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期乡村住宅设计研究(1958~ 1978)
2017-05-09黄一如HuangYiruYeLu
■ 黄一如 Huang Yiru 叶 露 Ye Lu
1 社会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必须依靠对农业资源的提取来达到原始资本的积累,而实现对乡村的绝对控制是达到这一目标所需的最低成本。于是在新的国家权力介入下,乡村社会从长期以来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庭单位的组织状态迅速进入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集体化阶段,其发展在国家集权控制下呈现极其稳定和发展缓慢的特征。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体现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的以“集权统一”为特征的单向度控制型整合方式,反映出村民日常生活的集体化与政治化,体现乡村精英的政治同质化行为方式,形成以集权主义和政治运动为特征的乡村治理模式。以“政社合一”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建设完全瓦解了传统乡村社会的逻辑,在乡村社会里扮演着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建立了新的乡村政权结构,对乡村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组织治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是国家权力自上而下逐步下沉到乡村社会的过程。
为确保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政治需求催生了大量乡村的营建项目,一方面,通过合并村庄来实现公社模式下的新村规划,以公社、大队取代村庄作为组织建设的基本单元;另一方面,在村庄中展开集体宿舍、公社集体生活设施以及队社企业用房的具体建设。在当时求大求快的社会发展基调下,建工部动员和组织全国各地的规划和建筑设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大专院校的师生参与乡村营建的设计工作,从而催生出第一次“设计下乡”,为集体化时期的乡村做规划和建筑设计,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现代意义上的专业技术设计与乡村营建第一次相遇[1](图1)。
2 发展历程
在这个时期,以政社合一为基础的人民公社,通过户籍分类管理和统购统销制度,把农民捆绑在土地上,需要用集体居住的组织模式对其进行管理,再加上集体化时期的两次生育高峰,人口的禁锢和数量的激增使其对家庭居住面积的需求迫切。于是,在这样自上而下的管控和自下而上的生活需求间的摇摆中展开了乡村住宅的设计和建造,其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图1 当代乡村发展进程下的“设计下乡”的历程
2.1 跃进期(1958~1959)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后,人的主观意志作用被夸大,“大跃进”成为随后的国家主旋律。1958年建设人民公社的决议将乡村社会集体化推向高潮。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下,全国乡村地区拉开人民公社建设的大幕,在快速设计的背景下,半年时间内,各设计院所及大专院校完成了大量人民公社规划及新村住宅设计,这一时期被称为设计的“跃进期”。
图2 徐水县遂城人民公社外廊式住宅平面图
“跃进期”的住宅设计遵循人民公社对社员“生活集体化”的要求,设计并建造了大量公社集体住宅。以河南省遂平县卫星人民公社为例,该公社明确提出“目前一家数口的居住单位,根据发展情况,要求按年岁、按生产专业性质分工不同而集体居住。如儿童住儿童学院,青壮年住红砖学院,老年人住幸福院等”[2]。河北徐水县大寺各庄新建的两层住宅楼采用集体宿舍的平面,一户一间,每层没有布置厨房,只有公用厕所、盥洗间及开水间。徐水县遂城人民公社新建外廊式住宅楼,在宿舍的基础上做适当改进,每户一间半居住单元,但同样没有设置独立厨房。在半军事化的治理模式下,住宅设计基本按集体宿舍的单间式进行布置,取消了每户的厨房,有的公社甚至提出住宅要求按性别进行居住,强令夫妻分居,从而在空间上否定家庭生活单元组织的基本方式(图2)。
