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方式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
2017-05-04唐磊
唐磊
摘要: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形态,具有时代性和现实性。同时廉政廉洁文化是一种观念、制度和行为现象,也是一种执政的力量;廉政廉洁文化建设是一种精神建设,也是一种凝聚党和政府战斗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建设。因此,在构建廉洁社会的今天,廉政文化的宣传和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创新;廉洁文化
我认为,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方式,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来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
一、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可以日益体现出多元化和时代感
在实践中廉政文化活动逐步形成教育式、体验式、感悟式、惊醒式等类型。常见的有廉政党课、主题教育会、廉政理论交流、廉政文艺节目、评选勤廉先进典型、廉政文艺创作、廉政书画展示、案例警示会、廉政公益广告等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让无形的廉政理念通过一定的载体外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物质的、具体的、实在的东西。
二、创新廉政文化活动,使其更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和实践性
一是认识错位,缺少推动力。尚有不少干部甚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错误地割裂经济建设与廉政建设的辩证关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总认为企业效益、安全效益是硬指标,廉政文化建设是软任务,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组织不力、支持不够、推力不足,缺乏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强有力的领导。有的未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考虑,实行齐抓共管,片面地认为廉政文化建设完全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使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单兵突进”,唱“独脚戏”。过多地强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而忽视了对普通群众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行为的培养,造成参与性不强,覆盖面不广,社会基础不实。
二是内容呆板,缺少吸引力。有的单位没有贴近群众、走进生活、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干部群众的实际需要,没有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群的特点和教育需求,往往凭组织者的口味和想象开展教育活动,无法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感化力不强。有的单位对廉政建设的理解不到位,并没有把业务工作和廉政教育有机统一起来,而是就业务抓业务,就廉政抓廉政,形成了业务工作、廉政教育“两张皮”,结果使廉政教育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有的单位没有有效把握警示教育的受众面,警示教育开展偏多,正面引导相对偏少,容易造成部分群众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产生片面认识。
三是方法简单,缺少渗透力。不少单位缺少组织廉政文化活动的灵活性和时代感,廉政教育跳不出旧框框,说教味浓厚,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没有运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组织活动,群众参与的热情不高,渗透性不强。有的廉政文化活动往往是局限于记在纸上、贴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落实在会议上,再拉上几条标语、喊上几声口号,放上一两部廉政教育片,就这么简单的“老三套”。廉政文化活动推进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廉政文化同地方传统、文化底蕴、民族风情结合不紧密,缺少亲和力和感染力;没有广泛进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家庭中去,缺乏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要不断完善
一是要提高认识,理顺“三个关系”。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立足”与“面向”的关系、“大众餐”和“特色菜”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之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廉政文化活动既要立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同时要面向全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既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充分挖掘本地区、本行业特有的教育资源和文化优势,完成好特色鲜明的“自选动作。”
二是要完善内容,实现“三个结合”。要利用现代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在收集、积累、传播教育内容上的及时性、可动性、生动性优势,分别为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层次的人群设置可选择性的内容。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谋划廉政文化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既要站得高、看得远,又注意切合实际;既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造声势、聚人气,又要抓落实、出成效;既要抓好当前工作,又要着眼长远。
三是要创新形式,体现“三个特性”。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以信息网络技术平台,全力打造鲜活生动的大众文化,阵地建设力求体现广泛性、活动形式力求体现生动性、载体选择力求体现融合性,以贴近性、生动性、趣味性、通俗性吸引人民群众,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把廉政文化活动与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有机融合,与重点项目建设、文明創建、企业文化建设等一起规划实施,不断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渗透力。
四是要强化机制,实现“三个转变”。要将廉政文化活动纳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建立对廉政文化活动的考核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目标管理体系,使廉政文化活动变抽象为具体,变无形为有形,变“虚抓”为“实做”,变“软任务”为“硬指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日常化、制度化、长效化。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廉政廉洁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十分广泛。加强廉政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有利于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如果没有政府的“廉政”,就没有社会的“廉洁”,廉洁社会的构建就更加的举步维艰。
因此,廉政廉洁文化建设绝不是游离于经济社会发展之外可有可无的东西,它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时刻都在生产着重要的影响。缺少廉政廉洁文化的“滋润”,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在我国深入构建廉洁社会的今天,我们要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弘扬和继承廉洁文化,为廉洁的,和谐的社会的构建锦上添花。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ISBN: 978-7-5174-0272-5.作者: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
[2]《反腐倡廉建设新经验与新对策》.ISBN: 7802163064 9787802163065.主编:李秋芳,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