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教学:思想政治课有效教学“再出发”
2017-05-04孙杰
摘 要基于证据的循证教学,以发现“问题”为教学流程的逻辑出发点,依托“学习合同”签订责任契约;依托思维可视化促进“问题”表征;从质疑与提问、释义与澄清、概括与总结、猜想与预言等环节实施互惠教学,进行知识实证;实施循证推演以达成证据传播,提升个体学习力与教学生产力。
关 键 词循证教学;思想政治课;有效教学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7)04-00-05
循证教学(Evidence-Based Teaching),也称“遵循证据的教学”或“证据本位的教学”,是滥觞于美英等国的一种有效教学创新范式。它主张教学应基于“科学实证”,即以发现“问题”为教学流程的逻辑出发点,基于某些经效应值研究为“最有效”的“最佳教学法”[1],指导学生对“证据库”予以搜索,寻找到与既定学习内容有关的实物、现象或事件,并在对解决教学问题的“证据”进行观察、分析与整理的基础上,确立“最佳证据”;同时,经由全面评估、综合分析等,将其审慎、准确与智慧地融入到某种具体的认知情境中,从而实现对相关教学内容的深度学习,提升个体的“学习力”与教学的“生产力”。
作为一种实践教学范式,循证教学秉承基于问题的研究性学习核心进路和着眼知识转化的科学实证研究范式,注重以学生的主体性视角,通过对学习内容相关“证据”的批判性评价与学习过程的修正式监控,回溯了学科教学知识体系的自我建构過程,其往往包含一系列旨在提升教学效能而进行有效干预的理智决策预定步骤。由此,笔者尝试梳理循证教学的一般流程,构建了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路径①(见图1)。
以下,笔者以人教版选修教材《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一课为例,尝试展开循证教学。
一、制定“学习合同”——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的“责任契约”
“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旨在引导学生对世界主要大国的政体予以循证研判、深度认知。笔者尝试制定“学习合同”,以责任契约的教学形式变革,促成师生角色身份的重新定位:学生化身“证据”等“问题中心”教学资源的主动甄筛者,而教师则退格为其“支架学习”的有力协助者。
为了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到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实践中去,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其已有认知经验等“前知识证据”,制定“学习合同”。在马尔科姆·诺尔斯(Malcolm S.Knowles)看来,作为师生达成特定教学目标的一种双边协议,“学习合同”通过规定“学什么”“怎么学”“应学得如何”等内容[2],明晰师生双方,尤其是学生在教学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而触动其基于自我成就感等在内的潜在学习动机,涵养其基于循证的“问题”诊断、“证据”管理与学习自导的个性化学习素养,从而为循证教学的时间管理、阶段互评与自评等提供必要的依据。
据此,笔者整理学习内容,建立了“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一课的“学习合同”(见表1)。
二、“思维可视化”——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的“问题”表征
“真实的学习”是“看得见”的,即让学生的学习过程,尤其是思维线索得以充分“暴露”;是触及学科教学本质与“独当之任”的,即回归学科教学的本质属性与核心任务,将教学引向学科的“深处”[3]。思想政治课主张将“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相结合”,强调应“引领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应用知识的价值与理性思考的意义”[4]。从教学内容的价值意义、学科教学的核心任务与学科独特的学习方式等出发,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至关重要的一步,就是藉由学生思维线索的“暴露”,提炼并表征其学习过程中遭遇的“真实问题”,超越“学科味”的教学浅层追求,将教学由“学会”升华至“会学”,进而导引至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究等学科核心素养涵养的“曲阑深处”。
