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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产视域下2016 NBL总决赛消极比赛事件的理论反思
——兼论职业篮球联赛治理的现实困境

2017-05-15沙临博余莉萍高国贤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联赛比赛职业

沙临博,余莉萍,2,高国贤

(1.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4;2.广西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广西柳州545000)

文化生产视域下2016 NBL总决赛消极比赛事件的理论反思
——兼论职业篮球联赛治理的现实困境

沙临博1,余莉萍1,2,高国贤1

(1.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4;2.广西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广西柳州545000)

以马克思主义文化生产理论的视角解读2016赛季NBL总决赛的“消极比赛”事件,认为:“消极比赛”事件属于劣质文化产品;“庸品挤压良品”的经典经济学规律要求现行管理者应重点治理消极比赛、“假黑赌”等比赛市场的伪劣产品。利用实地调查法和文献资料法分析得出联赛公平治理的优先性应高于联赛的产权改革(管办分离)。如何制约行业内“关系网”的寻租行为、增强比赛的公平性是提高篮球联赛生产力的关键因素,也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体育领域的现实选择,据此提出联赛改革合理化建议。

NBL联赛;消极比赛;文化生产;庸品;良品

以满足人们精神享受为目的的职业体育比赛,其生产过程所具有的零和博弈特点,要求组织者尽最大可能提高比赛结果的可变性[1]。而公正问题一直是维持比赛竞争性平衡的极大挑战。2016年9月4日,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总决赛第五场,安徽文一队主场击败贵州森航队,并以4:1的总比分获得2016赛季的NBL联赛冠军。然而赛后引起热议的并不是比赛的精彩绝伦,而是两队赛前“默契球”的传言和比赛过程中贵州队在最后3分钟的消极态度。由于央视5套对本场比赛的现场直播,使赛事精彩程度原本乏善可陈的NBL联赛的负面议论飞速传播,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

在此之前的2015年,NBL联赛就早于CBA组建联赛公司,2016赛季更是与智美体育开展合作,联赛规模史无前例地扩张到14支球队,赛季长度也增加到3个多月,赞助商多达24家。相比于2015赛季参赛队的频繁退出(最后9支球队参赛)和一改再改的开赛日期(5月推延至7月开赛),2016年的NBL联赛面貌可谓焕然一新。然而这块沐浴“三大球改革”的春风,被运营公司志在开发成“与CBA同一级别联赛”的璞玉,在它“管办分离”的元年,却以一场消极比赛结束,不得不引起人们反思:一场国家电视台直播的总决赛为什么还能让大部分球员“消极”?这样一场违反体育道德的比赛在我国的现行体制下是偶然还是必然?管办分离改革是否能促进职业联赛生产力的提升?

1 庸品挤压良品——“消极比赛”的文化生产理论解读

回顾体坛历史,消极比赛的案例比比皆是,近些年最著名的莫过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女双组合于洋/王晓理组合因在比赛中故意失分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事件。有研究者认为消极比赛与寻租牟利相关[2],大量的案例显示:运动员、教练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或隐藏己方已有实力或不发挥最佳状态,变相帮助对手取胜;而在球类为主的职业体育领域,消极比赛往往与体育赌博密切相关。NBL总决赛的第五场,贵州森航队赛前以大比分1:3落后,第四节比赛却在双方紧咬比分的情况下主动换下1名外援,以单外援应战对方双外援,之后贵州队又在99:100的时候连续失误送分,最终结果定格在107:114,安徽文一如愿捧起冠军奖杯。尽管篮协称已组织人员展开调查,但NBL联赛的品牌形象已经毁于一旦,职业比赛的法制约束力和利益相关者的职业素养问题再次被拷问。

就在这场总决赛前几天,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竞技体育十三五规划》中,“提升三大球的竞技水平”和“加速职业体育发展进程”都为篮球职业联赛提出了新的要求。竞赛表演业作为大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生产出高水平、高附加值的体育比赛成为休闲时代不可推卸的时代使命。但高水平、高附加值的比赛该如何定义?本文借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文化生产理论进行解读。

