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及管理对策
2017-05-30王烨
王烨
摘要通过分析安徽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现状,发现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经营规模及经营种类的区域分布特点,指出企业经营和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和建议。建议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结合实际更新现行管理制度,实行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
关键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7)33-0068-04
Hazardous Waste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Present Situation and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in Anhui Province
WANG Ye
(Anhui Solid Waste Management Center, Hefei, Anhui 230001)
Abstract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esent situation on production, utilization and disposal of hazardous waste in Anhui Province, fou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 of the number of disposal enterprise, approval scale and categories of hazardous wast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enterprise operation and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were pointed out, th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recommendations were put forward. It was suggested that laws and regulations should be improved, and the existing management system should be upd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and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wastes should be carried out, and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should be further promoted.
Key wordsHazardous waste;Disposal;Present situation;Countermeasure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1-3]。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性质复杂,因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环境污染较水、气污染具有持久性、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不规范甚至非法处置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难以恢复的影响[4-6]。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7],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是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分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可为安徽省危险废物管理及下一步统筹布局危险废物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
1.1总体情况
2016年安徽省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为146.86万t,利用处置量为112.40万t。目前,安徽省共有9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持综合性经营许可证的63家,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13家,持收集许可证的20家。
1.2经营单位地区分布
安徽省16个市均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除亳州、淮北、黄山、六安和宿州,11市建有利用危險废物的经营单位;除池州、阜阳、淮北、淮南和六安,11市建有专门收集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各类经营单位数量地区分布情况见表1。由表1可知,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主导产业结构不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各区域分布亦不均衡,一些地区能力过剩,一些地区能力不足。合肥、铜陵、阜阳、芜湖、宣城5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排名全省前5位,5市共有经营单位54家,占全省经营单位总数的56.25%。各市危险废物核准经营规模见表2和图1。
由图1可见,阜阳、宣城、滁州、合肥、马鞍山5市的危险废物核准经营规模占全省危险废物核准经营总规模的85.41%。
1.3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及规模
“十二五”以来,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逐年提升。2011—2016年安徽省危险废物核准及实际利用处置情况见表3。
自2011年以来,安徽省核准的危险废物利用规模占核准经营总规模的85%以上,实际以利用方式经营的危险废物量占实际总经营规模的84%以上,全省危险废物经营方式以利用为主。2016年全省危险废物实际利用量仅占核准利用总量的21.4%,核准利用规模远大于实际经营规模,运行负荷较低。
率低,回收体系不健全,存在个人无证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未按要求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违法行为。这部分未规范收集、处置的危险废物往往流入社会非法加工利用企业。
安徽省共有6家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其中有2家处置单位是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分别位于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香隅化工园)和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合成革工业园区内,均仅建设有焚烧设施,分别主要处置医药、农药化工废液、废渣及包装物和合成革生产行业产生的DMF精馏残渣。各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经营情况见表4。
安徽农业科学2017年
1.4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安徽省96家经营单位可收集、利用、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10多氯(溴)联苯类废物两大类外的所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区域分布特征明显,利用种类较为集中;危险废物收集主要针对点多面广的社会性危险废物产生源以及产生危险废物种类多量小的工業企业,收集废物类别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
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单位55家,核准年利用总规模278.44万t。各类别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和核准经营规模见图2、3。
安徽省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种类主要为废矿物油、含铅废物、含铜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酸和废催化剂等,全省55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中上述6类危险废物利用单位共44家,占危险废物利用单位总数的80%。同时,安徽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区域化特征较为明显。7家含铅废物利用单位均位于阜阳市,并集中分布在界首市田营镇和太和县肖口镇;11家含铜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利用单位多集中于宣城市宣州区和铜陵市;10家废酸利用单位大多分布在铜陵市和马鞍山市,主要利用两市钛白粉生产产生废酸和冶炼电解废酸液。
全省55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中,废矿物油、含铅废物、含铜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酸和废催化剂6类危险废物利用单位核准经营规模为247.37万t,占全省危险废物核准利用总规模的88.84%。其中,含铅废物及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规模达到150.10万t,占全省核准总利用规模的5460%;含铜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利用规模为42.13万t,占15.13%;废酸利用规模为26.52万t,占9.52%;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规模为20.59万t,占7.39%。其他利用废线路板、废有机溶剂、精(蒸)馏残渣、含锌废物、太能能硅片制造废切割砂浆等废物的年核准总规模为31.07万t。
全省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20家,核准收集总规模为25.01万t。其中,5家废矿物油和13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单位收集规模分别为5.85万和18.40万t,分别占总收集规模的23.39%和73.57%,2家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的收集规模为0.76万t,占总收集规模的3.04%。
1.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状
1.5.1各经营单位运行负荷差别较大。具体表现在:利用类、收集类危险废物经营设施运行负荷低,市场存在恶性竞争;集中焚烧设施运行负荷较高,部分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处置能力不足或接近饱和的情况下,选择性接受易焚烧且热值较高的废物,部分企业难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去向;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大多接近满负荷运行,有的甚至超负荷运行,亟需扩大处置规模,提升处置能力。
1.5.2部分企业工艺落后,设施设备老旧。安徽省部分经营单位规模小、工艺简单、设备简陋,处于较低水平利用、简单贮存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另外,设施设备老旧还突出表现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方面。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需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量逐渐增加,而安徽省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大多建成于“非典”时期,部分单位设备至今尚未升级改造,基础设施落后,处置过程中难以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由此带来二次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1.5.3经营单位同质化严重。除医疗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收集外,安徽省63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多为利润较高的废矿物油、含铅废物、金属冶炼废物等,而利润相对较差及处理难度大的危险废物(如含汞废物、含砷废物等)处置项目还较缺乏,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理方式严重不足。
1.5.4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安徽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仍存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基层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特别是一些规模小、工艺简单的经营单位,不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分析测试能力亟待加强。有的经营单位更是将有价物质提取后自行非法处置不可利用的危险废物,存在二次环境污染隐患。
2存在问题
2.1监管能力不足截至2016年底,合肥、马鞍山、宣城、蚌埠、铜陵、安庆、六安、阜阳、淮北9市成立了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设置专人负责固废管理工作,其余7市尚未设置专门的固废管理机构,县级固废管理机构更是空白。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存在工作任务重、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疲于应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危废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
2.2法律法规与相继出台的新政策不相适应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但如汽车、电动车修理等社会源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不予发放收集经营许可证,但实际工作中,统一收集能更好地避免社会性危险废物流向非法加工利用的作坊式企业。
2.3部分危险废物处置去向难以解决部分危险废物,如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及水处理产生的废盐,其产生量巨大,且由于利用、处置技术的限制,处置去向难以落实,目前大多为厂内堆存状态,环境安全隐患极为突出;又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因其产生量大,高额的处置费用使企业难以承受,监管压力极大。
3建议
3.1尽快完善政策法规尽快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不断更新并完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根据行业同类废物的鉴别检测结果、结合实际管理情况,适时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调整,增减废物种类或调整豁免、排除管理内容;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层级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层级相统一,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从源头统筹布局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建设,并利于后续实施监管。
3.2对危险废物实施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及对不同危险特性、不同危险等级的危险废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分行业、分废物类别制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明确规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核重点。如对综合性处置单位要提高对入厂特性分析能力的要求,包括对测试仪器设备配备、操作人员技术素质水平、实验室分析数据质量控制等具体要求等。
3.3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安徽省建设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实现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实时记录,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计划备案以及汇总统计相关功能,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仍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审批流程复杂,耗时较长。进一步加快与国家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的衔接融合,提升审批效率,构建完善统一、科学合理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现各省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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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7—2007[S].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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