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天更蓝 水更清 山更绿土壤少污染 乡村更美丽

2017-05-31

西部大开发 2017年11期
关键词:陕西省陕西全省

陕西省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安全,全省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好转的可喜变化。5年来,美丽陕西从健康呼吸开始,“治污降霾·保卫蓝天”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守护青山绿水从治理“三江三河”开始,渭河综合整治主体工程全面建成,汉江、丹江水质保护成效明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从治土防污开始,全省稳步推进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陕西全面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环境质量改善,在全国农村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树立起了陕西样板。全省各地市的生态环境正朝着“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乡村更美丽”的目标稳步迈进。

成效展示

天更蓝

2013年以来,陕西省全面实施国家“大气十条”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坚持创新机制、系统施策、重点治理、着力攻坚。特别是2014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保指标考核,分值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与此同时不断深化细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并取得积极效果,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6年和2013年相比,总体趋势是“一增两减两下降”,即优良天数增加、重污染天数减少、爆表天数减少、PM2.5下降、PM10下降。关中地区在连续3年逐年增加的基础上,受极端天气影响,2016年首次出现了下滑,但仍然比2013年增加59天。

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治污降霾”全面升级为“铁腕治霾”,列为生态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并出台了铁腕治霾“1+9”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展现省委、省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属地管理,推动部门协作,推进重点工作,初步建立起联防联治的协调响应机制、群防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2016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016年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水更清

“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安康现场会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执行河长制为契机、为动力,突出“好”和“差”两头,把握“控”、“升”、“防”三个关键,集中实施中央、我省“水十条”确定的各项措施,有力推动了中央、我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水环境问题的整改,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不断向好。

从国家考核断面看:2017年1—9月份,全省50个地表水断面中,42个水体断面达到2017年水质目标,Ⅰ-Ⅲ类水体占比62%,劣Ⅴ类水体占比6%,达到2017年考核目标。

国家考核断面:2017年水质达标

陕西省监测的国省控河流断面

从全省水环境质量看:2017年1-9月份,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持续保持优;渭河干流水质轻度污染,同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延河、无定河中度污染,水质有所下降。陕西监测的175个国省控河流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107个,占61.2%;Ⅳ~Ⅴ类51个,占29.1%;劣Ⅴ类17个,占9.7%。

截至2017年8月底,渭河流域已建成人工湿地35个,总面积约810万平方米,日处理中水160.6万吨。据测算,人工湿地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平均下降24.84%、33.96%、50.27%,净化明显提升。

同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22座,实现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设计日处理规模452.3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1%。

山更绿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指出陕西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生态环境大局。

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生命的象征;绿色,更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代表着美好生活的希望、人民群众的期盼。处于追赶超越中的陕西,更需要通过绿色发展实现有速度的追赶,有质量的超越,让三秦儿女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陕西地理环境特殊,有着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秦岭;陕北是毛乌素沙漠和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陕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陕西的生态环境牵一发而动全身。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时任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要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这是陕西第一次将生态建设上升到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以此为指向,陕西的绿色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纵深推进。

今年初,修订后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其亮点之一是增加了对秦岭区域内县以上人民政府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终身制度。责任的明确与界定,推动着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发展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017年10月1日,秦岭国家植物园盛大开园。在打造秦岭国家植物园过程中,陕西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移民搬迁、生态补偿等措施,使绿色版图不断扩大。绿色面积向北推进40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43%。全省露天采石企业总体减少41%,特别是秦岭北麓和渭北“旱腰带”地区提前1年完成矿山数量“减半”整治目标。

在陕西,“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共识;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成为政府工作的落脚点;转型发展的绿色实践,彰显着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追求。

土壤少污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切实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陕西省于2016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陕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治理指标,确定了49项重点工作任务,任务相关部门38个。

从2017年开始,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

积极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全省咸阳、汉中2个危险废物和西安、渭南、宝鸡、延安、榆林、商洛、安康等7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为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提供设施保障。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积极稳步推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许可工作。截至2016年底,核准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44家(正式核发38家、试运行临时许可6家),全省危险废物处置总规模达282.6万吨,资源化利用规模83.7万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规模70吨/天。此外,建成2家废弃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处理规模120万台/年,截至2016年底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子产品155.97万台。

