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层空间条约》十条原则
2017-05-04
航空知识 2017年3期
原则一:共同利益原则。任何国家,无论科技或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其探索和利用外太空的首要目的,应当是为全人类谋福利。
原则二:自由探索原则。各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自由地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自由进出外太空的一切区域。
原则三:禁止据为己有原则。任何国家不得向外层空间提出主权要求。
原则四:限制军事化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得在外层空间部署核武器或者其他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原则五:人道援救原则。任何国家的宇航员遇险时,其他有能力的国家应给予他们一切可能的援助。
原则六:国家责任原则。各国应对其航天活动承担应有的国际责任,而且无论这种活動是由政府部门还是由非政府部门进行的。
原则七:空间物体管辖和控制原则。各国对自己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保有管辖权和控制权。
原则八:物体登记原则。所有进行太空探索活动的国家均应该尽最大可能将活动情况及时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原则九:保护环境原则。太空活动应避免使太空遭受有害污染,同时要尽量防止地外不明物质对地球产生不利影响。
原则十:国际合作原则。各国从事探索活动的时候,应该互帮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