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成亚洲首个承认“同婚”地区
2017-05-25崔明轩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崔明轩
在两个月的等待之后,台湾“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时宣布“释宪”结果,认定“未保障同性婚姻为违宪”,意味着同性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让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
之所以会有这起“释宪案”,起因在于岛内第一个公开出柜者祁家威与男伴,在2013年3月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祁家威认为,台湾“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申请“释宪”。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也认为,许多家长担心承认同性婚姻后,“民法”上的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家长,是破坏传统,但“爸爸、妈妈、表姐、姑姑”等称呼从来就没有出现在“民法”用语上,这些担忧多虑了,因此也申请大法官解释。
24日下午4时,大法官公布“释宪”结果,认为现行法律未允许同性两人结婚,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人民平等权的保障,“法务部”应在两年内研拟修法,保障同性婚姻。“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称,如果两年内没有完成修法,就可依“民法”的婚姻相关规定,直接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当有记者问到其他地区的人可否来台湾办理同性结婚时,吕太郎未正面回答,仅表示须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处理。联合新闻网称,本届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长”许宗力等15人,要做出“合宪”或“违宪”解释,都需要拿到10张票。
挺同团体“婚姻平权大平台”在“立法院”旁举办“点亮台湾亚洲灯塔”活动。下午4时起,舞台屏幕同步播放“释宪”,现场响起一片欢呼声。不少人或感动流下眼泪,或相互拥抱。另一边,反同团体“幸福盟”等表示不能接受结果,怒撕标语丢入“司法大厦”。他们表示将持续抗争,不排除申请再度“释宪”或发动“公投”。
婚姻平权是民进党当局的一项政治承诺。24日下午,蔡英文在脸书发文称,“释宪结果不是胜负输赢。无论大家对同婚议题的立场是什么,这一刻是我们将周遭所有人看成是自己兄弟姊妹的时刻”。“行政院长”林全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后续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教育部”表示,未来“民法”等相关法律若修正,会配合修正课纲及教材。“劳动部”还称,相关法案通过后,同性伴侣也将享有婚假、丧假的权利。依据台“劳工请假规则”,劳工结婚应给予有薪婚假8天、配偶丧亡者给予有薪丧假8天。台北市长柯文哲24日还在脸书表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社会不要怕有冲突,但要有解决冲突的机制,台北市政府申请“释宪”,就是一种促成社会理性论辩、走向进步价值的态度。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廖国栋则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释”,但站在守护传统价值观的立场上,他个人不支持修“民法”,而是支持设立专法处理。
早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就有两女结婚的记录。据《台湾日日新报》报道,1912年时一名女性从小不爱男生,想跟女生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都去世,兄长便帮她找了一个女性在一起,明媒正娶地把她娶进门。另外台湾大谷部落排湾族也曾将男生跟男生同住一起,称为qaliqali;女生跟女生很亲密的,称为langilangi。他(她)们一起生活,且为部落中人所接受。国民党政权迁台后,1958年,有一对女性提出登记结婚的要求。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请求与男性公证结婚,但遭政府机关拒绝。不过自2015年起,台北等6个“直辖市”以及新竹县和嘉义县等地方政府已先后开放受理同性伴侣户政注记,可用于在签署手术同意书时证明同性伴侣身份,但仍未能保障婚姻关系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到了2016年,民进党的尤美女等跨党派“立委”提出婚姻平权法案,并在委员会初审通过。至于蔡英文本人,2015年10月曾在脸书公开承诺支持婚姻平权,之后还在“大选”前以彩虹卡进行募款宣传。
台湾自由电子报24日称,在“护家盟”等多个反同团体的抗议下,加上“立法院”党团针对是修改“民法”,还是设立专法意见不一,使得法案延宕至今。目前全球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同婚合法,但大多集中在欧美,台湾则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未来也有望成为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联合新闻网评论说,对于现行“民法违宪”的情况,大法官解释文提供3个不同的选择:一是两年后“民法”自动失效;二是修正法律;三是制定法律。因此,后续要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仍有很大的政治运作空间,至于蔡政府到底要采用哪个,也就格外引起关注。不管怎么做,难免又会引发不同团体的抗议,尤其两年后的此时,正是“总统大选”即将开跑的前后,“民进党是否愿意冒着失分的风险选边站,也考验其政治智慧”。文章说,民进党将同婚的“立法”、修法问题丢给大法官,等大法官做出“释宪”后,才“推一步、走一步”甚至随波逐流,都是不负责任的政客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