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代方式”重组空间:20世纪30年代武汉(汉口)城市规划及其历史意义
2017-04-26涂文学
涂文学
[摘 要] 20世纪初期城市规划出现了很多新思潮,涉及城市交通、工作生活环境与设施、文化娱乐公共休闲场所、城市功能分区等诸多方面。20世纪30年代前后,武汉(汉口)市政府制定了三次城市规划,即1929年制定并实施的《武汉特别市设计方针》和《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1930年的《汉口市分区计划图》,1936年的《汉口市都市计划书》,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总体而言,武汉(汉口)市政府的城市建设理念比较成熟,既具有整体系统性又具有细节完善性,既注意保持城市的個性特色又能够按照现代城市标准改造传统街区,既注重传统城市的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又关注城市生活、生态品质的提高。
[关键词] 武汉(汉口);城市规划;1930年代;城市史;城市建设理念
[中图分类号] F291,K92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4-0028-18
何谓城市的“现代方式”?如果以传统城市作为参照系,那么城市的“现代方式”应该是城市功能结构的现代性:从单一到复合,从纯粹的政治中心和军事堡垒到工业中心和商业都会;城市市政体系的现代性:从城乡合治到市政独立,从官僚治市到市民自治;城市空间布局的现代性:从“城”“市”分离到“城”“市”合一,从前店后厂、人店杂居到功能分区;城市物质形态和外在景观的现代性:从砖房瓦舍到水泥高楼,从青石小街到柏油马路,从阴沟到下水道,从马车轿子到有轨电车,从私家园林到公园广场……高楼大厦、柏油马路、有轨电车、烟囱汽笛,是现代城市最具时代个性的景观特征,而城市的工业化则是城市现代化的最本质的体现。因此,“市政改革”最基本的任务,首先是要改变传统城市“城”“市”分离的空间结构,以及与现代城市复合型功能结构不相适应的物质结构。根据现代市政科学理论的要求,改造传统街市,重组城市空间,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使城市成为适合工、商、文、教综合发展和适宜人居的最佳空间。
一、20世纪初期城市规划新思潮
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一些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国家兴起对城市重新规划和重新设计的热潮,这一方面是城市化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众多“城市病”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城市的现代化发展提出了按照现代方式科学地重组城市空间的要求。“自从十九世纪工商业革命以来,人口向城市集中,已成为世界普遍的现象。铁道的敷设,航线的开辟,工厂的建设,铁矿的开采,无一而非集中人口的原动力。城市既然突飞猛进的发达,一方面固然获得经济文化的进步的善果,一方面却也种了社会腐化的恶因。……但是这许多罪恶,并非城市繁荣本身的罪恶,而是因城市的畸型发展,没有远大合理的统筹的平衡的市政计划,没有良好的科学化市政管理的罪恶。所以要解决城市问题,不是因噎废食,而是亡羊补牢,不是无办法的放任,而是消极的补救,积极的预防。因此,市政科学在20世纪放了一个异彩,而城市设计更成为市政科学中不易之定论”[1]。
