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应知应会
2017-05-30
1.“三重一大”制度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2.在党内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
党章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3.党委议事和决策基本规则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4.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⑴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⑶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⑷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⑹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發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⑺廉潔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5.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⑴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⑵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⑶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⑷检举党的任何组织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⑸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6.党内监督的制度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7.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8.党管干部
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9.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⑵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⑶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⑸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⑹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