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衔接机制研究
2017-05-19郑娟王孙禺
郑娟+王孙禺
摘要: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相对一致的评价标准。通过规定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所需的教育基础,在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经过认证的工程专业与工程师职业资格阶梯之间形成了对应的关系。此外,工程师和技术员的注册流程和职业发展路径也进一步强化了认证与职业资格之间的衔接。本文在借鉴英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衔接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程师职业资格;衔接机制
2016年6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国际工程联盟大会全票通过了中国的转正申请,由此,我国成为《华盛顿協议》的第18个正式成员,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正式踏入了国际互认的平台。这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工程教育更好地满足工业界的人才需求,保障学生接受到较高质量的工程教育,使其获得与工业界需求相适应的技能,并引导其走向工程职业。
建立工程师职业资格体系和注册制度,是为了向雇主、政府和更广泛的国内外社会公众建立对注册工程师和技术员知识、经验和承诺的信心;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衔接机制,对工程教育和工程人才成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还缺乏全国层面统一的工程师职业资格体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工程师职业资格之间的衔接机制更有待建立。本文通过介绍英国的相关经验,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衔接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
美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由工程及技术教育认证委员会(ABET)负责,工程师注册则由各州工程师注册局管理。各州工程师注册局组成全国工程和测量考试委员会(NCEES),与ABET就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注册的衔接工作进行密切的合作。英国的管理体制与美国不同,这两项工作均由英国工程委员会(Engineering Council)及其下属各专业学会统一管理。
工程委员会是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注册在全国层面的统筹负责机构。作为英国工程职业的管理机构,工程委员会管理着英国境内22.2万注册工程师和技术员,其使命是在工程职业能力和职业承诺设定方面维持广受国际认可的标准。
工程委员会并不直接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注册的管理工作,而是由在某一具体工程领域获得工程委员会授权许可的各工程专业学会负责。英国现有相关专业学会35个(如表l所示)。例如,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土木工程专业认证和全国土木工程师注册均由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简称ICE)负责。英国工程专业学会自19世纪初就开展活动,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自1981年起,英国皇家授权工程委员会在全国层面统一管理和协调英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注册工作,统筹设置全国各行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注册的总体要求与一般性标准,下属各专业学会则负责维护、促进和细化相关的标准,并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由此,工程委员会与其授权的专业学会之间形成了分工合理、衔接有序的二级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着英国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的职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统一,首先保证了工程教育和职业需求之间的衔接,将工业界对工程人才的需求高效、准确地传达到教育体系内部,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工程教育的针对性。其次,简化了管理流程和环节,避免了工程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最后,认证标准和工程师的职业能力标准均由工程委员会统一制定,由各专业学会进行补充修订,保证了专业认证标准和工程师职业标准之间的有效对接。
二、取得已认证专业的学位是获得职业资格的门槛要求
与德国和法国通行的从已认证的专业毕业即可获得文凭工程师的制度不同,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职业资格之间采用的是“准入门槛”与职业资格阶梯相结合的衔接模式。
英国共有四类工程职业资格:特许工程师(CEng)、技术工程师(IEng)、工程技术员(EngTech)和信息通信技术员(ICTTech)。虽然工程委员会认为在任何一类工程职业中进行注册都能证明一个人的工程能力和承诺受到认可,工程职业资格分类体现的主要是分工的差异,然而,不论从英国工程职业能力标准文件的要求来看,还是从社会地位、收入水平和从业范围来看,“技术员一技术工程师一特许工程师”都呈现出职业资格的阶梯特征。个人职业的进步、经验或其他学习的发展,通常都会使一个工程从业人员逐步从工程技术员晋级为技术工程师和特许工程师,这也是英国工程从业者职业发展的一般路径。
工程委员会明确规定,要想注册为某一类型的工程师或技术员,首先应该取得经相关专业学会认证的、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工程学位(见表2)。在博洛尼亚进程启动后,英国依据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框架(FQ-EHEA)规定,将国内原有的高等教育资格进行了整合,并明确了与FQ-EHEA相对应的资格水平等级。在工程师注册所需的教育门槛要求上,总体来说,较高层次的工程师职业资格需要具备较高的经过认证的教育资格水平;在同一层级的教育资格水平中,应用型学位通常比学术型学位在注册上更具有优势。以最高层次的特许工程师为例,只需具备经过认证的综合型工程硕士学位,即可一次性满足注册所需的教育门槛要求。
