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竞争格局”背景下CBA球员赛场暴力识别与应对
2017-05-15刘光宇
刘 排,刘光宇
(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辽宁沈阳110102)
“超竞争格局”背景下CBA球员赛场暴力识别与应对
刘 排,刘光宇
(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辽宁沈阳110102)
为了促进CBA联赛健康和谐发展,推进联赛品牌建设,运用文献资料、录像观察、专家访谈等方法,以CBA联赛已形成多队争冠的“超竞争格局”为研究背景,以2015—2016赛季赛场暴力频发为研究起点,以风险识别、计划行为及风险应对理论为研究理论基础,对CBA球员赛场暴力原因、过程、防范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CBA联赛球员赛场暴力主要包括偏离和越轨行为两种类型;风险源主要来自球队排名竞争、篮球项目特点、球员素质、裁判水平、球迷修养、录像技术、管理制度、社会环境等因素。2)从暴力倾向、主观规范、直觉行为控制、暴力意向四个阶段对CBA球员赛场暴力发生过程进行了分析。3)提出了CBA球员赛场防控的具体策略和应对步骤。研究建议:在对CBA联赛暴力处罚条款进行精准设计的前提下,联赛利益各方联合制定《CBA球员赛场暴力识别与评估表》,并制定《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预案》。
CBA联赛;赛场暴力;竞赛处罚;风险应对
CBA联赛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借助于篮球运动的推广普及加之“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迅捷,以及近期国务院关于“体育产业”和“体育归属于生活性服务”等利好新政策的不断出台,目前正进入一个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同时,经过竞赛制度持续改革,高水平外援、外教引入,CBA联赛的竞争格局已经从联赛建立初期的八一队“八年七冠”、广东宏远2003—2013赛季“十年八冠”的“一家独大”局面进入了辽宁、新疆、广东、四川、北京等多队都具备夺冠实力的“超竞争时期”(美国著名策略大师戴维尼在《超竞争》一书中率先提出了“超竞争”的理念,即任何一个竞争者能够保持其原有竞争优势的时间正在急剧缩短[1]),2015—2016赛季四川最终夺冠成为历史上第五支总冠军、常规赛前六名只差四个胜场使这种格局变化体现得尤为明显,联赛悬念性和竞争性不断增强。然而在联赛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在近几年篮协更加重视联赛形象、不断出台新的处罚制度、加强处罚力度的情况下,球员赛场暴力问题非但没有远离CBA赛场,反而随着联赛竞技水平的增加而升级,成为媒体报道、球迷热议的焦点问题,中国篮协2015—2016赛季共对16支队伍开出了20张罚单,其中有3支球队被罚了3次,多达30多名球员、教练和俱乐部人员被罚,累计停赛场次达68场次,核减俱乐部经费180余万元。通过对CNKI核心期刊数据库2004—2016年期间的研究分析发现:国内外学者对球员赛场暴力的特征、发生背景、影响因素已经进行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性总结,但针对具体赛事的现实性研究比较少,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最近5年的相关研究非常少,针对CBA联赛进入“超竞争时代”的背景下出现的赛场暴力增多的新问题更是缺乏系统的最新研究。因此对新时期CBA球员赛场暴力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丰富相关赛事暴力风险的理论研究,而且能够减少CBA联赛赛场暴力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推进联赛的品牌建设和职业化进程,真正实现联赛的“持续发展、公正发展、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开放发展和创新发展”。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CBA联赛球员赛场暴力为研究对象,对其产生原因、过程和防控策略进行研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在中国知网CNKI核心期刊数据库以“赛场暴力”“CBA联赛”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文献60余篇;广泛查阅相关报纸、网络资源,并把其中10篇作为重点参考。
