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已超99%
2017-05-24
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
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一是持续推进存量代码转换和存量证照换发工作。截至7月底,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率99.3%,存量证照换发率67.8%,其中13个省(区、市)已完成所有存量代码转换工作。个体工商户存量总量4854余万,河南、湖北、贵州、甘肃四省已全部完成换码。二是启动赋予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工作,明确民政部为赋码部门。质检总局已向民政部预赋增量码段,用于对统一代码改革前未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村(居)民委员会赋码,已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进行存量代码转换。三是将全国297个城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纠正率、存量转换率等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
持续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平台现已联通39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49家市场机构,归集各类信用信息64亿条。一是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推动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落地应用。二是推进全国平台一体化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通知》。
持续加强“信用中国”网站建设
网站信息公示专区正式上线首批9项公示内容,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售电公司市场注册、钢铁煤炭去产能、煤炭合法合规产能、煤炭产能过剩风险预警、重点污染单位污染排放监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信息。网站已公开各类信息超过1.5亿条,日访问量突破600万人次,累计访问量突破8亿人次。
持续推进完善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一是持续扩大联合奖惩机制覆盖领域。8月,国家发改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6个方面39项联合惩戒措施。国家发改委、保监会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6个方面28项惩戒措施。目前60多个部门已累计印发3个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和22个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二是持续推动各领域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办法。8月,安监总局公布曝光第二批共28家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国家统计局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共52家。国家发改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布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共298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将推送至21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并将建立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每月定期公布一批。
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全面总结“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评估机构对“双公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提交的各省区市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起草第三方评估工作总结。二是进一步研究优化“双公示”工作。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完善细化评估指南、提高数据质量、建立考核评估长效机制、应用信息、开展培训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同时,拟委托有关机构在线监测各地“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截至8月底,“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双公示”数据已突破5200万。
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 (本栏目图片由本刊记者韩乾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