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路”讨论的若干哲学思考
2017-05-30阮纪正
阮纪正
摘要:
从思维方式角度探讨“中国路”运行中的若干辩证关系,强调必须坚持“中国路”的社会主义方向,并提出一些有关的应该注意的历史观和方法论问题。
关键词:
道路;特色;历史观;方法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7)06-0005-05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7.06.02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马克思主义与中国路研究”栏目中关于中国道路的系列文章,引发了笔者的哲学思考。现将思考情况记述于后,以求教方家。
一、什么是“道路”
“中国路”是中国发展道路的简称。“道路”是“道”和“路”的合称,道路是通向目标的中介和途径。时下理论界一般用来比喻国家的生存策略和发展方式,由历史走势(目标指向)和实现方式(操作手段)两大部分构成。
在汉语中,“道”的本义是总括人心所向的手段和途径,为实现目的之中介和过程。其象形字上为一个头(象征一个人)朝着面前的某处走(即上为“首”下为“走”)的状态,意蕴为价值性之“道向”,更多是指向反映客观规律的理想信念和行为目标。而“路”则由“足”与“各”两字合成,表示“形而下”那实物形态的多种东西,涉及行走过程“足下”所依托的各种环境条件和社会约束之集合,意蕴为操作性行为的“路径”,更多是指向运行中的条件支撑和社会体制。
这意味着运行中“道向”与“路径”密切相关但又有所区别。“道”的含义主要是指人的感性活动而不只是外部依托和约束,由此是“实践第一”的;它蕴含着行走之目的、走势、方向、步骤、过程、秩序等,在事物的“本然”和“应然”之间贯穿着一个“所以然”;用现代科学术语来说,这里蕴含着极简单的演化程序。道是一步一步走的,每一步都受“规则”的支配(包括调整行走的方向和速度,对外界环境的适应和对各种相关情况的处理)。这是一种相当广泛并起支配作用的“自然程序”,由此引申作为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与根据,用以描述事物的生成和变化,并以此说明事物的运行秩序、客观规律和终极价值,然后又回过头来表示一种主体操作那带根本性的“主义”“主张”和运行方式,如此等等。
人是世间具有全面自我意识的动物,人类实践则不外是一种有目的之物质操作活动。有道是“思想上和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1],“道”于是便具有了人类实践的特性,当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同时具有“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双重功能。对人来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最终都要取决于是否“合道”,亦即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道”是所有实践操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依据。而“路”则是在“道”的指引下,通过具体操作而随机就势地逐步摸索和开拓出来的“物质框架”与“条件支撑”,是“道”的具体实现方式。它最早源于人类生命为满足需要、自我维系和自我复制、自我扩展的活动本能,其展开则是人类实践的革命性创造活动;“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2]
二、“路”的“特色”问题
任何社会形态和发展路径都有自身存在的缘由根据、条件制约和属性规定,由此,其运行路径的形成也都具有自身那“与众不同”的形态特色,亦即黑格尔所说那独特的“这一个”。
就一般意义上说 ,任何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都有相应于自己的国家民族性、社会规定性、历史延续性、发展方向性、运行曲折性和所处时代性、现行阶段性等方面客观具体规定。事实上,“特色”并不只为中国所独有,问题在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这些具体规定在整个人类历史演化过程中所处不同的实际方位和运行规定。我们的特色跟别人的特色并不重合,于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的结果就只能是勞而无功和事与愿违。
五花八门的“路”不能离开万法归宗的“道”。共性寓于个性,普遍贯穿特殊,万事万物的“天道循环”总有某些稳定性秩序和不变的东西。《易》的纲要是“变易、简易、不易”,古语所云“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并不意味社会历史的僵死停滞,不意味“自古华山一条路”的严格路径程序规定,而是说明社会演化的客观规律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然”必须通过“偶然”来实现,不变的“道”必须借助可变的“路”来运行。
我们所说的“中国特色”,当是指这“路”(即实现方式)的多样而不是“道”(历史方向)的不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始终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3]“中国路姓‘社名‘中”,归属于社会主义这个“家族”。那么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呢?就经济方式角度而言,资本主义是建立在雇佣劳动基础上的剩余价值生产,社会主义则是建立在共同占有生产条件基础上的自由联合劳动或曰联合起来的自由劳动。不同的社会形态具有并不一致的运行方式,这本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很早就建立起来的共识。我们不能用“路”的多样性去模糊以至否定这个“道”的必然性。离开“道向”本质规定的南辕北辙,是很难称之为“路径”的特色表现。
