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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崇楷:广东法官第一案

2017-05-31殷一果

蓝盾 2017年5期
关键词:院长儿子

殷一果

色迷心窍

他,从小是一个孤儿。他,曾经参与审判轰动全球的“世纪大盗”张子强一案。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广东省级别最高的法官。他就是麦崇楷。

從一个孤儿到高法院长,再到阶下囚,麦崇楷的人生充满了悲剧的“传奇”色彩。

1934年出生的麦崇楷,童年时就失去了双亲。后来,是一家孤儿院收养了他。孤儿院里都是些被亲人丢弃的可怜孩子,麦崇楷在那里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不仅如此,平时还要为孤儿院做些劈柴、烧水的活。稍大一些,他还被孤儿院派到码头或者一些需要苦工的地方做更繁重的体力活。而赚来的钱自己却分文未得。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15岁的麦崇楷才被解放军从孤儿院里解救出来,并让他念书。在党的培养下,麦崇楷学习非常努力,而且为人正直,好打抱不平。1951年9月,麦崇楷进入基层人民法院工作。1954年1月,追求进步的他终于如愿地在党旗下宣誓,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麦崇楷更加努力工作了,他的工作成绩让上级对他赞赏有加,他一步步地从法院的基层岗位被提升上来。1988年3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他,被派去省高级人民法院当代院长。上法院报到那天,他穿着六七成新的皮夹克当众演说,表示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提高干警的素质及待遇……他的衣着和演讲给人们留下了朴实能干的印象。他果然不负众望,1989年1月正式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从那时起头5年里,他大胆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改革的意见,使广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为提高全省法官的素质,他在省高院开办业余大学对法官进行培训。面对法官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麦崇楷深恶痛绝,不但进行严厉的批评,而且当众激动地摔打火机、摔眼镜,表示愤慨。他在大会小会上疾呼:“当事人送的钱是砒霜,吃了会死的。”麦崇楷的锐意改革以及他的以身作则,赢得了党组织和法院所有与他一起共事的法官们的信任。

1993年,麦崇楷再次就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因为出色的工作业绩,也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连任两届法院院长的麦崇楷有些飘飘然了,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失去了警惕,私欲逐漸露头。

1993年夏季的一天,麦崇楷参加一个朋友的饭局。朋友看麦崇楷的穿着如此朴素,便拿出了一套事先准备好的高级名牌西装送给他,麦崇楷起先并不接受,但经不起朋友的死缠烂打,把西装试穿了。没想到朋友年轻漂亮的女秘书直夸他穿上名牌西装后,看起来又精神又年轻,并且还说一个法院的院长如果不穿得帅气一些,岂不是让人笑话吗?然后那位“女秘书”多次邀请麦崇楷一起吃饭。渐渐地,麦崇楷接受了“女秘书”的一套理论,他开始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了,购买了一大堆名牌衣服,全身上下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还有一次,朋友请他去打高尔夫球。看见不少高官巨商们都活跃在高尔夫球场上,麦崇楷大开了眼界,心里产生了强烈的“竞争感”,从此迷恋上了打高尔夫球。他经常在一些案件当事人或者巨商们的包围下浩浩荡荡地开着高级小车或者坐着飞机向高尔夫球场奔去,他也因此得到了“广东省高尔夫协会副会长”的称号。热衷于打高尔夫球的麦崇楷,哪管一场球花费千元以上,只要有人请他就去,而且不仅自己去,还带上儿子一起去。他的球技越打越精湛,场所也从南国的广东打到北国的大连,打得大江南北的人都知道他在广东基本上无敌手。

吃、喝、玩、乐渐渐粘住了麦崇楷,他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高级宾馆、酒楼、夜总会,频频光顾卡拉OK和享受“一条龙”服务的桑拿异性按摩。在当事人、“大款”们的打点下,出手大方的麦崇楷深受“三陪”小姐的欢迎。有时欲望兴起,麦崇楷还一天两次跑去洗桑拿。

1995年初,麦崇楷到某市培训中心开会,恰逢身材苗条、30岁出头、颇有女人韵味的副总经理“红玫瑰”接待。两人格外投缘,彼此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很快,这对野鸳鸯就缠在了一起。麦崇楷每次去某市都要与红玫瑰约会。有了“红玫瑰”的麦崇楷,还嫌生活不够刺激。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因业务上的事认识了会“来电”的“白玫瑰”。白玫瑰为了打官司捞好处,早就想在“高院”找位有权有势能“定江山”的人物,这回碰上了“高院”的顶尖“高手”,白玫瑰就使出毕生的“媚功”,要攀住麦院长这座靠山。面对白玫瑰的频频“放电”,色迷心窍的麦崇楷经不住诱惑,很快与白玫瑰泡在了一起……

