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冒犯”与现代人的另类精神世界
——关于李师江长篇小说《非比寻常》
2017-05-24王春林
王春林
伦理道德“冒犯”与现代人的另类精神世界
——关于李师江长篇小说《非比寻常》
王春林
在数年前关于作家李浩的一篇文章中,我曾经专门谈及过作家的“冒犯”勇气问题:“李浩曾经在一次文学聚会上,刻意强调作家应该拥有一种与生活绝不和解的‘冒犯’精神。所谓‘冒犯’,也就意味着作家作为写作主体应该与生活客体之间保持一种紧张的对立关系,应该用一种不信任的甚至带有强烈侵略性的目光来对待生活客体。李浩如是说。就我个人的理解,我们起码应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看待李浩小说写作中的‘冒犯’精神。”“首先是语言形式上的‘冒犯’。无论中外,文学都有着过于悠久的历史。在这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确实已经在语言形式层面上积累了极其丰富的艺术经验,形成了许多的艺术范型与艺术成规。这样,对于那些有着艺术野心的作家来说,就必须拥有一种在语言形式层面上挑战文学前辈的勇气。怎样提供一些带有原创性意味的语言形式创造,是一位优秀作家不能忽略的重要命题。”“其次是对于现实和历史的‘冒犯’。此种层面的‘冒犯’,实际上意味着作家一定得拥有一种对于现实和历史的批判反思精神。”“第三是对于人性世界的‘冒犯’。文学一个非常重要的层面,就是对于堪称复杂的人性世界的勘探与艺术表现。一个优秀的作家,无论如何都应该是一位人性世界的深度观察与挖掘者。需要注意的是,人性世界的透视往往通过人物形象的塑造表现出来。”时至今日,在依然坚持作家应该具备以上三方面“冒犯”精神的同时,我认为,还应该再增加一个新的“冒犯”维度,这就是对于某些既定的伦理道德规范或者禁忌的强力“冒犯”。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伦理道德观念的建构史。关于伦理,曾有论者指出:“伦者,类也;理者,规律也。伦理是人类实践中的类规律或类道理,是康德意义上的超越自然必然性(规律)之上的自由规律。伦理维度是人之为人的实践原则,人的存在,只有通过人的这个类规律,才能显现出来并支配人的自觉创造社会历史的主观能动性。社会伦理意识,是随历史发展着的观念体系,在个人身上表现为人格,在实践中则体现为实现人之为人的高度自觉性。人的社会存在规律必须通过人的理性中介,才能表现为现实的伦理精神。”虽然论者似乎只是在讨论伦理的问题,但其实,在很多时候,伦理与道德都是连缀在一起的。又或者,在很多时候,伦理就是道德,道德也就是伦理。也因此,论者在这里所具体讨论的伦理问题,其实也完全可以被看作是对于伦理道德问题的讨论。归根到底,伦理道德在人类社会的建构过程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人类社会井井有条式的循序运行,与伦理道德维度的建构之间,存在着格外紧密的内在关联。然而,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伦理道德这一维度的强劲存在,一方面极大地稳固着既定的社会秩序,但在另一方面,在很多时候,此种更多以“超我”形式出现的维度却也会对于自然人性形成某种强制性的压抑。唯其因为存在着这种强制性压抑的负面作用,所以在一部人类史上,我们也每每能够看到来自于人性本身的强力对抗与本能反弹。这一方面,表现最突出的,恐怕就是文学领域。由于文学天然的感性、敏锐、包容以及暧昧特质,它往往会“春江水暖鸭先知”,不仅能够率先感知到被压抑人性的强烈诉求,而且还能够用自己独有的语言形式载体把这些诉求表现出来。这些诉求一旦被表现出来,就不仅意味着自然人性的一种释放,而且更意味着对于既定伦理道德规范的颠覆与挑战。这一方面,典型不过的一个例证,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偷读禁书《西厢记》。