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曲折之路 浅谈美军联合作战指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

2017-06-02窦超张旭

现代兵器 2017年5期
关键词:航空兵军种司令

窦超++张旭

越南战争

与朝鲜战争的情况相比,美军在越南战争中的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却出现了倒退。美军太平洋司令部将侵越空中力量分为三部分:一是驻越军援司令部,直接指挥驻越军援司令部空中部队,后者对隶属于第13航空队的第2空军师实施作战控制;二是太平洋司令部空军,指挥第13航空队,后者又直接指挥第2空军师;三是太平洋舰队,下辖第7舰队,第7舰队对第17特混舰队的航空兵实施指挥。这三者之间关系复杂,造成了指挥上人为的混乱。

作为在越南实际负责当地作战指挥任务的驻越军援司令部,最初却并没有一个专门负责空中作战的副司令。时任驻越军援司令部司令的威斯特摩兰认为,美军在南越的主要作战任务是地面作战,因此他的副司令必须是一名与他一样的陆军将军,以此来分担他的工作。面对空军方面的压力,威斯特摩兰提议由一名空军中将来担任主管空军作战的副司令,同时让他兼任第2空军师师长。需要注意的是,这名副司令只主管空军作战,而不是像通常的副司令一样拥有指挥整个下属部队的权力。空军方面争取未果,只好同意了这一提议。

穆尔空军中将担任主管空军作战的副司令后,立即提出要求有权控制陆军直升机部队。他建议,在战术航空兵控制中心内设置陆军航空兵的代表。这样一来,战术航空兵控制中心就可以像指挥空军飞机一样地指挥直升机进行作战。但这一提议立即遭到了来自陆军方面的抵制,从而在整个战争期间战术航空兵控制中心都处于缺乏此种控制权的状态。

越南战争中的美国陆军UH-1D直升机群

而在与直升机一样同地面作战关系紧密的海军陆战队航空兵方面,同样是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1965年5月6日,驻越军援司令部发布指令称:“陆战队航空兵的资源属于陆战队第3航空联队的建制,在支援战术性的作战活动中,按陆战队第3 航空联队司令官的指示进行指挥和引导。对于支援陆战队的作战活动的所有陆战队飞机,以及可能支援此种作战活动的其他飞机,陆战队的战术航空兵控制系统将实施确实无误的控制。在美驻越南军援司令部宣布重大的紧急情况下,第2空军师将对美驻越南军援司令部所指定的某些航空兵资源行使作战控制之权。”

这样一来,美军在越南的空军和海军陆战队航空兵就处于两个指挥系统之下,从而成为两支并行的战术航空兵力量。负责空军作战的副司令也就没有权力指挥海军陆战队航空兵,只有“在美驻越南军援司令部宣布重大的紧急情况下”,第2空军师才可能根据驻越军援司令部的指令对“某些航空兵资源行使作战控制之权”。

空军未能获得海军陆战队航空兵的作战控制权,这样的努力在海军那里更是遭到强烈抵制。如果想要对现有的战术航空兵力量实施统一指挥,那么最好的办法是由第2空军师(后扩编为第7航空队)统一指挥战术航空兵力量。然而,当空军提出这样的想法时,海军立即做出强烈反应。海军太平洋舰队司令争辩说,海军的空中力量是舰队的一个固有部分,是舰队完成其使命所必需的,不能分离出去。这位舰队司令提出,可以指定某一军种为“负责组织协调的单位”,其权力只限于诸如交换有关突击计划的情况,为特定的作战活动要求支援以及制定一些避免各方面的活动发生矛盾的程序。这样的单位实際上只是一个协调者而非指挥者,是起不到统一指挥的作用的。

最后,太平洋司令部空军被指定为负责“滚雷”作战的组织协调单位,对海军舰载机部队没有作战控制权。穆尔与海军第77特混舰队组成一个工作委员会,负责拟定在上述精神基础上的两支部队的作战方案。空军方面最初提出了时间划分方案,即由空军飞机和海军飞机以3小时为一段任务时限分别进行轮流作战;而海军不喜欢这一方案,提出以地段划分为基础的方案。双方不断争辩和做出让步,最后形成了“包干区”的解决方案。美军将北越划分为6个包干区,其中第6个又划分为空军和海军分别负责的两个部分。这样划分之后,空军分到了3个区,而海军则分到4个区。空军分到的包干区虽然数量少,但面积却大得多,而且作战困难也大得多。除了在最后几个月在包干区划分上有所调整之外,包干区的方式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

