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腿律师,16年告倒央企
2017-05-09昶月
□昶月
泥腿律师,16年告倒央企
□昶月
小学文化的老农自学法律,要打赢大肆排污的央企?这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历经十六余载的维权之路,“泥腿律师”王恩林及55户农户诉齐化集团污染耕地一案,迎来了最严环保法的铁律执行。
王恩林
自学法律
像许多在嫩江平原上默默劳作的农民一样,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王恩林,平日在地里忙活,闲时在施工队帮工,他手艺细、预算准,是十里八村有名的泥瓦匠。
2001年农历年三十,正在家里包饺子的王恩林和邻居们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淹了,一旁的齐化集团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外溢,冒着热气直往屋里漫,为此村民们年都没过好。
这次工厂废水外溢事件引起了村民的警觉。其实早在1988年,齐化集团聚氯乙烯厂与黑龙江市昂昂溪区榆树屯村已私下签订了1294.4亩土地的征用协议。这片开阔地被源源不断的废水所占据,成为一个巨大的废水池,村里人都称它为“大水泡”。四五米深的水池,一眼望到底,湛蓝得与天空同色,却看不到鱼、鸟和草。村民形容说:“啥活物都看不着,静得吓人。”村民一再叮嘱孩子们不要去那里玩耍。更让村民困扰的是,工厂就在村里露天填埋电石渣废料,日积月累形成一个面积428亩的电石渣填埋场,飞扬的粉尘让附近的村民窗户紧闭,附近的田地也像覆盖了一层白雪。为此,村民多次找工厂协商,要求返还土地,停止污染,但化工厂不予理睬,废水、废渣不断增加,与村民抢夺赖以生存的耕地。
更可怕的是,工厂废水没有防渗措施,污染开始通过地下水蔓延。一年春天,王恩林给自家的玉米地浇水,结果不到三天青苗全部枯死,要知道这片肥沃的黑土地原来是一等一的良田。无地可种的村民被迫出走,原本近三千人的村子,后来剩下不到一半人口,留下的多是老人妇孺。化工厂排污、村民利益被损害,这是事实,王恩林觉得他必须站出来,帮助村民们。
不久后,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称榆树屯村有428.6亩土地被违规用来堆放工业废渣。这是王恩林第一次为村里的土地“出头”。让他振奋的是,2002年7月,市国土资源局对齐化集团租用土地排污构成违法用地一事予以处罚,责令该集团补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处以30万元罚款。王恩林心想村民的耕地有救了。但事与愿违,这一行政处罚对该市纳税第一大户齐化集团来说不算什么,工厂依然我行我素。
王恩林决定实名举报,但在与当地政府部门交涉时,对方一句反问就将王恩林难住了:“你说工厂污染了土地,你有证据吗?”
面对数千亩土地减产绝收,“不懂法”“认栽”是村民的普遍态度,但倔脾气的王恩林却不以为然:“土地养了我们,可它不会说话啊,得有人替它争这口气!”
王恩林开始自学法律,为了弄清楚相关法律知识,他花三千多元买来各种法律书籍,在火炕边一学就是一天,没钱买书了就去书店偷偷抄下要用的法律条例,跑去复印店打印。看的书越多,王恩林就越对保护环境和耕地充满信心。
艰难维权
2007年,并入中国化工集团的齐化工厂因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成为国家环保总局该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2008年齐化集团停产,中国化工集团在附近新建厂房,改名为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污染还在继续。
为证明当时村委会将428.6亩土地转租给齐化集团长达27年涉嫌违法,2009年王恩林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本村的土地规划和使用现状图,遭到工作人员百般阻挠。他仔细查阅《物权法》并熟记在心:“《物权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国土资源部2002年就制定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你们为什么不让我们查?”