文化生产,有研究称精神生产亦或意识生产,指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是发达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早在19世纪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做过如下描述:“思想、意识、观点的生产与物质的生产、人类的交流与物质活动最初是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从事脑力劳动等精神文化生产的劳动者逐渐被分化;时至今日,在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社会财富的持续积累下,精神文化生产也不断扩大,形成了更多的行业和职业:科学、艺术、文化、教育等行业规模庞大,衍生出的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商品性也不断增强。

工业革命后的西方社会,技术的革命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人们收入和空闲时间的增多使体育等休闲娱乐活动的需求增加,体育比赛的经济价值在逐步完善的赛制、规则下不断提高,在这期间有组织的竞赛活动开始出现,社会中分化出专门从事竞赛活动的人群,他们以比赛谋生——职业体育作为一个行业逐渐壮大。在传播过程中,体育竞技过程中所蕴含的扣人心弦的故事感、美感、归属感、英雄主义等元素构成了与许多传播目的地价值观相吻合的商品价值,于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接受并扩大了职业体育的文化生产。

从产品供给层面看,依照陈庆德[3]的分类,职业体育联赛属于服务性文化产品,作为商品,它有多种表现形式的价值,既有为消费者提供赛事服务交换而来的票房价值(转播收入),又创造着“体育明星”“拼搏精神”“城市名片”等种种象征符号,这些象征符号都可以称作文化附加值,在合理开发之后能够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体育领域相关学者早在2002年[4]就曾指出比赛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原料是人的机能,生产的主要技术是教学与训练,最终产品是技战术的运用”,这个解读只关注到了运动训练学层面的比赛,稍显片面;刘岗[5]则认为,我国的职业篮球联赛是一种即时体验类产品,比赛对消费者而言是“感官体验为主、情感体验和成就体验为辅”的综合体验过程,消费者的偏好在比赛的价值生产中异常重要。可见在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今天,体育比赛已经不单单是运动员自身美学价值的生产,而是融合媒体技术、科技理念、建筑设计等多重元素且符合一部分人群消费偏好的综合文化品。

在刚刚结束的里约奥运会上,中国女排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尤其是从赢下巴西队开始,国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阵荷兰队,微信朋友圈被“紧张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的文字刷屏;决赛对阵塞尔维亚队中央电视台直播的收视率更是两倍于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

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女排比赛A成为社会主流关注的比赛后,需求开始扩大化;随着从众心理的发酵则开始展现效力,需求D1被持续化,即出现D’1。尽管赛会制的时长限制了女排姑娘短时间对精彩比赛的再生产,但顽强拼搏的“女排精神”符号、跌宕起伏的竞技过程,广泛地鼓舞着人心,是名副其实的精神良品,而中国女排30年来“胜负皆勇”的精神传承,是体育比赛良性生产循环的典范。由于现代社会中人的文化精神需求和消费偏好的多样性,决定了文化市场具有广阔的包容性,诚如刘诗白所说,“它吸纳良品,也吸纳次品,甚至劣品”,因而上文所述公式中作为起点的A产品既可能是优良之作,也可能是平庸之作,甚至会有伪劣之作。在我国的竞赛表演业市场,特别鲜明地表现出优劣交杂、真假难辨、鲜花与毒草并存的情况。和上述的良品循环模式相近,在次、劣品比赛B成为主流产品的场合,会演化出次、劣品比赛影响和塑造消费群体的畸形的文化心态与不良偏好,引起对文化次、劣品的市场需求D2的扩大,即D’2的出现,由此激励和促进次、劣品比赛生产进一步扩大,形成次劣品的重复生产。这是商品性文化经济中的生产与需求的不良互促和不良循环,意味着文化生产的经济效益正增长而社会效益零增长或负增长,这种情况表明了文化品市场此劣品的泛滥,也极有可能意味着文化生产偏离正轨。

