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推出20条新政
2017-05-16
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17年5期
在历经近10个月的前期研究、意见征集和反复修改后,《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二十条》)日前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二十条》突出“松绑+激励”,呈现五个方面的亮点。
亮点一是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
亮点二是明确专家咨询费开支对象和标准。在科研项目经费开支中,两院院士等全国知名专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人员的专家咨询费、通信咨询费可适当高于全国同类平均水平。
亮点三是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提高了间接费用比重,并且取消了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亮点四是改进结余资金处理方式。项目在研期间,年度剩余資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验收2年后,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亮点五是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奖励、业绩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横向项目与纵向项目同等对待。(湖南省科技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