当麦崇楷走到人生仕途最顶点,他开始放纵自己,一步一步坠入了腐败的深渊。

麦氏新贵

1994年,59岁的麦崇楷在欲望的推动下走向了知法犯法、疯狂敛财的人生转折点。这年春天,麦崇楷在吃吃喝喝中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大款”简祖扬。简祖扬的业丰公司1991年2月与省某银行签订了售房协议,约定天河的房产建好后,以优惠价出售1200平方米给某银行办事处。可是,1991年底天河楼价飙升,业丰公司毁约,不交房子给银行。1992年10月,银行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但简祖扬通过关系,一审获胜。银行不服,于1993年5月上诉至省高院。案件正在审理期间,简祖扬为使二审判决有利己方,使出浑身解数请麦崇楷出马帮忙。

1994年6月,麦崇楷两次在简祖扬的材料上作出批示,并两次亲临该案的审议会,为简祖扬说话,使其摆脱应受的惩罚,简祖扬获得上千万元的利益。为感谢麦院长的帮忙,也为了将来更好地利用麦崇楷手中的权力,1995年春节,简祖扬以拜年为名送给麦崇楷港币40万元。

没多久,简祖扬又请麦崇楷一家到澳门游玩。麦崇楷一听简祖扬相邀,就知道会有好处。果然,麦崇楷夫妇与儿子到澳门旅游,简祖扬不仅当“三陪”,而且为麦崇楷购买时值人民币35万元的“满天星伯爵手表”,还请他父子俩随意挑选名牌服饰。当然,麦妻也获得丰厚的礼物,一块高级手表和一条金项链,价格共2.5万港币。

麦崇楷非常溺爱自己的儿子麦永成,凡是麦永成提出的要求,他都想方设法给予满足。每次与情人谈到儿子,麦崇楷都眉飞色舞地说希望他是“广州的李嘉诚”。他曾对情人说:“有的富豪,最初也是靠违法经营起家的。”为了儿子,麦崇楷无视党纪国法,心甘情愿地用自己作垫背,造就麦氏新贵。

麦永成大学毕业后,麦崇楷通过关系把他安排在广州市某机关工作。可是,父子二人都不满意,认为没“钱”途。听说“假洋鬼子”回国做生意最赚钱,麦崇楷就动用手中的权杖,想方设法改变儿子麦永成的身份。1992年麦崇楷通过关系把儿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后以香港商人的招牌,再杀回广州做生意。

1992年夏秋之际,麦永成使出浑身解数在广州弄到了一块地皮。有了地皮的麦永成以为可以“大发特发”了,可是要把地皮变成房子,却要大量的资金。没有本钱的麦永成,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地皮一天一天闲置在那里长草,这一放就是三年。心急如焚的麦崇楷想起了简祖扬,他叫麦永成去找简祖扬,让简祖扬开出一张数千万元的境外资金证明,帮助儿子麦永成在广州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祖扬表示同意,以股份的形式投资2000万元到麦永成的房地产项目上。这样,麦永成加上贷款,终于在这块地皮上盖成了房子。

1997年,简祖扬因涉嫌诈骗,被有关部门监视居住。麦崇楷就在简妻的申诉信上签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妥善、慎重并抓紧处理”。没几天,简祖扬便被解除了监视。为了“报答”麦院长对他的“厚爱”,简祖扬将其投资在麦永成房地产项目里的价值2000万元的股份,全部无偿转给了麦永成。

除简祖扬之外,商人张华也想方设法“攀”上了麦崇楷这棵大树。1996年,港商张华在朋友的牵线下认识了麦崇楷。1997年8月,張华投资经营的广州汇华房地产公司委托他人代理进口三套价值300多万美元的空调机,因涉嫌走私被查扣。张华立即通过关系向麦崇楷反映此事,并呈上要求公安机关发还查扣货物的书面材料。身兼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的麦崇楷,职责不在查私,主要是管法院,但他却利用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亲自批示给有关负责部门的领导说:“该公司购进的机器应该是合法的,有问题应该是供货人,似应追究供货人的责任,解封该批机器,发还使用。”由于麦崇楷的干预,有关负责部门只好对该批空调机罚款40万元,然后退回给汇华公司使用。没多久,麦崇楷告知张华他要到香港办事。当麦院长到达香港后,张华亲赴麦崇楷所住的丽嘉酒店,奉上感谢费50万元港币……

“官”任多职的麦崇楷,还是广东省法官协会会长。该协会已有一家法建拍卖公司,可是麦崇楷为了儿子早日成龙,又支持儿子成立了一家粤法拍卖公司。该公司名义上是法官协会的下属公司,实为麦永成操纵经营。有一次法建拍卖公司从湛江联系到一单拍卖业务。麦永成知道消息后,利用其父影响,找湛江市中院有关领导寻求关照,并要其父出面将此业务交由粤法拍卖公司承办。高压下“粤法”获得了拍卖权,业务做成后共获佣金1540万元,扣除湛江中院所得部分,余605.74万元转入省法官协会账户。之后,麦崇楷主持党组会发表意见,将200万元转到粤法拍卖公司,麦永成独自一人分得100万元。