大棚内土壤取样

城固橘园

农村更美丽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陕西出台了《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14类重点区域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范围,并实行分级管控,成为全国首批11个完成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省份之一。此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9385.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38.6%。

高陵东樊村村民的别墅洋房鳞次栉比

汉中油菜花

平利县龙头村

自2012年陕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省以来,通过一年一个现场会,全省农村环境整治范围不断拓展、水平不断提升、效果不断显现,已成为农民群众高度关注、自觉参与并红利多多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幸福工程。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投入资金35.7亿元,在90个县区997个乡镇5210个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67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231处,配备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2.36万辆,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894处,保护饮用水源3109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有效得到整治,直接受益人口880万。

亮点展示

亮点一 制度体系更完善 生态环境更文明

陕西坚持用制度守护绿水青山。近几年来,省上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引领和保障作用。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发布实施,构建起较完备的环境保护制度框架,为美丽陕西建设“保驾护航”。

十八大以来,陕西组织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初步构建起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后全国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有很多创新亮点,首创了社会监督员制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划定影响大气环境的产业、行业禁止布局区域和限制布局区域,首次规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收集处理,加大了处罚力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受到环保部的充分肯定,并全文转发全国各省市区。

探索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陕西省环保厅起草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损害赔偿工作的方法及步骤。并加强损害评估鉴定机构建设,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成立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渭河生态湿地景观

关中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机组占关中总装机容量比例

关中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机组占全省总装机容量比例

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陕西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空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

制定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省不同区域的行业性、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实施对促进关中和陕南地区的排污企业按照新的标准进行技术改造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省2687万千瓦和2419万千瓦火电机组分别实现了脱硫和脱硝,占总装机容量的97%和87%,改造进度处于全国前列。到2016年底,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共计1704万千瓦装机全部完成改造,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效获得了群众的肯定认可。汉丹江流域的水质保持优良。

不断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按照《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向1300余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飞舞的朱鹮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心绿廊

亮点二 开展排污权交易 刷卡控制排污量

2010年6月,陕西省以二氧化硫为突破口,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在初期进行排污权交易时,在交易基础价的确定上,综合考虑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陕西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结构等因素后,确定排污权基准价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6000元/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12000元/吨。经过电子竞价、公平竞争,目前平均交易价格分别为二氧化硫11004元/吨、氮氧化物13225元/吨、化学需氧量27618元/吨、氨氮25179元/吨。截至目前省级累计完成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68场·次,成交总额9.1亿元。这些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统筹用于全省环保工作中各类污染防治。通过这一手段,促进了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了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成本;优化了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

排污刷卡式总量控制

现场检查治污设施

陕西实施的“刷卡式”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由企业“刷卡式”总量管理控制一体机和总量制卡平台两部分组成,省、市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企业排污总量的总量充值、数据调阅等操作管理。“刷卡式”排污总量控制系统采用“一企一证一卡”模式,建立企业环保身份验证体系,即一个企业一张排污许可证一张总量充值卡,排污许可是企业开户、充值的基础。企业排污权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通过建设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全面监控企业排污状况,促进环保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以污染减排为目的,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以刷卡排污为手段,实现对企业环境管理从浓度控制向浓度、总量双控制转变。目前,陕西共对320家污染物排放量大国控企业安装总量刷卡现场端设备。

亮点三 总量减排见成效 煤电超低排放成典型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对党和人民的一项庄重承诺,强力发挥结构减排的先导作用、工程减排的基础作用、管理减排的倒逼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环境改善。通过各项减排措施的实施,全省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8.91万吨、5.56万吨、73.5万吨、62.74万吨,较2014年分别下降3.13%、4.45%、5.88%、11.11%,较2010年下降14.16%、13.61%、22.44%、18.07%,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任务的186%、139%、284%、183%。2015年全省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50.9%、50.6%、55.7%、53.1%,火电、水泥、钢铁等能源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较2010年减少50%以上。

