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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新国民:民国家庭教育现代化的走向

2017-05-08季瑾

江苏教育研究 2017年10期
关键词: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现代化

摘要:民国时期社会全方位的变革给家庭教育带来了思想冲击,家庭教育实践也逐步发生实质性变革。这一时期的家庭教育逐步趋向系统化、制度化、现代化、科学化,而在这变革过程中始终指向的一个中心便是新国民民族意识的塑造和保护,这一指向推动着民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民国时期家庭教育引入了国家观念的新理念,确定了养成国民性的新目标,构建了爱己、爱人、爱国家的新内容,探寻了民主教育的新方法。

关键词:家庭教育;民国时期;现代化;新国民;民主民族主义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4A-0014-06

“家庭教育,本有广狭二义:狭义之家庭教育,系指子女入学以前之教育,又名曰学前教育,其意谓子女入学以前时期之教育,应由家庭负责,子女既入学之后,似可无教育责任,完全委之于学校矣。广义之家庭教育,系指家庭对于子女之一切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之种种精神上,身体上之教育也。现在所谓之家庭教育,应为广义之家庭教育。”[1]在这里,笔者所陈述的历史对象——“家庭教育”,主要取其广义层面上的含义,指向的是家中的年长者如父母,对家中的晚辈所实施的蕴含教育意味的实践活动。这种教育实践活动可能是自觉的、显性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隐性的。近代以来,知识分子围绕家庭教育进行了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的讨论,他们的讨论基本围绕革除传统家庭教育的弊端、促进家庭教育现代化进程这一议题而展开。究其讨论的基本历史样貌,笔者发现,民国时期的部分精英知识分子家庭已然开始在家庭教育与儿童、与民族、与国家之间构建起主体间的相关性,不断通过家庭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促进新国民的培育和新国家的建设。

一、切入视角与援引理论

近代以来,民族危亡是中华民族民众所集体关注的最迫切问题。支撑整个宏观社会的小农经济基础濒临解体,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体系也随之进入充斥各种冲突与抗争的裂变过程。民主、自由、开放、平等的西方现代政治文明给中国的新青年们带来了焕然一新的感觉,迎合了他们对人性的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唤醒了他们的主体意识、集体意识、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在西方列强不断的侵犯下,自古以来中国封建帝权无法彻底触碰到的基层民间力量,在外在强力的推动下得到了觉悟与凝聚。民族意识一夜之间骤然凸显。各阶层有识之士都致力于急速建立起一個极具凝聚力的民族国家,以达内外制衡,维持中华民族的生存之目的。他们努力维护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积淀形成的文化认同,保持这一文化系统的稳定性与纯粹性,不被外族文化所侵扰与解构。

从清末新政到中华民国的建立,中国文化与教育领域一直处在趋于裂变的渐变发展进程。直到民国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才得到了一定的扭转。新文化运动广泛涉及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大的推涉到实质性内核文化层面的革命高潮。人们意识到,只有民族国家建立起来,中华民族才能在世界舞台得到应有的待遇,才能获得平等的国家地位与广阔的发展空间。受到国内外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此时的民族主义内涵逐步自发、自觉地从狭隘的民族去异,发展为基于国内各民族共荣的国际各民族平等相处,从而建立起利于各国、各民族共同进步的社会新秩序。开放的文化视野与理性的爱国精神逐步得到凸显。民族主义所代表的不是偏激,不是极端,而是逐步以一种平和、理性却自觉、坚决的爱国精神与文化态度去重新塑造近代中国社会中的每一个主体。新型知识分子阶层的部分新青年们,尝试通过自身主体性的彰显,开创新文明的践行模式,最终实现建设新型民主的民族国家的价值诉求。在民主民族国家的平台上,个人、国家、民族是三位一体的,每个人都可以合法地获取基本自由,实现自己的基本尊严与基本价值。在民主政权的管理下,精英知识分子阶层在社会开化、文化开放的心态下,推动整个民族国家从政治变革为起点,走向伦理变革与文化变革。“由专制政治趋于自由政治,由个人政治趋于国民政治,由官僚政治趋于自治政治。”[2]民众开始意识到需要逐步改变自身被帝权统治的社会遭遇,成为民主国家中的自由公民,能够自觉、自主、自立,也能对自己身处其中的国家、社会与民族的前途承担建设与保护的责任;国家也不再是王朝统治下的专制机器,而是基于人民平等主权的公共政府,需要对民间的基本利益做出最大化的实质性推进,并且还要使民族国家成为世界秩序中的一分子,推动本民族与世界各民族的融合。