1958年春到年底,在各地乡村快速新建和改建的一批宿舍式的住宅,例如成都西城乡友谊农业社的第一个新建居民点——跃进村,于1958年3月开工,6月建成。在年初成立的规划起草委员会测绘的地形图和居民点分布图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划,两年内完成5个居民点的建设[3](图3、4)。
2.2 调整期(1959~1963)
由于大跃进违背客观规律,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随即陷入困境。经历了三年经济困难期后,社会动荡,原本火热的公社规划及住宅设计也随之停滞。中央提出“各行各业要支援农业”的号召,各地的专业建筑设计人员为农民做了大量住宅设计的方案,完成设计工作支援农业生产的任务。农宅的专业设计广泛被运用到各地的住宅建设中。1963年,中国建筑学会组织专家学者对农村建设进行专题讨论,针对公社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指出在设计中应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调查工作,乡村住宅的设计进入休整和反思阶段。跃进期违背家庭生活常理的集体居住形态遭到普遍反对,随后按照中央有关“在住宅建筑方面,必须注意使房屋适应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新精神[4],住宅设计和建造进入新阶段。
图3 西城乡友谊农业社新建住宅外景
图4 西城乡友谊农业社第六村新建居民点
一方面,对家庭型住宅的设计进行了改进,由宿舍的居住原型改为一户两室或三室;另一方面,在功能空间的布置上增加了厨房,但对卫生间仍然采用公用的方式,只有较少的户型单独设置卫生间,这不仅仍是生活集体化持续影响的体现,也反映了当时居住条件的经济限制。最后设计对于家庭的公共起居功能则更加弱化,而将家庭起居功能整合到诸如食堂、礼堂等集体化生活的公共空间中。
2.3 务实期(1963~1966)
1964年,中央提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大寨”从一个自力更生的劳动典范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全能化的政治符号,各地乡村纷纷开始学习和推广大寨大队的建设经验,并在实践中建起了一批类似的大队新村,标志着乡村建设在经历了调整和反思后重新找到新标杆。在具体的营建中,贯彻大庆“干打垒”精神,采用节约造价,勤俭建国的方针,就地取材,就料施工,尽量利用当地劳动力,在满足当时的经济条件下进行营建活动。此时的住宅设计对起居功能有所体现,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都设计了堂屋,兼作起居和餐厅的功能[5]。尽管如此,集体化时期的乡村组织对家庭单元的设计概念仍极为弱化,生活生产集体化的意识也反映在住宅的功能设置上。
但随后开始的文化大革命造成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停滞[6]。这一时期,城市规划局和建筑设计院大部分被取消或人员被遣散,高校停课,专业设计人员被下放。许多专业设计人员在下放劳动的过程中参与当地新村规划与住宅的设计工作,转变为设计人的下乡。
3 设计特征
3.1 家庭功能弱化——对平面型制的影响
在职业建筑师的设计介入下,人民公社居民点的住宅设计满足了当时集体化管理的要求,跃进期集体宿舍式的住宅设计严格遵循“生活集体化”的要求,以集体宿舍为基本原型,消除家庭概念,以实现家庭功能对集体生活最大尺度的让渡。调整期的住宅设计在集体宿舍的基础上做了适当优化,虽然仍把公共食堂当做共产主义因素,但在住宅设计方面肯定了家庭生活单元的需求,每家每户可以有自己的厨房,全国很多地方新建造了一些改进后的家庭型住宅,一般为一户两室或三室。在南方,常见一楼一底供一户使用的二层楼房,公共和私密空间仍穿套含混,但满足既便于集体化管理,又适当照顾到家庭生活的双重需要[7](图5)。后来还发展出一些集体化时期新的乡村住宅类型,例如多户的联排住宅,平均分隔,布置紧凑,还有在“一明一暗”带小院的传统住宅样式上做了改进的三开间、两开间和四破五几种,居住空间在家庭属性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让渡于集体公共空间(图6)。