麦崇楷为了儿子能顺利地得到银行贷款,还曾亲自出面找广州一家银行领导商谈,并指令省高院财务将3500万元诉讼费收入全部存入该行,使麦永成获得5500万元贷款。可是,麦永成却拿这笔钱去做烟草生意,被骗得血本无归,欠银行本息6000多万元未还。

麦崇楷一心要把儿子造成“麦氏新贵”,谁知却害了自己和儿子。

官场二人转

情人、妻子、儿子齐当“贿托”,麦家可谓一应俱全,老婆、情妇代理案件,儿子介绍案件和出谋献策转递材料,上演一场又一场“父子二人转”“夫妻二人转”“院长情妇二人转”的把戏。用麦崇楷儿子的话说:“我们全家都在吃法院。”

曾有一个案件,一审原告由情妇代理,麦崇楷出面说话,原告胜诉,情妇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被告找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签批过问,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还有一个案件,被告找到麦永成,麦永成利用其父亲影响,向一审法院领导打电话说情,被告胜诉,麦永成得益;二审到了省高院,原告通过关系找到麦永成转递材料,麦崇楷作出批示并亲自过问,原告胜诉,麦永成再次得益。

一般的案件和群众来信,麦崇楷是不会签批的,除有关领导转来的外,只有麦崇楷的亲属或亲信转来的材料,麦才签批意见。不能轻看麦签批的“转某某同志阅处”或“转某庭研处”几个简单的字,在省高院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麦批示过的案件就一定要向麦崇楷汇报。麦在哪方签字,审办人员就要多考虑该方的利益,该方就能胜诉或多占利益。因此,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看上了这个“优势”,不惜重金接近麦崇楷的儿子、情人、老婆及亲信,要他们为自己转递材料,让麦崇楷审批。审委会是讨论疑难案件的最后关口,实行各委员表决制,一般情况下由主管副院长主持讨论,麦崇楷很少参加,但他关心的案件一定会参加。在会上如有不同意见,他就以诱导的方式发表意见,最后按他的旨意定案。

麦崇楷受贿有自己独特的一招,他从来不收陌生人的钱物。他收受钱财往往都是通过“中间人”来完成的,这样既免去了直接面对行贿人的尴尬,又增加了受贿的隐蔽性和安全性。万一东窗事发,还可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麦崇楷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还体现在用人上。麦崇楷犯罪的爆发期是在任院长10年中的后3年。那时,他的副手及主要部門的中层干部都是麦崇楷一手提携的。麦崇楷在用人方面,采取唯“财”是举、以利取人的标准。凡是能给他带来财富和利益的人,可以为他吹喇叭、抬轿子的人,都可以进入麦崇楷的圈子。如原某市中院副院长王某,曾送给麦崇楷港币30万元,介绍娼妓给他嫖宿,麦得到好处后就三次要提王某为省高院副院长。结果因王名声和道德太坏,先后三次省人大开会都没能通过。反过来,如谁令他不满意,那就别想升迁了。原省法院招待所干部杨某,工作表现一直都很好,只因一次给麦崇楷安排住房没有令他满意,从此杨某就被穿上了“小鞋”。招待所领导几次提议调整杨某的职务,麦崇楷总是说放一放。这一放时间就长了,麦院长任职10年,该同志一动也不能动,一直等到麦院长离任后才得以调整。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麦崇楷为所欲为的行径也传到了中纪委,中纪委先后进行了三次调查并对他作了提醒。麦崇楷不仅不吸取教训,还到处说:“你看我是清白的,是没有问题的……”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控的麦崇楷要到哪里去,从来不向班子任何成员打招呼,只带自己的秘书和司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根本无法监督麦崇楷,这就造成了他毫无顾忌地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案发后麦崇楷在交代材料上说:“也就是从这个时期,我开始渎职弄权,疯狂敛财,最终晚节不保,成为严重违纪违法的司法腐败分子。”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3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麦崇楷涉嫌受贿一案。法院查明,麦崇楷从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收受贿赂106万元。麦崇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放弃世界观改造、个人主义膨胀,是我犯错误的根本原因。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年龄的增长,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学习也少了,对自己要求也不严格了,对社会不良风气侵蚀失去了警惕,私字逐步露头了,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2003年12月24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其个人财产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财物。

从高高在上的大法官,转换成“阶下囚”,麦崇楷没有想到人生会给自己那么大的讽刺。以往在一张张宣判纸上挥笔定论,如今只有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画字签名……

(摘自《检察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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