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策略分析

2017-05-31宋明芳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10期
关键词:转型升级农产品互联网+

宋明芳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內容摘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有了新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农业的第二次飞跃,家庭农场逐步兴起,并有可能在未来逐渐代替家庭联产承保责任制成为主要农业经营体制。因此家庭农场将会成为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主体之一,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供销合作社等流通环节的主体起到连接农户与市场的作用。虽然这三大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借助互联网+的东风,流通主体通过转型升级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发展中的瓶颈。

关键词:互联网 农产品 流通主体 转型升级

前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业经营体制,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不仅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更提高了我国的粮食产量,解决了国民的温饱问题。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经营制度因为农户规模小、扛风险能力弱等弊端,不利于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随后我国农业在2009年开始的第二次飞跃,农业发展开始进入农场制,利用农场制形成的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而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迈进。

另外,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流通产业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因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流通,要求必须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从农产品的特性来看,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与其他产品不同,具有一定的保存难度,也对流通方式、流通主体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我国流通产业和能力不断进步的前提下,只有实现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才能够让农产品依靠互联网实现更快、更广的流通。

农产品流通主体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流通主体发展现状

农产品流通主体是指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获得收益的组织和个人,虽然我国农村地区面积较广,因此存在多种流通方式和流通主体,但是根据我国当前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情况,本文所涉及的流通主体主要分为家庭农场、批发市场、供销合作社三个主体。

1.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单位进行农业活动的农业生产方式,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国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表明对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支持,在政策推动下,2015年我国家庭农场数量开始迅速增加。当前我国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主要有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经营。家庭农场的出现推动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同时还具有经营优势。首先家庭农场有利于将原来的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农户引入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当中,并形成良性竞争。虽然家庭农场是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但是通过土地的合理化利用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可为家庭农场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也让承包家庭拥有更多自主权来决定农场的发展模式和方向。其次家庭农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有组织、有规模,与原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比,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小农经济的弊端,让农产品有了更高的商业化程度,也能灵活地为社会提供更多样化、高品质的农产品。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国家庭农场发展报告(2015年)》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全国家庭农场数量已经超过8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而目前家庭农场主要以流转经营为主要经营模式,占比高达73.9%,而家庭承包经营作为2008年以前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在进入农业改革后比例大幅下降,目前家庭承包经营模式仅占比20.4%,剩余的5.7%家庭农场为其他经营模式,这表明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率较高(见图1)。

2.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常见主体,根据经营品类一般分为综合农业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综合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种类较多,有水果、肉禽蛋类、粮油、水产品等,而专业市场往往是专门用于经营某种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如水果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等。

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

首先是发展稳定。根据图2数据显示,2013-2015年,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不断扩大,2015年成交额高达22055.6亿元,同比增幅约10%。可见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处于稳定增长时期。

其次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根据农业部发展司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约三分之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配备有检测中心,约50%的市场拥有信息中心,42%的市场有废弃物处理中心,30%的市场有电子结算中心。其配套的冷库总容量达到了3320万吨。

最后政府开始试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未来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极有可能普及开来。2014年起,商务部与财政部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我国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已经成功开展试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将通过政府参股的形式,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仓储、物流,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网络打下基础。

3.农产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供销合作社是建立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需求基础上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它不仅是商业机构,更是服务机构。一方面,供销合作社能够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另一方面,还能够为广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提供农业生产信息、技术指导、加工储运等服务,有序引导农村批发市场、家庭农场、散户等流通主体与企业、连锁超市等经营主体实现对接。

根据新华网的数据显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效明显。2016年1-4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5万亿元,实现利润约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和6.6%。同时,供销社基层组织覆盖面得到提升,基层薄弱的局面正在扭转。从2013年起,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数量达到8664家,全国供销合作社总量达到2.8万家,覆盖约85%的农村地区。供销合作社的推广不仅有利于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还能够有效促进农产品流通主体的转型升级,尤其是为农村散户、家庭农场等主体提供了良好的升级平台。

(二)农产品流通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1.家庭农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家庭农场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融资难。虽然政策对家庭农场有一定的支持,但是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图3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约有70%的家庭农场融资渠道为金融机构,政府支持仅占12.5%,17.5%为民间借贷,除了政府支持以外,其余两类融资渠道均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家庭农场发展需要。以金融机构融资为例,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其主要融资渠道,但由于我国家庭农场大部分是流转经营,因此经营家庭没有土地产权,无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另外,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琐、额度小、期限短等将家庭农场主拒之门外。融资渠道窄、融资难严重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升级和转型。其次,家庭农场多为农户经营,而目前我国农户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尤其是老一代农民,初中及以下学历居多。老一代农民受教育水平不高导致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弱,尤其是在互联网普及、电子商务兴起的机遇之下,老一代农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学习,才有可能将互联网运用于家庭农场的生产和经营,彻底改变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2.批发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虽然已经步入了稳定发展阶段,亿元级别的批发市场发展情况良好,但是由于受到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依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我国各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不均衡,尤其是在市场建设和发展水平上存在明显差距。如我国东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普遍建设水平高、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冷链体系发展较好,而西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功能略显单薄,如只能够承载商品交易这一功能,而无法实现商品检测、电子结算、冷链运输。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潜力巨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落后将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整体发展。其次,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家庭农场等流通主体未形成供应链整体。一方面,虽然家庭农场的规模化不断扩大,但是尚未形成区域化生产,因此只能分散进入到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交易,效率低下;而另一方面,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未能与家庭农场进行对接,实现农产品直接采购、结算,表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水平依然存在局限,没有充分利用市场的优势和配套服务。

