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增30元
2017-05-15
民生周刊 2017年9期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此外,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通知还明确,强化个人缴费征缴。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热评】@紫钰:国家推行全民医保,这是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也是与国际接轨。只是希望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不要涨得太快、太多,缴纳社保已是负担重了,真心不想再额外增加。毕竟国人的收入还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