3.2 住宅尺度放大化——对乡村肌理的影响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农耕国度,建立在耕读文明基础上的乡村聚落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宗族及家庭为单元,世代繁衍。尽管幅员辽阔,地域差异性大,但传统时期的居住原型却具有一定相似性,居住单元的空间边界明晰,以庭院空间组织基本生活功能,形成小尺度院落单元组成的建筑群体。新中国成立后,集体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不仅改变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构成,也改变了传统居住建筑的单元尺度。由于强调军事化的集体生活,体现社会主义平等化,居住单元被压缩合并,以类集体宿舍的布局形成条状建筑。通过对集体化时期大量住宅设计平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全国各地的公社新村居住建筑普遍呈现出“一字形”条块状均匀布置的特征,条块状单元的尺度普遍比传统时期村落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居住单元大,江苏淮阴专区丁集人民公社新建住宅长度达到100m,南北间距50m。在规划中,7条住宅长达1km[8]。集体化时期的住宅设计以条块状单元组合为主,取代了传统村落中散落的院落式单元,以显性表象的规则肌理和放大化的建筑尺度,取代了传统乡村聚落中顺应自然的、隐形的秩序和形态逻辑(图7)。
3.3 空间形态均质化——对空间特征的影响
集体化时期乡村住宅规划以公社或大队新村为单元,规划中普遍存在指标偏高偏大的现象,强调人民公社的宏大叙事,力图通过整体性的空间场景来表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以及对共产主义生活的愿景想象,集体化的组织治理要求生活空间应该呈现出与之相匹配的理性和秩序,在集体化计划经济的年代,强调平均主义,因此住宅居民点规划尺度巨大,整体空间形态呈现极其规则匀质的秩序,这不仅是最符合意识形态的空间形态,也在极力表现出无差异的平均主义。
图5 湘潭县泉塘子公社新平大队社员住宅平剖面
图6 宁乡县铁冲公社双丰大队住宅平剖面图
在经历“三年困难时期”后,20世纪60年代的中苏关系持续交恶,国家意识形态急需以“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来激励国人战胜困难。而此时大寨的出现为中国高度集权统治下国家意志的表达提供了完美典型。1964年“农业学大寨”在全国推行,昔阳县的大寨模式成为全国各地效仿的对象[9],居民点的规划逐渐由公社下调为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的建设,同时吸取了大跃进时期的经验教训,这一阶段的设计变得相对务实,但设计作为社员集体化管理的空间实现手段的本质却并未改变(图8)。文革时期,大寨成为一种象征性的政治符号在全国被机械推行,因此对大寨的学习体现在各方面,也包括住宅的格局和形态,因而催生出集中布置的兵营行列式住宅,成为该时期全国乡村地区住宅建设的普遍形态。然而从已有资料所呈现的信息分析,许多学习大寨规划建设的地区只看到表象的“规则和秩序”[10],而忽视了大寨新村作为太行山脉地形复杂地区,为避免自然灾害而形成的聚落营建的内在逻辑,这也是造成中国20世纪60~70年代乡村住宅规划盲目跟随大寨,造成空间同质化和兵营化的原因(图9、10)。
3.4 构件部品标准化——对建造方式的影响
1963年10月,建设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建筑设计工作会议。根据会议情况, 1963年,各地设计科研单位调查181个居民点的农村住宅,完成68份调查报告,进行了191项试验研究工作,提出69份研究报告,完成了246个设计项目,其中包括通用设计62套[2]。在这之后的集体化时期的居民点住宅设计开始关注结构和材料。一方面,是对结构体系的设计如何合理降低造价;另一方面,是新的材料技术如何运用,包括土墙承重的计算理论和数据,钢筋混凝土构件中挠度、裂缝及构件最小断面尺寸的确定以及乡村中高性价比的保温隔热、防水维护的材料等。农宅设计出现了像城市住宅的通用图集的编制,给农民“按图施工”。通用图集主要以成套的钢筋混凝土标准化构件图为主,也有一些便于和旧料搭配的构件和配件供选用,但这些对于农民实际使用而言是很难做到按图施工的,最终更多停留在设计研究上。在安徽省淮北地区的农宅设计中,通过3个方案的混凝土构件的经济指标比较进行研究,得出结论指导当地建房实践[11]。在江苏地区,政府组织技术人员下乡,为7个专区编制了20多个农宅方案,进行建设推广,研究如何降低造价帮助农户建房,并第一次开始建设一批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系的住宅,特别是在江苏地区,在乡村推广建成5 400余间,建筑面积达到10万m2以上[12]。