3.农产品供销合作社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供销合作社近年来重新开始发展之后,依然因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导致发展能力较弱,难以为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动力,主要体现在:首先是资金投入乏力,由于大部分供销合作社经营种类繁多,因此对于发展一些新兴业务如电子商务等难以保障资金,加之一些供销社依然有社会股金清退、社员社保缴纳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因此投入新行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是农村供销合作社缺乏人才,目前许多供销社依然沿用传统的用人模式,聘用年龄较大的职工,而聘用的年轻职工中多数学历偏低。这样的人才结构只能够维持供销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由于思维固化、视野窄等原因,在面对互联网大趋势时只能够被动地适应,不能够主动地创造,使供销合作社的转型升级受到制约。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必要性

(一)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推进现代农业必须以改革创新为推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由单纯的以生产为导向的农业生产向以消费为导向的立体农业发展模式转变,充分发挥区域化、专业化的现代化农业特点。原有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尤其是家庭农户主体,存在规模小,较为分散的特点,一定程度上还遗留了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的缺点,同时由于技术落后、机械化效率不高等因素制约了其现代化发展。因此需要利用互联网优势打通信息沟通渠道,让流通主体能够及时获得市场信息,能够更好地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和经营优化,同时也能够利用互联网来实现多个交易环节的高效流通。

(二)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为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提供机遇

我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我国各产业转型提供了新的机遇,农产品流通也因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发生变革,而农产品流通主体作为农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必将成为推动农业发展变革的主力。当前生鲜电商的崛起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但是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不仅要解决生产难题,同时也要解决流通难题和互联网连接难题。而随着我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1号店、京东纷纷进入农业电子商务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和电子商务联姻提供了可行思路,因此农产品流通主体需要从接纳到实行到创新,借助电子商务走互联网发展道路,才能给我国农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策略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由于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体系整体建设,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农产品的仓储物流水平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例如当前我国一些农产品企业开始尝试走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以产地直接收购、批发市场收购多种方式作为供应渠道,而在批发市场收购的农产品往往还需要运输至企业加工才得以销售,为了保证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必须要采用冷链运输。由于当前我国各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水平不一,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缺少冷库、冷链物流等配套物流建设,为此必须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使我国东西南北各区域批发市场的农产品都能够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式被运送至目的地。具体来说首先要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配套基础建设,如冷库等,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更需要利用冷链运输体系降低运输损耗。其次要升级农產品批发市场周边物流企业的冷链运输体系,如购买冷藏车辆,实行农产品类别细分冷藏等。同时,各地方应积极培育规模化的物流企业,提高批发市场区域物流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服务水平。

(二)建设农产品物流信息公共平台

当前无论是批发市场还是供销合作社,作为农产品流通主体都应具备服务农民的功能。因此应当鼓励各地批发市场和供销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尤其是具有农村地区覆盖优势的供销合作社,应充分发挥网络化功能,利用物流信息公共平台推进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发展。供销合作社公共服务平台应定位为大宗商品交易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经营主体。例如积极组织当地农民、家庭农场生产并利用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发布供求信息,建立起生产者和企业沟通的桥梁。与传统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不同,建立在供销合作社基础之上的公共服务平台可以上下贯通,有组织、有规划地实现农村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其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更强。

(三)发展区域化生产

发展区域化生产一方面能够削弱土地分散给农产品流通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实现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等流通主体的竞争力。首先是要强化宣传,由于农村地区的农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因此对于区域化生产、品牌化发展、电子商务等的理解不够深入,其出于对土地保护的意识有可能会拒绝发展区域化生产。对此村委会、供销合作社等应充分发挥服务农民的职能和功能,进行宣传引导,让家庭农场这一流通主体先实现规模化生产,最终实现区域化生产。另外,要从地区实际出发,在政府或企业的引导下创建当地农产品品牌,通过区域化生产保证品牌的产量和质量,为当地农产品进入电子商务市场奠定基础。要重点培育一批由创新精神和开拓精神的家庭农场,让其带动区域家庭农产培育新产品、开拓新产业链,利用互联网将农产品推广到更大的市场。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农村的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一直存在,让农民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自然条件,靠天生产,这会进一步影响农产品流通主体转型升级。因此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基础打好,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才能够保证农产品流通主体的顺利转型。第二,加快物联网建设。由于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物流网络,因此为了让农产品流通主体实现高效流通,需要完善物联网建设。例如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建设更高一级的流通主体——建设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或是加强与周边省市的联系,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配送到销售一体化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借助物联网实现各环节的互联互通。

(五)开展農村金融服务

家庭农场作为政府鼓励发展的农业生产模式面临着政府扶持力度弱、融资困难等难题,这制约了家庭农场的规模扩大、基础设施升级和发展模式转型。因此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为家庭农场流通主体转型升级提供动力。首先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目前农村融资渠道多为农村信用社,应当积极引入新型非银行金融组织机构,丰富金融产品,例如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开展P2P服务等,以扩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难度。其次提高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认识和认可度,让更多金融机构能够完善农产品金融服务体系。而家庭农场本身应提升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对政策、市场的关注度,优化经营。最后是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利用农民技术培训学校培养懂文化、懂技术、懂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其整体素质。

总而言之,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互联网的进步,为农产品流通主体升级转型提供了可能性。为了进一步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融资难、现代化程度不足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不均衡、整体性欠缺和农产品供销合作社发展能力弱的问题,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发展区域化生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为农产品流通主体顺利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猜你喜欢

转型升级农产品互联网+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房地产开发模式转型升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