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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2017-05-19

教育 2017年17期
关键词:分校民办办学

“在家上学”替代不了义务教育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姜朝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诉求更加多元,特别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更迫切。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地方出现了在家或在“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机构上学现象。这显然已经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从整体上看,无论是从学校基础设施、知识体系、课程安排,还是教师队伍、同伴关系、考试评价以及相关保障来看,学校教育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摘自2017年3月30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

恢复小学留级制度有必要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钱志亮表示:针对幼升小阶段孩子因生理年龄或心理年龄发育不成熟导致的学习困难、理解能力弱等情况,希望恢复留级制度,给这些孩子一年的缓冲时间。当前的教育体制,对于一些孩子来说可能需要终身拼命地追赶。而今天的学校教学,是一个高速度、高效能的运转过程,其实好多孩子并不是学不会,而是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他只是在起步階段比别人慢一些。

(摘自2017年4月7日《现代教育报》)

大学要有“遥远的掌声”

■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陆绍阳认为:要使高等教育真正完成它的使命,教育理念就不仅是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导,还应该让知识、能力和价值观涵养三者紧密结合。从这一观念着眼,首先要思考的是如何“传道”的问题,而它的核心则在于人的价值观的培养,包括对国家、社会、制度、信仰、科学、艺术、道德和时代精神等的看法,是内化于人的血脉的精神力量。它的体现实际是一个心灵对另一个心灵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过人格的魅力影响他人。

(摘自2017年3月20日《人民日报》)

对不规范办学行为就该“叫板”

■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汪明指出:一些“超级中学”用民办学校作“护身符”,通过举办民办分校,到各地抢夺优质生源。规范此类招生行为,需要首先从规范这些民办分校的办学行为做起。认真监督学校是否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真正做到办学的“五独立”。如果它的办学本身不符合规范要求,那么其跨区域招生的合法性也就不复存在。

(摘自2017年4月11日光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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