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语文,在路上
2017-05-19蒯威
蒯威
一
小时候学习《周总理的睡衣》一课,不明白“睡衣”是什么意思,壮着胆子问老师。老师笑着说,真笨,睡衣睡衣就是睡觉穿的衣服呗。我却在想,难道还有一种人睡觉时要脱了衣服,再穿上另一种衣服的吗?对于记事起就脱得光溜溜钻进被窝的我来说,真是很难理解。心里这样想着,哪敢再问!拼命点着头装作懂了的样子坐下了。
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跟现在那些段子里讲的一模一样,一定是帮邻居大妈家扫地,一定是帮五保老大爷捡柴,最后也一定是那一句“别问我是谁,我叫少先队员”。记忆中写得最多的一篇作文,是改写《小木船》这篇课文。不管是“难忘的一件事”,还是“我的好朋友”,只要把课文里的名字换一下,再把“小木船”改成“文具盒”“小飞机”就可以了。每次想到这事儿,心里总要默默感念教材编辑的慧眼,选了这样一篇课文,解决了我多少作文的难题啊!
而事实上,除了上学,我们不是在河里捞鱼摸虾,就是在野地里撒欢戏闹。剩下一点点安静的时候,总是惦记着哪天蚕豆快熟了,哪家的梨子该甜了。最后硬是等不及它们成熟了,就偷偷摘下来,引得邻居一阵大骂,甚至是吵上门来。但我们知道,这些内容是万万不能写到作文里的。
不会写作文、不会做阅读题自不必说,还特别害怕修改病句之类的题目。比如,看到“他穿了一件新衣服和红领巾上学来”这一句,就会想,新衣服、红领巾———那一定是个女孩子!于是果断地把“他”改成“她”。
就这样,语文成绩你可以想象。小学毕业,语文考了68分;中考,120分的卷子也没考满90分。还好,生在那个“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年代,最终我还是以数理化接近满分的成绩考进了师范,算是跳出了农门。
二
现在,教语文快20年了。用浅薄的专业目光回头看自己的语文学习,大概最缺乏的是阅读。
世代务农出身的我,从来没见过家里有本书,甚至带字的纸也难得见到。记得有一年春节,父亲从合作社买鞭炮,售货员用两张报纸包了给他带回来。鞭炮用完了,那两张报纸在家里放了半年多,我把报纸上的每一个字都看了十几遍,连上面的电视节目预告都快背下来了。心里还在想,报纸这么厉害,电视每天放什么它都知道。
读中学,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本课外书,那是从舅舅家找到的《隋唐演义》。虽然我在广播里听过单田芳的评书,但看书仿佛更有意思。就像对待那张报纸一样,这本《隋唐演义》我也快翻烂了,直到现在,我对电视里放的有关隋唐英雄的故事还有着一份特殊的情感。
上师范的第一天,班主任老师让大家自我介绍。听到有的同学说起自己的爱好,说是“热爱文学”。坐在台下的我使劲问自己“什么是文学呀”,这应该是我第一次真正听说“文学”这个词。
不过,正像很多读书人所说,读书是不分早晚的,只有读与不读的差别。
师范里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给了我广阔的读书空间。我慢慢跟那些爱好文学的同学一样,开始跑图书馆,泡阅览室,逛遍校园门口每一个租书的小屋子。什么古典的、外国的、武侠的、言情的、报纸上的、杂志上的、茅盾文学奖的、诺贝尔文学奖的……来者不拒。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我开始明白,这个星球其实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另一个是书里的世界。
跟那些热爱文学的同学所不同的是,我读书的速度比他们慢多了。别人一晚上就能看完的书,我常常不吃不睡要两三天。有时候急着还书,囫囵吞枣翻了一遍,书还了,一点意味也没留下。有时不得不再借来看,想想实在不值。只得由着自己,逐字逐句,细嚼慢咽,才能消化。结果就是,一直羡慕别人戴眼镜的我,自己的眼睛也开始近视了。
如果问阅读对我到底有什么影响,我觉得就是它打开了我认识这个世界的大门。是阅读让我知道,原来我的童年里发生的那些事就是书里最精彩的故事,原来修改病句会不会做关系并不大。
閱读,让我从一个典型的理科男,转型为一名文艺小青年。
三
其实,阅读不只有读与不读的分别,还有阅读时机的不同。
小时候看母亲种豆子。倘若不巧,碰上连续的雨水,豆种全发霉、烂了,等天一放晴,母亲赶紧补种一批。看到新种的豆子长出来了,我很开心。母亲却说,二拇哥哪比得上大拇哥!错过一茬了!