从某种意义上讲,民国中后期,民族主义已经从传统走向现代,“由前现代的一致对外之‘外竞意识到由民主而民族的‘内竞身份意识”[3]。“这里所论的现代民族主义在政治哲学上是民主的、开放的乃至‘世界的民族主义,在社会哲学上则是个人的、自治的乃至‘自由的民族主义。”[4]可以看出,现代性文化价值体系对人本主体的独立、自由、自主、平等的诉求,已与民族主义精神很好地接榫。近代中国社会发展无论是以文化启蒙为渠道还是走文化变革的路径,都需要依托自由、民主、平等的民族主义精神为各个社会场域的演变指明道路。家庭教育也是这样。本文从民主的民族主义视角切入,探讨民国家庭教育对新国民培育的尝试,对其做出历史铺陈与理论解释,揭示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现代化的嬗变与民族国家建立之间的交互型架构的机理。

二、民国家庭教育的新理念:国家观念的引入

自晚清到民国,随着国家危亡的愈演愈烈,国家建设、民族维持对国民性的改造要求日益增强,而知识分子也愈发意识到传统家庭教育对于儿童作为“人”的发现的缺失。因此,家庭教育开始成为社会改革的切入点之一。民国时期更是将家庭教育推上了历史舞台,“谈社会革命者,当毋忘家庭改革的重要”[5],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社会改革的起点;教育是直接关乎未来国家之国民的事业,所以“欲想救国,首先要从教育下手,且从教育的根本上下手”[6]。知识分子们立志于将家庭教育实践,贡献于建立民主的民族国家。

混乱、无序的社会生存状态需要家庭教育超越家庭场域,冲进公共视野,从而推动新社会、新国家的建构。家庭教育需要迎合民族危亡的变革要求,为其培养拥有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丰富的现代知识的新国民。社会动荡不安之际,家庭教育承担起为未来的国家培育新公民的社会责任,公民教育成为家庭教育的新内涵,是教育发展的历史必然。“公民教育的目的,是造就健全的国民;而健全国民之养成,其初仍有赖于家庭”[7],这就是新国民的培养与家庭教育之间存在的密切关联。

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家庭教育,受家本位理念的深刻影响,家庭教育确实带有很浓郁的私人化色彩:“可以说:中国的家庭教育,完全是出发于自私的‘个人化的,一点没有‘社会化和‘事业化的意味。”[8]整个传统社会,自上而下各阶层的家庭教育的实施理念基本都是指向个人、家庭、家族、宗族的利益获取与发展,“下级人家对于子女,心目中只要他们将来能赚钱吃饭,中级人家对于子女,要希望他们读书上进,光大门楣,上级人家对于子女,要希望他们保守家产,不堕家声,都没有把子弟怎样做一个健全有用的‘人,怎样在社会上做些造福群众的事业,怎样为国家建树些功绩等等问题放在心上”[9]。而近代中国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危机,促使部分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家庭开始意识到了传统家庭教育的弊端,开始批判和试图颠覆原有的家庭教育理念。薄弱或者不当的家庭教育培养出能力低下的儿童,他们长大后便无法通过自身的行动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重构的历史使命。传统社会中,很多年轻人“爱护家庭和亲戚,比爱护国家和民族来得浓厚;甚至只知有家庭,不知有国家;只知爱亲属,不知爱种族”[10],所以社会动乱与变革时期的家庭教育的当务之急确实就是要尽力改变“一盘散沙”的民间社会状态,帮助父母树立起培育子女国家意识、民族信念的教育理念,在家庭中推介为国家、民族着想的意识。“其实忽视了家庭教育,便是等于忽视自己的子女;或者更进一步说,简直是阻碍儿童前途的发展,削弱民族新生命的实力”[11]。在传统社会濒临解体之时,只有抛弃个人自私主义和家庭自私主义,将爱家庭推广到爱社会,改良家庭教育,中华民族才有在内外交加的困境中崛起的希望。[12]可以说,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理念中对家中子女国家观念与民族信仰培养的聚焦,折射出的是民族国家对于通过教育来强国保种的迫切需求,也是部分知识分子家庭通过理论构架与实践落实的双重路径将儿童、父母、家庭纳入到民族复兴的主体中来所做的尝试。

三、民国家庭教育的新目标:养成国民性

在国民性育成的理念指引下,家庭教育开始将实际目标指向培育有民族意识的现代国家国民。具有什么样的国民性才是新国民呢?“以有秩序,能忍耐,勤勉,和顺,思想坚定,有向上的志趣为主。于此,可以一言蔽之,即使儿童有做人的好习惯。”[13]有识之士认为,中国社会想要摆脱现存危机,实质性地实现“现代化”的社会改造目标,首先必须通过对儿童国民性的养成培育出能够适应现代文明社会要求的未来之国民。“家庭是产生国民的地方,其使命最重要的,便是训练教养国民,使成为健全的,有用的公民,这是非常明显的。”[14]