《西厢记》张生和崔莺莺在红娘的鼎力相助之下私定终生的故事所承载的爱情理念,对于那个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伦理道德观念,显然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具有突出的超前意味。《西厢记》的思想主旨,尽管不符合当时的伦理道德规范,但却切合人性的内在要求,这种冲突,在二玉那样一种看似不可示人的“偷读”行为中便得到了充分的表现。现在看起来,类似于张生和崔莺莺的情感故事已然成为社会的常识,但在曹雪芹那个时代,却绝对称得上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也正因此,在曹雪芹的这种书写行为中,我们所真切感受到的,就是作家一种难能可贵的“冒犯”时代伦理道德的凛然勇气。就这样,一方面,旧的伦理道德被颠覆着,另一方面,新的伦理道德又形成着,而整个人类文明,也就在这样一种新陈代谢的过程中发展并演进着。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在这一新陈代谢的过程中,文学往往会扮演某种急先锋的重要角色。由此即不难推论,在语言形式、现实和历史、人性世界之外,伦理道德规范自然也就成为了第四个被文学所“冒犯”的对象。
以上,我们分别从四个方面讨论了作家所应该具备的“冒犯”勇气,但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在具体的文学创作实践过程中,却并非所有优秀的作品都能够同时具备这样四个方面的特点。能够同时在这四个方面皆有出色表现者,那就绝对称得上是文学的经典了。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那部旷世杰作《红楼梦》,即是如此。很多时候,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只可能具备其中的一个方面,或者几个方面。一向被视为七〇后“另类才子”的李师江的《非比寻常》(载《当代》杂志2016年第2期),就是一部以对当下时代伦理道德禁忌的挑战和颠覆为显著特色的优秀长篇小说。阅读《非比寻常》,我们首先注意到,作家往往会借助对于散文文体特质的谈论来曲折传达自己的文学理想。套用那句“疾恶如仇”的成语,李师江的文学观就可以说是“疾虚伪如仇”。但更为关键的一个问题恐怕在于,既然真实如此重要,那怎么样才能够做到李师江所期望的那种真实呢?这就不能不牵涉到中国社会数千年一贯的道德化特点了。中国社会之所以会形成绵延长达数千年的道德化特点,与儒家文化在中国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中一种举足轻重的地位密切相关。遭受西方文化冲击之前的古代且不必说,即使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在先后经历了所谓的现代性以及后来兴起的革命思潮强烈震荡之后,以倡导血亲人伦、现世事功、修身养性、道德理性为基本内涵的儒家思想却一直都潜隐在中国人的精神深处,构成了中国人的精神底色,事实上影响制约着中国人的思想与行为方式。儒家文化特别强调伦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孔子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中的“礼”,意即人在现世社会所必须遵从的伦理道德规范。或许与来自于伦理道德规范的巨大压力有关,中国人长期以来便自觉不自觉地养成了某种虚伪的人性习惯。面对很多事情,尤其是那些与人的欲望密切相关的事情,中国人所持有的态度往往是做得说不得。一件事情既然做得,那就说明它是生命中的必须,但又说不得,那就说明它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要求。久而久之,一种自我分裂型人格的生成,自然也就无可避免了。
