越减少政府的分配,增加居民的分配,也就是通过藏富于民,让整个社会生活水平提高,这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社会保障在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方面具有极强的效力。这种效力一方面表现为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由于医疗、住房、教育等相继走向市场化,部分成本被转嫁到公众身上,而民众收入的增长速度却相对滞后。这就是老百姓生活虽然明显改善,而压力反而增大的根本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内需屡拉不动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目前,随着全面小康建设、共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进一步调整城乡关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均衡发展,已经成为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深化制度改革,弱化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异要从国家政治和管理制度的层面上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尽快实现城市和乡村劳动力和其它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尤其是在就业上应使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
2.加大农村投入力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把农村建设作为投入的重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业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交通、农民住房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水平。
3.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高产高效的现代化农业,培育壮大一大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非农产业快速发展。继续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大力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4.提高农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重点加大乡村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力度,强化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促进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显著提高。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
[2]张卓元.《以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人民日报》.2010.01.25
[3]《温家宝总理就当前经济形势和明年经济工作接受专访》.《人民日报》.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