负责指挥B-52战略轰炸机的战略航空兵的指挥协调也是一个问题。战略航空兵在驻越军援司令部内设立了一个联络组,负责对后者提出的空中突击计划进行协调。该联络组主要是与驻关岛的战略航空兵所属第8航空队联系,后者指挥东南亚地区的所有B-52轰炸机、加油机和战略侦察机。而具体负责越南空中作战的第7航空队却对此无权控制。直到1972年,第7航空队才开始通过战略航空兵前方指挥所对B-52进行控制,但仍然是在没有正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

上述办法虽然是各个军种取得共识的结果,但事实证明却是严重影响空中作战效率的办法。美军后来认为,空中力量未能给越南方面以足够的压力,致使整个战争过程被严重拖长,最后导致以撤出越南告终。后来担任美军参联会主席的戴维·琼斯空军上将称越南战争“也许是我们战略战术目标不明、职责不清的典型”,各军种“将越南战争看作是自己的战争,并争抢任务”。甚至在1975年从西贡撤退时,“两个司令部还实行条块分割,一个负责海上,一个负责陆上,行动开始时间各不相同,造成了混乱和拖延”。对于空战,琼斯认为越南战争上“至少有六场不同的空战:海军在北部的空战、空军在北部的空战、战略空军的空战、空军在南部的空战、越南人的空战以及陆军直升机的空战”。这恰恰说明了美军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在这一时期所具有的严重弊病。

“普韦布洛”号事件

在著名的“普韦布洛”号间谍船被朝鲜抓捕事件中,美军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再次出现了严重问题。说到此次事件中美军的失误,就不能不提到美军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对太平洋地区指挥体制的变动,这是造成此次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军远东司令部撤消后,作为太平洋司令部职能扩大的一部分,在日本和朝鲜建立了低一级的联合司令部,称之为下级联合司令部,也就是今天驻日美军和驻韩美军指挥机构的前身。当时,驻日美军司令是一名空军中将,直接向夏威夷的太平洋司令部负责。但奇怪的是,这名驻日美军的联合司令部司令除了指挥自己兼任司令的第5航空队之外,对驻日陆军和海军部队却并没有指挥权,而是只有“规划和协调”的权力。也就是说,这位联合司令部司令只能指挥自己的空军部队,其他军种可以听他的“规划和协调”,当然也可以不听。驻韩美军司令更有意思,他只对美国太平洋司令部陆军司令负责,而不是对太平洋司令部司令负责,对其他军种同样也没有指挥权。

1957年的指挥体制调整更具破坏性——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的指挥权限扩大后,华盛顿却剥夺了他对太平洋舰队的指挥权,而将这项权力令人匪夷所思地转交给他的副手。第二年,一个独立的更具竞争性的职位出现了,这就是负责指挥太平洋地区所有海军舰队的太平洋舰队司令。这位舰队司令虽然名义上是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的下级,但其对于上级的竞争却非常强劲。

1968年1月23日,美国海军“普韦布洛”号间谍船在距朝鲜海岸线约24千米的地方,被朝鲜海军俘获。在“普韦布洛”号被迫开到朝鲜元山港的4个小时内,美军原本是可以展开援救行动的,但却因为指挥体制上的问题延误了时间而未能实施。在“普韦布洛”号实施侦察行动之前,美军指挥当局并不认为该船执行的任务有什么危险性。因为在之前的行动中,虽然针对苏联进行的侦察曾经多次遭到监视或干扰甚至碰撞,但针对朝鲜的行动却未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因此,美军驻日海军舰队司令约翰逊海军少将并没有具体部署任何针对“普韦布洛”号行动的海空支援部队和应急方案。