基于“问题解决”的视觉隐喻,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应在甄筛包括实物、教具模型、图形、语言与符号等在内的学习相关表征的基础上,将教材文本等“知识制品”按其内在关联建立起某种由点及面的可视化的语义网络,以视觉化的某种“图形组织器”搭建起外化呈现隐性思维的可视化“支架”。简言之,即以“思维可视化”的某种认知加工模式,对表层知识进行“精加工”,促成“问题”的发现与解决。而作为得到广泛应用的“用图形思维”的工具,思维导图已被证明是“问题解决”最为有效的平台之一[5]。
为有效引导学生“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角度,辨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主要的国家管理形式”,笔者尝试引导学生绘制总统制(图2)、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图3)国家管理形式的思维导图,从而将辨识思维可视化,并于此之中通过“暴露”对此的概念误区、关系混淆等以表征自身的学习“问题”。
此时,学生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角度进行了“国家管理形式”类型划分,发现仍很难判断某些国家的政体,如俄罗斯。由此,诸如俄罗斯等非典型性资本主义国家究竟属于何种类型“国家管理形式”的“问题”得以表征,而学生亦于无形中调动了自身潜在的批判性思维。
三、“互惠教学”——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的知识“实证”
旨在“促进学生理解”的循证教学认为,学习不是知识的一种简单传递,不是教师、教材直接呈现在学生面前的“定义记忆”,而是学习者基于“先行组织者”的情境线索,以问题求解、学习迁移等方式验证“旧知”与建构“新知”的过程。
“知其然”首先应“知其所以然”。在布朗(A.L.Brown)和帕林萨(A.S.Palincsar)看来,“知其所以然”应是这样一个过程:当学生面对试图理解的认知内容,创设“互动情境”,借助教师引导或同伴协助等“学习介入”,增强学生监控自身学习与思考的“学习元认知”能力,并逐渐掌握理解特定教学内容的“知解策略”,从而实现意义建构,即“互惠教学”[6]。基于互惠学习,循证教学的知识“实证”就应该在“质疑与提问”“释义与澄清”“概括与总结”“猜想与预言”等认知策略的实施中,在上述四类角色的扮演中,甄筛“证据”,修正结论,确立最佳“证据”,以彼此观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方式,有效监测进而提升教学效益。
需要指出的是,要实现对上述任一“实证”环节的有效监控与保障,都必须提供经证实为最有效的评价机制或指标[7]。互惠学习的实质,在于对知识的理解与对学习的改进。因此,在“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教学中,笔者尝试对“国家管理形式”相关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的评价量规(表2)予以梳理,开展形成性评价,激活学生对自身“学习系统的自我纠正”,从而提升循证教学知识“实证”环节的实效。
教学中,在师生阅读文本,并经思维可视化技术,将诸如俄罗斯等非典型性资本主义国家属于何种类型“国家管理形式”的“问题”予以明确表征后,知识教学演变为旨在甄筛“国家管理形式”分类标准“证据”的互惠“对话”:
质疑与提问者Ⅰ(学生甲扮演):教材從“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角度对“总统制”的定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三权平行、分立制衡下的总统制。作为行政权代表的总统,是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平等的,而非超然于其上的。反观俄罗斯,经查证,其宪法在规定“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同时,又强调“国家权力由总统、议会、政府和法院共同行使”。显然,俄罗斯总统是“超然于三权分立制衡架构,凌驾于议会、政府和法院之上”的[8]。那么,其“国家管理形式”还是教材所述的“总统制”吗?
质疑与提问者Ⅱ(学生乙扮演):不同于美式总统制,半总统制下的总统是超然于三权分立制衡的结构之上的[9]。但是对照俄罗斯,总统拥有较之半总统制下的总统更大的权力,甚至拥有半总统制下议会的部分权力。与此同时,俄罗斯宪法规定“政府对总统负责,接受总统的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10]。由此,俄罗斯的“国家管理形式”还是教材所述的“半总统制”吗?