1.2.2 录像观察法 仔细观看CBA联赛2015—2016赛季裁判判罚争议问题突出场次、出现赛场暴力的场次、比分接近的场次:如第8轮山东VS广东、第12轮江苏VS天津、第16轮八一VS福建、第23轮新疆VS浙江、第34轮山东VS天津、北京VS新疆1/4决赛全部4场、广东VS辽宁半决赛全部4场、总决赛全部5场比赛(表1)。
1.2.3 专家访谈法 在前期收集文献资料、录像观察的基础上,2015年10月—2017年1月期间对CBA教练员、裁判员、高级体育记者共19人进行访谈,咨询CBA联赛赛场暴力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
2 2015—2016赛季CBA球员赛场暴力源识别
经过查阅大量有关“暴力”研究的文献,结合部分专家的建议和赛场暴力发生的实际,经过多轮修改和专家论证,对CBA球员赛场暴力进行了尝试性的定义:是属于暴力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在联赛比赛特殊情境中发生的球员对球员、裁判、球迷、工作人员等实施的语言或身体攻击、阻碍赛事正常进行、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
按照球员赛场暴力的内涵、常用的普通人员暴力分类方法以及CBA联赛发生的球员赛场暴力的实际案例,可以把球员赛场暴力的类型分为以下3种[2]:1)偏离行为。CBA球员辱骂或推搡裁判、对手,球迷等遭到联赛纪律委员会的罚款、停赛处罚。2)越轨行为。CBA球员殴打裁判、对手、球迷等遭到联赛纪律委员会的罚款、停赛处罚。3)犯罪行为。CBA球员造成裁判、球迷或球员重伤、触犯刑律要受到刑罚的行为。经过对CBA联赛成立20年来发生的25起典型赛场暴力案例的统计发现,联赛偏离行为占到79%、越轨行为占到21%,而犯罪行为现阶段没有出现(图1)。
图1 CBA球员赛场暴力源
2.1 高水平球队间排名竞争加剧
经过统计发现:2015—2016赛季常规赛比赛结果相差3分之内的就有20场,最后前两名只相差1个胜场,前6名也仅相差4个胜场之内,直到第33轮,前6名球队都有争夺常规赛冠军的可能;直到倒数第3轮,北京队和浙江队确定晋级后,季后赛8支球队才最终确定;直到常规赛38轮全部结束,季后赛首轮对阵才全部确定,以上情况在联赛历史上还是首次出现。同时,直到倒数第二轮才确定辽宁队获得常规赛第一名是CBA连续第2年出现,因此每一分、每一个球的争抢将更加激烈,更易出现球员情绪失控,诱发暴力事件。
2.2 球员综合素质欠缺
1)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由于绝大多数CBA球员年纪很小就进入专业队,根本无法接受系统的学校教育,基础知识不牢固,且文化、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即使现在很多俱乐部重视了球员文化、道德素质提高,开设各种文化学习班,但是由于绝大部分时间用于训练,大运动量训练后,体力和精力消耗很大,造成课堂上精力不够,思想不集中,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同时部分运动员外出训练和比赛较多,影响学习的连续性,容易造成厌学情绪,致使CBA球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某些与运动员品质、价值观念格格不入的特质都可能会出现,如赛场纪律散漫、斗志萧条,恶意辱骂、伤害对方球队的核心人物、不尊重裁判等。2)技术动作运用不规范。很多国内球员技术动作运用时动作过大,容易造成对方损伤,尤其是对方外援对这些“脏动作、坏动作”非常敏感,极易引发冲突,如34轮山东队球员吴珂争抢篮板时肘击天津队外援马克希尔的后颈,马克希尔挥拳进行还击就是典型案例。
2.3 裁判判罚争议频发
裁判因素主要体现在“黑哨”“主场哨”问题和裁判自身水平问题,在主场,判罚不利于主队,现场球迷就会大喊“黑哨”,如果判罚利于主队,则媒体、客队观众赛后则认为是“主场哨”,如果这个主场位于敏感地区涉及“维稳”或关键场次涉及排名,那么裁判的压力更大。访谈中一位专家指出:“CBA比赛做到真正有悬念,吸引观众,平均的客场胜率应该达到40%以上,而CBA这个赛季只有32%,仍存在主客场“贫富极度分化”的特点,解决此问题,除裁判委员会、媒体、技术代表、俱乐部等多方对裁判进行监督之外,广大球迷也需要像NBA球迷那样,坦然地面对主队输球的情况。”多位专家认为:我国CBA裁判执法的主要矛盾是水平问题,而不是公平问题,现阶段CBA裁判的非职业化,使业务水平仍有待提升,球员很容易就把矛头指向裁判,还有很多CBA裁判虽然专业水平过关,却不擅于与场上球员沟通,不能及时化解双方球员的不满情绪,很容易造成事态失控,最常见的情况是在出现漏判错判之后,急于找平衡回补,或者在主场现场观众的呐喊施压下,做出偏向于主队的判罚,造成客队不满,赛场暴力也通常因此爆发(表2)。
表2 CBA联赛2015—2016赛季主要判罚争议
2.4 篮球项目强身体对抗性特点
