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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感知分析

2017-05-12高源

农业与技术 2017年7期
关键词:阜新市改革

摘 要:林木种植经济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辽宁省阜新市各项社会经济成分中较为主要的促成部分之一。随着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阜新市的林权管理工作无论是在相应管理制度的设定还是在具体管理工作的开展效率上,都被提出了全新内容的要求。如何才能对阜新市的集体林权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就成为了相关技术工作人员的重点研究内容。

关键词:阜新市;集体林权;改革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1074

前言

在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集体所有的山林资源在管理上依旧采用的是传统的统一经营所有权的管理模式。传统的权利划分归属方式不能更好的分配经济收益、也没有对相应林木资源的产权做出明确的界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林产业发展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对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工作的开展已经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1 简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国家林业资源相关部门的领导人员在全面了解我国林木种植经济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在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七大基本发展理念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并推行林木种植产业的新型发展战略。更加深入的贯彻和落实新时期社会发展进程之中科学可持续的新型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和革新全国范围内各个地区在集体林业种植与经营方面应用和运行的基本管理机制,就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之中主要强调的核心内容[1]。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国辽宁省阜新市的林木种植产业无论是在林业所有权归属的划分上、经营方式以及经营方法的转变上、税费的降低还是在林木种植产业生产力的提升上,都获得了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我国辽宁省阜新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的时间较短、经验尚浅,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的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弊端现象。缺乏对林木种植产业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对林木种植产业林权制度的改革重视程度还有待大幅度提升以及相应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的资金支持力度较低等,都是在当今社会发展进程之中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动改革工作的开展存在的最为显著和突出的问题以及弊端现象。

2 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建议

2.1 提升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

在阜新市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之中,林木种植生产农户当中仍旧普遍存在对林权制度改革一知半解的情况。这就要求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想要更加全面的提升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度、实现林种植产业社会经济收益的显著提升,就要最大限度的提升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的开展,能够帮助阜新市林种植农户更加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发展理念,在森林资源以及林木种植与经营方面树立正确的发展认知,为社会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前提保障[2]。

2.2 完善融资措施,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融资渠道

为了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在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因资金投入的支持力度不足而产生的林业经济的发展停滞不前的矛盾现象,更加全面的完善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融资措施、最大限度的拓宽制度改革的融资渠道就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能够保证改革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必要时,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与林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信贷保险等一系列金融集资体系来完善阜新市的市场资金支付机制,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2.3 实现配套改革措施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协调发展

相关技术工作人员还要实现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能够与本地区内其他的社会改革以及建设工作协调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发展态势较好,但与其相适配套的改革措施却正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不断探索和学习的初期发展阶段,是在当今阜新市社会发展进程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因此,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应该将进一步提升配套改革所示的发展速度作为阜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下一发展进程中的工作重点。提升政府在政策法规方面的监督力度、创新资金融资管理体制以及加强技术和管理流程上的指导水平和规范性等,都是能够有效促进配套改革措施与集體林权制度改革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3]。

3 结论

林产业种植经济一直以来都是阜新市社会经济众多成分当中最为关键和主要的组成内容。林产业经济的发展高效与否,有时能够直接影响甚至决定阜新市社会经济整体进程的快慢。只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在充分了解改革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并树立更加正确的认知理念,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最终实现阜新市林业经济的长足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晶晶.社会—生态系统视野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个新的政策框架[J].学术月刊,2011(12):79-86.

[2]刘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户种植意愿研究——基于ElinorOstrom的IAD延伸模型[J].管理世界,2011(05): 93-98.

[3]杨振,刘会敏,梁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应的农户感知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3(03):1-4,53.

作者简介:高源(1980-),女,汉族,辽宁铁岭人,任职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林业设计、森林抚育、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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