释义与澄清者(学生丙扮演):尽管美国式总统制下的总统和法国式半总统制下的总统,在西方是强有力的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分庭抗礼的两个典型,但比照俄罗斯宪法,俄罗斯总统拥有的权力远比美国或法国总统大,他将二者的优势集于一身[11]。
概括与总结者(学生丁扮演):通过查证俄罗斯宪法,结合有关权威研究与解读,俄罗斯总统作为国家元首,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可确定国家杜马(即议会)选举,向杜马提交各种法案。总统有权不与总理及议会两院议长协商,解散国家杜马。总统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政府总理和其他成员由总统按法定程序任免。政府会议可由总统主持。总统发布命令无需总理与部长副署[12]。毫无疑问,此“总统制”绝非教材所述“总统制”或“半总统制”。
猜想与预言者(学生戊扮演):根据总统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是否可将总统制分为分权总统制与超级总统制两种亚类型?俄罗斯式“超级总统”,高于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其不但在事实上掌握行政权,而且还掌握一些“分权总统”所没有的权力,如解释宪法、解散议会等。由此,俄罗斯既非美国式分权总统制,又不同于法国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是一种具有俄罗斯特色的“超级总统制”(图4)。
上述基于“实证”的“互惠教学”实践,经由教师“扶放有度”的“责任过渡”,逐渐演化为学生基于“对话”的一场出声思维“循证”:学生甲、乙提问“质疑”,学生丙循证“释义与澄清”,学生丁对“证据”予以“概括与总结”,并对此予以调适修正,学生戊在评论前述“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证据”,修正结论,并据此提出新的“猜想”或“预言”。经过如此“否定之否定”的多次循环往复,学生摆脱了“全盘照搬教材”而不求甚解的思维定势与浅层认知。进而,其对于诸如“国家管理形式”的类型划分标准等概念性认知,不再拘囿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等“教材论述”,而是更多在联系“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诸多“非关键因素”的基础上,实现对文本的深度学习与自我知解的“螺旋上升”。
四、“循证推演”——思想政治课循证教学的“证据传播”
“实践出真知”。发轫于“循证”实践的知识“具有真正知识的特征,可以被反复运用于具体的情境之中”[13]。为了对“国家管理形式的类型划分,除立足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外,还需考量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诸多非关键因素”,这一学生几经“实证”所得“论据”的科学性与普适性进行“范例验证”与“证据传播”,在俄罗斯“国家管理形式”循证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尝试引入“朴槿惠弹劾案”,引导学生对韩国“国家管理形式”开展进一步的“博弈模型推演”。
韩国总统“亲信门事件”持续发酵。2016年12月9日,韩国国会投票表决通过了针对总统朴槿惠的弹劾动议案,朴槿惠被立即停止行使总统权力,由国务总理代行总统职务。2017年3月10日,韩国宪法法院通过了对总统朴槿惠的弹劾案。朴槿惠被免去总统职务,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被成功弹劾下台的总统。
通过查证1987年10月全民公投通过的韩国现行宪法,学生发现:韩国“行政权属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作为总统主要行政助手的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国会可用启动弹劾程序的方式对总统进行制约”;“立法权属国会,国会由依照选举而产生的国会议员构成,其职能除制定法律外,还包括检查政府工作、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等”;“司法权属大法院和大检察厅,大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国会批准;大检察厅长由总统任命,无需国会同意”[14]。
循证“总统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且其“无权解散国会”的韩国宪法原则,学生判定韩国“国家管理形式”具有“总统制”的显著特征;而观照“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且“国会有权弹劾主要政府官员”的“政府向议会负责”规则,学生发现其亦具有“议会制”的部分表征。但是,学生同时认定不同于“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最为典型的法国,韩国总统不拥有“拥有解散议会”等“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的半总统制下的总统权力,且其政府并非如法国式“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而不对总统负责”。沿循上述“证据”,兼顾“考量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诸多非关键因素”,学生认为,韩国“国家管理形式”为具有韩国特色的“带有部分议会制特点的总统制民主共和制”——一种兼具“总统制”与“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特点的国家管理形式“变种”。
“有效干预×有效实施=成效”[15]。“基于证据”的循证教学,遵循“教学实施应基于经科学实证为有效的范式”[16]这一潜在教学逻辑实施具体教学:作为教学主体的学生,以研究者与实践者的角色,介入以某种“证据”,参与相关教学内容的“研究”,并在“实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调整自我认知的过程与结构;作为教学“支架”的教师,基于“提升学生学习效益”的实践框架,进行经效应值研究为“最有效”的“最佳教学法”指导,并对此类非必要不进行的教学干预的信度、效度予以评估与反馈,对学生学习的过程、结果等予以监控并改进[17]。
由此,强化了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方”向“问题的主动研究者”角色身份的转换,缩短了理性认知与感性实践的时空间距[18],也助推了作为反思性实践者的教师自主调控各种方法以改进学科教学、跃升思维技能的“再专业化”进程。于此“深度教学”的过程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以“科学取向”的循证实践,实现了学生知识更新范式的转换、教师教学效能框架的演进,获致了教学效益的最优,并潜移默化间耦合了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实践创新等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根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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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省震泽中学
江苏苏州 215200)
责任编辑 毛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