十多岁时学习阅读,跟二十多岁、三十多岁学习阅读又怎么能是一回事呢!哪个十来岁的孩子不是满脑子幻想,不是满脑子为什么。看个电视就想这些神奇的景象是怎么拍的,看见大河就想知道顺着这条河,走到底会是哪儿。有的或许一闪而过,有的却要困扰自己很多年。这时候,要是有本书来回答自己心底的这些问题,来打开自己观察世界的窗子,哪个孩子不会欢喜呢?
这个年龄也正是学习各种本领的年龄。夏天,几个同龄伙伴,偷偷摸摸到河里折腾几回,游泳就学会了。不久,什么仰泳、蛙泳的也差不多了。亲戚骑来一辆自行车,几个人推到大路边,你扶我,我扶你,三圈两圈,自行车也学会了。大人一看,人还没有车子高。你想想看,这个年龄学习阅读,几乎不用教,什么阅读方法、阅读习惯都会像野地里的杂草一样疯长起来。我也在想,直到现在,我阅读速度无法提高的原因,大概也就是错过了那个学习阅读的黄金时期吧。
那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现在大家还是没做好呢?———因为考试不考课外阅读呀!
考什么,教什么。所以现在语文教学的现状就是———考语文其实就是考语文书,教语文其实就是教语文书。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坚信“向课堂要质量”。汉语拼音可以用拼音课来教,写字可以用写字课来教,作文可以用习作课来教,阅读课教什么?就是学习教材上一篇篇课文。课外阅读几乎没有什么课来教。语文越教越薄,有的学校最后连语文书也被浓缩成几张薄薄的“复习资料”“知识大全”。课外阅读的时候干吗?用来听写、默词了,用来修改病句了,用来做AB卷了……
我想,如果六年下来,一个孩子没有阅读的兴趣,没有一定的阅读量,无论考试成绩怎么样,这样的语文教学一定是失败的。
我还在想,如果允许语文课的效率可以低一些,允许老师上一些不是教材上的内容,不一定是规定的课型呀、内容呀,哪怕就是读读课外书上精彩的片段,说说自己看到的好玩的人物,一定是一堂让孩子们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课。
四
从读到写,是一个很奇妙的过程。
就我来说,大概是受环境的影响。我在阅读的起步阶段从来没想过要动笔写什么,也不敢想,只是完全沉醉在阅读的快乐与享受之中。事实上,不少人读书就像我这个状态,一辈子也没想过要写什么,能写什么———一种纯粹的阅读。有人说,读得多了,自然有了表达的冲动。我觉得这也不太靠谱。任何表达的动机都有一定的诱因,哪怕是“冲动”。我的这个诱因就是身边那群“热爱文学”的人。
那个年代,诗啊、文学啊,还是社会上挺有号召力的字眼。眼见着同学们这个发表了一首诗,那个收到了一张稿费单,甚至是一家杂志社寄来的退稿信,都羡慕得不得了。也就是这份虚荣心,使我开始拿起笔写了起来。但我不得不说,那是一段艰辛而又失败的经历。整个师范学习的三年,我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
由此我想到,老师在自己的作文教学中,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教孩子怎么写作文,而是在班上营造一种写作文的氛围。平时有事没事,读读孩子的作文,鼓励孩子投投稿,把孩子的好作文贴出来、印出来。如果有点激情的,也可以跟管建刚老师一样编个班刊、作文报什么的,这一定是孩子“乐于表达”最广泛的群眾基础。
还是回到我吧。没发表文章,倒不是说一点收获也没有。事实上,正好相反。长期练笔的过程,磨砺的是我思考的能力,让我有什么事情总会多想一会儿。练笔的过程,也慢慢锻炼了我留心生活、捕捉素材的能力,让我逐渐学会了从平凡、细微的生活中,去发现与众不同的精彩瞬间。就是这样的习惯,让我一走出师范的大门,就陆续在地方日报、晚报一口气发表了十多篇散文、随笔。不仅如此,练笔的过程还让我养成了及时记录的习惯。后来我在教学上的许多点子、许多思考,也就来自课堂上一闪而过的小火花,这些小点子大多数人也有过,而我只是及时把它记录下来了而已。
从屡试不中,到文章井喷,其间有个质的飞跃。“读书破万卷,下笔没有神”的大有人在,为什么?那是因为他只是在读内容,没有注意人家写的结构、方法、路子呀!就像你去一个地方玩,如果只是跟导游逛一圈就回去,那么下次你再去同样的地方还要迷路。相反,如果告诉你这回你跟导游走,下回你自己要带团,结果就两样了。就算你下次自己做导游不太熟练,自己玩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事实上,我最开始发表的文章,基本就是照葫芦画瓢。从报纸上找两三篇类似的文章,还不是什么名家的作品,那个太高档,一时也学不了。人家几个段落,我也几个段落;人家头尾短、中间长,我也头尾短、中间长。就是这么着,我那一篇篇文章就完稿了。当然,到了后来,就慢慢有了自己的心得、自己的架构,也就完成了从模仿到创造的过渡。