既然已经明确意识到了中国社会道德化特征的存在,意识到了伦理道德规范对于中国人人性世界的普遍压抑,坚决恪守“疾虚伪如仇”的“唯真实论”美学原则的李师江自然也就要通过自己的小说创作破解颠覆具有突出压抑性的伦理道德规范。《非比寻常》中,这一方面颇有代表性的情节设置,就是以第一人称“我”出场的“李师江”与他的大学校友小潘之间围绕所谓“色情问题”展开的几番争议。争议的起因,是小潘手下的一个战士因为利用办公室的电脑浏览色情网站而接受禁闭。“李师江”成为了那位战士的一个强力辩护者。在坦承自己对色情极感兴趣,并且强调“色情于我甜如蜜”的同时,“李师江”说:“我觉得我这样已经够高尚了。真情实意虽然有时流露不合时宜的猥琐,但没有虚伪。至于这样的标准,也是长期对人性和文化审慎批判、反省中权衡出来的,非一时之兴。总之,要做到你那般铜像般的高尚,恐怕很难。”更进一步地,“李师江”对色情展开了深入的分析:“色情,乃人之常情,以我的观察,有才华的人,往往具有色情倾向,不色情的人太过乏味,不可能有什么创造力。因此你的那个战士,极有可能是你手下最能干的战士,你这么做,就是在扼杀人才。”在为色情做了此番辩护后,“李师江”追问到:“色情这玩意儿就像人体内的一只妖怪,它跑出来的时候才不管你是不是上班。平心而论,难道你对赤裸裸的东西就不会有兴趣吗?”小潘之所以会对色情或者说情欲持激烈的否定态度,很显然与中国社会伦理道德教化的影响有关。相对于小潘的卫道士形象,“李师江”之对于色情倾向的竭力辩护姿态,自然也就构成了对于社会伦理道德禁忌的强烈挑战。更关键之处在于,“李师江”不仅如是说,而且也还如是做。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他和《散文世界》主编陈丽娜之间的偷情,以及事后的坦然态度上。“李师江”与陈丽娜的偷情谈不上什么特出,真正特出的是由此而投射出的“李师江”对于情欲的那种坦然姿态。当陈丽娜追问他对自己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的时候,“李师江”说:“我借题发挥吧,有什么理由鄙视自己身上的情欲呢。是的,情欲在我身上潜伏,像一只小兽,而你这个不穿内裤的妙人儿,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风韵,对我确实是个极大的诱惑,想迫不及待地扑向你,我们有什么理由鄙视造物主设下的玄妙的机关!爱情是个深邃的东西,也许一辈子都摸不清楚,我不想提及,因为一谈到爱情,便是盲人摸象,不及万一。我现在所能感受到的,确实就是情欲。我这样的年龄,每天都要跟滚烫的身体道歉,跟小兽道歉。对不起,让你压抑了。所以,我说情欲是伟大而痛苦的创造,坦然面对是唯一的途径。”也因此,“李师江”和陈丽娜之间的偷情过程简直就可以被视作一首关于自然情欲的“赞美诗”。正是依循着这样的一种价值立场,“李师江”也才会对苍白的爱情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虽然这个称呼过于轻浮,但也未尝不可,总好过认为爱情就是终身不负白头偕老的白痴许多。”“终身不负”与“白头偕老”,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度虚伪过于道德化的国度,一直到今天,都依然是人们所津津乐道的一种理想化爱情婚姻状态。但“李师江”却借助于对于自然情欲的高度肯定与赞美,尖锐犀利地戳穿了这种伦理道德神话。在他看来,本乎自然的实实在在的情欲,较之于虚无缥缈的所谓“终身不负”和“白头偕老”显然要可靠踏实许多。“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尽管诗句的本意并不是要为情欲辩护,但我们却不妨借助舒婷《神女峰》中的这一名句来表达“李师江”那样一种堪称石破天惊的情欲本位立场。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李师江”不仅毫无遮掩地面对着陈丽娜坦然表现自己的情欲本位立场,而且在写给恋人左堤的情书中也仍然在以同样坦然的姿态谈论着自己和陈丽娜之间的这一场情事:“这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按照常理应该是这么说的,但我觉得凡能做出来的,便没有什么难以启齿。我不可控制地陷入一桩办公室恋情,确切地说,是与一个少妇偷情。这种事无耻甜蜜到我一头扎了进去,几乎忘了我们之间的爱,真是该死。我不知道此事对你意味着什么,因为我们从未在这方面有过深切交流,不管如何,我觉得一定要告诉你,否则无法继续我们的爱。