对方被问得哑口无言,在王恩林的据法力争下,他才如愿获得《1997年~2010年榆树屯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榆树屯土地利用现状图》两份证据。
在王恩林的努力下,区政府对榆树屯428.6亩电石渣堆场事宜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王恩林带着法律书籍一人赴会,与区政府多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有干部自信地说:“这428.6亩地是经区长办公会议确定租给企业发展用的,有会议纪要。”
“根据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只有批准耕地3亩、其他土地10亩的权力!”王恩林振振有词。
王恩林提及村内有大面积草原未经村民同意便被变更用途。一名官员笑着说:“老王你不懂啊。这草原就是我们国家的,你们没权管。”
“领导您这么说不对!”王恩林当场表示不服气,“草原虽然是国有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三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村的草原其实是我们村集体使用和保护的!”
为了拿到土质被污染的证据,王恩林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检测污染数据的要求,但始终没有回音。他不断往返于黑龙江省环保厅、齐齐哈尔市环保局、昂昂溪区环保局等部门。2014年4月,在黑龙江省环保厅的要求下,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终于对水泡子的水质和底泥进行检测。
虽然污染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但维权并没有那么顺利。在八年时间里,王恩林一直被当地法院以“诉讼主体资格不够”等理由不予立案。他百思不得其解,当地法院工作人员对他直言:“老王,这案子太大了。根据地方特色,不可能给你立案的。”
王恩林没有放弃,对泥瓦匠出身的他来说,做事就像盖房子一样,要有始有终。维权路上收到的一份法律援助手册改变了王恩林的维权方向,他拨通尾页上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电话。得知王恩林的经历,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决定帮助这个执著的老瓦匠。
村民胜诉
王恩林逐渐变成了村里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他家成了乡亲们的法律援助中心。村民不服征地补偿款问题,请王恩林代理,这个穿着破胶鞋、旧棉袄的泥瓦匠在庭上提出的法律问题,让被告从城里请来的大律师一句话都答不上来。王恩林将被昂昂溪区草原管理站非法罚款的款项追回,为吃亏的村民赢得应得的拆迁补偿款,还为村民间的土地侵权纠纷作调解……王恩林成为口碑在外的“土律师”,村民有法律难题都会向他请教,他都无偿伸出援手。
老年环保队
污染现场
为了这场漫长的诉讼,王恩林无暇干活,还贴了几万元,更严重的是他的身体也日渐衰落,2012年王恩林患上了重度肺结核,这个浓眉大眼的东北汉子体重从150斤骤降到90来斤。
病中的王恩林仍在为诉讼奔走。2014年9月,王恩林的病情突然加重,必须转入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但王恩林不同意,因为除了儿子家承包的20亩水稻田外,全家没有任何收入,家里还负债呢。一家环保公益组织在网上募捐,村民也发动力量,共募得12000元。在环保组织的帮助下,王恩林才接受治疗。
2015年,新环保法开始施行。榆树屯村受害村民自发成立了一支“老年环保队”,村里十几个老人陆续加入到维权的队伍中,在王恩林的带领下,他们学习法律条文、起诉请愿,虽屡战屡败,但始终没有放弃。
王恩林等榆树屯村村民在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援助下,再次向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判定原齐化集团与村委会签订的两份土地使用合同违法或无效,要求黑龙江昊华公司承担污染邻近农民土地的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当地法院依然拖着不立案,王恩林心急如焚。
听说区里来了新书记,王恩林和乡亲三次请愿,终于见到了新书记。新书记召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和村民开会商量诉讼的问题,最后拍板指示法院院长:“该立案的就立案,不立案也要给个裁定。”
2015年1月15日,榆树屯村民起诉化工厂获得立案,之后昂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村民胜诉——齐化集团被判赔偿耕地被污染的55户农户经济损失共计约82万元。之后,齐化集团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2016年11月28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重审开庭,日前村民还在等待重审判决。
现在,王恩林更关注榆树屯未来的发展,他和老伙计们申请到了一家环保机构“创绿家计划”的7万元支持,注册成立了齐齐哈尔水稻种植农业合作社,推广现代绿色无公害农业技术。王恩林希望榆树屯能回归过去的美丽,让年轻人知道榆树屯真正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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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忞忞mwu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