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审计谈话工作
2017-05-15王蕾阎晓杰
王蕾++阎晓杰
一、做好谈话准备工作
审计谈话是指审计人员采用谈话方式,向当事人核实特定线索,形成谈话笔录的一种调查行为,类似纪检、检查机关审(询)问程序。由于审计机关没有拘留、双规等保障措施,失控因素增加,突破难度大,技术要求更高。因此,谈话前从心理到形象、从思路到证据、从方法到预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定谈则必成信心。充分认清审计谈话艰巨性和复杂性,客观认识当事人对抗抵赖心理,立足现有条件,用足法定权力,精心筹划组织;树立敢谈必胜信念,敢于“亮剑”,即使当事人身居高位、权倾一方,也不能顾忌太多,畏手畏脚;要深刻认识到审计人员站在正义一方,掌握着谈话主动权,只要谋划到位、方法得当,一定能够获得全胜。
(二)认真研读材料,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谈话对象身份职级、亲友关系、性格品行等社会特征,明确谈话目标任务,熟悉相关线索,按照先客观后主观、先直接后间接、先过程后结果、先相对人后知情人、先易后难、先轻后重、先次后主顺序,排列预提问题,设定谈话节奏,选择突破技巧,拿出极端情况的措施办法,力求可行管用。
(三)拟制谈话预案,展开具体步骤。带着情况思考,贴近实际撰写;要把谈话情节、证据运用、处理突发情况的措施等内容想具体、安排好,重要情节还要标注明确,防止遗漏;要把处置谈话触及底线后出现僵局、极端情况的处置办法写具体,必要时还要明确谈话后的安全措施。之后,启动谈话准备工作,从助手选择、材料准备以及室内陈设等等,都要周密做出安排,提前进行部署,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措。
二、把握谈话规律
(一)牢牢掌握主动权。要增强主动性、打好主动仗,通过改进谈话室布置、加强语气措辞等办法,始终保持主动地位和高压态势。在当事人自说自话,企图争夺谈话主动权的关键时点,正面交锋,及时阻止,使之陷于所作所为被审计人员全面掌握了的恐惧之中,以强大压力暗示当事人,任何拖延、抵赖和诡辩都毫无意义。
(二)对准痛点下刀子。对那些自认为有“保护伞”,对自己违法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对调查满不在乎的当事人,要及时亮出证据、直击要害,猛戳痛点,打击其嚣张气焰。对东拉西扯编故事,只交代结果不讲细节,哭天抢地消磨时间的,要当机立断,该出具关键证据时绝不犹豫,该揭穿其谎言时绝不手软,该斥责其错误言行时绝不留情。
(三)寻机打开突破口。尽管谈话预案已安排突破时机,但仍需利用当事人口供、证据和线索之间的矛盾,伺机突破。处理合伙违法问题,要善于利用当事人之间互相猜忌和自保心理,制造矛盾,诱发他们相互指责、仇恨和冲突,分化瓦解其攻守同盟。而对于问题的全面突破,则需要审计人员多次进行突破口的选择或者同时选择多个突破口展开作业,从而彻底瓦解其对抗心理,深挖窝案串案。
(四)平等关爱易感化。重视肢体语言、语气语调、措辞色彩的运用,除纠正当事人不配合而采取严厉措施外,通常站在当事人立场上分析形势,体现关怀,会收到很好效果。比如核实一名领导干部涉嫌贪污的谈话中,审计人员说:“领导啊领导,你千不该万不该,就是让自己儿子去当那个公司老板……”。当事人联想到儿子受牵连的后果,权衡之后,清楚地交代了自己利用儿子公司假采购真贪污的事实。
三、运用专业方法
(一)误区询问法。指出当事人有悖常理的事实,利用其思维窘困,迫使其供出真相。比如揭露当事人连夜赶制印刷材料,企圖掩盖虚假采购事实,审计人员说“这些印刷品是你昨夜加班赶制的。你在弄虚作假!为什么你昨天下午拿不出这些材料?为什么这些材料现在还静电不散、黏胶不干?”一口气问完,当事人误以为审计人员已经掌握全部证据,立即交代造假事实。
(二)思维限制法。利用审计人员在政策、道义、地位和信息优势,快速高频连续提问,攻击其心理防御体系,干预其思维,割断其联想,使其无法通过联想摆脱困境,从而供出真相。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使用措辞强烈、节奏性强的发问语句;二是出示强有力的证据,主动揭露当事人的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发现谎供、狡辩意向,先行一步,揭穿可能说出的谎言,不给当事人以喘息机会,堵塞其退路,迫其说出实情。
(三)情势威慑法。发出强烈刺激信息,使当事人慑于国家强制威力,主动放弃抵抗,如实交待。常用方法有:1.最后通牒。开篇摆出决战态势,直接将当事人推向绝境,强迫其在指定时间内对自己交待与否的行为做出抉择。这个方法虽然容易导致僵局,但是成功比例也很高,能够快速取得决胜效果。同时审计人员也要有充分思想准备,在出现僵局后迅速化解,重新组织力量,寻机再次发起攻击。2.敲山震虎。针对当事人交待的避重就轻心理,从不同侧面、线索和途径迂回攻击,提醒当事人拒不配合的严重后果,增加其心理紧张和恐惧,使其交待审计人员尚不掌握的问题。一些没有经验的审计员看到当事人已交待问题,认为可以收场了,实不知假象背后还隐藏着更大问题。实践表明敲山震虎,往往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环境错觉法。特定语境下,当事人为逃避或减轻惩罚,急于探听虚实,对外界信息高度敏感。只要向其输入一定信息,他就会依据自己主观愿望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信息来源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产生错觉,认为审计机关已经掌握了事实真相,自己无法继续抵赖,从而承认违法问题。比如,谈话时,如果桌子上只有两张纸,当事人就会感觉到审计机关还没有掌握多少真实情况,只是核对情况、怀疑自己,他就会产生相对稳定的定势心理,与审计人员周旋。但如果把几大卷材料堆放桌上,当事人就自然地把桌上卷宗与自己的问题联想起来,认为审计机关收集了自己问题的大量材料,忐忑不安,越看越觉得问题已经暴露了。
四、强势攻心突破
(一)政治思想攻心。宣讲国家形势,用正确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和方法观点,批驳当事人的错误,促使其转化:一是以情攻心,以真挚情感唤起当事人仅存良知,用真情打动当事人,使其如实供述;二是以理攻心,用道德和公理开导当事人,推动其思想转变;三是以势攻心,宣讲当前正风反腐形势、局势和声势,促使其如实说明情况。
(二)政策法律攻心。宣讲党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运用真实案例和真人真事启发教育当事人,促使其如实供述。要根据具体谈话情境,有节奏地调整谈话气氛,既不能从头到尾只是平和规劝,不给适当压力;也不能一味施加压力,不作诱导启发。只有交替使用宽严措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比如,在亮出关键证据,指出严重问题后,向当事人宣讲从轻处罚政策,他一般就会主动配合。
(三)隐含前提攻心。根据掌握情况和审计预判,采取舍去前提表达方式,用隐含前提的语言,扩展当事人心理证据,激发当事人说真话欲望,从而以假引真。如核实套取资金问题时,一般问法是:“那你套取资金了没有?”而用隐含问法是:“你把虚报的公款干什么用了?”这种问法肯定了公款是他拿的,他就不能否定自己拿公款的事实。
(作者单位:解放军后勤学院 中央军委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