欧美各国率先倡导现代城市改造运动的是英国,这就是著名的“田园都市”运动。其倡导者埃比尼泽·霍华德著《明日的花园城市》一书,认为“城市为人类社会之象征,乡村为神的爱情之象征,结合此二者而后创造新生命与新文明”。霍华德主张革除城市空气恶浊、拥挤杂乱的弊端,在城市“近郊外之区域,富于山野树林之胜景,四周之光景与风土,求其适于劳动者之健康与卫生,更设置公会堂,俱乐部,美术馆等。奖励趣味高尚之娱乐,并使劳动者之子女,从幼年之时,得有机会与自然之美相接近,以养成田园生活之趣味”[2]。霍华德提倡的“花园城市”,并非简单的郊区住宅区和在市中心修几个公园和绿化广场,而是“把动态平衡和有机平衡这种重要的生物标准引用到城市中来,就是城市与乡村在范围更大的生物环境中取得平衡”“在霍华德的心目中,花园城市首先应该是一种新的单位,它的有机模型最终将从单个的模式铺开到整个一圈相似的城市。花园城市的建设和规划方法与过去传统的建设和规划方法的不同之处,不在于花园城市的园艺绿地,而在于它的城市状况与特性”。霍华德的这种“城市有机体”的观点受到后人的高度评价,美国著名城市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指出,“他关于城市性质和命运的看法不但比当今流行的思想先进,而且还比他的一些虔诚的追随者看得更远更透彻,甚至在今天,许多人感到,充分了解他思想的含义比把他的思想坚持到底更为困难。虽然花园城市的主要价值,从霍华德的观点看来,是建立一个城市生长发展的更有机的方法,它再生产出的不是城市系统中一个个互相无关的城市胚胎,而是把城市和乡村的优点溶合在一起的统一完整体。但是,花园城市还有另外一种职责和功能,它提请大家注意城市本身的基本性质,并提倡对整个城市发展过程进行检查,这一点过去是从未有过的”[3] 380-383。英国成立了田园都市协会,并在伯明翰等城市进行试验。霍华德亲自主持建设的莱曲华斯和威尔温两个花园城市,“不但战胜了漠视和反对而生存下来,而且还影响着从苏格兰到印度的许多地区的住房和城市建设的布局形式”[3] 384。“德国田园都市总会,设在伯林,支部遍设各地方,消息互通他研究设计的成绩,比他国均为进步。法国的协会,设在巴黎,支部推广及比利时荷兰等国在当时欧洲大陆经营田园都市成绩最佳的,可推普鲁士的爱森市克虏伯铁工厂,为工人所经营的田园都市了”[2]。
为了吸取19世纪城市化运动中城市盲目扩张、无序建设的教训,20世纪初期,欧美各国都强调城市的规划与设计。1909年英国颁布《市设计法》,引起各国纷纷效尤。如美国于1911年在费城召开全国城市设计会议,旨在促进全美城市规划与设计,以后形成了年会制,对于美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甚大。“自有此种会议以来十五年中,截止一九二三年止制定设计及分区法者凡二十二部,成立设计委员会者凡一百八十五市,制定分区法规者凡一百二十五市,为城市将来发展而制定设计者亦有九十市。然一九二三年以来该会贡献于城市设计运动者固尚不止此也”。还有法国,“城市复兴会成立于一九一六年,盖计划如何使毁于战争之城市复兴也。政府更于一九一九年颁布市政法令,各市成立设计,以为复兴之图,主其事者,为内政部及战区复兴部”[4]。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希腊雅典召开会议,会议通过了著名的《雅典宪章》。该宪章第一次明确提出城市具有居住、工作、游息、交通四大功能,“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每个城市都应该有一个城市规划方案,与区域计划、国家计划整个地配合起来”,并且“必须制订必要的法律以保证其实现”。城市应按居住、工作、游乐进行分区,三者之间应作平衡布置,同时建立一个联系三者的交通网。“居住是城市的第一活动”,所以“住宅区应该占用最好的地区”,“应该计划成安全舒适方便的邻里单位”。关于工作,《雅典宪章》认为工业应按其性质分类,布置在不同的地带里,“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之间的距离应该在最少时间内可以到达”“工业区与居住区应以绿色地带或缓冲地带隔离”。在游息方面,提出在新建区预留空地、在旧区清除毁坏建筑以腾出空地来作为绿化与活动场地,并保留市郊的风景带。至于交通,宪章认为,“需要一个新的街道系统以适应现代交通工具的需要”“各种街道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分成交通要道、住宅区街道、商业区街道、工业区街道等等”。《雅典宪章》明确了现代城市的主体功能,并强调城市内部功能结构的分工与整合,对于改变当时城市无序建设状态无疑有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相当突出。1977年12月,世界各国著名城市规划专家和环境保护专家在秘鲁集会,讨论未来城市发展模式和原则。与会专家对《雅典宪章》进行了反思,认为其过分追求城市分区清楚,牺性了城市的有机结构,使城市生活变得枯燥乏味,缺乏人文关怀,因此需要调整其发展模式。