图1 里约奥运会女排比赛的良性生产循环

NBL总决赛消极比赛的原因尚不清楚,但毫无疑问的是,消极比赛和假球、黑哨一样,无异于文化品市场的精神垃圾,都属于体育比赛市场的次劣品。这种文化次劣品的特点是:比赛生产者联合部分无良消费者尝试非法途径左右比赛结果,坑害大部分正常消费者。此类行为在我国带有浓厚“举国体制”特色的职业体育市场本不该多见。我国的职业比赛由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队演化而来,由于双轨制的长期存在,政府官员的支配力长期凌驾于法规约束力之上,各种寻租行为严重影响着体育比赛单纯求胜的自在逻辑。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是职业体育组织者和体育迷所追逐的目标,然而在比赛的一些相关利益者们却总试图用自己的心愿以不正当的方式干预比赛,将不确定性变成确定,不择手段“制造”胜利。在笔者进行实地调查的NBL联赛中,大多数球员和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反馈显示,为了单纯满足于获胜的感受而贿赂裁判的行为,亦或企图通过操控比赛结果而赌球获利的行为,都源于当下某些消费者(球迷)和某些生产者(俱乐部)的需求。这些非法、不正义的需求造成职业篮球赛场公平的比赛越来越少,在主管部门的“不作为”管理下,能对比赛不公平施加较大压力的场外因素是社会舆论,这也是为何关注度较高的CBA联赛竞赛环境稍好于NBL和WCBA联赛的原因。不公平的比赛在与社会舆论的动态博弈中,在市场上形成“主流-暗流-主流”的态势,促使消费群体、生产群体的精神素质和文化心态的畸化:很多球迷逐渐可以接受己队为取胜收买裁判、收买对手的“潜规则”,很多球员逐渐接受队友参与赌球的非法现象,而主管部门对裁判圈的“潜规则”如若熟视无睹,即可成暗流的推手。这种消费群体、生产群体的文化和思想素质的不断下滑,其必然结果是:一方面,庸次劣品的畅销和市场份额的畸型扩张——球迷对“假赌黑”见怪不怪;另一方面,良品的市场份额日益缩小——社会大众已经分不清比赛结果真实与否。这种被称为“庸品排斥良品”的现象体现了文化市场中的市场失灵,刘诗白认为它应该是在文化生产自由放任的国家表现得更加明显,然而在文化品市场政府管控相对严格的我国却十分流行,这非常值得深思。

2 如何扩大良品份额的探讨——我国职业篮球联赛改革的研究回顾

“职业体育改革”本世纪以来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46号文件之后“三大球改革”更是吸引越来越多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献言献策。在知网上进行检索“职业篮球联赛+问题””“职业联赛改革+篮球”、“职业联赛治理+篮球”等关键词,精选CSSCI数据库2012年以来30篇文献,按问题层次深浅分为“技术问题”和“制度问题”,总结出现有研究如表1。

表1 现有职业篮球治理研究举例

从表1中不难看出,技术问题所罗列的多是职业联赛场内场外所暴露出的种种现象,制度问题则是研究者的深层次思考——多数学者将联赛运行中的各种“民怨”归咎于现有的产权性质,即政府主导下的低竞争性、排他不经济的准公共产品。中国篮协作为我国职业篮球竞赛的组织者和管理者饱受诟病,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将职业篮球联盟能否实行产权私有化及公司化运营、篮球项目管理中心能否去行政化是实行改革的关键。

然而,并非所有学者都同意把产权作为推进我国职业化发展的工具,近些年出现一些学者尝试用经济社会学的观点解释我国职业体育制度的变迁,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理性逻辑应用到制度变迁的案例中应遵循社会学的合法性逻辑。刘显[6]认为,由于传统社会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将呈现长期性、渐进性的特点;张兵[7]认为,西方职业体育是基于其发达的市场体系和成熟的制度环境,产权明晰化看似能够推演出“市场高效率分配资源——联盟和俱乐部良性利益分享——联赛竞赛水平和品牌价值提升”的路径,但在现实的政治环境和制度背景下,它只能是“目标模式”,而非“现实选择”。于永慧[8]则在解读足球反腐的时候就已经谈到制度经济学观点对于社会环境的依赖性:不是中国足球职业化中的制度本身有问题,很多问题情况都归因于运作过程中的足协官员,协会作为制度的行动主体让整个联赛环境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上述理论令我们不禁反思:“管办分离”真能解决我国篮球联赛的所有问题吗?即使“目标模式”产权明晰化实现,我国的联赛环境会自动受到“制度理性”的保护吗?

