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治理念引导机制建设
2017-05-24唐素林
唐素林
摘 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依然存在:公众不相信法律,更遑论遵守法律,法律没有权威,全社会尚未真正树立起信法、守法的意识,因此,本文探讨了社会管理创新中法治理念引导机制建设,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都树立现代的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引导全社会成员树立信法、守法、尚法意识。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法治理念;引导机制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表明我国的法治建设将逐步深入。为保障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人们的法治理念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近三十多年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公众的法律知识日渐丰富,公众的权利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在社会中依然存在:老百姓不相信法律,解决问题不靠法律,靠闹靠上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行为;在司法领域盛行“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等等错误观念和违法行为,这说明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没被很好地遵守和执行,尚未建立权威。这种现象在目前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也存在,如“认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严管重罚”,以及出现的诸如“钓鱼执法”、“暴力拆迁”等违法执法行为,甚至一些犯罪行为。前述错误观念和违法行为表明加强法治理念引导工作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本文探讨建设法治理念引导机制,确保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能够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建立全社会对宪法法律的信仰,营造全民信法、守法的氛围,养成遇事有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通过法律途径的良好习惯。
一、通过宣传与教育,社会成员树立现代的法治理念
首先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社会成员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治国理政最具权威的价值取向;人人都要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其次,要强化依法进行社会管理的理念,促进社会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公平正义等现代法治理念,坚持管理权限由法律规定,并在法律的范围行使,自觉用法律来约束手中的权力。再次,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坚持合法合理、程序公正、及时高效等原则,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最后,要在全社会做好法治宣传与教育,让社会成员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用鲜活的事实和实践告诉社会成员,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制裁。总之,将各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都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育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①其意表明,公民将法律规定内化于心、并自觉遵行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因此,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具有良好的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最深厚的心理基础。
所谓“法治精神”其实就是广大群众信仰法律的,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享有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不主张法外特权。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已基本完善,但缺乏对法律的信仰,缺乏对法律实践的精神。比如我们遇到纠纷时能否先从法律视角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遇到矛盾纠纷先想到的是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就是缺少法治意识、法治自觉的表现。因此我们要加强法治精神的培育,要在全社会形成相信法律、遵守法律、依靠法律,严格执法的意识和精神;督促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依法管理、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依法规范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为,确保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正确发挥作用;确保社會组织、公民等社会主体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形成自主管理的空间与氛围。总之,通过各项活动促使全社会成员将法律和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建设法治文化,引导全社会成员树立信法、守法、尚法意识
所谓“法治文化是以追求民主、自由和权利保障为目标,在一定的治国理念和与此相适应的制度模式确立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②。依照此定义,社会管理领域的法治文化建设,首先需要在法治理念的引导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要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社会管理决策、执行社会管理的措施,杜绝超越权限执法、滥用权力等违法行为。其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他们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这样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学习和法治实践的积极性,使法治观念深入百姓心中。最后,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也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社会管理,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要依法维权。总之,要在正确的法治理念引导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建立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有序社会,将法律和法治转化成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成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
综上,通过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形成全社会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法律转化成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成为全社会成员的精神食粮,成为全社会成员健康的生活方式;助推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走上顺利轨道,助推法治社会逐步建成。
注释:
①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卷第20章。
②蒋传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其特点》,人民法院报,2012年09月21日星期五,第5版。
参考文献:
[1]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蒋传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其特点》.人民法院报,2012年09月21日.
[3]田野,《浅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应用》,《当代法学》,2010年第6期.
[4]李德顺:《法治精神应成为一种信念》,京报网,http://www.bjd.com.cn/10llzk/201205/21/t20120521_1951966.html,发布时间:2012-05-21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