道德这玩意儿我不太相信,但坦诚一点倒是必须。”在“李师江”的感觉中,他与陈丽娜的这场情事,竟然让他倍觉耻辱。但关键在于,“并非觉得偷情耻辱,而是自己的哀求的姿态耻辱——我像乞丐一样到处乞讨爱,来排解孤单。”却原来,就在感情别有所属的陈丽娜单方面决定终止他们之间的情事之后,实在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李师江”,曾经像一条没有尊严的癞皮狗一样在电话中乞求陈丽娜继续她情欲的施舍。让“李师江”所无法接受的,并非偷情行为本身,而只是自己那样一种看起来格外猥琐的乞求姿态。依照常理,如同“李师江”与陈丽娜之间的偷情行为,倘若换了其他人,一旦面对左堤这样的恋人角色,那是百般遮掩都来不及的,又哪里会如同“李师江”这样不管不顾地和盘托出呢。以此揆诸于现实,类似于“李师江”这样的犯傻行为,恐怕是那些虽然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道德卫道士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出来的。就这样,凭借着对于身兼第一人称叙述者的男主人公“李师江”如此一种“非同寻常”行为的真切表现,李师江的《非同寻常》就把批判颠覆的矛头对准了我们这样一个一贯主张“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道德化国度,对当下时代的社会伦理道德形成了颇具力度的犀利挑战。
但李师江《非比寻常》对于社会伦理道德的挑战性颠覆却并未到此为止,或许会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他对于其他作家总是会讳莫如深一笔匆匆带过的女性性部位简直如同工笔画一般的精细描摹。比如,关于左堤,在写给左堤的信中,“李师江”曾经写到:“尽管我们有过一次肉体之欢,但着实遗憾,过于突然过于匆忙了。我的脑海里只记住你身体的芳香,以及慌乱中的喘息,其他甚至是模糊的。记忆中你的乳房不大不小,但已经足够,而且它很圆,圆得令我震惊,你知道吗,当我握着它的瞬间,我惊叹造物主是足够用心了。遗憾的是,我完全记不清你乳头的大小。我希望它像小指,不,像我的中指一样大,下次见你的时候,我要擒住它,感受它的大小,吸出乳汁来。”“当然,不能免俗地,最后我还要触及潮湿的下身。是的,它在我印象中就是潮湿,散发热气……我一定要舔每一个部位,无舔不足以表达我的亲密。我甚至希望你能解出小便,让我一饮而下——你的全身都是神圣而甜蜜的。”再比如,关于薛婷婷。薛婷婷在“李师江”的感觉印象中,是一个集美貌和天真单纯于一身的女孩。也因此,对于薛婷婷,“李师江”其实一直停留在亵玩的层面上。他们俩第一次单独约会,“李师江”就剥下了薛婷婷的裤子:“她继续保持看书的姿势,我不去打扰她的上身,开始剥她的裤子。她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再加上因紧张而两腿夹紧,我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她的裤子从屁股底下掀出来,累得直喘气。歇了片刻,我完全剥掉她的裤子。我看见她透明的黑纱内裤下整齐的毛,吓了一跳。”“我褪去她的内裤,她葱白的双腿,一动不动,如言简意赅的水墨画。我看了看,不忍动一个指头,浑身上下也没一点点性欲。”后面,还有过一次“李师江”剥去衣服检查把玩薛婷婷乳房,以及薛婷婷为“李师江”手淫的描写。一方面,我清楚地知道,因为有了以上这些描写,在很多道德卫道士眼里,李师江干脆就会被判定为一个简直就是“诲淫诲盗”的下流无耻的流氓作家。但在另一方面,置身于我们这样一个其实是政教合一的道德化国度,李师江的如此一种书写,其实需要有绝大的勇气支撑才行。也正因此,李师江之对于社会伦理道德禁忌的颠覆挑战力度方才达到了某种空前的程度。
《非比寻常》