历史是人所创造的,人的实践操作确实可以改变当下的社会秩序,有前进和曲折的交互作用,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历史的演化方向。“异化另类”不等于“独立同道”,混淆对象的指鹿为马和背道而行的南辕北辙,当为“逆天改道”而不是“替天行道”,其最终结果则同样只能是事与愿违。由此产生“不忘初心”那“道”的坚定性和“路”的灵活性之操作要求。
作为操作主体,我们应当有在天下万有“大化流行”之普遍联系网络中的自我意识,明确自身的社会归属和历史责任(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处理好普遍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不要把这个普遍和特殊、共性与个性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
三、道路问题的提出
“当鞋合脚的时候”,人们对此是没有什么感觉的;一旦有感觉了,这就意味鞋子“非松即紧”,其适应性已经出现了问题。
道路问题的提出,意味着人们在原先的行走中遇到了“歧路”和“穷途”。例如汉唐盛世,就根本没有人会提出“中国要走什么路”的问题,但到了晚晴民国,这个问题也就成了世界格局中先进中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东西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确实曾经有过明确的共识和自信、他信,经历过两段相当辉煌的发展,然而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在路径内涵上则分化出“文革”和“改革”这样两个走向完全相反的运动。“道不同”的“路向”于是又重新成了问题;在一些根本利益的分化下,原先的共识全面瓦解了,自信离开了他信,凝聚变成了离散,一些自说自话的那些“旧路”“新路”“邪路”“死路”标签于是也就到处乱飞。在同一个旗号下人们则毫无顾忌地各行其是。
道路的走势,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这“两条路线”尽管可以解释为探索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或两种不同方式,就历史演化总体和人的认识过程而言,这说法也确有其一定的道理,实在不好简单地相互否定;但其实质性路向的逆反,却又是无法掩盖和否认的。与此相关的认识分歧,背后则是不同社会群体根本利益的明显对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6]问题在于时下不少“特殊利益”冒充“普遍利益”,并自我标榜为时空运作中的“最高端”。尽管目前理论界的主流普遍否认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而且一些利益根本对立的社会群体也很难说已经全面成熟,但时下两极分化、社会冲突、前景困惑的现实却又是不言自明的。特别是当今发展方式所带来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貧富对立、人口失衡和生态危机,使“中国向何处去”竟然又成了“盛世欢歌”中的“头等大事”。
苛责、抱怨和不满、牢骚,是人们精神不自觉和不清醒的表现。应该理解,“发展中的事物其实都是不完善的,而发展只有到了死亡才停止。”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运动的开头,尚未能真正超越整体性的“人类前史”;而人们总是要在历史的反复中去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在这里,人的自觉能动性决定了理想、目标的重要性;而人的认识局限性和条件的制约性,又造成运作反思和纠偏正误的必要性,由此所有操作都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和纠偏调谐。离开既定理想目标和自我反思的一意孤行,结果恐怕很难乐观。
四、“道”的坚定性和“路”的灵活性
形而上的“道”是无形的规定和约束,它不但反映了总体性的社会规律和历史趋势,而且还反映了操作主体的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由此决定整个操作运行的宗旨、结果、行程和命运,当是别无选择的历史必然。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4]就近现代来说,马克思列宁主义不外是工人阶级对自己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的科学解释与理论说明,由此拨开各种对立阶级意识形态的迷雾,公开宣布自己的阶级性和实践性,把目标定位于劳动解放和人类解放。“社会主义必须要也必然会代替资本主义”,就根本道向而言,这其实也是一个别无选择的“自然历史过程”。我们的宪法也明确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5]
但就其形而下的具体路径来说,则一定要获得各种有形条件和力量支撑,并具有多种偶然因素的参与,在形态上具有极大的丰富性、特殊性和偶然性,由此当要操作者多方面的探究和选择,呈现“条条大路通罗马”的多样状态。所以“因果有定”并不等于“历史宿命”,“客观规律”也不排除“人的创造”。社会主义革命是劳动解放条件的实践探索,是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创造过程,这里有着相当宽广的“可能性空间”。
五、道路讨论中的历史观问题
