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中的人
2017-05-20张华
张华
张 华 文学博士,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教指委委员,《中美比较文学》杂志主编,《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杂志副主编。曾出版《阅读哈佛》《全球伦理读本》《跨学科研究与跨文化诠释》等多部专著。
本期《美文》“汉风专刊”集中发表的散文包括:美国著名自然文学作家巴里·洛佩兹的《北极梦:对遥远北方的想象与渴望》,越南著名文学评论学者陈氏海瑛的《浪漫主义在越南》,并刊载加拿大籍华裔作者尹泰瑞的《“南美”有多美?》。陈氏海瑛在文中说:“浪漫主义者以不同寻常的审美感悟来赞美自然、欣赏与崇尚自然,表示融入自然、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渴望,体现了朴素的自然观。深受中国文化渊源与中国唐律山水田园诗歌的影响,越南浪漫主义者自觉地渗透着中华文化遗产‘天人合一思想,在诸多创作中表示向往与自然万物相交、和谐、融合的美妙境界。”尹泰瑞文中第一个故事讲的就是人与自然如何相处的故事,并说“厄瓜多尔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大自然权利立法的国家,这一点非常了不起。”而巴里·洛佩兹的散文从题目就能看出,饱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描写。因此,本期导读的主题即为“自然中的人”。
上期导读《人性化》中谈到了人性化,人性化的中心是以人为本,那么自然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理论界对此也有争论和探讨。记得15年前,当生态文学、生态批评的观念刚刚进入中国文学评论界之后,时任山东大学校长的曾繁仁教授曾发表一系列建构当代中国新文论体系的生态美学文章,对西方美学从“上帝中心”到“人类中心主义”进行了分析,初步提出“生态中心”的理念。随后,复旦大学朱立元教授提出商榷意见,认为文学既然是人学,人就是中心: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刚刚建立起对人的尊重和人性的尊严,刚刚恢复人性化和人道主义的文学观,特别是刚刚建立起主体性的文学理论,提倡生态中心是否意味着忽视人,忽视主体,太过强调客体?也有学者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中和意见,即现代学术已经进入了“去中心”时代,一切宏大叙事都将被解构,所以任何“中心之说”皆为不合时宜,不如既不以人为中心,也不以生态中心,而是重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说法似乎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曾繁仁教授在随后的著述和学术活动中开始主张一种“生态圆融论”,并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致中和”思想理念甚为欣赏。其实,在我看来,人性化不仅仅包括对人的尊重、关怀,也应当包括对外在于人的自然世界的尊重和关怀,充满了人情味。提倡了高尚的人文精神,也就是在与所有群体或个体之外的“他者”之间创造一个温馨、和谐、舒适的环境,以便更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人善待他人、善待自然、善待“他者”也是为了让人生活得更好,并且具有可持续性,这是更大的人性化,也是更大的爱。
在这方面,美国一位非常著名的生态批评学者的观点非常值得关注。他认为,人类作为自然世界的一部分,与整个自然的其他方面始终存在一种“动态均衡”的进程,这是一种没有专属于人类特权条件的“动态均衡”,是由生物圈中每一个存在体参与和互动的“动态平衡”。人与其他生物从未保持过一种不变的“姿态”,而是在不斷地从一种不平衡状态走向另一个方向的不平衡。每一次变化、维持和复位,都有难以预测的反响和结果,这些反响和结果都需要我们通过文化和经济活动的改变来进行处理和矫正。作为进化的产物,我们并非一个终结的存在,不像一个完成的商品,被放在货架之上等待售出,等待消费。我们应该把自己更多地理解为一个更大的多元生物进程环链中的进程之一,而相对于更小的生物进程,我们又是其更大的多元生物进程环链。我们生活在一个生态系统中的同时,细菌、寄生虫和病毒生活在我们体内,也还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生态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