论述至此,就不能不对于李师江的这部《非比寻常》做一种总体意义上的思想艺术定位了。虽然在我个人有限的关注视野里,李师江并没有明确地提出过类似于郁达夫那样一种明确的“文学作品就是作家的自叙传”的文学主张,但从他从数年前的那部《中文系》,一直到现在的这部《非比寻常》的实际创作情况来判断,他毫无疑问应该被看作是郁达夫的精神和艺术传人。具有突出的浪漫、伤感、颓废乃至于色情气质的郁达夫小说创作,是中国现代小说史上非常重要的一脉。“但开风气不为师”,某种程度上,正是他携手鲁迅先生一道从根本上开创了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局。又或者说,他们在中国小说之由古代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曾经发挥过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但由于受制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演进过程尤其是其中的意识形态严重挤压的缘故,在长达百年的中国现当代小说史上,郁达夫的这种传统并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传承与转化。几年前,批评家李敬泽曾经戏称上海青年作家甫跃辉为郁达夫的“转世灵童”。甫跃辉的小说固然有几分郁达夫的精神与艺术气质,但在我看来,相比较而言,其内在气质更逼近郁达夫,真正得了郁达夫真传的,恐怕还应该是这一位七〇后的“另类才子”李师江。唯其因为得了郁达夫“自叙传”小说的真传,所以,李师江不仅不管不顾地把小说中最重要的一号主人公干脆就命名为“李师江”,而且还让他同时承担着第一人称叙述者的重任。因为强调“文学创作是作家的自叙传”的缘故,郁达夫小说一个非常明显的特质,就是惯于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方式。但即使是在郁达夫自己的小说中,我们也没有看到过明确地把主人公的名字干脆就标示为“郁达夫”的。倘仅就此点而言,李师江其实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部《非同寻常》与若干年前的那部《中文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关联。这关联,就集中体现在男女主人公“师师”与左堤身上。正如同小说标题“中文系”所确切标明的,作品的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集中讲述着市场经济的一九九〇年代里那些少男少女们带有突出成长意味的青春故事。其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那位身兼叙述者功能,具有明显自传性色彩的“师师”与左堤他们俩之间的情感纠葛。然而,到了《非比寻常》中,一方面,具有自传性色彩的“师师”干脆就变身为“李师江”,另一方面,作家的关注点却很显然已经转移到了“李师江”与左堤他们毕业离开校园踏入社会之后两三年之间命运遭际的描摹与展示上。
无论如何,对于一部以“自叙传”为显著特色的长篇小说来说,最重要的人物形象肯定是那位身兼第一人称叙述者功能的“李师江”。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时候,“李师江”也还曾经一度踌躇满志,对即将迎面扑来的生活充满着一厢情愿的憧憬。未曾料想到的是,不仅他所殷切期待的生活没有到来,迎接他的反而是一片简直毫无亮色可言的灰蒙蒙图景。曾经一度在电视台实习过的“李师江”,欲进入电视台工作未果,只好进入省文联下属的《散文世界》杂志社做了一名文学编辑:“我所得到的并非心仪的工作,甚至,在潜意识中,这个工作只是权宜之计,因此我没有喜悦之感,更无踌躇满志。唯一让我有点兴奋的是,我以后可以不在闹哄哄的充满脚臭与鼾声的集体宿舍里过日子了,我面对的将是全新的个人生活,一种未知与不确定的因素,让我有点儿憧憬。”那么,实际的情况究竟如何呢?首先是编辑工作的万般无聊。由于这种强烈无聊感的生成,刚刚开始工作不久,“李师江”就已经有了一种退休养老的感觉。之所以会有生命的恐慌感觉生出,关键在于慢条斯理与静如止水的工作状况所具有的那样一种巨大的消蚀功能。
