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新社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探索与思考
2017-06-01张义平
◎张义平
关于农村新社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探索与思考
◎张义平
我省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在城镇化建设方面持续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创新,走在全国城镇化工作前列。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逐步出现以多村合一组建的农村新社区。如何在这一新型组织形式中突出党的领导,是我们党务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
农村新社区的发展,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日常管理难度大。农村新社区建设一般处于新开发区域,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涉及群众利益多,管理难度大。村民集中居住后,侵占公共资源、随意倾倒垃圾、毁绿种菜、违章搭建、私下出租出售、破墙开店等违规情况较多。同时,“多村合一”的插花式安置打破了原有“有事没事串串门”的邻里相处模式,转变为“邻居相邻不相识”,为社区管理增加了难度。
二是社区维稳压力大。村民安置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受不同拆迁政策和利益的影响,各种矛盾怨气在村民集中居住后逐渐暴露出来,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由于安置户拥有多套住宅,除一套自住外,其余大多用于出租或私下交易,导致社区外来人口持续增多,人员流动性大、底数难以摸清,带来维稳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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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平,1981年11月出生,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长。2005 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湖州师范学院生科院分团委书记、招生就业处招生科长。2012年8月调入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从事基层党建工作。
三是党建服务待提升。一方面,部分社区党组织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仍习惯于村级管理的命令式推进,导致党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居住在农村新社区中的党员,绝大部分的党组织关系仍在村里,社区党组织无法对这部分党员进行有效管理。党组织在如何开展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与城市社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政策和体制等客观因素,也有居民观念和社区、物业、职能部门等主体的主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滞后。农民集中安置后,虽然在身份及居住方式上发生了改变,但深层次的宗族观念、原来的农村生活生产习惯却没有根本转变。同时,由于农房拆迁、集中安置的被动性,农村新社区居民大多抱有“不是我们要住、是政府要我们住”的想法,将社区日常管理、物业管理都视为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包揽一切。
二是政策依据不足。目前,省、市各级层面均未出台针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的专门政策规范或管理办法,导致农村新社区在建设工程审核验收、消防整治、物业管理等方面缺乏硬性的工作依据。同时,由于插花式安置模式、土地性质和面上拆迁政策不统一等因素影响,导致房屋确权发证工作难以推进,“以房管人”难以实现。
三是体制机制不顺。拆迁安置农民虽然住进了社区,但由于剩余征迁工作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现实需要,原有行政村及村级组织依然保留,导致村社并存,直接造成村社在一些社会事务上的相互推诿扯皮。同时,鉴于农村新社区的特殊性,与行政村和城市社区相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重视程度上和投入力度都不足。
四是管理力量薄弱。农村新社区事务繁杂,社区工作者既要做好中心工作,又要完成日常工作,还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一系列任务性工作,形成了“社区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繁忙局面。但是与社区任务多且重以及居民多元化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是,农村新社区工作者大多来源于村、组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工作缺乏活力,文化程度和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比较低。
基于以上分析,参照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农村新社区党建,要以构建区域化党建管理模式为目标,以发挥党员作用为重点,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议从五个方面加以提升。
一是要优化社区班子配备,提高战斗力。拓宽社区班子人选的来源,可采取县区统一组织、择优选派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乡镇街道和县区机关干部遴选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一定农村工作经历、具有激情活力的优秀党员干部,全脱产到农村新社区担任主职干部。同时,按照城市社区标准,统一农村新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其他组织的职数配备、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待遇等。
二是要提升服务阵地功能,提高向心力。拓展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社会救助等民生服务内容。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场所,优化功能布局,拓展服务领域,着力构建集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并将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县区、乡镇两级每年安排专项经费。
三是要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凝聚力。采取对社区党员“直管”,在职党员“双管”,流动党员“参管”,离退休党员“共管”,两新组织党员“统管”,居住地的村党员“联管”等方式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高党员自我规范意识。完善新社区党员关爱、帮扶、激励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中心工作、公益事业和文体娱乐活动,增强社区党组织影响力,增强党员责任观念和主人翁意识。
四是要健全区域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力。整合辖区资源,建立社区“大工委”,积极推进社区“同心党建”。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各拆迁安置村党组织书记、辖区单位、共建单位等,共同协调、商议、解决社区矛盾问题,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合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五是要落实强化部门责任,提高约束力。强化县区职能部门责任,切实形成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合力。比如,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专项给予新党员培养发展政策;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新社区日常业务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指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乱搭乱建、环境卫生等综合执法;公安部门重点强化社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派驻社区民警担负起小区治安管理职责。同时,可安排与农村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相关的区级部门科局级领导干部担任“驻点局长”,推动部门力量下沉,更好服务社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