社会历史的运行道路具有主体性那“人的因素”:社会由人所构成,历史则是人的活动轨迹,任何社会形态都可以看作是人的创造。然而,它又并不是某些孤立个人那一厢情愿和一意孤行的主观任性,而是不同属性的所有社会成员相互作用那整体性的“合力”结果。所有的社会运行都不可能是单向线性和纯主观的。有道是“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亦此之谓也。
社会发展方式并不是仅由精英集团自我中心一厢情愿地“顶层设计”出来的。当然,在资本主义真正结束之前的“人类前史”中,社会前台活跃的则只能是帝王将相和英雄伟人,而受压迫、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的作用则是潜在背景式,并且是在归根结底意义上说的。这里问题在于:英雄人物之所以能够出现,他们能够提出并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他们最后所能取得的成果,最终其实还是要取决于其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和客观条件,以及与其并立的所有社会力量相互作用的“合力”(在阶级社会中,这种相互作用的表现就是阶级斗争),他们的眼界不可能真正超出历史时代所给予的最大可能性。
作为社会存在基础和运行前提的“生产力发展”,是先前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而并不是社会精英设计出来的“发展生产力”之主体诉求;而这里所说的生产力,又是一个需要多方定义的庞大和复杂的技术体系,其操作中人的关系和人的活动更是不容忽略。我们并不否定英雄豪杰在社会历史上的巨大作用,然而,如果没有了作为其活动背景的人民大众,这些英雄豪杰连最基本的存活也都成为问题。在这里,操作中单一主体不同层面的成败利害,无法判定不同主体相互作用的是非对错。社会运行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对立统一,暂时的历史曲折并不说明永恒的演化走势;人们完全可以在运作低潮中积蓄力量,在不利条件下争取于己有利的“最好前途”。
六、“中国路”的主体性内涵
“中国路”是传统中国社会历史长期演化的结果,是当今国际间和社会上各种不同力量和关系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中国社会历史继续前进必须改变的对象。这就是说,“中国路”是世界历史上演化变迁的产物,由此应当永远是“在途中”的。
再说一次,“中国路”本来就是世界历史背景上中国历史演化的轨迹,因而是个无需夸张标榜的“既成事实”,而并不是必须追求的“操作目标”;但作为问题提出时,马上也就可能变成了必须探索、建构和进一步改革的对象,对此我们当要有一个清醒的自我意识。
任何诉求都是以“缺失”而不是“满足”为前提的。所谓“深化改革”,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个“无的放矢”口号,它需要“改变”而不是“固守”和“维系”当前秩序。
历史矛盾和社会力量都是多种多样的。当前我们面临的各种“僵局”到底能否仍然继续下去呢?社会历史上不同的操作主体,其生存条件和发展诉求是很不一样的,问题在于主导这个“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到底是什么。这就是说,改革究竟“由谁来改、往哪里改和怎样去改”,这些其实都是无法回避并有所争论的问题。从理论上说,革命是社会矛盾的冲突爆发,是不同操作主体的相互作用;而改革则是操作主体的自我完善,是同一主体的内向变革调整,不涉及不同操作主体的各项诉求。
研究社会历史问题不能离开社会基本矛盾和当下主要矛盾运行的讨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所谓“从矛盾动力到改革动力”的说法,实质上是自我中心和“告别革命”的;其理论上不外就是否定基于客观社会矛盾运动的人民革命,把历史发展的内涵全部归结为上层精英一厢情愿的权力扩张的“自我完善”。这是精英集团企图身份固化并定于一尊的“千秋万代、长治久安”的主观诉求,表现了历史观上“人民史观”还是“英雄史观”那多个方面的一系列原则分歧。
时至今日,历史到底是“终结”还是“开始”了呢?就历史发展动力的理解上说,把人民群众自下而上的“群策群力、共同参与”,转换为管理层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精英治理”,这背后的内涵很大程度就是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化运动,使“群体本位”返回到“个体本位”,把“组织起来”瓦解为“各自顾各”。显然,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高度注意。
七、“中国路”与“普世价值”的讨论
有人认为,我们必须遵循西方发达国家的“普世价值”,走世界各国历史“共同的”发展道路,而不能“另搞一套”走自己的路,这当是皮相之见。作为类存在物,人类历史发展确实有着某种“共同本质”和“共同规律”,但这些本质和规律又在不同的时空条件约束下呈现出千姿百态。尽管“中国特色”跟“普世价值”在一些層面上并不绝对对立,但“中国路”背后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却并不表现为西方式的“普世价值”。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西方工业化以来,那“单向线性”的极限追求明显受到某种“规范”和“标准”的限制,更多的是着眼于顶层设计的“必要性”;而中华文化原典中多向互动的“穷变易通”,却是要突破当下运作秩序,反倒是落脚于危机应对之“可能性”。所谓“中庸”“和谐”,更多的恐怕只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暂时平衡,其能态倾向于“负反馈平衡”而不是“正反馈震荡”。