20世纪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注重城市规划、建设现代新型都市的潮流,引起中国一些有识之士的注意。1919年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创办的《建设》月刊,已经有关于现代市政的论文刊载。1919年9月,该刊第1卷第2号上,曾留学美国的林云陔在《市政与二十世纪之国家》一文中,论述了城市的分区与屋宇计划、警察、火警、卫生、经营公用事业、办理公益事务、修养与娱乐问题及市政经费与用度等问题。他认为,“市政中之首要者为分区计划,盖以定各區地方,易于任用,而顺其天然之利也。如住宅、商场、工厂等,必须分域。商场宜于适中,在方便人之交易也。工厂宜近于车站码头,在求货物之易于运输与烟风不向住宅也。住宅宜于距离商场与工厂稍远,因以避恶浊之尘嚣也。”并认为住宅计划是“最要者”“住宅计划,以为人民谋卫生保安舒也”。对于“吾国城市人居稠密,街道狭窄,臭气熏蒸,不特无卫生安舒之可言,且为发疫致病之源”的弊端,提出了“增筑新式屋宇”和“使租金低下为归”的措施,并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的方法。其中特别介绍了英国1903年许可一公司在离伦敦34英里的西北处,筑一园林城镇出赁居民,“而限制其溢利为百分之五”。还有德国,“柏林有可容万余工人住宿之分居楼,为地方团体所建造者”,其中有一公司以极低利息“独借出款200余万”,与地方团体为之补助,“使其地有工人数千有所栖身”。在论述公益事务中,提到应包括“管理菜市与屠场”和“整理城市林业”等。该刊1919年12月的第1卷第5号,还刊载了曾留学美国专研市政的孙科所著的《都市规划论》一文,论述了都市规划的意义、都市规划史略、现代之都市规划事业、都市规划之模型、都市规划之进行程序等问题。他推崇美国华盛顿城市规划,“世界都市中,其一街一道有计划于百年前而后从事于建筑者,唯华都一处而已”。其他如法国巴黎,“广大之草庄、公园触目皆是”“其街道建筑优越处,于宽大外,则为大道之集中于广大空地,使交通之孔道如公园”。还有奥地利维也纳,“道旁植树成列,又于道旁相连接处多留空地,以为小公园或公共楼房建筑地址”。
孙科在20世纪20年代广州市长和广东省政府委员任上,对广州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治理后,随着武汉国民政府的建立,他把这种规划理念带到了武汉。1927年,在其组织领导的武汉市政府的工务局“将来规划”中,在汉口旧市区规划从硚口至张美之巷间五条横马路与后城马路之交点处,各辟一小公园[5]。孙科尤其推崇德国的现代都市规划和英国的“花园都市运动”“现代都市规划事业之最进步发达者,厥为德国”“今日欧美各国之言都市改良者,莫不奉德国为先进”。其原因就在于“德国都市皆设规划部于市政府下,专任规划设计事务,并进行分区制,划分都市为若干区以订规制。凡楼房之高大、距离之远近、建筑之性质等事,皆随区而定。区中住民所营事业,亦有一定之取缔。如住宅区内,不得开设工厂。商埠、工场皆有相当地点是也。市之中心,必有公园及公共楼房,如市政局、图书馆等,环聚一处,名为市中心”等等。而“花园都市运动”亦介绍了1903年的园林城镇工人住宅区,并特别介绍英国议会通过“都市规划法”,于荒地规划新都市建设,限定住屋建筑密度,在住宅间空余地栽植树木花草,“俨如一大公园”。孙科认为,“新旧都市建设规划所不可缺之要事”有三个方面:交通、卫生和娱乐。“建设都市唯一之重要计划,厥为未来之交通设备”,包括水上交通(港口、船埠码头等)、铁路交通(各方路线入市经过路程、车站建设位置)、车马交通(市内电车、汽车、马车、人力车等)、徒步交通(街道两旁人行道)。“现代都市关于卫生之设,其最重要者有二:一为自来水之供给,一为垃圾排泄物之消除”。而都市规划中关于娱乐设备为“多预留空地开辟大小公园及游乐场(剧场、影院、儿童游乐场)”。这些现代城市建设理念在1927年的武汉市政府时期已着手付诸城市规划(后因时局变化而中断)。