停泊在朝鲜首都平壤南部大同江畔的“普韦布洛”号间谍船

但在事件发生25天以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向参联会下辖的联合侦察中心发出警告,称“普韦布洛”号有遭到朝鲜攻击的危险,建议评估该船的防护措施。联合侦察中心将情报发送给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和海军作战部长。前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将情报转发给了下级司令部。驻韩美军空军部队司令本来与此事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他通过朝方在最近表现的敌对态度,看到“普韦布洛”号的行动说明后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态度”。他要求参谋人员与驻日第5航空队司令部联系,以确认他是否需要“准备应急跑道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措施来保障该船的安全”。驻日海军的回答是,没有必要准备应急跑道。3天后,面对空军的再次询问,海军仍然给予否定的答复。海军可能当时对空军的这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有点不耐烦。

就在这种情况下,“普韦布洛”号于1月11日离开日本港口前往任务区域。23日12时54分半,“普韦布洛”号发出警报,说此次干扰行动不是通常的干扰。1个半小时后,该船发出了最后一份电报:“我们被迫停船并立即接受登船检查”。该船于16时45分被押往元山港。在这4个小时时间内,美军却因为指挥体制上的重重阻隔无法采取行动。驻日海军司令约翰逊因为没有预先准备援助“普韦布洛”号的措施,只能向驻日美军司令同时也是第5航空队司令的麦基空军中将求助。而这一要求却因为两个军种之间沟通不畅(驻日美军海军和空军司令部之间没有紧急直通电话),经过40分钟才送到麦基手中。

驻韩美军飞机装备了核武器而无法执行这一援救任务,同时驻日本本土的美军空军部队也因为受到武装部队地位条约约束而不能在日本本土发起军事行动。这样,麦基就只能动用南方483千米之外的驻冲绳的空军部队。但问题是他们距离“普韦布洛”号有1127千米之遥。麦基下令该部立即派出飞机前往韩国乌山加油后,对朝鲜的“任何敌对部队进行攻击”。收到命令1小时23分钟后,2架F-105战斗轰炸机起飞。但它们到达乌山后,已经无法在天黑前到达“普韦布洛”号所在区域。

事件发生时,驻日本的隶属于太平洋舰队海军陆战队前方司令部的2个攻击机分队正在进行空对地攻击训练,它们距离“普韦布洛”号只有1小时的航程。但它们的上级司令部却与“普韦布洛”号不属于同一通信网,直到第二天才听说发生了此次危机。当时,麦基虽然知道海军陆战队航空兵部队就在附近,但是他的身份和指挥权限却令他无权指挥这些部队。如果想要动用这些部队,他需要请求太平洋司令部空军指挥官与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或太平洋舰队司令进行沟通协商此事后,才能通过海军指挥系统将相应命令下达到陆战队航空兵部队。这样一来,实在是“黄瓜菜都凉了”。

“普韦布洛”号遇险时,同属于海军的第7舰队下属“企业”号航空母舰正在距事发海域约500海里的地方进行演习。如果措施得当,“企业”号是可以及时援助“普韦布洛”号的。然而,约翰逊少将自己认为华盛顿会下令第7舰队司令布林格尔海军上将援助“普韦布洛”号,因此没有提出请求。下午14时30分,“企业”号获悉了“普韦布洛”号的处境通报,但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当时派出可以执行作战任务的35架飞机中的一部分,是可以在2个半小时内到达“普韦布洛”号的位置的。然而,布林格尔下达的命令却是:“没有接到进一步通知前,任何舰船和飞机都不要采取过激行动”。就这样,“普韦布洛”号最后获得支援的机会也失去了。

“普韦布洛”号间谍船的船员獲释

后来,被关押近一年才被释放的“普韦布洛”号船员在海军侦讯法庭上说:“我和其他的船员所受到的毒打,与我们向这支世界上最强海军求援,而他们却无动于衷相比,其伤害程度不及后者的一半”。这次事件充分说明,虽然当时驻日和驻韩美军的下级联合司令部实现了陆军和空军力量的统一指挥,但是海军和海军陆战队通信系统却不与其兼容。甚至在海军内部,第7舰队和驻日、驻韩海军司令的指挥体系也是分离的。因此,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相互协作。同时,指挥体系的分离也造成画地为牢的弊病。各地区的海军司令官只对毗邻海域负责,也就是说驻韩美军海军司令对由驻日海军司令派出的“普韦布洛”号的行动无权进行干预,而前者却是对半岛军事形势最为了解的人。