图7 集体化时期住宅平面空间尺度分析图
图8 山西昔阳县厚庄新村
图9 陕西省礼泉县烽火大队居民点规划图
构件部品标准化,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公社新村对乡村居住建筑的急切需求;另一方面,也受限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而无法提供定制化设计。尽管当时标准化程度不高,技术条件相对简陋,但构件标准化以及现代结构体系的运用仍然可以视作当代乡村营建中现代性设计的引入。
4 设计的延伸阅读
集体化时期乡村住宅设计的共同特征是,建筑师对集体意识以及国家意志的空间表达的关注,思考如何在极其有限的投入下实现对社员原子化的均质管控,如何在功能组织上将个体部分和集体部分完全剥离,以及如何在公共空间上实现所有基本生活所必须的功能要素。这些思考以现代建筑设计手法呈现的最为激进的案例便是天津市建筑工程局设计处承担的天津鸿顺里住宅设计。为了表达“走向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目标,建筑师提供了周边式分单元、周边式旅馆式和行列式宿舍式3个方案,最后经过数轮修改,确定了尺度巨大的周边式布局的宿舍式住宅楼,每层设有公共的男女厕所及淋浴室,住宅楼底层还包括了食堂、托幼所、福利院等福利设施(图11)。
围合型的平面布局首先在形式上隐喻了“社会主义大家庭”,各种功能的混合最大程度方便了“生活和生产打成一片”,“便利共产主义风格的生活,集体在先、个人在后”,同时共同生活也方便了对老幼的照顾[13]。不论是建筑尺度,还是功能组织上,都反映出建筑师对集体化时期英雄主义的理解与认知。建筑师忽视原有环境的肌理和尺度,采用方形封闭的集体居住的组织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社员组织开会等集体生活的要求,并强调军事化管理,作为实现社会主义乌托邦的一种物质空间探索,这种居住模式阻碍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正常生活,也反映了建筑设计不尊重人性的一面。
图10 陕西省礼泉县烽火公社烽火大队居民点鸟瞰图
图11 天津鸿顺里社会主义大家庭住宅建筑设计平面图
图12 成都西村大院
尽管集体化时期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住宅带有许多理想色彩,但不可否认,这种巨构理念和功能复合的居住模式也是当今综合体的雏形。巧合的是,在社会主义大家庭方案问世半个世纪之后,当代建筑师刘家琨的成都西村大院的实践于2015年落成(图12)。西村大院除北侧被大坡道所占据的位置,其他界面均由进深26m的建筑实体完成,围合出东西长182m、南北长137m的巨型大院。如此夸张的尺度,一方面,源自项目作为体育公园被开发的背景;另一方面,则源自建筑师对集体性的思考以及空间再现。从形式看,大院立面没有过多的语言。由于它24m的限高和占满临街面的环形布置,因此和周边的楼区保持大致相同的高度。建筑师利用周边的道路街廓,构建起形态和空间极具内聚性的功能综合型社区,从而营造出新时期的集体性,用诗意的隐喻表达了“社会主义大院”的文学化说法[14]。西村大院在形态上也确实体现出建筑师对集体性的思考,与鸿顺里住宅当年的方案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这也正是国人对社会主义空间政治集体记忆的形态呈现。
5 结论
集体化时期国家权力催生了现代意义的专业设计首次介入乡村营建。这一时期的住宅设计紧随社会变迁,经历了从跃进期到停滞调整,再到反思务实的曲折历程。住宅设计强化生活集体化的政治需求,成为实现新“政社合一”的乡村组织模式的空间生产工具,致使这一时期乡村住宅的家庭属性向集体生活的让渡达到极致,导致住宅集合尺度的放大突变以及空间形态的均质单调,而变异于传统乡村空间的生成逻辑。集体化时期的住宅成为了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对社会主义空间政治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其设计清晰地反映出国家意志的影响,以及权力强势支配下的政治运动特征,而割断了传统乡村营建的内生逻辑。专业技术人员首次介入乡村营建就带上政治烙印,技术与政治在乡村营建中的博弈就此展开并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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