再到后来,从文学写作到教育写作,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那是教学《月光曲》一课时,指导学生用“幽静“”陶醉”造句,课堂上我灵机一动,让孩子用这两个词造一个句子。课后,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做法,就想把这段教学写下来。怎么写呢?很简单,找几本杂志,看看上面这样的内容适合什么样式,再看看开头、主体、结尾分别写些什么,很快一则案例分析就写好了。就这样,第一次写教育文章,第一次投稿,就在一家知名杂志发表了。从此一发不可收,到现在,我已在各级各类报纸、杂志发表论文、案例、随笔等将近200篇。一个从小语文没学好的人,有这样的成绩,我也没想到。
显然,我们的阅读课要教什么呢?我觉得就要教孩子用专业的眼光进行阅读,就是要从表达的角度去学习阅读。只有掌握了这样的本领,才算得上“会读书”。
五
现在,一提到表达,几乎所有人就想到“写作”,很少有人会想到还有另一种表达,叫“说话”。
在传统的语义中,讲一个人“会说话”所表达的意思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就有一层讲的跟“花言巧语”“口蜜腹剑”差不多。你看,连我们的祖师爷孔子老师也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少说话,多做事,小心祸从口出,这样的观念可以说是深入人心。
在这方面,有时候连教材也有误导。苏教版教材引用这样一则故事:在美国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庆功会上,主持人请莱特兄弟发表演讲。兄弟俩实在无法推辞,最后哥哥进行了一句话演讲:“据我所知,鸟类中会说话的只有鹦鹉,而鹦鹉是飞不高的!”想来教材的编者是要让孩子体会莱特哥哥这种智慧的表达,学习他踏踏实实做事的品质。而事实上,无形中又给孩子留下这样的印象:善于表达、说话滔滔不绝,差不多也就只能算是飞不高的鹦鹉吧!
说现在不重视“说话”教学,也不客观。课程标准特别增加了“口语交际”的教学要求,教材也专门设计“听话说话”的训练,不过在现在的教育现状下,似乎效用不大。原因跟课外阅读一样,口语交际考试又不考,也根本没法考。所谓的口语交际教学在这样的环境下,结局只能是“你懂的”了。
在现代生活中,说话绝对算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要学习、要研究的学问,一门跟阅读、写作一样重要的学问。你看看,现在的美国总统哪一个不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演讲、一轮又一轮的辩论,最终凭嘴皮子功夫拿下的呀!反面的例子更是不少。一个温州动车事故,本来跟那个叫王勇平的人八竿子也打不着,可一句“反正我信了”把自己的本意说得模棱两可、暧昧不清,反倒把自己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我们常说“祸从口出”就是说话不当所致。
大到国家大事,小到一个人的工作学习,会说话可算是一门利器。我有个学生,读了美国的俄勒冈大学。一开始有各种不适应,其中最不适应的就是老师上课的方式。那哪叫上课,老师就是提出一个话题,大家一起讨论、争辩,还不允许你不说话,这都是要记在平时成绩里的。等工作了,老板布置一项任务,又是各种争论。这时候或许你可以不说话,但结果就是年底时拍拍屁股走人。
不要以为在国外的文化背景下说话才这么重要,其实我们也一样。我家有个亲戚,特别会跟人打交道,家庭圈子里有什么重要事,一般都要叫上他。只要他在场,往往三言两语原来紧张的气氛就会轻松起来,难讲的话题也能说得下去。这个跟见风使舵无关,更不是什么阿谀奉承,而是一种素质、一种能力。而现在这个能力已经越来越重要了。
可以说,如果现在还有谁觉得说话能力不是那么重要,你确实跟这个时代已经OUT了。
六
不少人认为,一个人说话的本事跟他的个性有关,天生的,教不会。
不可否认,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热情的人更善于表达,而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往往就表现得不善言辞。我觉得这倒很好理解,你想一个人平时话多,练习的机会就多,说话的本事自然强些;而另一个人平时沉默寡言,无形中失去了很多学习说话的机会,结果自然不会说话。所以,每次看到马加爵、林森浩这些极端的案例,总会发现这些人在同学眼里就是“沉默寡言”“不善言辞”,我就想,如果小时候,多给他们表达的机会,多练练他们说话的能力,或许当他们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就会有个宣泄的方式,或许事情会是另一个结果。