民国时期,基于现代民族对国民的基本要求,家庭教育开始重视国家观念的培养。在学习西方教育思想并加以引入与传播之時,很多知识分子都将重视国民教育、培育国民的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归纳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特色之一,他们由此“主张唤醒民众以恢复民族精神,以挽救民族危亡”[15]。很多论者指出,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民秉持着儿童是家庭私有财产的观念,“一切文物制度风俗习惯,均以家庭为中心,所以国人对家庭观念特别浓厚……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16]。西方各国则和我国传统家庭观念不同,他们大多坚持要在儿童与社会之间建立桥梁,甚至让社会替父母教养儿童,例如俄国的国家儿童公育政策。[17]又如,“在国家社会主义下之德意志,智育与精神教育持有紧密的关系”[18],在家庭中,培养“坚毅、勇敢、爱国”的儿童,使之能够“爱国,为同胞而能牺牲自己”[19],这些都是德意志极具民族凝聚力的根源之一。

从这一层面看,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一直被忽略的内容确实就是儿童集体观念、国家观念的养成。所以在家庭教育新理念的指导下,将家庭教育的新教育目标之一确定为改革传统家族教育的封闭性,满足基于社会动荡时期的国民质素需求,培养具有民族观念、国家观念、集体观念的儿童,是符合变革时期的社会需要的。“一个民族要不为他民族所同化,所消减,需要有坚确明了之民族意识。有民族意识,才能认识、保持,并发扬自己民族之精神与文化。”[20]特别是在国家和民族处于动乱不安的时代,通过家庭教育达到培养孩子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的教育目标,实能为实现民族振兴的社会目标提供本源之动力。

四、民国家庭教育的新内容:爱己、爱人、爱国家

在明确家庭教育目标包含国民教育的基础上,有学者指出,“军国父母的教养子女,是依据文武并进的原则的”[21],父母在对子女展开德智体各方面的教育时,“还要努力养成儿童的斗争意志,要叫子女敢于为正义而奋斗,乐于为正义而牺牲,并遵守纪律,服从领袖,勇往前进,战胜艰难,爱团体甚于爱个人,爱公义甚于爱私情,爱国家甚于爱家庭。此外,父母还要把关于文化的事项,告诉给子女知道”[22]。对家中儿童开展民族意识、斗争意志的培养,不等同于对其进行机械、强制的灌输。不仅不等同,而且需要防止极端化的趋势,避免民族极端主义倾向的滋生,要引导儿童在对世界各民族平等、自主产生认同与推崇心理的基础上去认识、热爱、建设自己的民族国家。怎样才能有效激发儿童的民族意识呢?王鸿俊先生指出,父母对儿童进行民族意识的教育时应该从这样四个切入点入手:“(一)布置富有民族思想之家庭环境;……(二)讲述民族史地及时事消息;……(三)教以爱国家爱民族之歌曲及游戏;……(四)鼓励为国家民族牺牲奋斗之行为……。”[23]“民族意识、国家观念,应于儿童时期加以训练。父母可为儿童讲述中国历史之伟大,国家史实,中国故事及民族英雄故事等,以激发民族意识”[24]。只有将本民族的某些相关文化要素及早、逐步地渗透入儿童日常所经历的家庭生活中,让儿童耳濡目染,才会促进儿童在价值观中生成坚固且积极的民族意识,也才能塑造出适应未来民主国家政治、文化等社会要求的新国民。

