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县改市”会不会再度重启
2017-04-28范琦娟
大规模“县改市”会不会再度重启
日前,“民政部即将颁布撤县设市文件”的消息不胫而走。两大关键信息浮出水面:一是行政区划调整十分密集,二是多集中在县级行政层面。由此,已经“冻结”长达20年的“撤县设市”会不会再度重启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国家在新型城镇化上的一系列新举措,以及地方政府的热情,正在叠加成“撤县设市”的新趋势。但如何警惕、规避重蹈1 9 9 7年的覆辙,也成为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命题
“撤县改市”起落2 0年
“撤县改市”的序幕,最早于1983年拉开。背景是在1981年,当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的论述中提出:“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形成各类经济中心,组织合理的经济网络。”很快,仅在1983年,就有31个县域改为县级市,并新设了7个县级市。从1983年到1986年,是第一波高潮。
截至1998年底,我国县级市数量达437个,其中近350个为县改市。现在人们熟识的浙江义乌市和桐乡市、安徽桐城市和宁国市,都是赶乘这趟车而改市的。
但这项当时跨步前行的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在1997年的时候,被国务院叫停。关于叫停原因,华东理工大学研究员杨君曾深入研究:“县改市初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设计初衷,克服了切块设市模式的弊端,与80年代的中国经济社会达成了契合。但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的盲目跟风引发了一系列负面效应。一方面出现‘假性城市化’,有些市区的农村人口仍然占据主要比重,基础设施和规划仍然围绕农业进行,市郊的发展与城区的发展失衡等一系列泡沫现象;另一方面,市级权限给有心之人带来更多寻租空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进入21世纪后,“县改市”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是在2013年。
当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这是党中央权威文件中对“撤县设市”的一次明确表述。
2014年,国家发改委向国务院上报城镇化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推进行政区划创新,完善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和布局”。此表述将“撤县改市”正式拉入大众视野。
从“县”到“市”,一字之差大不同
工信部2016年对全国近3000个县(市)进行综合评估,发布的县域经济100强中,共有69个县级市,其中排名前13位的均为县级市。
这个信息中不难看出,一方面县级市以其特享的资源配置,经济发展远胜于普通县域;另一方面,现有的经济强县,拥有着赶超市域经济的实力与潜力。当这样的经济体量囿于县域行政区划中时,诸多不适即会显现。
从经济发展普遍规律来看,行政区划归属政府管理,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区域经济、科技创新等内容归属生产力范畴,当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力发展时,“撤县设市”成为破解矛盾的一种选择。我们熟知的京津沪三大直辖市无县、苏南无县,都是如此。
从新型城镇化来看,“撤县设市”与新型城镇化有着重要关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部研究室主任刘勇分析说:“经济新常态下,在供给侧结构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还要重视扩大内需的作用,而扩大内需首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 0 1 4-2 0 2 0年)》已经发布3年,在2016年12月15日举行的2016年城市中国计划年度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表示,“新的县级市设立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完成,这为加快启动设立县级市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最后从县域层面上看,“撤县设市”是县域经济发展探索的一种模式。设市无疑是个加快发展的契机,可以促进县域人口结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原有行政管理的内容、生态、模式都会发生改变。“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加快结构调整,加快城市化进程。”江苏省社科院财贸所所长孙克强表示,“所以地方政府都很积极,只要中央层面明确政策,步伐就会加快”。
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
截至到2015年,已在民政部“排队”申请“县改市”的县,超过了200个。
国家在新型城镇化上的一系列新举措,以及地方政府的热情,正在叠加成“撤县设市”的新趋势。但如何警惕、规避重蹈1997年的覆辙,也成为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命题。
“行政区划是推动国家治理的一种制度性工具。通过升级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升级之后仍有边界仍有局限,没有实现经济发展源头的创新。换个思路,通过打破和取消行政权分割所带来的发展壁垒,促进地区横向之间的要素流动,以协同发展激活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务服务。这种改革更具前瞻性、系统性、生命力,也更符合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孔繁斌说。
另一方面,从以经验来看,县改市也存在一定的改变风险。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王树华副研究员分析说:“一重风险是出现名义上的城市化,而非实质性的城市化,只是户籍变更,城市人口占比未改变;二是城市建设脱离客观需求,规模上一味求大,易带来城市债务、房产泡沫等;第三重风险是在产业选择上,不能过度促进服务业发展,而忽视实体经济发展,出现产业支撑力不足,结构失调等弊端。”
从长远来看,“撤县设市”必将是阶段性、区域性的部署,而不会大范围铺开。
综合上下各方面信息来看,从中央决策部门到地方市县政府,都在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
(《决策》范琦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