我一直记得读师范时上的文选课,一上课我就紧张,因为教文选的老师经常叫学生起来读书。而我的普通話实在太“普通”了,更为重要的是,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当众发过言、讲过话,站起来读书往往也会紧张得直哆嗦。有一回,老师又叫我起来读书,我索性一言不发。后来他了解了情况,便给我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每次文选课前他早来五分钟,我单独读书给他听。大概坚持了两个月,我读书的水平突飞猛进,紧张的情况也改观不少。我一直记得这位老师的名字,叫黄铁诚。
师范学校的性质决定了这样练习说话的机会还有很多。除了专门学习普通话、演讲,甚至是电影配音的课程外,班级还有很多活动。比如每周一晚自习都要进行“每周一讲”,同学轮流主持,每次一个话题,大家自由发表观点。我也从开始的紧张、忐忑,慢慢能当众讲上一小段。那时候,国际大专辩论赛火遍校园。老师不仅组织我们看了全程的录像,也办起模拟比赛,最后一届,我竟有幸成为一名辩手。而像《演讲与口才》等杂志,已经成为同学中最流行的杂志之一。如今,我虽然还比不上人家伶牙俐齿,但在课堂上或平时谈话中,偶尔幽默一把,感觉真的不错。
也就是说,口语表达的能力是可以训练的。
于永正老师高度重视口语交际教学,他总是把生活中的一些情境搬到课堂上来,在跟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话中逐步培养孩子耐心倾听、文明表达的能力。他还把口语交际融入习作教学之中,把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创造性地结合起来,课堂趣味盎然。他所带的言语交际实验班,几年下来,孩子们一个个出口成章、下笔成文。像于老师这样进行系统性口语交际训练,把口语交际作为实验内容的,在小语界前无古人。
遗憾的是,竟然也后无来者。
七
现在,有一种意识似乎越来越强烈,就是一提到某某学科的核心素养,那必须是指向本学科核心内容的。比如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一定要跟语言、文字相关,否则就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
真是这样的吗?
就说足球运动吧!如果真是这样,那教练只要训练运动员运球、射门、战术、布局就行了,别的就不用管了。事实上当然不是,无论是教练,还是运动员自己都很清楚,要想保证良好的竞技状态,除了专业训练外,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体能训练。想想传奇巨星大罗身体发福后,也只能频繁转会,最终平淡退役。而好的体能,是任何一项体育运动的基础,没有一个教练会傻到说只要完成自己的专业训练就行了。
那么,对于学习来说,这个“体能”又是什么呢?我觉得,那就是终身学习的能力。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17世纪的学者一辈子能看到的信息总量也就相当于一周《纽约时报》的内容,而如今每过三到四年,我们身边的知识系统就要更新一遍。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自己成为一名终身学习的人。终身学习,一定是以热爱学习为基础的,又要具备相应的独立学习的能力。对于任何学科而言,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体能”。
从师范毕业后,我深知中师的学历实在是不够混一辈子的,便毅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从中国文学到外国文学,从大专到本科,从开始60来分的勉强通过,到后来90多分的捷报频传,我也慢慢明白了“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的含义。
对于语文来说,终身学习更有一份特殊的意义。莫言,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人,一路读书,一路写作,最终摘得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终身学习的硕果。那他为什么没能获得物理奖、化学奖呢?因为生活中根本用不上物理相对论、化学方程式啊。可见,像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离开了学校是很难继续学习的。语文则不同,生活中学语文、用语文的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可以进行独立学习的。像我这样一个语文的后进生,慢慢走上了爱语文、学语文的道路,不就凭的是后来不断的学习吗?
八
那么,语文的核心素养是什么?在我看来,那就是热爱阅读,乐于表达(包括书面表达与口语表达),具备一定的终身学习的能力。一个语文老师要做的事,大概就是这些吧!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