编辑工作的百无聊赖,固然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但相比较而言,对于具有强烈个人本位主义倾向的“李师江”来说,更重要的是他以感情为内核的个人生活也呈一片混乱无序的绝望和虚无状态。说到“李师江”的个人感情生活,最重要的大约就是他先后或者同时与左堤、薛婷婷以及陈丽娜这样三位女性之间的情感纠葛。实际上,也正是在以上各种情感纠葛的描摹展示过程中,“李师江”的性格特征得到了格外透辟到位的艺术揭示。首先,当然是“李师江”大学时就已经开始有感情发生的恋人左堤。从客观上说,他们俩之间的被迫劳燕分飞,与大学毕业后的分居两地紧密相关。一个在四川乐山当中学老师,另一个却在福州做《散文世界》的编辑,这样的一种婚姻肯定是不现实的。就个人的具体处境来说,正如同前边已经分析过的,左堤明显受困于父亲极度恐惧状态的制约与影响。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假如排除了以上诸种因素的困扰,左堤和“李师江”在一起就会真正享受幸福生活吗?答案恐怕只能是否定的。最关键的原因在于,身为男性的“李师江”根本就承担不起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来。这一点,典型不过地表现在“李师江”在乐山时的那种下意识回避行为上。“李师江”之所以要千里迢迢地忽然跑到乐山去看左堤,一方面固然与他们俩之间的恋情有关,但在另一方面却更与他在陈丽娜那里的受挫密切相关。唯其因为在陈丽娜那里遭受了打击,所以“李师江”才要迫不及待地试图在恋人左堤处获得某种排解与安慰。没想到,在医院,“李师江”一头撞上的,却是怀里抱着婴儿正在哺乳的已为人母的左堤。面对着突发情况,“李师江”不仅无心去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去关心左堤何以会忽然变身为人母,而且还满腹怨气地觉得全世界都背叛了自己,所有人都对不起自己。总觉得别人辜负了自己,从来也不去想一想自己对于别人对于这个世界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一种责任,这样的一位男性,又怎么可能兑现对于左堤所做出的幸福生活的承诺呢?!“李师江”毫无疑问是一个合适的恋爱对象,但从他在乐山的所作所为来判断,绝对不是个靠得住的男人。也因此,假若左堤真的克服种种困扰与他走到了一起,到最后等待着他们的,恐怕也不会有好的结果。
其次,是若即若离的薛婷婷。在满脑子色情意念的“李师江”心目中,那位貌美如花的薛婷婷一直都是一位长不大的心智没有成熟的未成年少女。正因为如此,面对着朋友符绝响的询问,“李师江”才会这样回答:“这不必骗你,即便我们上床了,告诉你也无妨,还可以交流下经验。可是我们实在是不来电,她一脸懵懂,我看她也只是跟芭比娃娃一样的可爱——你会和芭比娃娃上床吗?”“李师江”是色情的,但他却更是坦诚的。他既然如是说,当然也就会如是做。这样,我们就不难发现,在实际面对薛婷婷的时候,“李师江”可以剥下她的衣服裤子,亵玩她的乳房与下部,但却从来也没有动过和她真正上床发生关系的念头。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李师江”对薛婷婷的态度一直处于某种自我矛盾的状态之中:“也想过和薛婷婷一起玩儿,但几乎一有念头,就马上止住。薛婷婷的心理年龄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女,而我觉得自己沧桑如许,内心里已然是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跟薛婷婷在一起,则要扮成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实在是太过纠结。但薛婷婷又有女人的模样,我又想,如果能与之恋爱,会有何种感受:大概是连做爱都一脸茫然的样子,实在是过于幼稚,想想就索然无味。”一方面,觉得薛婷婷幼稚无比,无法和她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另一方面,或许与薛的美貌有关,却又总是对她有点恋恋不舍,“李师江”的心理就这样一直处在自我纠结的状态之中。他的如此一种纠结心理,直到符绝响宣布自己很快就要和薛婷婷结婚时才被迫戛然而止。在毫无精神准备地骤然听到符绝响要和薛婷婷结婚的消息时,“李师江”的内心世界一时间五味杂陈。他本质上的那样一种患得患失与优柔寡断,于此即可见一斑。