西方发达国家在全面输出自己价值观的同时,决不放弃自身的垄断地位。它们所谓的“更高、更快、更强”,在方向上其实还是线性单向“走他人之路”的“比学赶超”,但“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传统思维,却是反向而行走自己的路之“另辟蹊径”。
如前所述,当代发展应考虑全球性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类困境、生态危机,走出“自我中心”的一厢情愿,注意运作中的外部限制、外部效应和外部性其他问题,讲究操作运行“适度、合理、满意、可行”,并“在不平衡中寻找新的平衡”,注意“节能减耗、永续循环”的“能态效应”。因应随变的“穷变易通”并不就是无视规律的“另搞一套”,更不是放弃原则的“随波逐流”。“负反馈平衡”跟“正反馈震荡”在实践上各有其用,这里并不存在正误、优劣和高下之分。即使就同一方向而言,“量的增长”也并不就等于“质的提高”;无论哪种文化,其运作方式都要“通过必然而获得自由”。
在这里笔者再次强调,被称之为“普世价值”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确实是一些非常动听的“好名词”,问题在于不同的利益集团对这些名词有着很不一样的理解和规定,更有一些意义极不相同的操作和应用。按笔者的粗浅设想,“自由”当要顺天循性、随机就势而不能恃强凌弱、任意妄为,“民主”当有普遍参与、群策群力而不限委托代理、层级控制,“平等”当须承认差别、保护个性而不应单一要求、抹煞特长,博爱当讲扶助弱小、匡扶正义而不当泯灭是非、放纵邪恶。然而,时下主流话语使用的这些名词,始终未能超越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局限,实质上仍然是资本主宰、市场交换、自由贸易、利润归结的社会规定,用“程序正义”取代“实质正义”,用形式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由此无法兼及劳动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要求。
八、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讨论社会历史发展不能搞伦理归因、道德追究,伦理道德不外是社会关系的外部表现。有道是“菩萨畏因、凡夫畏果”,离开“缘由根据”、卖弄“五蕴名相”、固守“我执法执”、迷恋“当下结果”,很难说就是“把握了历史发展规律”。
“环境改变”和“人的改变”双向互动,是整个社会历史演化的核心内涵。笔者以为,所谓“中国特色”只能是中国人跟中国所处环境条件双互作用的自然演化结果,它是一种多向的相互作用“合力”,而不仅是精英集团“顶层设计”出来的必须遵循的外部约束。任何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变化都有自己的特色,而任何特殊又都是普遍的载体;普遍性总是要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问题在于这些普遍和特殊的缘由根据到底是什么。
所谓实践检验当是历史检验。由于操作主体的局限性和操作条件的历史性,任何操作主体的工作效应都只能是相对和暂时的。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操作经验去理解和把握真理,但却无法通过一时一事的个体经验去“检验真理”。经验对照总是有限的,价值体验不是事实判断由此很难由此直接推断认知的对错,个性包含有共性但并不直接检验共性,有限通向无限但也不能直接检验无限。庄子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社会真理存在于历史发展里无数人的生存体验当中,作为操作主体的个体人只能服从整体性的“客观真理”,而不能要求客观真理服从自己一时一事的生存体验。未经历史检验的自说自话不能定义事物的本质。
在这里,操作主体自我中心、一厢情愿的目标诉求、自我标榜、未来许诺,无法取代多个主体相互作用的状态评估、机制分析、条件探究。当然,“路是人走出来的”,但这“走路”应该是在适应环境的同时改造环境,而在改造环境的同时又改造自身,由此实现生命的进化;所谓“得道”就是这样的一种进化。而这里所说的“路”,便是“道”的形而下体现和支撑。
“筑路”和“走路”是建立在“寻道”“得道”基础上的。人们“以技达道”,然而“道进乎技”,方向目标当是更为重要的;把这条件约束的“形而下”东西固化起来,压在“形而上”之把握“道”的上面,很可能会影响形而上这“道”的创造。
在这里,应对危机完全可以灵活变通;但干脆回避社会矛盾、完全无视客观现实那“不管、不闻、不问”的到处乱摸,则很难说是做了“不忘初心、坚持原则、守住底线”的良性运行;“改革创新”必须要走出新路,但基于一己之私的物欲冲动,借助“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主意多”的盲摸、胡闯、乱冒、大干,则更难说就是有了一个“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总体设计。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242.
[2]鲁迅.呐喊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75.
[3]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2016:28.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35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5.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318.
(责任编辑:钟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