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的实践探索
2017-05-27蒋维琴
蒋维琴
摘要:屏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是在县域内围绕医联体牵头单位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进行“单位预算、账户分设、收付分离、采购监管、票据统管”。文章在分析屏山县医联体牵头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现实意义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屏山县医联体牵头单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的具体实施,取得成效:并进一步探讨了对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实践的思考,以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健康和有序发展。
关键词:屏山县;医联体;会计;财务集中核算
一、引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全面帮扶、分批推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的原则要求,深化屏山县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加快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探索建立责权利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集团管理模式,进一步解决屏山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差、无人看”问题,屏山县积极探索县乡村一体化改革,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以提供优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全县卫生资源配置为切入点,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强化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激发基层卫生院和骨干医技人员活力。全县设立四个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新市民族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牵头医院保持原法人地位不变,由牵头医院负责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实现医疗服务一体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和计生技术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医联体牵头单位对所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的具体实施
屏山县围绕医联体牵头单位人、财、物统一管理,成立了县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利用现有的财务资源由医联体牵头单位对所辖基层医疗单位实行财务集中统一核算。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各医联体牵头单位在本单位下设立了一体化改革管理办公室,落实专门岗位对医联体下属单位(以下统称为“核算单位”)财务进行统一管理。采取“单位预算、账户分设、收付分离、采购监管、票据统管”的模式,实行单独核算和考核,并依法接受县财政、审计、监察、卫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指导和监督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各核算单位设置单位报账员,于次月五日至六日(若逢节假日则顺延相应天数1到牵头医院办理上月的报账业务,并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会计工作的连续性。牵头医院财务人员于每月十五日前将会计报表返回各核算单位,并上报县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备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收支管理
各核算单位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各项收入的取得均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开具财政专用票据收费,并及时将开展业务取得的现金收入直接存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登记明细备查账簿,杜绝坐支现金的行为发生。
(三)强化绩效分配,提高职工积极性
建立业务收支结余再分配制度和禁止负债发放奖励绩效。牵头医院按照单位相应的会计制度对结余资金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业务收支结余的50%提取事业基金用于卫生事业发展,50%提取奖励基金用于职工二次奖励绩效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奖励绩效分配经牵头医院审核,报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切实保障经费
由各核算单位于月初提出当月资金使用计划,报牵头医院审批后方可拨付相应款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基本药物补助按项目实施方案实行预拨制,年终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由一体化改革服务中心划拨到牵头医院,再由牵头医院直拨:村卫生室医生的所有补助经费(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划人牵头医院,再由牵头医院直接划入村医生个人帐户,有效防止了村医生应得的补助款项被乡镇卫生院截留的现象,提高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三、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取得成效
通过实施县带乡、乡带村,缓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奇缺的问题,并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强化了财务管理
实行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解决了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的集中核算就“核算”谈“核算”,会计监督针对性不强,与核算单位的真实运行状况脱节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医联体内“内行”管“内行”的特长,有利于呈现整个医联体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和整改,更加便于牵头单位的管理。医联体内各核算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得到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得到健全,对个别单位不合理的药品及耗材购进,经牵头医院与所辖基层医疗机构的院领导沟通已得到了很大的改进:库存物资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也较集中核算前有了很大的改进: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占用、挪用、截留的情况,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也能及时到位,提高了各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屏山县卫生事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上升
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相对独立,增强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独立性和真实性,牵头医院会计机构与县一体化服务中心不定期地对下属各核算单位的帐务进行督导,对收支情況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为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集中核算公开透明的办理流程,减少了舞弊行为的发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效益。
(三)提高了单位的预算执行能力
医联体集中核算后,要求各核算单位,必须在上月底统一做好下月的资金计划申请和审批工作,由医联体牵头审核后由医联体资金管理专户核拨相应资金,明确了所辖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程序及物资采购要求,提高了各核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能力。
四、对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的思考
屏山县医联体财务集中核算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充分激发县乡村医疗机构和医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保障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奖励绩效的及时发放,确保卫生事业公益性的体现。通过实施保障工资福利、兑现奖励补贴、畅通上升渠道等配套措施,留住了相当部分原本打算离开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也纷纷表示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做出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待改进的地方,否则影响实施目的的实现,需改进的地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理财的积极性不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报账员过分依赖集中核算会计,对应由核算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多数都推诿到集中核算会计处,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单位内部监督不力,甚至出现将内部控制作为摆设,执行力差,极易产生财务漏洞。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变动频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重业务,轻财务”的现象,会计人员奇缺,报帐员基本上都是由卫计人员兼职,无专业会计知识,且大部分都是不固定期限的聘用人员,人员极不稳定,变动频繁,且变动时虽有工作交接,但缺乏工作對接,致使会计工作的连续、衔接性较差,易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不稳定。
(三)财务工作各个环节沟通意识薄弱
部分核算单位负责人、报账员、牵头医院核算会计沟通不畅,核算单位负责人基本不关心财务报表,也不与牵头医院核算会计进行沟通,牵头医院核算会计也通常与单位报账员沟通而不与核算单位负责人沟通,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账员在本单位也基本没有参谋权,会计信息传递滞后,致使核算单位的会计账簿上因记账不及时而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现象时有发生,难以保证帐实相符。
目前,屏山县的卫生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要实现由“有人看病”到“有能力看病”“看得好病”三步提升,还任重道远!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也还存在财力不足、条件艰苦、体制机制不畅等诸多困难,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各级的坚强领导和真情帮扶下,学习借鉴各市州、区县的先进经验,不断深化基层卫生改革,走出一条符合贫困山区特色的财务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