接下来,就是那位徐娘半老的情人陈丽娜。陈丽娜首先是“李师江”的顶头上司,后来才成为他的情人。不仅如此,他们之间其实也还经历了一个曾经的“冤家对头”不打不成交的曲折过程。因为内心里先入为主地认定陈丽娜是以“政变”的不正当方式取代淡墨成为《散文世界》主编的,所以,“李师江”一直对于陈丽娜抱有某种莫名其妙的敌意。由于受到这种心理蛊惑支配的缘故,在编辑部他们曾经发生过公开的冲突。一直到一起参加了一次老乡组织的酒会并有所沟通之后,他们方才得以冰释前嫌。没想到,冰释前嫌的直接结果,就是他们顿时打得火热,马上就演变成了情人的节奏。在他们之间的情感关系中,所隐隐约约投射出的,是“李师江”的某种恋母情结。倘若联系“李师江”那不无残缺意味的家庭成长过程,我们就不难理解这种恋母情结的潜在成因。尽管一开始是“李师江”采取了主动的姿态,是他最先提出要和陈丽娜做爱的,但在这一场情事的发展过程中,真正的操纵与决定者,却毫无疑问是陈丽娜。其间的每一次私会都得遵从陈丽娜的意志且不必说,要害在于情事的最后戛然而止,也是由陈丽娜单方面断然决定的。陈丽娜的断然退出,是因为她自己的心早已另有所属。主动退出倒也还罢了,最能见出其决绝性格的,是面对着“李师江”的苦苦哀求,其决绝意志的毫不动摇。我们之所以断言“李师江”有一种潜在的恋母情结,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俩之间这场情事的操控者其实是陈丽娜,而非他自己。事实上,“李师江”的被动与无奈,并不只是表现在他与陈丽娜的关系上。无论是在他与左堤,与薛婷婷,或者还是与其他人的交往过程中,所采取的也都是一种被动无奈的姿态。更进一步说,“李师江”的整个人生姿态,恐怕就是被动与无奈的。以如此一种姿态来面对充满残酷意味的社会人生,“李师江”也就只能是一个永远的失败者。倘若联系郁达夫的文学传统,那他就是一位永远都在失败着的“零余者”。细致寻绎“李师江”走出大学校门后两三年内的人生行迹,我们就不难发现,能够和他的性格特征所严格匹配的,恐怕正是如同玩世不恭、吊儿郎当、漫不经心、朝三暮四以及颓废放荡这样一些似乎带有明显贬义色彩的语词。倘若联系现代西方文学的实际,那么,我们也不妨把具有以上这些性格特点的“李师江”归入到现代社会中的“反英雄”一类形象中去。当然了,“反英雄”也只是一个角度的归纳理解而已。如果我们同时注意到小说文本中“李师江”自己“灰暗也是一种美学,何以就不闹发了,日本一些作家,要多灰暗有多灰暗”这样一种叙事话语,那么,也就可以从中得到启示,应该由“李师江”其实更是作家李师江的夫子自道而进一步联想到这部《非比寻常》的写作与日本广有影响的“私小说”之间的内在关联。“私小说”是日本非常重要的一种标志性文学传统,凡是作者脱离时代背景和社会生活而孤立地描写个人身边琐事和心理活动的,都会被看作是称为私小说。此类作品,以对主人公精神世界灰暗层面的挖掘表现为显著特色。由于曾经有过在日本留学的经历,郁达夫“文学创作就是作家的自叙传”理念的确立本身,就很明显地受惠于日本“私小说”传统的影响与滋养。然而,正如同前面已经提到过的,一个无可否认的基本事实是,到了当下时代,郁达夫(包括潜隐于其后的日本“私小说”)的文学传统差不多已经处于中断的状态,其小说创作能够让我们联想到郁达夫的作家,真正可谓寥寥无几。但多少令人感到惊奇的一点是,就在这些可谓是寥寥无几的与日本“私小说”传统存在某种隐秘关联的作家中,李师江与陈希我他们两位却竟然都是福建作家。为什么正好是两位福建作家而不是其他省区的作家在传承着郁达夫乃至于日本“私小说”的文学传统,认真地想一想,这个问题还的确是颇有几分耐人寻味的。
