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以理论创新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2017-05-24周萍魏智平
周萍+魏智平
摘 要: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引,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对于更好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理论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发展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理论创新引领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检察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同样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对于更好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進一步提高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求的必然选择。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检察工作如何深入开展、创新如何理论提出了总体思路和前进目标,对我国检察系统将来的发展前景提出了殷切希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涉及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探索,从理论上进行基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深入研究,为推动事业不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如何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进行了许多有益的理论思考和探索,形成了不少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认识,有力地指导了检察实践、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树立发展理念,把握发展规律,探索发展道路,仍然需要我们在新的伟大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从理论上作出新的回答;不断与时俱进,形成新的更加深刻的理性认识。特别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既对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是当前检察机关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我们必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理论分析、概括和提炼,指导检察人员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真正找到和准确把握科学方法,在深入扎实推进日常重点工作的同时,深入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客观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伴随着新中国检察制度的曲折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逐步建立,初步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基本问题,为我国检察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科学指引。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还只是初步建立起基本框架,还有许多关于我国检察制度建设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作出科学回答。只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才能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正确道路,才能真正经受风浪,站稳脚跟,顶住压力,克服困难,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深入推进检察系统改革的重要前提。从实际出发,为实践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也是理论研究的价值和生命力所在。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仅是全党、全社会的一件大事,更是检察理论研究的中心任务。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要深入落实中央确定的检察系统改革任务,必须对每项改革内容都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必须对检察制度基本原理和法律监督运行机理进行全面系统研究,对现行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努力认识和把握规律性,为推进改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必须对各项正在进行的改革成效进行跟踪调查,对改革经验认真总结,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推动新的发展。只有以正确理论为引领和指导,检察改革才能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取得预期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检察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检察制度建设和检察改革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规律探索,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完善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重点要抓好以下研究工作:
(一)着力加强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研究
检察理论研究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思考,紧扣检察机关中心工作来展开,才能找准研究的聚焦点,增强理论的指导性。要根据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现实任务,特别是根据中央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创新型、节约型国家建设、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突出服务大局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检察理论研究的课题进行集中攻关,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着力加强对检察工作规律的研究
正确认识和掌握检察工作规律,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要着眼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深化对检察规律的研究和认识:
(1)深化对检察活动基本规律的研究和认识。检察活动的根本属性、检察活动的价值目标及其所要求的运行机制,决定了检察体制的设定、检察职权的配置乃至检察制度的发展模式。在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时,必须把检察活动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整个司法活动过程中来定位、来观察,既深入分析检察权对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法治建设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又在清醒认识、深刻把握检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自身必须受到的约束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制约关系等重大问题的基础上,准确认识和把握检察活动基本规律,为客观、公正、理性、平和地开展检察活动提供理论指引。
(2)深化对检察制度发展规律的研究和认识。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必须遵循其内在规律。要加强我国检察制度与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比较研究,既要把检察制度放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文明进步的规律中去研究,寻找其产生、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又要把它与本国的国家政治制度紧密联系起来,在正确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我国检察制度的根本属性,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和发展的特殊规律。
(3)深化对检察职权配置规律的研究和认识。检察职权的科学配置,关系到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要着眼检察职权配置的价值目标,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检察机关基本职能出发,深入探索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规律。要把检察职权配置放在司法职权配置的整体框架下审视和研究,深刻阐明检察职权配置与检察活动的法律监督属性之间的密切关联,深入探索检察职权与侦查职权、审判职权的分工协作、配合制约机制,全面揭示我国检察职权配置的发展轨迹,从而发现和把握检察职权配置的规律。
(4)深化对检察管理规律的研究和认识。要加强检察管理与行政管理、其他司法活动管理的比较研究,加强检察管理与检察活动价值目标逻辑关联的研究,加强检察管理历史变迁的理论分析,探索检察管理的客观规律,认清其根本属性和基本内容。要加强对现行检察管理制度的实证分析,研究检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科学的检察工作考评机制、内设机构设置、案件管理制度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
(三)着力加强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中现实问题的研究
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深化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必须以检察工作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随着检察实践的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深入,检察工作遇到不少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如何认识和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无法回避且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调查研究、理性思考、科学决策,努力在正确解决这些问题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四)着力加强对检察学的研究
检察学是研究检察制度、检察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指导检察工作的理论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检察学体系,对于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繁荣发展检察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5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标志着检察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学科建立起来。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相比其他比較成熟、完善的学科而言,检察学的理论体系还不完整,基本范畴还不规范,研究方法比较单一,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制约了其理论指导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检察学体系建设和研究,是当前检察理论研究必须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和重大课题。
只有做到了这些,我们才敢说,检察理论得到了真正的创新,通过理论的不断创新也才能推动检察事业不断的创新发展,检察系统也才能真正为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