伊朗与格林纳达

在1980年的营救伊朗人质行动中,美军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方面的不足仍然是固有的重大缺陷。如在营救伊朗扣押的美国人质的行动中,执行营救任务的联合特遣部队完全是临时搭起来的“草台班子”。由于没有聯合条令和程序,以及参加行动的官兵缺乏跨军种经验,使得完成任务变得困难重重。结果是各军种参战分队并没有在一起训练,而是在各自的指挥官带领下,按照本军种的条令和程序进行训练。联合参谋部虽然成立了制定计划的机构,但却是临时性质,经验不足,权力和责任也不明确,造成“结构混乱,官僚习气严重,内部各部分之间交流困难,有些时候甚至很难进行”。

当时,美军已经了解到伊朗人只需要15分钟就可以将人质转移,但由于过分强调行动的保密,使得参与行动的每个人只知道与自己有关的部分,造成整个行动准备缺乏整体性,计划本身存在的缺陷未能被察觉。只是因为参加行动的直升机要从航空母舰上起飞,飞行员就使用来自海军和海军陆战队的人员。这次行动要求夜间秘密渗透飞行,必须进行超低空贴地飞行,而这些飞行员实际上严重缺乏这方面的训练和经验。本来,空军有96名飞行员拥有这样的能力,却因为军种间的竞争而没有使用他们,最终酿成了RH-53D直升机与C-130运输机相撞的惨剧。由于联合特遣队没有建立完善的指挥和控制程序,同时指挥权限也不明确,造成现场有4名指挥官却让参战人员搞不清楚到底“谁负责”。在一片指挥混乱的情况下,整个行动最终以悲剧告终。

3年之后的入侵格林纳达行动美军取得了胜利,然而行动的细节却同样显示出美军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方面的不足。最能表现这一情况的莫过于,参战的美国陆军部队和海军陆战队分别在各自的指挥体系下进行作战。入侵行动是由大西洋司令部负责的(这是一个以海军为主组成的司令部,人员也是海军军官占绝大多数),指挥官麦克唐纳海军上将本来并没有打算让海军陆战队参加这次行动,只需动用部分陆军部队和海军特种部队就够了。然而,当他向参联会报告作战计划时,海军陆战队司令凯里陆战队上将却要求海军陆战队加入这一行动,并且得到了参联会成员们的赞同。当时,距在贝鲁特的美国海军陆战队军营遭到自杀汽车炸弹袭击仅仅过了12个小时,实在是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陆战队企图利用此次作战挽回面子。

更要命的是,海军陆战队不愿意在陆军的指挥下作战。最后,参联会将格林纳达的作战区域分成两部分,分别由陆军和海军陆战队负责,从而在统一的战场环境中人为地打入了一个楔子。第2舰队司令梅特卡夫海军中将受命指挥参战的联合特遣部队。然而,直到行动开始前的最后一刻,陆军第24机步师师长施瓦茨科普夫少将(即后来海湾战争中的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和2位陆军少校才加入到海军主导的联合特遣部队参谋班子里来。这样,参谋班子里总算有了一个懂得陆战的高级将领,而在此之前这一机构里面没有一个陆军军官。施瓦茨科普夫后来回忆说,陆军军官当天进入参谋班子时“像腮腺炎一样被迎接”。麦克唐纳很刺耳地告诉他:“看在上帝的份上,试试看能不能帮上忙?我们任务艰巨,我们不需要陆军让我们很难堪。”

飞行在格林纳达上空的美国海军A-7E攻击机

行动开始后,当陆军直升机降落在海军军舰上时,海军指挥官却收到了从华盛顿海军审计员那里发来的紧急电报。电报警告说海军不应该给陆军直升机加油,因为“和陆军的财务交接还没有做出来”。不过,海军指挥官总算没有把这个电报当成上级的命令,陆军直升机还是得到了油料。当施瓦茨科普夫需要海军陆战队直升机运载他的突击队员和空降兵去一所医学院营救那里的美国学生时,一名海军陆战队的上校却拒绝说:“我们海军陆战队的直升机不载陆军的士兵”。气急败坏的施瓦茨科普夫随即威胁要把这位上校送上军事法庭,上校的态度才变得温和起来。

