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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5-22宿廷敏

科技视界 2017年4期
关键词:高校

宿廷敏

【摘 要】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基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诸多普遍性问题,应当从社会监管、规范程序、加强家访等多方面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分配。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公平公正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在校生人数不断攀升,相应贫困生数也急剧增长,其就学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更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资源公平性,政府及高校不断加大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1]。截至2015年底,高校资助贫困生人数4141.58万人次,资助金额847.97亿元[2]。这些资助资源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分配,帮助到每个贫困生,是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科学、准确地认定贫困生资格及贫困程度,是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并直接影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果与教育的公平性。

1 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贫困及贫困生界定模糊

“贫困”的界定比较模糊,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贫乏的综合现象,其主要根源是物质生活条件缺乏[3]。2016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文中,对贫困生定义则是指家庭资金完全不能支付和难以支付高等教育基本费用的学生[4]。根据贫困程度将贫困生分为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笔者对所在高校初步调查显示,贫困生总数超过在校生人数30%。由此可见,贫困生的数量相当庞大。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高校一般会制定本校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如是否孤儿、是否来自贫困或偏远地区、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等来界定是否为贫困生;另外设置一些否定性条件如拥有奢侈品以及日常生活消费奢侈的不能认定为贫困生。这对贫困生作出描述性界定,但缺少明确的量化指标,而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均相差悬殊,即使是相同地区不同家庭,生活水平仍有较大差异。因此贫困生及其贫困程度高校难以给出统一的量化标准来界定,而对于大学生个体来说,不同家庭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在这些不同的困难指标中进行横向比较更是难上加难。

1.2 贫困生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

目前大部分高校在贫困生认定方式上,主要以生源地认定为依据,根据贫困生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并由学生所在学院组成学生评议小组,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学生只有拿到生源地盖章的贫困证明才能进入学校贫困生申请认定的审核范围之中,否则不能进行申请。

由于社会诚信监管约束机制缺失,导致部分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部分学生为了得到助学金故意把个人家庭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而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本着地方保护主义态度,对要求出具贫困证明材料的人是来者不拒,对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不调查不核实,直接按照申请人贫困证明的描述进行蓋章,甚至学生本人以及家长伪造贫困证明材料,而高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生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证,导致部分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有可乘之机,加大了高校对贫困证明材料真伪的甄别难度。

1.3 贫困生认定程序不规范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一般由学校资助中心统筹安排,院系辅导员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大多成立由学院领导负责,具体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以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相关材料结合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贫困生及其等级。

在班级评议中,部分学生干部工作态度与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深入的调查,甚至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投票选举贫困生,认定随意性大,无法真实反映学生贫困程度。此外辅导员除了要做好学生工作之外,常常被淹没在繁杂的事务工作中,很难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认定工作中,无法做到对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都十分了解,特别是新生,短时间内很难对班级每个学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认定工作基本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评议出结果,虽通过学院、学校认定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及其贫困等级,但学院、学校更不可能对每个学生深入了解,贫困生认定基本遵循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的结果。

1.4 贫困生资助名额分配不合理

高校生源一般都是全国各地或本省各县,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各有不同。有些贫困生是孤儿或者单亲、有些是家庭多子女读书、有些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残疾甚至长期患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生家庭情况千差万别,由于没有统一、科学的衡量标准,如何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资助名额分配非常困难,甚至出现资助名额分配“均衡”的现象。就目前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之间贫困生的情况差异很大,有一些专业的学生有超过一半来自于偏远的贫困山区家庭较困难,而资助名额总共只有百分之二十,资助名额分配只能按照要求的比例进行认定,这使得很多家庭困难学生无法享受到资助。

1.5 贫困生认定档案不更新

贫困生认定是一个动态、长期需要不断更新的工作,而目前大部分高校的贫困生撤档、换挡的情况很少,大多是新生入学时候根据文件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并建立贫困生档案,包括贫困生的基本信息、申请证明材料、受资助情况等。根据笔者多年辅导员工作经历,很多学生一旦进入贫困生库成为贫困生,大学期间都愿意成为贫困生,即使家庭状况好转也不主动退出。这导致高校的贫困生库从大一到第四贫困生的比例逐渐增大,而一些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家庭可能受灾或会经历一些重大变故,本来不是贫困生而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辅导员由于工作繁多杂乱,跟进贫困生的后期工作跟进不够,贫困生库就很难及时得到更新。

2 解决措施

2.1 加强社会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在贫困生认定的每个环节,尤其是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存在着诸多人为因素,影响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笔者认为应该从源头上杜绝“假贫困”出现,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公平与公正。政府应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管机能,并建立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出具虚假贫困证明的干部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追责及倒查机制,谨防相关人员对贫困证明审査不严密,甚至根本不进行任何审查核对就直接盖章的现象,做到“谁接手谁负责”,明确经办人的责任,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民政部门的认定行为[7],并出台相关条例或法律制度,在杜绝虚假之风蔓延的同时,对仍然顶风造假对出具困难证明或虚假证明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明确处分,加大处罚措施。

2.2 高校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程序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高校应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基层辅导员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首先成立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其成员组成合理规范,能够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仅有学生干部代表,舍长代表,更要有普通学生代表参与,可以较全面了解班级贫困生信息,但这样程序透明度不够高,容易存在部分真正贫困学生漏评或错评的风险,因此辅导员要担任认定小组组长,不但查看学生贫困证明及申请书等纸面材料,听取认定小组成员反馈,更要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深入谈话,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结合学生在校实际表现等,作出贫困生认定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实际如前文所讲,辅导员承担较多的行政事务,学院应该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进行专业化培训,配合学校做好贫困生认定审核工作。

2.3 建立健全家访制度,实现高校、家庭联动

贫困生初步认定完成后,高校应建立并推进贫困生认定工作长效机制,学校或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不定期或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特别是寒暑假时间,要更要充分利用,结合假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等机会,组织辅导员对相对集中的贫困生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状况,对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由于自卑自尊等心理原因不愿参加贫困生认定,应及时梳理并实时调整认定资格及等级,对于复查不符合认定条件甚至是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贫困生应取消其贫困资格,给予资助的应追回受助金额,将事实记入该生的诚信档案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虚假贫困生产生一定的威慑与遏制作用。

【参考文献】

[1]戴海群.对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系统的思考[J].教育探析.2012(7):80-82.

[2]教育部.2015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http://www.moe.edu.cn/s78/A05/moe_702/201609/t20160901_277355.html.

[3]何先衛,夏晓天.高校辅导员视角下贫困生认定的机制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16):231-232.

[4]张存钊.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问题之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2012(2):100-101.

[7]张明菊,李沛武.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安排—基于制度诚信理论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8):67-70.

[责任编辑: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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