根据项群训练理论,篮球项目属于技能主导类同场对抗性项群,是围绕球篮和篮球而展开集体攻守对抗,其活动都是围绕着如何能将篮球更快、更准、更多地投进高空篮筐和破坏对手投进高空篮筐中去而展开,在高速度、高强度的对抗条件下“争高求准”是篮球竞赛的最大本体特征。由于其对抗性强、发生冲突的概率偏高,运动员为了取得比赛胜利必然会在地面和空中产生各种身体接触,再加上比赛过程中的合理对抗冲撞和不合理对抗冲撞缺乏有效的定量的精确判断尺度,这种激烈对抗的气氛和场面很大程度上影响球员的心理,最终导致球员情绪和行为失控。
2.5 球迷意识修养不够
中国篮球球迷赛场暴力的第一次记载出现在1936年,中国篮球协会为参加第11届奥运会举行选拔赛,观众因不满上场队员表现而发生骚乱,导致比赛中断,运动员和篮球协会官员被迫翻窗户逃跑[3]。2015—2016赛季义乌、长春、太原、乌鲁木齐等赛区都有球迷从观众席向下扔矿泉水瓶等杂物;辽宁本溪赛区观众用激光笔干扰客队队员,西热力江对辽篮外援哈德森进行了语言上的攻击,并且多次做出挑衅性动作,以至于辽宁球迷对此颇为不满,向正在退场的球员投掷矿泉水瓶,误击中郭艾伦的面部,造成眼睑部位出血;山西球迷大肆辱骂北京队员和裁判,还有组织地高举“还我公平”等字幅标语,表达对张学文受到停赛三场处罚的不满;江苏主场两侧篮架后面的球迷方阵多次使用侮辱性语言谩骂客队和裁判员,还举起攻击客队的标语牌子等等。通过调查发现:与英国“足球流氓”组织严密、计划周密不同,CBA的“球迷暴动”基本上是受赛场气氛感染而偶发,导致CBA球迷骚乱事件发生的显性风险因素包括比赛的重要程度如是否是季后赛、裁判误判、比分差距、主客场条件、球员伤病情况等;隐形风险因素可能包括媒体赛前渲染和报道密度、球星赛前数据对比、球队历史恩怨、现场警戒与主办方管理工作失误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球员赛场暴力的发生。
2.6 录像技术设备滞后
2014—2015赛季,CBA联赛第14轮的焦点之战,北京客场挑战新疆的第四节比赛中,北京队中锋张松涛在一次防守中对新疆外援布拉奇犯规,由于犯规动作较大,双方发生了小范围的冲突,而后现场球迷向场内抛掷杂物表达不满,比赛中断近20分钟,裁判来到技术席观看冲突录像回放近20分钟之后,比赛才重新开始[4]。2015—2016赛季半决赛广东VS辽宁比赛中,尽管央视的画面反复播放篮球出界就没碰到韩德君的画面,但是裁判经过录像回放后依然判定韩德君使球出界,但据当值的底线裁判表示:“现场观看的录像回放是当地电视台提供,且只有一个机位一个角度,确实看不清楚是不是打在了韩德君的腿上出界,所以最终的判罚还是维持原来的判罚,如果裁判当时能够看到像央视这样三个角度的全方位录像回放,肯定就改判了。”[5]CBA目前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跟不上联赛竞技水平的发展,以赛场的摄像机位为例,大多数CBA联赛比赛场馆机位设置由二层主机位、边线中景机位、底线一个手扛机位组成,总决赛中条件好的场地加一个摇臂从空中俯瞰,而NBA的机位多达20个,2014—2015赛季NBA正式启用回放中心,通过高科技手段实时帮助现场裁判准确执法,以帮助裁判更好地判罚比赛,尽可能减少误判。
2.7 俱乐部和篮协管理制度缺陷
管理包括俱乐部的管理也包括篮协的管理。经过实地调研发现:现阶段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合同很少把球员发生赛场暴力后的处罚措施写入条款,即现阶段球员发生赛场暴力事件后,如停赛俱乐部也照付工资,罚款也由俱乐部承担。对篮协来讲,虽然近几年加大了对违规情况的处罚,但是在赛场暴力相关制度方面仍不完善,如不同球员同类违纪情况处罚的同一性问题、常规赛和季后赛处罚的一致性问题、赛场上和赛场下暴力事件处罚的滞后性问题。如:1)中国篮协在2015—2016赛季四川VS辽宁总决赛赛后按照CBA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赛区通报批评,核减主队俱乐部联赛经费15万元的处罚,决定中并未对辽宁球员进行及时的处罚;季后赛第一场新疆VS北京,布拉切因对裁判漏判的犯规不满,为发泄情绪,将发带朝附近一裁判员甩出(发带未触碰到该裁判员的身体),裁判员对布拉切判罚技术犯规,而没有进行追加停赛处罚。2)2016—2017赛季常规赛第23轮,新疆VS天津队比赛中后,中国篮协在处罚西热力江停赛4场时,引用的是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主要是针对球场内出现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罚,停赛场次为3~8场),但西热力江的行为应更适用第九条(主要针对球场暴力事件,“发生肘击、挥拳击打、猛踢、猛踹等行为”,停赛场次是5~10场)。在2015—2016赛季天津男篮VS山东的球场暴力事件后,吴珂被追加停赛10场正是依据这一条款,相比吴珂,西热力江的行为显然更恶劣,但篮协却引用了不同的条款和进行了低限处罚,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2.8 社会突出问题影响
