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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建设思路的构想

2017-05-27胡雁

中国科技纵横 2016年24期
关键词:十三五云南省

胡雁

【摘 要】环境信息化建设是环境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也是新环保法对环境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本文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环境信息化发展趋势为基础,充分分析云南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提出了云南省“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主要任务,为云南省“十三五”环境信息化规划提供基础。

【关键词】 环境信息化 智慧环保 十三五规划 云南省

《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应用,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环保管理模式将由粗放式监管转向精细化监管,环境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同时公众对投诉处理、政民互动、监督管理以及数据开放的诉求也在不断提高,数据开放成为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应用,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环境信息服务一体化、环境业务应用平台化、环境管理决策数据化已是大势所趋。为此“十三五”的环境信息化建设必将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进行深度融合,才能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与时俱进地做好“十三五”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 问题与需求

在“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着力于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建设了“一个门户、两个平台、三个中心、十二个应用系统及配套设施”,初步建成了“数字环保”体系。目前,云计算平台承载了二十七项业务应用,运行稳定可靠;云南省环境资源数据中心、云南省环境管理“一张图”已基本构建;已建成的信息管理系统在省级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辐射管理监管、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得到应用推广,同时环保专网已贯通省-州(市)-区(县)三级,环保信息的传输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然而云南省环境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如基础设施和支撑能力有限,应用“烟囱”和数据“孤岛”林立,环境信息的公共服务、数据开放以及信息公开的程度有限,环境信息辅助决策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需求,为此亟需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统筹云南省、州(市)、区(县)三级环境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众服务水平,加快转变环境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

2 环境信息化的建设思路

2.1 总体目标

云南省“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建设需立足于保障生态安全、防范环境风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技术,建设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以大气、水、土壤、生态为管理对象的环境要素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平台和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与辐射事故应急平台,从而形成环境信息感知准确、信息基础支撑安全可靠、信息资源开发合理、决策支持科学有效的云南省“智慧环保”体系。同时信息化建设需统筹云南省、州(市)、区(县)三级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数据服务便捷化,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2 总体框架

云南省环境保护信息化“十三五”建设的总体架构按照分层次、模块化、体系化理念设计。具体的框架图如图1所示。

(1)感知层:感知层是指对环境要素的全面监测感知,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生态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环境风险源监控、核与辐射安全监控、跨部门数据获取以及互联网数据获取。

(2)基础支撑层:基础支撑层主要包括环保云平台和资源环境数据中心。其中环保云平台是环境信息化的软硬件基础,它结合私有云计算、高性能集群系统以及大数据分析全面提升环保厅的支撑能力;资源数据中心对云南省的环境资源数据进行集中、集成和统一管理,为环保部门提供科学、完整的数据共享。

(3)业务应用层:主要包括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環境要素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大气环境综合管理平台、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以及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平台以及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与辐射事故应急平台应用平台。

(4)综合服务层:主要是实现环境大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环境开放共享平台的建设。其中大数据的综合分析是通过整理、搜集和分析环境数据,为决策领导提供支持;环境开放共享是实现云南省环境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以及社会公共服务。

(5)“三体系”:包括环境信息标准规范体系、环境信息运行管理体系和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三个体系”。它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现有的“三体系”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而建设的,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供综合保障。

3 环境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3.1 拓宽环境物联网感知渠道,提升数据资源获取效率

紧扣“互联网+”,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扩宽数据采集渠道,增加数据采集项目,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空遥感、物联网、手工监测等多种手段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物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的目标,最终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物联网感知体系,为各类环保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环境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始数据支撑。

3.2 强化数据资源集中整合,升级环境数据资源中心

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已建设的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和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整合云南省环境保护数据资源,统筹省级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构建污染源、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数据服务和地图服务能力,州(市)环境保护局可以利用省厅提供的数据服务和地图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行扩建,构建(州)市独具特色的数据资源中心和“一张图”展示平台。

3.3 以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为核心,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惩的污染源管理格局

根据深化环境保护改革的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排污企业统一监管体系。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利用排污许可证“证载”内容,支撑排污许可和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许可证监管等的有效衔接,建立唯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名录库,对污染源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污染源排放信息整合功效,有效推进协同治理,形成 “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服务管理能力。

3.4 面向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的需要,采用互联网+模式创新环境应急管理与执法监管

适应环境监察垂直管理的需要,着眼于环境监察和环境风险防范的需要,建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大数据,充分发挥地图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构建全省统一的网格化的监察执法及应急平台,扩展无人机在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上的优势,开展无人机监察执法和应急监测工作,全面提高全省的环境应急管理和监察执法的能力,预防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3.5 提升环境资源开放共享能力,建设数据服务“一站式”平台

运用大数据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深化环境信息产品设计和服务水平,开展公共服务的创新应用,依托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建设生态环境数据开放目录、信息公开平台和成果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厅长信箱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增强社会环境监管能力。

4 结语

云南省“十二五”环境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面临“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常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三五”信息化建设将立足现有、加强建设,通过将环境管理业务与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进行有效融合,达到“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目标,有效支撑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工作会商,提升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芮元鹏,闫楠.“十三五”環境信息化的战略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2015(06).

[2]王腾.“互联网+”时代下我国环境监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环境保护,2015(17).

[3]王金南,蒋洪强,刘年磊.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战略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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