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盗播《中国好声音》赔偿606万
2017-06-02
综艺报 2017年10期
石景山法院日前已审结《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认定暴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暴风网站上播放《中國好声音(第三季)》前6期节目。该案成为石景山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的典型案件,其单期节目赔偿额在北京市地区创历史新高。
石景山法院认为,本案中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公证,是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使用公证处的电脑和网络完成;对于网站被仿冒的抗辩主张,暴风未提交有效证据加以证明,故对暴风抗辩不予采纳。此外,暴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鉴于涉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酌定单期节目赔偿数额100万元,再加上合理支出1万元,6期共计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