其实在我国全盘效仿的欧洲足球联赛[9]、NBA联赛,类似于意甲“电话门”丑闻、NBA裁判“赌球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说明看似完善成熟的产权制度也需要管理者和司法机关的协同整治。无论是“管办分离”还是“去行政化”,其实质都是想长久地提高联赛的生产力和品牌价值,最终目的都是试图让优秀的精神良品在比赛市场份额增加。然而,现实阶段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职业联赛“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尚不能较快时间改变,上文已经分析过,庸品劣品一旦需求扩大会排斥良品,现阶段我国篮球市场当务之急是对联赛中的庸品劣品,即恶劣的联赛环境进行重点整治。

3 制止庸品蔓延的急迫性——NBL联赛环境恶劣,监管乏力

笔者在2016年5—8月间跟随NBL某队对NBL联赛运营状况进行了调研。在对30名联赛参与者的调查中,75%调查者的反馈显示“联赛环境恶劣”是NBL联赛及中国篮球发展的最大隐患。

在现场观看的2016年8月10日洛阳中赫主场迎战河北翔蓝的比赛中,笔者发现了类似之后总决赛的状况。这是两队在季后赛首轮的第四场比赛,五局三胜制的赛制使得1:2落后河北的洛阳队此役不容有失,结果实力占优的河北反而在双外援(前两场季后赛场均贡献66分)无伤病的情况下放弃使用外援,最终洛阳近50分优势(155:109)大胜。河北队的投资人和总经理均未出现,赛场上有数名河北队队员发挥反常,防守完全形同虚设,让洛阳半场得分达到90分;这样消极的比赛很难不引起细心球迷的猜疑,而当时只因主场球队获胜的结果使大多数球迷满足于主队获胜而并未对比赛过程进行过多议论。这样的比赛对热情呐喊的球迷其实是一种欺骗,违背体育精神的比赛不仅是联赛市场的伪劣产品,更是精神“毒品”。和之后的总决赛相比,洛阳vs河北的季后赛也只是因为媒体的关注较少才免遭调查。而可以估计的是,上述两场比赛并不是“管办分离”的2016赛季里仅有的两场问题比赛。消极比赛胜者背后的球迷总有一天会厌恶丑恶的胜利,而联赛若想发展总需要媒体关注度的提升。成功的联赛是和观众、媒体等各个利益相关者进行的重复博弈过程,这种博弈首先要求的是公正的联赛环境。

根据《体育法》,在中国篮协组织、管理的NBL联赛中“消极比赛”应属违反体育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诚如上述于永慧的观点,整治这样的比赛行为并非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我国职业联赛监管机制在某些监督管理方面存有“内部性、不公开性”的处罚情况,这种情况在NBL尤显典型:试想同样一场“消极”的总决赛若没有央视的转播,结果如何?联赛的公信力不高,这也从CBA联赛观众对“主场哨、黑哨、让球”等事件的质疑声中可见一斑。联赛的公平与正义不能只靠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放弃公平与正义的联赛也不应因躲过舆论就能逍遥法外。固步自封的联赛,其监管效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更是令人无法信服的,我国的职业联赛监管机制必须是开放的、透明的,联赛制度的成熟表现在对“毒瘤”的自我修复机制上,而非只依靠舆论监督等外力。

4 足球联赛发展的前车之鉴——市场化不得不适应潜规则

2009年我国足坛掀起体育史上史无前例的打黑风暴,历时接近两年,包括上至足协官员、下至20多只球队的多名球员裁判落入法网,被查出的腐败案件涵盖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接近十余年与足球联赛有关的丑闻黑幕。时值北京奥运会刚刚成功举办,国人在为“举国体制”带来的金牌榜第一的荣耀欣喜的同时,也都在反思我国何时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体育强国。然而足球打黑曝出的种种黑幕却为我国之前体育职业化的改革成果画了一个巨大的问号。比赛结果可以被操纵,胜利可以被制造,冠军可以进行买卖,职业体育在我国的落地发展后的真实性一再被国人拷问。

