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监督法律问题研究
2017-05-20吴秉锲
吴秉锲
摘 要:关于党和国家廉洁政府的建设最基本标准就是完善国家行政审批监督体系,同样也关系到行政机构的深度改革监督体系的配套与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的有效行使、保证审批程序公开、透明进一步落实、真正意义上达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是行政审批制度革新的重点。我国行政审批在制度上存在很多问题,在问责制度上也需要完善。本文将对行政审批的概念进行梳理,简介目前我国行政审批的现状以及对解决行政审批监督的有效对策进行深层次论述。
关键词:行政审批;行政监督;司法审查;公众参与
如今,目前的研究成果表明行政审批制度的方式和主题两方面是重要方向,而我国学者对行政审批制度的研究时间并不是特别长,研究也不是特别深入,研究成果特别少。党的十八大指出我国转变政府职能需要加快步伐,政府转变职能的重中之重任务就是行政审批制度的变革,评价行政审批的制度变革效果的基本标准就是行政审批监督系统的组建与完善。但是,我国对于行政审批监督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没有过多的经验和积累,为了我国能够进一步实施对行政审批监督体系的完善与改革,就需要我国学者做出更多的贡献。
一、监督的概述
在原始社会后期私有制的产生,因为私有财产的分配问题而产生了“监督”这个词汇。在原始社会后期,监督一词拥有限制、管理两层含义,限制就是监督者对被监督着在社会生活中起到限制和制约的作用;而管理就是通过行使权力的方式对被监督者进行管理。监督在现代社会上指为了达到国家治理的目的,运用基本的行政权力解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核、考察。从原始社会发展至今,监督的意义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而变得更加广泛,同时涉及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角落,而监督的方式、手段也在不断创新。
二、行政审批监督法律存在的问题
1.瑕疵行政审批的问责制度需完善
西方国家由于人权、契约与政府责任等基础理论,所以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障碍,并首先出现了行政问责制,也使政府管理体系产生重大变化。中国历史的发展不同于西方国家,我国长期以来受到官员作为社会主导的情况影响,大大延迟了行政问责制的产生和实施,在中国古代,权力代表一切,拥有权力的官员就是社会的核心,而人民需要做的就只有服从。时至今日我国开始推广与落实行政问责制,但是只有理论的界定却没有落实实践的情况,使行政问责制终究只作为概念存在着,此时,法律的缺失也成为了行政问责制发展道路上严重的阻碍。
2.行政审批部门利益化
在行政审批行使没有达到规范化的情况下,加上地方政府在管理政府工作下出现的严重偏差,地方政府随意设置行政的许可范围成为了最严肃的问题,而有些官员甚至违反国家规定私自设立没有必要却可以为地方政府制造高收益的审批内容,此时行政审批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牟取暴利的部门,导致地方政府不但限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降低了办事效率,更是对经济的创新与发展设置了重要障碍。滥用审批权同时导致了政府的垄断行为,在政府机构变革的道路上,多数的行政机构直属企业独立,但是历史原因以及长期以来和政府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使政府部门在进行审批的过程中会因为利益的影响而出现偏颇,行政审批权已经完全成为了部门垄断的工具。
3.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权利来源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尽快实行行政变革,经过研究决定,国家建立行政审核改革工作小组,以对国家行政审批了解和调控为核心,但是国家建立工作小组并不代表地方也需要建立,而各地方创建的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却在当地的行政审批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领导小组在具体行使权力的时候,规定的權力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
三、解决行政审批监督法律问题的有效对策
1.将瑕疵行政审批的问责制度进行完善
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之中的一个本质属性,其主要构成是民主问责制,是我国在法制建设和行政监管的完善道路上的基本方向。官员会在民主问责制中受到限制和监督,同时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也令官员在上任时直接受到人民在各个环节的监督。责任的追究制度建立,要做到审批的人负责,将责任落到各个权力部门和个人,使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到极致。通过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职员权力的高效行使获得最大化的提升,与此同时也能够将滥用职权的人员清出行政审批监督部门。
2.隔离部门权利利益化
我国当前对政务审批体制改革还存在着较大障碍,其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发展至今,已经建立了思维定式,在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政务审批手段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习惯,仿佛脱离政务审批就不能实现对社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政府审批改革过程中有过多的不和谐。在市场体制中,政府行使权力的依据是建立规则和法律,以达到确立市场主题的权责和通过市场平稳运行确保稳定市场秩序的目的,有必要创立新型综合执法机制。
3.以行政审批相对人为中心
因为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存在职员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所以政府机关本身就应该受到群众的监督,而在行政审批中最高效的监督方式就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行政审批的过程中,在行政审批制度过程中可以组织听众会、效能投诉能方法使全民积极参与进来。当群众发现问题及可以通过公开投诉电话、投递举报信和上访的方式投诉,政府应当及时给予处理,同时对于一切打击报复行为给予严肃的惩治。如果放任地方政府滥用职权,会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不统一,各个行业出现壁垒。对地方的发展来说,每个群体的手中都存在着垄断行业内所有具有价值的信息,所以,如果政府机关不注重地方职业群体的作用,就无法对行政审批体制提供建设性作用。
四、结论
就政府工作来讲,行政审批权需要得到最基本的平衡,一旦打破这种平衡,会造成对社会、生活严重的影响,国家部门发现了这个问题并致力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国情有些复杂,所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无意损害了国家、大众和公民的权益。目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还存在着很多不足,而弥补不足的根本办法就是加强监督体制的确立,与此同时假设合理的调解体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明确的掌握各个行政部门的活动以达到高效监督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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