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地方财政支撑
2017-05-27庄驰
庄驰
【摘 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家的战略部署,切实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社会保险制度 统一城乡居保 财政支持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近年来,江苏省滨海县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居保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扩面和保费征缴机制,大力改进管理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开始进入全新发展时期。截至今年十月份,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數为32.63万人,参保率达99%。保费征收逐年增长,累计结存基金5.9亿元,确保了17.2万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这些数字的背后,不仅表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更重要的是县财政为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 政府补助激励居民踊跃参保
自上世纪90年代国家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县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废止了“储备积累式”老农保模式,积极采用“统账结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改革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我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滨海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明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和基金管理监督、养老金发放等内容,废止了“储备积累式”农保筹资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方共同承担筹集基金责任,并建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这一改革给参保农民带来了较大的实惠,增强了参保积极性,当年全县参保人员就增加了5万多人。
2011年,为了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县政府制定了《滨海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使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城镇非职工居民。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加快,2013年,县政府又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合并,制定出台了《滨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一是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基本原则,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实行个人(家庭)缴费、政府适当补贴。个人缴费标准在100元与2000元之间自愿选择,每交100元,政府补贴30元,缴费每增加100元,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100元;三是实行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为了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8月,我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坚持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根据城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对城乡居保年缴费标准分别设计为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无、1500元、2000元、2500元8个档次。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其中选择缴费档次100元参保的可享受政府补贴30元,选择300元的补贴40元,选择500元的补贴60元,选择800元的补贴80元,选择1000元的补贴100元,并以此封顶。从2010年起到2015年底,6年期间县财政支付城乡居民参保补贴6567.38万元。同时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成熟,惠及民生。
2 财政支持保障养老金及时发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原农保制度相比,增加了政府和集体补助,而待遇的差距主要决定于地方财力。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我县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改善民生,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分管县长,协调各镇和经济开发区以及人社、土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扩面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墙头标语、村居专栏等形式多样进行政策宣传。人社部门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手册,面对面向居民解释政策,说明政府补贴标准,激励引导居民积极参保、主动缴费。通过几年的努力宣传,全县城镇居民自我保障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实现了参保全覆盖。截至今年十月份,全县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2.63万人,参保率达99%。保费征收逐年增长,累计结存基金5.9亿元,确保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逐年调增基础养老金。2010年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为60元/月、人,2012年提高到70元/月、人,2013年提高到80元/月、人,2014年提高到90元/月、人,2015年提高到105元/月、人,今年提高到115元/月、人,基础养老金实现了“5连增”。为了保障发放,我县从2010年开始投入资金实行兜底发放,6年来共投入基础养老金补助2.78亿元,保证全县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人员养老金的发放,让全县城乡居民都能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幸福指数。
3 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社保服务平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业务工作量大,服务要求高,地方政府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办公设施、人员支持和经费保障。自2013年以来,滨海县按照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领取待遇、权益查询 “四个不出村”的要求,财政投入523万元建设资金,在全县296个行政村(居)建立社保服务工作站,大力构建覆盖城乡劳动保障服务平台。
一是按统一标准建设村级服务站。为全县296个行政村按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建立30平方米服务站,并为其配备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电话、打印、复印、传真)各1台,由村主任或村会计任劳动保障协管员,实行统一连网管理。
二是统一制定工作制度。根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生求助、助残帮困、合作医疗等大社保工作内容,制定了《村人力社保协理员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及《社保业务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工作制度,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同时,统一制定村社保协理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落实村级协管员待遇。城乡居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量大,主要依靠全县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办理,人社部门不仅定期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而且积极协调筹措资金,保障协管员工资待遇的发放,并进行工作考核评比,评比结果与协管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信息系统建设网格化。近年来,我县按照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化的要求,加快社保软件的应用,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实现服务形式和服务手段的新跨越,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去年全面开通社保个人信息网上查询,今年上半年,推行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各村服务站在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登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对数字证书进行绑定后,即可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待遇资格申请和社保卡挂失、参保信息查询等业务。实行社保网上业务经办后,凡是持有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均可足不出村的办理社保业务。目前,全县47.97万持卡参保居民,已激活使用34.26万张,其中转社保卡发放待遇15.63万人,占总发放人数的94%;持社保卡通过“预存代扣”方式缴费17.89万人,代扣保费5703万元。
滨海县在加快城乡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结合经济发展、财力增长、人口老龄化的状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社保资源,提高财政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城乡老年人基本生活无忧,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