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与难题
2017-06-01
21世纪 2017年1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与难题
编者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一面的体现,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节约人力物力,缩短诉讼周期,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从而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因此,我国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随之部署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势在必行,但需要解决的难题也不少。为此,本刊特别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邀请相关学者和实务界专家对此进行探讨,特别推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与难题”专题,希冀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和推进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