CBA比赛本身就是社会的一角和缩影,社会中的问题很普遍地被投到赛场当中,当社会环境处于转型阶段时,上学、分配、就业、买房、物价、就医等社会问题突出的时候,球员也会面临这些问题。球员之所以对这些社会问题反映强烈,首先他们对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认识等的社会转型时期认识不足;其次,由于CBA联赛和西方的成熟联赛如NBA、欧洲五大联赛相比各种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俱乐部利益分配、球员转会、裁判能力、违纪处罚等有待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造成的消极情绪在适当的条件下会在竞赛过程中释放出来。
3 CBA球员赛场暴力发生过程分析
计划行为理论[6]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危机治理、风险防控、暴力事件处理、行为归因、思想疏导、普通人心理调整等领域,认为人的行为是经过反复思考进行计划的结果[7]。虽然CBA赛场暴力发生具有瞬时性、突发性、无组织性、难预测性,但是可以从四个阶段分析其发生过程:第一阶段:球员对于某项暴力行为的“倾向”,是指球员对赛场暴力行为所持的正面或负面的评价[8],认为暴力行为有助于本方获胜、有利于发泄对对手动作或裁判判罚的不满,则其态度为正面,反之,若认为发生暴力是不理智的行为,会对社会、联赛形象、竞赛规则或对手造成伤害,则其态度为负面。第二阶段:外在影响球员采取特定行为的“主观规范”,是指球员对是否参与暴力事件时,所感受到的来自队友、俱乐部、教练、球迷、对手、朋友、媒体或社会环境的压力或联赛规则的约束[9],如暴力发生后处罚场次或金额很大、舆论负面报道很多,则球员发生暴力的概率减少。第三阶段:球员的“知觉行为控制”,是指当球员认为自身缺乏能力、名气、机会去执行暴力行为,或过去的类似经验使他认为执行该行为困难或得到很坏的负面影响时,就不太可能有强意向去执行暴力行为[10]。第四阶段:球员的“最终暴力意向”,是球员综合前三个阶段的情况,快速选择是否最终实行暴力行为,并付诸实施(图2)。
图2 CBA球员赛场心理变化过程
4 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
4.1 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理论依据
理论是对实践的系统概括与有效总结,实践需要理论来指明方向,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已经比较成熟,已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医疗救治、保险管理、银行贷款、金融监管、企业投资、环保检测、化工储存等各个领域,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在CBA球员暴力应对时有必要进行借鉴,其主要理论有:1)多米诺骨牌理论[11]:损失控制应重视人为因素管理,即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向员工灌输安全意识。2)能量破坏性释放理论[12]:损失控制应重视机械或物的因素的管理,创造一个更为安全的物质环境。3)平衡控制理论[13]:暴力控制必须要纳入整个社会控制体系中去,应采取多种措施使社会规范内化为个体的主观信念、价值判断。4)风险应对策略理论[14]:主要包括风险规避、转移、减轻和接受4种策略。
4.2 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具体策略(图3)
4.2.1 提高球员、教练员职业素养 在体质测试、联赛委员会会议期间,篮协应该组织针对球员、教练员“赛场暴力风险防控”的专题培训和考核,并形成长期的制度,引起各方对此问题的重视。球员应自觉学习联赛的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身的行为,意识到作为一个公正人物,其赛场暴力行为对联赛、对青少年、对广大球迷、媒体、赞助商的消极影响;教练员通过强化对此问题的认识,通过学习暴力防控、运动员心理调整的相关知识,训练中加强对问题多发球员的针对性教育,在比赛中及时安抚、疏导球员的情绪,发生小的暴力摩擦时,及时制止防范时间进一步扩大,真正做到“未发先防、未病先治”。
图3 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策略
4.2.2 加强裁判员业务能力 现阶段CBA裁判一步完全实现职业化时机仍不成熟,如完全职业化,养老、保险、津贴等保障体系、机制仍未理顺,特别是绝大多数骨干裁判属于公务员、高校教师,不忍心放弃稳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因此,现阶段在现有的半职业化和业余裁判制度并存的情况下在裁判能力提升上下大功夫是消除“裁判判罚质疑问题”的核心举措,加大裁判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学时,改革培训形式,引入世界知名讲师,针对联赛中的暴力防控焦点问题结合世界大赛、NBA、欧洲联赛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讲解,和亚篮联和世界篮协协商,适时在关键场次引入外籍高水平裁判执裁。