职业体育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初期的缩影,权钱交易、人情买卖在职业联赛中时有发生。早在2005年象征着管办分离的中超公司就已成立,但手握36%股权的足协仍然掌管着各项事务的决策权,中国足协监管乏力,中超公司无可奈何,足球联赛环境积重难返,大幅度负增长的社会效益致使2009年中央政府直接插手打黑。当时中国足球的治理结构中,政府职能机构与协会不分,这种状况让足协既要许诺所有俱乐部“联赛利益最大化”,又要在联赛需要停摆、队员须被征调的时候告知俱乐部“一切服从国家利益”;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国家队和联赛竞赛发展协调不力,而是这样背景的社会组织并没有摆脱中国官场内一直浓郁的“相互关照”气氛——中国足球腐败案中的利益链条是在我国传统的官僚主义、“面子文化”下催生出现的,这个覆盖着上下级关系、同学情、队友情的利益链实际上就是足球圈子里的“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如于永慧所言,“市场化的俱乐部不得不适应潜规则”,足球职业组织又维持了原型。仔细对比现行NBL公司、CBA联赛公司与当时中超公司的处境,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相似性。由于中国篮球相关职能部门的存在及施加影响,篮球联赛的改革短期内也只能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开始,而非向西方一样自下而上的“行业自治”,这样的改革注定难以像欧美等职业体育联盟一样真正实现联盟成员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我们已经从NBL的总决赛中看到虽然“管办分离”的长远目标是让联赛健康繁荣发展,但现有国情下产权方面的改革尚不能对职业体育腐败问题进行自我修复,所以笔者认为无论篮管中心与篮球协会脱钩与否、联赛公司能否实现自治,为了避免重蹈足球联赛前些年的覆辙,提高篮球职业联赛抵抗“庸品挤压良品”的能力,净化联赛环境、对联赛“假赌黑”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应是重中之重。

5 基于比赛公平视角的职业联赛治理

从“从庸品挤压良品”的市场规律来看,消极比赛、假球黑哨、职业体育腐败都是庸品、劣币,它们的存在不仅腐蚀球迷的视听,更严重影响良品的扩大再生产,极大阻碍体育产业发展,因此现阶段如何治理比赛“假与黑”、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竞赛直接关系联赛的长久发展。基于此视角笔者认为应暂时跳过“产权改革”和“管办分离”的束缚,重点从“打击劣品生产”方面进行我国职业篮球联赛的治理,使我国职业篮球长久发展。

5.1 构建以反腐败为核心的职业体育法制体系

西方现代体育形成于西方现代的法治社会,法律是各行各业职业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出发点。反观我国社会,关系取向极大影响人们的职业生活,与西方的职业联赛相比我国缺乏法治基础。依法治体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体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在我国现行的体育法律法规中,《体育法》为核心,共有200余部体育法规文件。然而在我国的体育法系统中,虽然有对操纵比赛等行为的体育腐败的明确规定,但责任追究部分十分笼统,例如《体育法》仅在第49、50条授权于体育社团,对营私舞弊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相关人员“按照章程规定给与处罚”。而事实是足球协会、篮球协会等体育社团由于身兼“立法机关”“处罚机关”“合作同盟”等多职,“官商包庇”等问题难以避免不说,司法介入纠纷也壁垒重重。在修改《体育法》、明确职业体育腐败的对象和责任追究的同时,制定针对操纵比赛等影响职业联赛健康发展行为的《职业体育条例》《体育竞赛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势在必行,这些条例通过规定更全面的管理义务和更详细的处罚规定保证我国的职业体育真正实现“有法可依”。同时,美国的联邦和州立法均对裁判故意错判、运动员消极比赛等操纵体育比赛行为进行了刑事立法,在体育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我国刑法修正案应增设“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增大对精神垃圾产品的打击力度。

5.2 全方位构建裁判员的奖惩机制

裁判员是体育比赛文化生产过程中的法官和裁决者,是确保文化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根据笔者的调查,我国职业联赛的裁判员“收黑钱”现象并非传闻,但由于篮协、裁判、俱乐部之间的“利益关系网”已形成多年且相对稳定,这种腐败现象是我国社会官僚腐败的缩影,难以在短时间内被完全杜绝。但是我国裁判员的职业化一直是联赛改革的任务之一,是职业联赛环境好坏的直接决定者,管理好裁判是脱钩后的中国篮球协会的重中之重。许多研究建议实行专职裁判制,但笔者认为专职制可以提高裁判员专业素质,但不能抵制行业内“关系网”对裁判的贿赂与施压。古人云“信赏以劝能,刑罚以惩恶”,只有奖惩力度同时加大,才能逐步促使裁判员队伍的公正。建议总局裁判成立裁委会,负责所有项目裁判员的注册、考核工作,裁委会须与各单项管理中心平级,应属第三方。例如篮球裁判应不受篮球管理中心、篮协制约。对取证充足的问题比赛裁判员“零容忍”,直接取消执裁资格,严重的交送法律机关等严格处理;而对表现优异、无投诉或少投诉的裁判员,每年从赞助金额中申请专项基金分等级进行奖励,鼓励正义的执裁行为,在裁判行业树立公平正义的行业风气。