煤场执法

2010年、2014年、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比

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总数128座,总设计能力457.5万吨/日,比2010年增加201.6万吨/日,比2015增加28.6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6%,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新建脱硫火电机组97台1014万千瓦,实施提标改造机组104台1212.2万千瓦,脱硫总装机容量达2869.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9.2%,且规模以上脱硫机组旁路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封堵;脱硝装机容量从2011年的384万千瓦提高到2801.2 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7.1%。通过“上大压小”推进火电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截至2016年6月底,关中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机组已达27台、1126万千瓦,分别占关中和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72%和44%。今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动员会上,陕西作为超低改造工作先进省份向全国作了典型发言。

陕西成立全国首支省级核与辐射应急救援队

以“畅享绿色新生活”为主题,举办科普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亮点四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近年来,陕西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在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环保厅(省核安全局)紧密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监管工作方针,狠抓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严格行政审批与许可管理,强化监测把关与执法监督,加强核安全文化宣贯与辐射应急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有力保障了辐射环境安全和陕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陕西省辐射站经计量认证合格的监测项目达到七大类56项,较2010年扩增了近3倍;空气、水、土壤、气溶胶、沉降灰、底泥、生物等监测点位,分别由2010年的23个国控、65个省控点位,增加到目前的45个和86个,并首次将饮用水及土壤监测范围扩大到所有设区地级市;全省建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7个,核预警自动监测点3个;监测业务量较2010年翻了3番。与此同时,地、市局的监测设备也得到全面更新,普遍具备常规监测能力。

坚持依法从严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辐射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原则,在全力抓好涉核活动全过程监管工作的同时,每年结合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在全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尤其是今年结合全国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行动和《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的宣贯,以“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为主要内容,在全省组织了核技术利用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52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500余家,查处违法行为89起,消除安全隐患235个,提出整改措施306条,督促整改落实269条。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亮点五 应急保障坚实有力 处突能力得到肯定

近年来,陕西省环境应急工作坚持“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理念,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力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陕西先后制定出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办法》《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全省各级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尤其是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积极应对,先后处置多起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2012年5月,汉中市宁强苯乙烯泄漏事件处置工作受到环保部通报表彰。2015年11月,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突发环境事件,由于陕西应急措施有力,为下游处置工作争取了时间,环保部书面发来感谢信表彰。

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亮点六 高压执法成为常态 守法氛围日渐形成

十八大以来,各地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变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抓手”。陕西省针对各区域、流域特点及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将环境执法作为保障环保政策措施落实和推动环境质量好转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巡、查、督”相结合的方式,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证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为推动陕西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执法行动密集开展。从2012年至今,针对重点流域、区域,持续组织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渭河、汉丹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执法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集中对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煤炭、造纸、印染、砖瓦、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等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环境稽查;始终把信访投诉作为执法全覆盖的一个重要渠道,特别重视领导批示、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大等问题的调查处理,开展了一系列民生执法检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陕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环保大检查以及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5万余人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4686家,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5840个,将环境执法的力度引入空前。此外,从2015年至今,环境保护部连续三年部署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全面推进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在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的落实,陕西对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督办,年终实行考核,并结合“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实施的有利时机,分阶段、分重点、分区域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老旧锅炉拆解现场

据统计,2013-2017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38.8万人次,检查企业11万余家,开展重大专项执法检查44余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495起,收缴罚款4.65亿元,全省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106669件,办结率100%。在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上,2015-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1件,处罚金额3046.9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56件,实施限产、停产整治案件750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10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6件,公开曝光656件次。通过大范围、大规模的执法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见证了正在进行的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感受到全省上下“拒绝污染”的决心。

猜你喜欢

陕西省陕西全省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直播带货 全省第一
陕西自贸区这四年
Shajiabang:picturesque water town in heaven
省委定调陕西“十四五”
陕西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实践与思考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表
聚焦两会
砥砺奋进的五年
——喜迎十九大 追赶超越在陕西
陕西省阅读文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