通讯方面的问题造成各军种之间联系非常困难。海军使用的无线电系统和使用文森加密无线设备的陆军部队无法直接联系,使得请求海军进行火力支援变得极为复杂。即使陆军部队目视能看到海军军舰时也无法请求其实施火力支援,只能等到空军的飞机和陆军的直升机赶来支援才能发起攻击。

在一次行动中,一名陆军突击队指挥官发现自己的无线电无法与在视距内的海军战舰联系,而此时他的部队又急需舰炮火力支援。此时,这位指挥官想到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办法。他走进一个电话亭,使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电话卡打电话给布拉格堡的陆军指挥机构,然后通过那里转接到诺福克的海军指挥部,最后再从诺福克转接到自己能看到的军舰上。后来,有人对此说到:“陆军军官打电话指挥枪炮作战,这一举动全新地诠释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口号‘伸出你的手,联系世界任何角落”。这一略带喜感的故事,实际上正是说明了当时美军在联合作战方面的严重缺陷。

各军种之间的不协调,最终还是酿成了误伤。由海军陆战队和海军人员组成的一个岸上火力控制小组,使用无线电引导一架海军A-7攻击机轰炸了隶属于陆军第82空降师的一个旅部,造成17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当时,这个小组正试图引导飞机攻击敌军的一个火力点。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是岸上火力控制小组不了解陆军当时的态势,也没有使用第82空降师的地图坐标系统。美军依靠占有绝对优势的军力取得了这次入侵的胜利,但正如马克·艾德金在《紧急狂暴:格林纳达战斗》一书中写的那样:“事实上这就是一场烟幕,它掩盖了这次行动实际上是‘搞砸了的令人沮丧的事实。如果要说军方曾碰得头破血流的话,那就是在格林纳达”。美军参联会后来也承认,这次行动“加深了人们对联合体制不力的认识”。

军种利益之争

美军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战争经历已经说明了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一直是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中的一块短板,而和平时期的实例却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太平洋司令部于80年代初期给各军种作战物资规定了各自的储备地点,然而太平洋舰队却拒绝服从。太平洋舰队的海军高级将领认为,后勤仍然是军种内部事务,他们自己有权决定后勤物资的储备地点。太平洋司令部自从成立那一天起,其司令的人选都是从海军产生的,而太平洋舰队却不服从自己军种派出的联合司令部司令的指挥,看起来海军已经不把这样的军官看成是能够代表自己军种利益的人了。

时任太平洋司令部司令的克罗海军上将认为:“像其他联合司令部指挥官一样,我只能通过陆军、海军、空军和海军陆战队的司令官来指挥作战,他们处在我和野战部队之间。这种编制的问题是,虽然联合指挥官负有全部的责任,但是他没有足够的权力。他下属的军种指挥官向各自军种的部长汇报行政、后勤和训练事宜,而各军种部长可以使用这个途径越过联合司令部司令官进行指挥。这可能造成大规模的混乱和冲突。”

太平洋司令部属下部队中的另一件事也非常能说明问题。很长时间以来,驻冲绳岛的海军陆战队第3师都是每次派一个炮兵营到朝鲜半岛靠近非军事区的射击场进行射击训练。这个名为“噩梦”的射击场离非军事区只有24千米,在美国陆军第1军的防御区内。该军军长库仕曼中将向当时任驻韩美军司令维希上将负责,他向海军陆战师的指挥官建议,当这个炮兵营训练时如果遭到朝鲜攻击,就把这个营划归美军第2步兵师炮兵指挥,以发挥其最大的威力用于防御作战。

谁知,海军陆战师指挥官立即表示抗议,并指出海军陆战队条令规定,海军陆战队各部队必须在海军陆战师的指挥下作战。库仕曼对此感到极为不解:“如果真的打起仗来,我会感到奇怪,在该海军陆战队炮营与敌人交火之前,可能会发现该营正在等着一个海军陆战师或其他海军陆战队编制的总部的出现。”可是,库仕曼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的上司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最后,形成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局面:维希上将辖区内有个海军陆战队炮营,距离任何海军力量都有几百英里远,作为陆军上将的他却没有指挥这个营的权力。