但关键的问题,却很显然更在于,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解看待李师江《非比寻常》这样一类一方面与郁达夫存在着内在关联,另一方面明显类同于日本“私小说”的小说作品呢?就在我阅读《非比寻常》并苦心思考这一关键问题的时候,恰好在《读书》杂志上读到了一组关于百年新诗的笔谈。其中,冷霜讲了这么一段话:“九十年代诗歌界内部也有分歧,甚至出现过影响很大的论争,但是对新诗在中国现代社会、文化中的位置和功能这些问题,论争双方的认识并没有大的差异,还是共享了很多‘新时期’以来的文化观念和文学话语,而今天的情况已经有所不同。举例来说,诗人柏桦二〇〇八年出版诗集《水绘仙侣》时提出‘逸乐’的文学观,表示以此来反对‘五四以降的热血与呐喊之新文学’,就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论述。新诗历史上,卞之琳、吴兴华等都做过‘化古’的实践,柏桦一度也是这一脉络的延续者,但作为一种文学观,‘逸乐’显然已超越了这种从文学资源意义上‘化古’的诗歌意识,而指向了新诗在现代社会、文化中的位置与功能,新诗与其写作者、阅读者之间的关系的重构。尽管仍可以把它和卡尔维诺的‘轻逸’或现代主义文学中的‘颓废’等美学范畴勾连起来,但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对我们所熟悉的那种新诗现代性的游离。”在这里,冷霜其实提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热血与呐喊”和“逸乐”两种不同的文学观的对立问题。柏桦的《水绘仙侣》是一首以明末冒辟疆和董小宛之间的真实情事为咏叹对象的长诗。但正如批评家江弱水在序言中所指出的:“但是,这首诗,这本书,想必也会深深地冒犯另一些人,因为里头有好多的政治不正确。道德批评家与社会批评家将拉下脸来责问:一种儿女情长的个人叙事,如何对时代变局和社会苦难做一个交代?换句话说,在1644年酷烈的甲申之变前面,1642年水绘园中的仙侣如何可能?”既然《水绘仙侣》会遭到道德批评家和社会批评家的质疑与责问,那么,李师江的这部《非比寻常》恐怕也断然逃不掉被质疑与责问的命运遭遇。很多人都会问,在当下时代的中国社会问题成堆的时候,李师江为什么不去关注思考表现那些显然严重至极的社会问题,反而要一味地沉溺于“李师江”与左堤、薛婷婷、陈丽娜她们的个人情事书写之中呢?面对如此一种尖锐的诘问,柏桦给出的回答是:“逸乐作为一种合情理的价值观或文学观长期遭受道德律令的压抑,我仅期望这个文本能使读者重新思考和理解逸乐的价值,并将它与个人真实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美学高于伦理学’(布罗茨基语),至少你应以平等之心对待二者,即你可以认为活在苦难里并呐喊着更有意义。但不应以所谓高尚的道德来仇恨逸乐之美。说到底,二者均有价值,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是不同的人对不同的人生观或艺术观的选择而已。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你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另一个人也可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应该承认,柏桦的回答是极有说服力的。一方面,那种“热血与呐喊”的文学固然有其重要的价值,但在另一方面,类同于《水绘仙侣》《非比寻常》这样的坚持践行“逸乐”价值观与文学观的作品也不能被轻易否定。更何况,李师江的《非比寻常》也还格外勇敢地“冒犯”并颠覆挑战着既定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呢。
王春林,1966年出生,山西文水人。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小说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第八、九届茅盾文学奖评委,第五、六届鲁迅文学奖评委,中国小说排行榜评委,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出版有个人批评文集《话语、历史与意识形态》《思想在人生边上》等10多部。曾先后获得过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西新世纪文学奖,赵树理文学奖,山西省人文社科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