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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经学研究指瑕二则

2017-05-24周远斌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7年4期
关键词:周易诗经研究

关于闻一多的古经学研究,学界多有肯定性的总结,[1]鉴于此,对他在经学研究上的成就不再赘述。杨伯峻《论语译注·导言》注有云:“只因学问日益进展,当日的好书,今天便可指出不少缺点”。闻一多去世六十年有余,在这六十余年里,经学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所以今天看他的经学研究,也能“指出不少缺点”。

闻一多长于考证,精于训诂,有考索赅博、洞见深入之风格,但或因思虑不周,考证偶也有牵强不妥处。如对《诗经·秦风·无衣》“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矛同仇”句中的“仇”字的考证:“仇借为畴。《说文》:‘耕治之田也。襄公三十年《左传》‘取我田畴而伍之,《注》:‘并畔为畴。《周语》‘田畴荒芜,贾《注》:‘一井为畴,九夫一井。《孟子》‘易其田畴,《注》:‘一井也。”(《诗经通义乙》)闻一多据授田法与兵制来解释“同仇”之“仇”,认为“仇”借作“畴”,同畴的农人一起当兵,“偕作”“偕行”是自然而然的事。有学者称扬这一考证曰:“可谓独拈一字而发千年之覆,惟有知周代制度,才能正确解释之,科学精神与归纳法俱见。”[2]闻一多的这一考证,乍一看确有“发千年之覆”之创获,但细究起来,就觉得不当。《无衣》一诗共三章,以重章叠句形式成篇,《诗经》中的章句复叠往往是近义或同义,《无衣》也不例外,第一章的“与子同仇”与第二章之“与子偕作”、第三章之“与子偕行”复叠,“同仇”与“偕作”、“偕行”应同义,但若以“畴”(“同畴的农人”)解“仇”,不但与“偕作”、“偕行”词义不一致,而且与诗之总义相悖。梁启超曾总结清代考据之学说:“清儒之治学,纯用归纳法,纯用科学精神。此法此精神,果用何种程序始能表现耶?第一步,必先留心观察事物,觑出某点某点有应特别注意之价值;第二步,既留意于一事项,则凡与此事项同类者或相关系者,皆罗列比较以研究之;第三步,比较研究的结果,立出自己一种意见;第四步,根据此意见,更从正面旁面反面博求证据,证据备则泐为定说,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凡今世一切科学之成立,皆循此步骤,而清考据家之每立一说,亦必循此步骤也。”[3]与复叠词“偕作”“偕行”词义不一致,而且与诗之总义相悖,这可谓“有力之反证”,闻一多的“仇借为畴”说显然不成立。

《尔雅·释诂》已把“仇”义解释得非常清楚:“仇,匹也,合也。”“与子同仇”即与子同“匹”,同“匹”与“偕作”、“偕行”义同。《诗经·周南·兔置》“赳赳武夫,公侯好仇”之“仇”也用“匹”义。“好仇”与“好逑”同。《诗经·周南·关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毛传》把“逑”字直接当“仇”字解:“仇,匹也。”陆德明《经典释文》:“逑,本亦作仇。”《汉书·匡衡传》引《诗经》作“君子好仇”,曹植《浮萍篇》“结发辞严亲,来为君子仇”,化用《关睢》“君子好逑”句,“逑”作“仇”。

“畴”除了指田地,也有畴匹之义,但多作动词,即“取我田畴而伍之”,如《国语·齐语》:“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也有作名词的,如《楚辞·九思·疾世》:“居嵺廓兮尠畴,远梁昌兮几迷。”“畴”这里指“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之村落。王逸注“畴”为“匹”是不当的。清代的陈奂《诗毛氏传疏》早就指出“仇”与“畴”通,之所以有此误解,与王逸的误导想必不无关系。

《周礼·地官·小司徒》有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仇”字是会意字,九人约定俗成为“仇”,与“九夫为井”之井田制应不无关系。闻一多所举贾逵注语“一井为畴”,查不到出处。

闻一多在《周易》研究上也多有建树,其《周易义证类篡》《周易杂记》是《易》学史上的经典之作,有学者赞《周易义证类篡》曰:“虽只解九十事,而精义颇多,且较郭(沫若)为详。”[4]但可能因当时所见材料之局限,其研究也有偏颇疏舛之处。

《周易义证类篡》解释《泰》卦九二爻辞“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曰:

案包读为匏,《姤》九五“以杞包瓜”,《释文》引《子夏传》及《义证》并作匏,是其比。包荒即匏瓜,声之转。……“包荒,用冯河”,即以匏瓜渡河。“不遐遗”者,不遐,不至也,遗读为隤,坠也。言以匏瓜济渡,则无坠溺之忧也。

闻一多进一步论述“包荒”即匏瓜声之转曰:

《庄子·齐物论篇》曰:“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葆光者资(訾)粮 (量)万物者也。”……古斗以匏为之,故北斗一名匏瓜,声转则为葆光耳。……《九怀·思忠》曰:“登华盖兮乘阳,聊逍遥兮播光,”华盖,播光皆星名,播光即北斗,亦匏瓜之转。……匏瓜转为包荒,犹转为葆光,播光矣。

以匏瓜等解釋《泰》卦九二爻辞,闻一多是着先鞭者。最长的古典小说《榴花梦》(清女作家李桂玉撰)曾以渡河不倾之意言及《泰》卦九二爻辞:“《泰》之九二包荒成,恰是冯河不致倾。”两者相较可以看出,闻一多的解释并没有受启发于《榴花梦》。闻一多此解有发明之功,但也有疏漏之处。其以“匏”解“包”,言他人所未言,但认为匏瓜即包荒、葆光、播光之“声转”,就过于武断了;以“无坠溺之忧工”解“不遐遗”,与九二爻辞的整体语境不合,也有武断之弊。