英国通过整合高等教育资格框架和确立工程职业资格阶梯,并利用工程师注册时的教育门槛要求,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工程师职业资格之间构建起了紧密衔接关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保障注册工程师必备的知识和理解服务,而工程师职业资格又反映出其理应具备的教育基础。这一衔接体系为各类型和层次的工程专业毕业生提供了成为注册工程师或技术员的通道,也为工程从业者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带来了动力和方向。
对于不具备已认证的专业学位资格的申请人,一方面可以通过全职或兼职的方式,在未来的进修中获得符合要求的学位;另一方面,工程委员会也为其保留了注册的“特殊通道”,即申请个别路线评估(Individual RouteAssessment),由相关专业学会对申请人的先前学习和当前表现进行评估,考核其是否达到了申请注册所应具备的知识和理解,并与具备已认证的专业学位资格的申请人达到了相同的知识和理解水平。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最为适合,申请人可向所属学会进行咨询。
以工程委员会下属的高速公路和运输特许学会(Chartered Institution Of Highways&Tran-sportation,简称CIHT)为例。若要申请注册成为一名工程师,申请者首先需要提交一个初步评估的申请(如表3所示),根据自身所获得的学位资格,有两条路线可以选择:若具备工程委员会要求的已认证专业的相应工程学位,可遵循标准路线;若不具备,则CIHT会考虑对其使用个别路线评估,而申请者必须清楚地证明已获得与走标准路线的申请者相同的知识和理解水平。具体的证明方法包括:撰写技术报告或进一步的学习报告,以证明对工程原则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的学术性学习;在工作场所环境中的具体学习等。
当申请者的教育基础经过CIHT的评估和批准后,即可进入下一步“职业审查”(ProfessionalReview)阶段。这一阶段需提交证据组合并参加专业评审面试,以证明申请者已经达到了由工程委员会设置的工程师能力标准。
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工程师注册标准的衔接
工程委员会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与工程师注册标准关系的定位十分明确,二者都是基于工程委员会发布的英国工程职业能力标准文件(UK Standard For Professional EngineeringCompetence,简称UK-SPEC)制定的,该文件规定了在英国从事工程职业、注册为各类工程师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承诺的标准。因此,要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习产出标准放在英国工程职业能力标准文件对特许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的能力与承诺的描述中去解读,即对工程教育专业的认证和考察,是以毕业生未来所从事的工程职业为目标和指向的。并且,在不同类型和层次专业的认证标准与相应的工程师注册标准之间,对毕业生和申请者的知识、能力要求形成了大致的对应关系,例如与荣誉学士学位毕业生对应的是技术工程师,与综合型工程硕士学位毕业生对应的是特许工程师。
英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遵循的是学生的学习产出标准,如表4所示。学习产出分为一般学习产出(General Learning Outcomes)和特殊学习产出(Specific Learning Outcomes),前者具有普遍性,其认证标准会运用到所有的项目中,它是以可注册为特许工程师的荣誉学士学位项目为基础制定的,对于其他认证项目则会设置适用性标准;后者在不同认证项目中的标准设置均有所不同,可充分显示出项目的特殊性。
与学习产出标准形成对应的是,英国工程职业能力标准和信息通信技术员标准文件(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TechnologyTechnician Standard,简称ICTTech Standard)将特许工程师、技术工程师、工程技术员和信息通信技术员的能力和承诺分为五项(见表5):知识和理解,设计和开发过程、系统、服务和产品,责任、管理或领导力,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职业承诺。在每一项之下又分别设置了细化的标准。
四、英国工程师和技术员的注册流程和职业发展路径
英国工程委员会及其许可的各专业学会对注册申请者的考察主要是评估其能力和承诺是否符合工程职业资格的各项标准,申请者个人发展能力和承诺可以通过支撑性的知识和理解(主要通过教育项目)以及职业发展和经验两部分的组合获得。
上图展示了从已认证的工程专业毕业,符合注册所需教育门槛要求的申请人注册为工程师或技术员的流程和职业发展路径。申请者在通过了所属工程专业学会对其教育基础的评估后,就进入了学会组织的“职业审查”阶段。这一阶段申请者需提交大量证据并参加专业评审面试,以证明自身已经达到了由工程委员会和所属专业学会设置的各项工程师能力标准。
职业审查包括两部分:对文献证据的审查和面试。对于所有特许工程师或技术工程师的申请者来说,必须在注册的最后阶段接受面试;对于工程技术员和通信技术员申请者,学会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接受面试。学会也有权在职业审查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的考核项目。对于申请者应如何更好地呈现自身培训或经验的证据,学会可为申请者提供指导;证据不足之处,学会通常也会提出相应的建议,告知申请者应如何处理,以及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培训或工作经验。
申请者首先需要按照学会的格式要求,提交能够支持其中请的证据。证据必须包括如下细节:教育记录以及拥有规定所需的或其他的学位资格;结构化的或其他职业发展;运用工程和技术判断负责的领域;了解所做决定的技术、金融和可持续性影响的证据;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计划;由其他国家、地区或国际当局授予的职业资格。所有申请者还应在职业审查的过程中证明自身尝试履行持续职业发展(CPD)的义务,满足工程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