4.2.3 提升球迷观赛修养 联赛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球迷的维护与支持,球迷在现场看球时遵纪守法,规范言行是对自己以及自己家乡的公民素质、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赛场上球迷表达自己的情绪是比赛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必须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广大媒体应积极宣传球迷对联赛积极健康形象促进的作用,赛事举办地应通过标语、大屏幕、发放文明观赛指南的形式引导球迷文明观赛,篮协应及时制定球迷赛场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办法,如设置球迷“黑名单”,同时要加强篮球规则的宣传和讲解,使球迷真正理解规则,而不是盲目地指责裁判、谩骂球员。
4.2.4 完善俱乐部、篮协处罚制度 俱乐部与球员签约时应明确球员是赛场暴力发生时的责任主体,合同中应明确罚款应该由球员自身承担,在停赛情况下的薪酬也应该停发的具体条款,篮协在制定暴力事件的处罚制度时应该尽可能做到“精准、超前、及时、有效”,并制定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以2015—2016赛季总决赛第三场后辽宁与四川球迷发生冲突为例,冲突发生后辽宁球员并没有被立即停赛,只是对四川主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罚款15万元,而直到2016—2017赛季开始时才作出了对辽宁球员的停赛场次处罚。而2004—2005赛季NBA的奥本山斗殴事件,步行者队阿泰斯特被禁止参加本赛季剩下的所有比赛,史蒂芬·杰克逊停赛30场,小奥尼尔停赛25场,这3人还被判以每人一年的查看期,60小时的社区服务,以及接受联盟制定的“愤怒情绪”辅导;活塞队本·华莱士停赛6场,比卢普斯、科尔曼和坎贝尔被停赛1场;由于安保措施不利,超过10名警卫被解雇,参与斗殴的5名球迷被终身禁止到奥本山宫殿看球,其中约翰·格林被判处30天监禁[15]。
4.2.5 升级录像调取与回放技术 2014—2015赛季,NBA计划效仿NHL设立一个场外的录像回放中心,把每天的所有比赛进行监控,并对争议判罚进行分析,大大缩短了比赛现场裁判观看录像时间。NBA篮球运营总裁罗德·索恩表示:“设立录像中心,安排专门人员监控每一场比赛,当裁判走到场边时,很多情况下此时的集中回放中心负责人已经知道了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们可以帮助裁判少花时间,目前联盟已经根据每场比赛平均回放的次数,规划好了每个比赛日需要配置多少员工,回放中心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回放,等于是多一双眼睛为场上裁判提供帮助,然后通过远程电话帮助裁判做出判决”。CBA联赛可以效仿设置录像回放中心,先对一些焦点场次进行监控,如季后赛、常规赛关键场次等。
4.2.6 分散每周赛程 以2015—2016赛季为例,所有球队每周实行“一周三赛”且集中于“周日、三、五”3天进行,而现阶段篮协工作人员由于受事业单位招聘新员工自主权限制,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已经呈现出了对赛区“管不细、管不全、管不好”的弊端,同时能担当主裁判的仅有17人,很难每场比赛都派出业务能力最突出的裁判员执裁,因此建议:在实行所有球队“一周三赛”的基础上,分散赛程,使“周日到周六”7天都有比赛,减少每天比赛的队数,从而更有利于集中最优秀的裁判执裁和篮协的全面监督。
4.2.7 多部分协同治理 公安、安保、交通、媒体、医疗、篮协、联赛委员会、俱乐部、教练、教育、人事等部门联合建立赛场暴力风险预防与控制联席会,规避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发生暴力的细节,如要求保安在比赛中必须全场面对球迷站立,尽最大可能防止球迷乱扔杂物和冲进球场滋事;公安系统提供防范社会暴力事件的成功经验,篮协、联赛委员会等借鉴引入到联赛当中;联赛举办方与当地医院、交通部门建立球员暴力伤病医疗、球员往返赛场与住宿酒店绿色通道等;媒体对联赛的暴力事件进行客观宣传,不发布毫无根据的报道,如某裁判黑哨、主场哨等;俱乐部、篮协应与教育、人事、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打通球员接受教育、培训和就业的通道,保障球员现在及退役后的各类权益,减少球员场外干扰、消除球员后顾之忧。
5 结语