高亨1979年出版的《周易大传新注》可能受闻一多解释的启发,以“匏”解“包”:“包借为匏,瓠也,今语谓之葫芦。荒,大也。”但高亨没有像闻一多那样,以“声转”之瓜解“荒”,而是以“大也”解之,想必他认为闻一多的“声转”说是不成立的。李镜池《周易通义》(曹础基整理,1981年出版)也以“匏”解“包”,但把“荒”解为“空”:“包荒,把匏瓜挖穿。包借为匏。荒,空。”高、李均发现了闻一多以“声转”之说解“荒”的不当,故各立一说,遗憾的是两人的观点亦无一当者。陆德明《经典释文》:“荒,郑读为康,云:‘虚也。”郑玄认为“荒”借为“康”,是有见地的,“康”即“漮”,《尔雅·释诂》:“漮,虚也。”“漮”字今天仍在用,如平常说的萝卜漮了。葫芦干后,内瓤由实变虚,即漮了。干漮的葫芦非常轻,在水里浮而不沉,大的可用来辅助渡河,“包荒,用冯河”即此意。

《泰》卦九二爻辞全文如下:

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闻一多将“不遐遗”断为一句,实属不当。若按其所断,不但“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句会支离破碎,而且字义句意也难澄清。“中行”一词是理解《泰》卦九二爻辞的关键,该词词义明了后,“不遐遗朋,亡”也就迎刃而解了。

“中行”在《周易》经文中共出现五次,另外四次如下: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益》卦六三爻辞)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益》卦六四爻辞)

中行独复。(《复》卦六四爻辞)

苋陆夬夬,中行无咎。(《夬》卦九五爻辞)

郭沫若《〈周易〉之制作时代》认为,“中行”指的是人,即荀林父:“这几条的‘中行,我相信就是春秋时晋国的荀林父。就前两例的‘中行告公而言,‘中行二字除讲为人名之外,不能有第二种解释。‘中行之名初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荀林父初将中行,故有‘中行之称,《左传》宣十四年称为中行桓子,而他的子孙便以中行为氏。《益》六四的‘为依迁国,当是僖三十一年“狄围卫,卫迁于帝丘”的故事。卫与郼古本一字,《吕览·慎大》‘亲郼如夏,高注云:‘郼读如衣。则‘为依迁国即‘为卫迁国,盖狄人围卫时,晋人曾出师援之也。《泰》九二的‘朋亡,得尚于中行,尚与当通。我相信就是《左传》文七年,先蔑奔秦,荀林父‘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的故事。《夬》九五的‘中行无咎,《复》六四的‘中行独复也就是宣公十二年荀林父帅晋师救郑,为楚所大败,归而请死时的故事:‘桓子请死,晋侯欲许之。士贞子谏曰:‘不可。……林父之事君也,进思进忠,退思补过,社稷之卫也。若之何杀?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于明!晋侯使复其位。据这些故事看来,我们又可以断定,《周易》之作决不能在春秋中叶以前。”郭沫若的解释有牵强附会之嫌,略看一下《复》卦的经文,就知其“中行独复”等解释的断章取义:

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六二:休复,吉。

六三:频复,厉,无咎。

六四:中行独复。

六五:敦复无悔。

上六:速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陈梦家《〈周易之构成时代〉书后》一文曾否定郭沫若的解释说:“以卦爻自相印证,知‘中行决非人名。”陈梦家在该文中解释“中行”曰:“所谓‘中行,见于《易》的五条,都当作行道的行。‘中行犹在道。中为副词,或是《诗》‘中逵即逵中之例,‘中行即行中。”李镜池《周易通义》与陈的观点一致。陈、李以“在道”“行中”解“中行”,与《周易》五条的语境不符,该说也不成立。《论语·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从孔子之语可以看出,“中行”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德。孔子不主张“过”,也不主张“不及”,[5]强调“发而皆中节”(《中庸》),故“中行”即“中节”之举。《夬》卦九五爻辞,以“无咎”强调“中节”;《复》卦尚“中节”之“复”;《益》卦六三、六四爻辞,推崇“中节”合礼之言。以“中节”解四用例皆通,故也可用以解“得尚于中行”。“得尚于中行”,显然也是推崇发而中节。

现在再看“不遐遗朋,亡”句就比较容易了。“朋”有钱财之义项,高亨注《诗经·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句曰:“朋,古代以贝壳为货币,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遗”有遗弃之义项,如《列子·说符》“得人遗契者”,张湛注:“遗,弃也。”结合前面的葫芦济渡,“不遐遗朋”即因急于逃生无暇而只好遗弃钱财,“遐”音近假借为“暇”,《说文解字》:“暇,闲也。”“亡”即逃亡之义。

《泰》卦九二爻辞,旨在通过葫芦济渡弃财逃生一事,说明欲望行为取舍要“中节”合理。这与《泰》“小往大來,吉亨”之卦意相符。

贤者识大,不贤识小,以上刍荛之论乃一管之窥,一锥之见,当与不当,敬请方家指正。

注释:

[1]如邓乔彬、赵晓岚:《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闻一多的古代文学研究方法论》(《江汉论坛》2006年第11期)一文有云:“闻一多的古代文学研究处于‘五四的更新期之后,属于学术转型时期,在走出了晚清‘体用之说后,他在方法论上将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结合得非常完美,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表现出新颖性、独特性、前瞻性,是极有研究个性的学者,取得了极其突出的成就。”

[2]这一段话为邓乔彬、赵晓岚《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闻一多的古代文学研究方法论》一文所赞。

[3]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62页。

[4]李镜池:《周易通义·前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页。

[5]《论语·选进篇》:“子贡问:‘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周远斌 山东青岛 青岛大学文学院 26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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