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埃港口建设项目产能合作模式探索
2017-05-11黄雁飞袁金虎杨林虎
黄雁飞+袁金虎+杨林虎
摘 要: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开发规划有高度契合点,加上埃及总体转好的经济发展形势,日益增加的港口运输需求,为埃及港口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中埃两国的当前形势为两国在港口项目上进行产能合作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文章以此为背景,首先对埃及当前经济和社会形势进行介绍,继而对埃及主要港口及其发展前景进行分析,最后结合中埃两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探讨可供选择的多种商业合作模式,为新形势下中埃两国在港口建设项目中进行产能合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一带一路 中国-埃及 港口 产能合作 商业模式
1.引言
2013年9月,中国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战略不仅是新时期中国实现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国家战略,同时也是欧亚非三大洲各国的共同发展战略。以埃及为例,“一带一路”战略在埃及有紧密的契合点。2014年,埃及赛西政府成立后,提出“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开发计划,在苏伊士运河区域建成世界级的物流基础设施和工业设施,包括修建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这与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高度契合。
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以埃及的“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为支点,可以辐射到北非、非洲,以及阿拉伯地区和中东地区。2015年8月6日,埃及新苏伊士运河的通航,标志着“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战略规划第一个实施阶段的完成,随后进入运河周围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预计“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建成后,每年将为埃及创造高达1000亿美元收入,约占该国经济总量的1/3。
2.埃及经济发展概况
2011年埃及爆发“1·25革命”,推翻旧政权,随后埃及社会进入动荡时期。埃及经济增速明显放慢,外国直接投资大幅减少,国家赖以生存的旅游业遭到重创,外汇储备明显不足,财政赤字严重,通货膨胀率和社会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埃及产业基础薄弱,外汇收入主要集中在能源、旅游、苏伊士运河和侨汇收入,其中服务业和旅游业占据较大比重,而工业和农业对GDP的贡献程度相对较低。工业和农业基础薄弱导致埃及出口商品竞争力弱,且产品结构单一。目前,埃及每年对外贸易总值约为1100亿美元,其中出口约为368亿美元,进口约739亿美元,贸易逆差明显。
3.埃及港口建设与发展现状
3.1埃及港口现状
根据埃及交通部水运司公布的数据,目前埃及共拥有港口42座,其中商港15座,专业港口27座。
3.2埃及港口发展形势
由于埃及特殊的地理位置,港口在埃及国民经济中扮演极为重要的作用,拥有约2700km海岸线,埃及港口资源丰富。
(1)据统计,埃及15个商业港年货物处理能力为2.34亿t,集装箱1000万TEU,根据埃及交通部2016年统计数据,全年货物吞吐量约1.3亿t,集装箱吞吐量约800万TEU,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埃及港口吞吐能力仍有一定富余,但是集装箱吞吐能力已基本达到饱和,埃及集装箱码头亟待建设;
(2)由于政府缺乏有效管理和持续性资金投入,港口基础设施老旧,运营效率低,港口升级换代的潜力巨大;
(3)从表1可以看出,埃及主要港口水深偏小,伴随着世界船舶大型化趋势,埃及多数港口水深将无法满足大型船舶靠泊,埃及港口需要进行相应升级改造。
4.中埃港口项目合作模式分析
4.1 EPC模式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施工。在该模式下,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或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取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模式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由于埃及政府缺乏充足资金,近些年EPC模式在埃及港口开发建设项目中采用的并不多。
4.2 BOT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在该模式下,政府将所规划的工程项目交由企业(含国外企业)进行投资兴建,并且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再转移给政府经营的模式。埃及政府从2000年左右开始港口私有化,多采用BOT模式,由于在过去私有化过程中政府对所持有的码头资产售价严重偏低,从2014年开始,埃及政府对于港口BOT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未来项目采用该模式将相对比较困难。
4.3 PPP模式
2010年10月,埃及政府颁布了第一步公私合作法律,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在该模式下,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三大主要特征是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由于政府能全程参与项目的决策且能保障利益共享,PPP模式在埃及未来港口开发中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是今后推动的重点方向之一。
4.4 EPC+F模式
EPC+F(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Financing),即设计-采购-施工+融资。在该种模式下,承包商通过提供部分或全部融资,获得项目的EPC合同。当前,中国主要承包商对外合作主要采取该模式,利用中国政府的政策性资金来推动项目合作。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决定,这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除了规定的特殊投资外,其他项目将全部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这将是中国企业 “走出去”战略前进的一大进步。考虑到埃及的财政能力,EPC+F模式在埃及港口合作中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4.5 EPC+F+O&M模式(DBFO)
EPC+F+O&M(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Financing+Operation & Management),即设计-采购-施工+融资+运营与管理,也称为DBFO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该模式是在EPC+F模式基础上,承包商与业主通过成立项目公司,进一步参与到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中,以回收项目建设费用并获取合理利润。由于埃及政府相对缺乏高效率的港口运营与管理经验,而中国企业在港口与航运领域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双方的切合度很高,DBFO模式在埃及港口合作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符合中国政府建营一体化的政策理念。
5.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稳定和发展已成为埃及社会的共识,总体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总体经济形势的好转,为未来中埃两国产能合作提供了基础条件。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经济带”规划有高度的契合点,高度契合的发展战略为两国产能合作建立了牢靠基础,中埃两国产能合作具有广阔前景。在港口项目建设中,中国国际工程承包商应结合埃及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灵活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才能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占据有利地位,获得长远发展,为中埃产能合作做出更大貢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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