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制定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2017-06-02
中老年健康 2017年4期
近期,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利用3年时间,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罹患9种大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实施方案》明确,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对象为,在全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经省民政厅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9种大病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和终末期肾病。
《实施方案》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委拟定定点医院,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核准;定点医院原则上设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可以设置在市級以上三级医院。各地应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市级医院成立9个病种专项救治专家组,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转诊等方式开展救治;省级医院对大病专项救治的疑难重症病例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及专业质控等。同时,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将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订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卫生计生委按照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组织医疗机构核准本辖区罹患9个专项救治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救治台账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计生委。各地根据台账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贫困大病患者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
(摘自:《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