有时,狭隘的军种利益之争真真正正体现在细微之处。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空军上将几乎都有自己的个人豪华专机,而空军有时却找不到一架飞机用来运送陆军部长。冷战对峙的高潮期,美国空军驻欧洲的一家医院被认为一旦开战必然会遭到攻击而毁灭,因此做出计划准备在战争开始时将其疏散。然而与此同时,陆军却计划着转移过来,当空军离开后使用这家医院。出现这样的差错,美军却不知道要由谁来负责。

在武器装备发展方面,各个军种争斗起来更是不遗余力。有这样一个例子:美苏对抗最高潮的时代,美国陆军的防空导弹曾有一部分装备了核弹头。这一情况对于那些准备袭击美国目标的苏联轰炸机来说,肯定是非常可怕的。然而,对于这些防空导弹所要保卫的地面上的人们来说,同样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这些防空导弹在消灭苏联轰炸机的同时,也会顺带着将地面上的东西一同大部毁灭。这一现在看起来非常愚蠢的主意,完全是军种之间的明争暗斗决定了陆军决心同样要在苏联轰炸机的威胁下“有所作为”。

相对于有职责而没有相应权力的联合司令部,美军各军种通过控制“军事必需品——财力、人力、物资、武器的研发和选择,以及最重要的人事的分配与提升”,“非常成功地维持了许多职责和特权”。有时,参联会居然要靠抛硬币的方式来解决有关主要武器系统拨款的严重分歧。《1958年国防部改组法》规定建立了联合司令部,同时赋予了其联合作战指挥权。但是,美军各军种却通过各种手段来拆联合司令部的台,最终使得其成了有名无实的“摆设”。

美国陆军上将戈尔曼于1983年5月接管了总部在巴拿马的南方司令部,从而成为美军联合司令部司令。戈尔曼上任之后很快就发现,现有的联合司令部在各个方面都有重大缺陷,根本就难以遂行担负的任务。据他回忆,他自己是“被指派到南方司令部总部的唯一一位将官。被指派到那里的军衔仅次于我的军官是个陆军上校”。戈尔曼手下的空军组成部队司令,同时也兼任联合司令部的副司令的人是一个空军少将,后来因为癌症死在这个岗位上。

美國陆军上将戈尔曼

戈尔曼说:“空军并不认为他的工作很重要,于是就把他丢在那里……我需要太多的协助,而我的空军组成部队指挥官远远不能提供那些帮助……我很少看到他。他不在岗位上。我根本就没有副司令。”每个军种派到南方司令部工作的人员期限,也因为各军种不同的人事制度而不同。每当戈尔曼组成自己的团队不久,就会有来自不同军种的军官离开而不得不再次重新组建。

与此同时,每个被派到联合司令部工作的来自各军种的军官自己也认为是受到了所在军种的排斥而被撵了出来,在这里工作的经历非但没有益处,反而会大大影响自己在本军种内的发展。因此,很多人也将联合司令部的工作看成是自己职业道路上的障碍,而非获得提升的途径。

南方司令部司令还发现自己对指派到手下的各部队的掌控是有限的。例如,在巴拿马的陆军旅隶属于陆军的一个部队司令部,其所有资源都来自于这个司令部。戈尔曼指挥这个旅的企图总是受到这样一个以美国为基地的、有预算责任但没有作战责任的指挥部的限制。戈尔曼在资源的使用上也被置于较低的优先度上,作为陆军上将司令的他只被分配给一架陆军螺旋桨式C-12飞机。当来自于各个军种的四星上将们乘坐现代化的喷气式运输机往返于各地时,戈尔曼却只能坐着这种低级别的飞机慢慢腾腾地飞行。据说,戈尔曼每年都有31天时间在这种飞行缓慢的飞机上渡过。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联合司令部如果不掌握至关重要的人事和资源分配权,那么想高效运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而这一情况直到1986年的《改组法》通过之前,都是不能得到解决的。

(未完待续)

(编辑/笔啸)

猜你喜欢

航空兵军种司令
神通广大的秋司令
历史传统、官兵结构与ROTC军官占比的军种差异
影子
可爱的“汤”司令
“第二炮兵”属于军种,还是兵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