5.3 完善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在我国职业体坛所出现的操控比赛等赛风赛纪问题成因的调查中,监督机制缺失的得分居所有影响因素的第二位。在中国篮协主管的各级联赛中,现有的比赛监督人员都主要来自篮协和运营公司,他们作为“关系网”内的利益相关者,很多人与裁判员、技术代表关系紧密,对赛场内外情况的发生大多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建议赛场监督机制应从委派第三方人员开始,从司法系统选拔、对其进行篮球业务培训,重点监督裁判员与俱乐部接待人员私密交流、赛场运动员教练员的比赛态度问题,比赛监督的业务考核与净化赛场的成果相关联,鼓励其起到监督裁判员、俱乐部双方的作用。

与此同时,社会监督在赛风赛纪监督中天然具有广泛、及时、直接的优势。由于手机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的技术优势,目前对于大部分体育比赛中的新闻事件,我国球迷反应迅速,对消极比赛等赛风赛纪问题给与了极大压力。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在新的联赛公司设立直接对接公司总裁的媒体中心,鼓励揭发球场黑幕,严惩“知而不报、报则造假”的地方媒体,保持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升媒体监督的社会效应。

6 结束语

跳出“产权改革”和“管办分离”并不意味着就此放弃已有的公司化尝试和诸多进步,而是表明在我国现有经济政治体制下,一味的西方化不能改变职业体育腐败的趋势。公平正义不仅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首要价值,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所强调的核心价值。我国文化产业连续多年呈快速增长趋势,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维持社会效益增长是当前经济“稳中有进”的题中之义。落实到我国体育竞赛领域,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真实性是维持其生产力的首要任务。NBL联赛消极比赛敲响的是中国职业篮球的警钟,净化联赛环境应是当前改革的第一任务,如是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体育竞赛表演业中的伪劣产品份额,抵抗“庸品挤压良品”的市场失灵。

[1]郑芳.职业体育联盟的经济学分析—基于竞争实力均衡视角[D].杭州:浙江大学,2010.

[2]张雪芹,毕亚旭.消极比赛:类型分析、理论检视及规避路径[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4,33(1):97-99.

[3]陈庆德.文化产品的分类分析[J].江海学刊,2007(3):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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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岗.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品牌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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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兵.跳出西方经济学的束缚:关于我国体育产权问题的经济社会学分析[J].体育科学,2015,35(5):3-10.

[8]于永慧.中国职业体育制度改革的动力与路径[J].体育与科学,2013,34(1):42-45.

[9]夏正清,周强.欧足联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的治理及启示[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6,35(2):12-18.

责任编辑:乔艳春

Thoughts on Cheating Play of 2016 NBL Final:Discussion on New Perspective of Chinese Basketball League Reform

SHA Linbo1,YU Liping1,2,GAO Guoxian1
(1.Graduate School,Beijing Sport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2.Sports School,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iuzhou 545000,Guangxi,China)

Based on Marx’s spiritual production theory,this paper analyzed themechanism of cheating in Game 4 of 2016 NBL Finals in depth.The results show that:firstly,cheating play should be treated as low-quality spiritual product;secondly,more efforts and more effectivemanagement should be brought to bear on cheating and unsportsmanship(referee cheating and gambling)in the league according to the classical econom ic law of“bad products drives out good ones”.W ith a number of cheating games found out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s and field survey methods,the priority of building a fairer governance system should be higher than property right reform(separation betweenmanagementand operation)in terms of improving Chinese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league.Restricting rent-seeking in networks and increasing fairness of games are the keys to raise game-productivity in China,and aremust-do things based on core values of Chinese socialism.The study also propose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the above-mentioned problems.

NBL League;cheating play;spiritual production;low-quality product;high-quality product

G80-053

A

1004-0560(2017)02-0046-06

2017-01-15;

2017-03-1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2016ZX001)。

沙临博(1989—),男,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篮球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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