职业审查的面试将由两名合格的并经过训练的面试专家主导,他们应至少在申请者寻求注冊的类别中已成为注册者,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相关工程学科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学会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来选择面试专家,以确保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面试专家应对每一位申请者做出一份总结报告并对申请者进行推荐,这份报告应覆盖能力和承诺的标准,并反映面试官对申请者是否证明了自身具有所需能力和承诺的职业判断。
学会的委员会最终将在职业审查报告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申请人注册的决定,结果应告知申请人,学会也应为未能成功注册的申请者提供申诉程序。如申请人达到了注册标准,学会将代表申请人向工程委员会提交一份注册表格。
对于申请者发展能力和承诺的时间,工程委员会没有规定固定的年限。是否能够通过,取决于很多因素,诸如先前的资历或经验、工作角色和个人环境等。在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文献证据的评审过程中,学会将会决定该申请者是否已经准备妥当。
五、对我国构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衔接体系的启示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本科层面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和标准,但硕士层次的认证标准和体系仍有待研究和确立。目前,尚未在全国层面建立起相对统一的工程师职业资格体系,注册标准和要求不明,职业资格阶梯和发展路径模糊;教育基础和职业资格之间缺少有序衔接,管理部门之间也缺乏协同合作,在获取职业资格过程中体现不出从已认证的专业毕业有何优势,工业界对工程师知识和能力的需求也很难通过认证和注册标准反馈到教育系统中。因此,在我国构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衔接体系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针对我国国情,借鉴英国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此项工作。
1.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专业学会的力量
目前,认证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主管,职称和职业资格则由人事部门负责,部门之间尚未形成有序的沟通和协作。应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建立起部门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成立由相关领导负责、专人沟通联络的工作小组,定期就衔接问题举行联合办公会进行协商。此外,在具体的认证和注册工作中,应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明确政府部门监督评估和规则制定的定位,进一步强化工程专业学会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加强学会在学位资格认定、认证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确立,认证评审小组成员构成等方面的参与,以及在工程人才职业发展路径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使学会充分发挥行业代表的力量,扮演好教育界和工业界沟通桥梁的角色。
2.进一步明晰工程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起全国层面的工程师职业资格体系
我国工程科技人才队伍规模巨大,多年来一直实行工程师职称评定制度。职称评定按行政系统规则由单位自行开展,并无统一标准,质量难以保证;职称与从业岗位之间缺乏必然联系。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进相关制度的改革,已在部分工程行业建立了注册工程师制度,例如建筑领域内的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但目前尚没有建立起全国层面的工程师注册制度和职业资格体系。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规模和投入的不断加大,工程职业复杂性和科学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全球化背景下工程职业国际流动的日益频繁,建立全国层面的工程师职业注册制度成为一项關系到国计民生的紧迫任务。此外,通过建立工程职业资格阶梯,明确工程师的职业发展路径,可以进一步增强工科毕业生选择工程职业的目标性和自信心。
3.进一步完善认证体系,加快硕士层次专业认证标准和制度的确立
目前,大部分国家和国际认证组织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主要针对本科层次,但随着世界范围内受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以及工程问题复杂性程度的不断加深,提升工程职业的教育基础要求,开展硕士层次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将是一种趋势。我国已成为《华盛顿协议》正式成员,本科层次认证标准和制度已初步确立并在不断完善之中,可以考虑加快建立硕士层次的专业认证标准和制度,统筹布局,进一步细化和丰富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使其更加高效和完善。
4.进一步明确已认证专业和职业资格间的对应关系,统一认证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
未来应进一步明确,申请者在申请成为注册工程师时,需具备相应的已认证专业的学历和学位。通过这一教育“门槛要求”,在制度上确立起专业认证和工程职业资格之间的衔接机制。同时,也应为尚未达到教育“门槛要求”的申请人预留特别申请通道和未来发展空间。此外,需统筹考虑如何制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工程师职业资格标准,将二者根植于各层次工程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这一背景之下,并且通过建立起认证专业与职业资格之间的对应关系,实现认证标准与职业标准两个体系内部纵向的升级,以及相互之间横向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