再进一步沉入到家庭教育的基础,社会中普世的伦理道德体系的传授也是民国家庭教育为培养新国民所作的基本工作,也构成了这一时期国民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家庭的教育性是否得到充分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家庭道德氛围的营造以及对子女的熏陶。“良好的德性,如诚实、仁爱、自信、自制、敬重别人等,每须在家庭中培植其基础。”[25]特别对于低龄子女,他们对国家和民族的概念较为模糊,对身边的人与事的感受反而比较具象化,所以他们需要在真实的家庭教育场景中去感受最为真实、最具存在感的道德感,通过每日亲身体验到的家庭生活学会认识、理解、体谅他人,继而逐步学会认知、适应、融入新社会和新国家。比如说,父母教会子女用一些具体的行为表达对父母的爱,帮助子女体会亲子间最简单质朴的爱,慢慢地子女就会养成爱别人的倾向,并将这种爱推及自己的同伴,甚至是陌生路人,生成了爱的基本情感。同时,“家庭夫妻之爱,可使儿童知道恕道、忠心、与敬重别人之重要”[26],当子女在家中每每看到父亲与母亲之间互敬互爱、有商有量的民主、平等的沟通场景时,便可直接滋生出对父母和小家庭的忠诚心与归属感。而在民国社会,大多数家庭还是多子女家庭,小孩子在家里与自己的兄弟姊妹共同利用一些资源时,能够养成分享、合作、友爱的精神,“家庭中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之人,相处既久,可使儿童知道将来在社会如何与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之人相处”[27]。“扩而充之,可使其爱民族,爱国家,爱人类”[28],从而也就能从更广泛的范围里帮助孩子形成新的民族国家需要儿童拥有的对于“民族”“国家”的情感与意识。

五、民国家庭教育的新方法:民主的路径

民国时期,众多有识之士在整个国家朝着科学与民主转型的社会情境中,呼吁民众将自己所管理着的小家庭从不平等、不民主的等级制关系结构向平等、民主的主体间情感式关系结构转型,以发挥民主家庭对民主国家建设的贡献作用。

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教育方法才能在家庭教育中实现国民民族意识的养成呢?笔者认为,民主的民族国家的建设,需要具备民主意识与民主能力的新国民;养成如此的新国民,所提供的系统教育也必须是极具民主意味的。

鲁迅先生曾评价过中国人的家庭教育态度:“一种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也无妨,在家里是霸主,出了门却像失了网的蜘蛛,毫无能力;另一种是终日给予冷漠的待遇或呵斥,甚至打到孩子畏缩,仿佛是奴才、傀儡,而父母却美其名是‘听话,自以为教育成功。英国的儿童沉着,德国粗豪,俄国雄厚,法国漂亮,日本聪明,都没有一点中国似的衰惫气象。”[29]苛刻严厉的方式是不民主的,因为这种教育方法的出发点就是父母视子女为自己附属性的存在,子女可以经由父母的意愿控制和管理,这是一种忽视儿童主体性的教育方法;而宠溺放纵的方式同样也是不民主的,对民主的理解最忌将其等同于无规则、无约束,对子女不加任何管束的父母实则实施了一种不负责任的教育方法,忽视了子女主体性成长过程中所充斥的种种不确定性,也忽视了子女的可教育性,实则误解了民主、平等与自由,极有可能催生未来民主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现代科学的教育学将儿童视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有着自身所处的成长阶段的独特心理发展规律以及与之相应的独特情感需求。现代性的儿童教育观、民主化的新国民培育观要求民国时期的父母们在家庭里教导子女时要充分认识并尊重儿童的自我意志与独立个性,因为家庭教育“不在于使其将来成为一个人,他现在本身就是一个人”[30],民主的国民教育更需要将儿童从小视为有主见的独立个体。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关系中将儿童视为父母成人的附属物,儿童自身本应具有的独立意志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亲子关系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家庭里的民主也就成为空谈。忽视尊重、强调命令、实施控制,实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传统家庭教育方法的重大错误之一,“以责罚为施行家庭德性训练之工具,亦属异常普通,然多用责罚,尤为无益而有害”[31]。做父母的主观地将子女看成是“小大人”,这着实会使儿童生活在夹缝里。如果儿童不接受,父母就认为孺子不可教,为了避免子女不成人,就要强制执行各种律规,甚至于打骂孩子,孩子的身心便会日积月累地受到伤害,民主的意识与能力便无从实现,长大后完全看不到新国民的影子。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民主的家庭教育方法呢?究竟民主方法对发展儿童的民族意识和国民性有什么作用呢?民国建立后,受西方现代文化思潮的指引,民主的教育方法开始渗入到家庭场域。其具体的内涵即是,在儿童首先成为参与主体的教育活动情境中家庭各个主体之间的互相尊重。“儿童要被认为是人,他实际确实是一个人;像一个和他一起生活着的成人一般的人。”[32]从生命体的角度看,儿童本身就正在作为“一个生命”而独立地存在并成长着,具有自然的合法性,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有从最初的家庭生活能够体会到民主意味的小孩子,長大成人后才能成为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新国民,才能在建设民主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再进一步深究,父母要培养孩子的关乎民主、民族的能力,就要真真切切将之渗透在对子女的生活教育中。“家庭中有种种服务,也可训练儿童将来对社会和国家尽其应该之义务”[33],家庭经济管理、家务主持料理等活动都能充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与能力,父母可以通过这些家庭事务与活动来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是非观、价值观、国家观。民国知识分子眼中的家庭道德教育内容倡导以培养儿童高度的国民性为目标,重点养成孩子的亲爱心、互助心、礼仪心等品质[34]。

