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用监督机制制约“微权力”
2017-06-02李王英
廉政瞭望 2017年5期
李王英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天全县建立了基层公共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明确群众全程参与基层公共权力的监督对象、途径等,规定乡(镇)、村(社区)凡涉及强农惠农的政策补助,严格按照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步骤实施。群众普遍关心的低保救济清理、精准扶贫识别,乡(镇)、村(社区)紀检组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邀请村(社区)纪检员、义务监督员等全程参与。该项工作在乡镇试点,组建公共权力运行监督小组12个,开展监督检查25次,协调解决问题28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