CBA联赛赛场暴力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联赛健康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建议在加强联赛暴力事件处罚制度建设的前提下,中国篮协、联赛委员会、俱乐部、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尽快尝试性地联合制定《CBA球员赛场暴力识别与评估表》,根据识别和评估的结果确定赛场暴力应对内容和重点,并制定《CBA球员赛场暴力应对预案》,针对不同的场次、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赛区,经过多轮的修改和完善,力争把赛场暴力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降低到最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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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红霞
Recognition and Response to CBA League Players’Field Violence in the Background of Super Com petitive Pattern
LIU Pai,LIU Guangyu
(School of Sports and Training,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Liaoning,China)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CBA League and promote the brand building of the League,using themethod of literature,video observation and expert interview,based on the theory of risk recognition,planned behavior and risk coping,this study focuses on the cause,progress and the prevention of violent playing of CBA players.The results show that:1.CBA leaguematch field violence is divided into the deviant behavior and the crime behavior,and the risk sources aremainly the team ranking competition,project characteristics,the player quality,the referee level,the fan culture,the video technology,themanagement system,and the social environment etc.2.from the four stages of the violence tendency,the subjective norm,the intuitive behavior control and the violent intention,the course of field player violence of CBA are analyzed.3.the specific strategies and steps of the CBA players’field control are put forward. It suggests that in the prem ise of the precision design of the CBA League violence penalty clause,all the interest parties should jointly developed The Recognition and Assessment Table of the CBA League Players’Field Violence andmake Response Plans of the CBA League Players’Field Violence.
CBA league;violence in the field;competition punishment;risk response
G841
A
1004-0560(2017)02-0091-07
2016-12-05;
2017-01-06
2016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L16BTY008)。
刘排(1978—),男,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篮球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