同时更加显著与直接的是,爱国主义精神的教育被知识分子们重点提出,非常明确地呼吁国民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孕育出新国民。“要培养国民之国家观念,就必须按照‘天赋人权来进行家庭革命,使人人具备‘独立羁绊之精神、‘乐死之辟之气概、‘尽瘁义务之公德和‘个人自治、团体自治,以进人格之人群等素质。”[35]传统社会秉持的宗法观念严重束缚着儿童的自由成长,并严重妨碍了儿童在童年期里集体意识、国家意识、民族意识的养成。比如说,赵媛就在自己的论述中极力主张母亲教育儿童时要引导孩子养成英雄豪杰之气魄,这样才能使其长大成人后能够扶翼纲常、整顿乾坤,而不是只将眼光局限于升官发财之道。[36]也有论者指出,儿童思想是最为纯洁和可塑的,在国难当头之时,尤应加以运用,要将国耻讲给孩子听,“无形中培养他们的爱国思想”[37],从而让他们长成之后铭记历史,“自把这些基本知识,深刻心中,永不会忘却的”[38]。也就是说,只有从儿童幼时所经历的家庭教育入手,将民族集体的意志与精神渗透到其每天经历着的生活中去,才能使他们知社会、知国家、知民族。

六、结语

现代民主的民族国家文化的传播就是要致力于塑造新的社会中的自由人。这样的人不同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他们开始有自己的思想,而不是一味顺从;他们能够自我辨别、判断与选择,并能对自己、家庭,继而对国家负责任;他们始终以团体、民族与国家的利益为重,却又不忽视、失去独立的自我。本文认为,要塑造这样的新国民,发展家庭教育是根本性、奠基性的必由之路。要将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公民质素传播继而渗透到个体精神中去,要将现代民主社会意识形态民主而尊重地输入到民众中去,从而实现其合法性与操作性,变革传统家庭教育并有所理性扬弃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当务之急,也是不得不重视的一个基本实现路径。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的迅速转型与发展的历史,是在现代社会文化塑成的过程中被其光辉照耀到的一个微观层面,其在渐变到聚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风格特征与价值取向,得益于并传承了更加宏观的近代教育变革历史,乃至整个大社会场域中的文化嬗变历程。

从史实上看,当国家危亡不断加重之际,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以后,中国人的民族意识确被侵略与失败激活了,人们开始理性地从伦理思想与社会文化的层面寻找中华民族衰败的根源,并也主动将目光投向了家庭教育领域。现代国家需要的是具有社会公共精神的新国民,而不是王朝统治下臣服于王权的臣民。当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将自己塑造成这般模样的家庭教育的社会文化根源时,他们便会试图构建出适应新国家、新文明对“人”的要求的家庭教育体系。随着民族主义的文化精神崛起,家庭教育这一最基本的育人活动被政府与民间逐步自觉地与国家政治相勾连了。家庭教育关乎公民个体的终身性成长,必须摒弃家庭自私主义的传统教育追求,教会子女将对己之爱、对家庭之爱推广到他人、团体、全社会,立志于教养出体谅他者、团结群体、热爱国家、忠于民族的新国民。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教育的本原问题才能得以解决,继而才能达到强国保种的目的。

可以说,民国时期的家庭教育理念中对儿童国家观念与民族意识的聚焦,充分体现了民族国家对于通过教育以达到民族复兴的现实诉求,同时表征的是社会文化启蒙时期的知识分子阶层在通过关注家庭教育理论架构及其现实践行的路径将家庭与身处其中的每一个家庭教育主体纳入到民主国家建设工程中来的尝试。

而在以培养新国民为家庭教育基本目标的指引下,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的各个具体内容维度便随之成为了家庭教育现代性变革的各个具体指向。传统的中国宗族家庭一直沿袭等级严苛的宗法伦理,将家族中的儿童视为成人的财产或依附,抑制了儿童意识中民族观、国家观的生成。而国难当头的社会剧变期,亟须塑成国民的团体意识、国家观念与民族精神,以促进儿童通过接受现代教育这一路径形成复兴民族的能力。一言以蔽之,旨在塑造新国民的爱国主义教育秉承了民族主义的风骨与品格,构成了民国时期家庭教育现代化嬗变的重要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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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孝如

收稿日期:2016-12-19

作者简介:季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南京,210038),讲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史、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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