在市政改革方面学习西方,按照现代方式重建中国城市。20世纪20年代未30年代初,随着国内“市政改革”思潮的涌动,不少市政学家和城市领导人在放眼欧美城市设计和城市改造运动时,看到了中国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积弊。这一方面是城市建设和现代化设施极端落后,“目前欧美各国,对于都市计划,建筑改良,不遗余力,反顾吾国,如汉沪津各处,素以繁盛著称者,其里巷之湫隘,市廛之尘嚣,相去为何如也?而内地各市,更无论矣!……近今欧美诸国,建设都市,专致力于事前之计划,使如何而增进市民生活之便利,如何而推广都市为有秩序之发展,种种建设,莫不以科学为前提,穷其设施之理想,为将来实行之方案”[6]。另一方面是城市规划的严重滞后,“反观我国则知城市改良之为期尚远也。大市如广州工务局,设工程设计委员会。南京工务局,设设计科。青岛设设计委员会,其他如上海、天津等,或稍有设计准备,此外县市则少有设计机关或设计准备。既并一设计计划而无之,尚何城市改良之可言。故上焉者,地方建设,付之东涂西抹,片片段段。下焉者,则任令地方,一仍其中古时代之黑暗腐败,而毫不知改革” [4]。不少人认为,城市现代化程度低,市政落伍,与国家落后是紧密相关的,要建设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建设现代化的城市。“测量现代国家的强弱,须视其工业发展的程度如何,我国没有重工业,而轻工业亦仅聊仰于无,一切须仰给于舶来品,在这种情形下,哪里谈得到国防,怎能不受人家的凌辱!但是我国号称地大物博,不乏丰富矿藏,如果不甘自弃,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必须开辟富源,打定工业基础。要振兴工业,又不能脱离市政问题:工厂的布置,工人的居住,工业出产品的屯积运输推销。因工业而引起的商业繁荣,无处不需要城市之枢纽,所以我们要建设工业,同时我们也要建设现代化的芝加哥和利物浦。……综上所述,我们要呼喊口号:要救济农村,不要忘了建设现代化的城市!要振兴工业,不要忘了建设现代化的城市!要发扬文化,不要忘了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现代化的城市,是今日新生活运动的试金石”[1]!
如何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关键是要规划好城市,设计好城市,并且以法律的形式将城市规划固定下来,以避免城市建设因为人为因素所带来的随意性。“怎样去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呢?市政建设经纬万端,而今日国民民力又极困乏,要建设城市,应从何处入手呢?我们以为开宗明义,应先有一个完美的‘市设计法!‘市设计法就是规定若干人口以上或受某种限制的城市,必须有一个发展整理和美化的计划的法案”。城市规划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并按照现代城市的功能发展要求来规划或安排城市空间:“(a)划定路线。划定全市区的路线,无论其为应新筑的或应改良的。(b)划定空地。划定全市区的广场,小公园,大公园,森林,运动场,植物园,动物园,花圃,苗圃,及其他应保存空地。(c)划定公共事业地点。划定公共事业地如纪念碑塔之位置,车站,飞机场,码头,堆栈,电车栈,公共汽车站,自来水厂,电灯厂,煤气厂,污水清理场,污物消毁厂,以及行政机关,市立医院学校,及其他文化美术等建筑物之地点。(d)划分市区。划分全市为行政区,文化区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农业区等。(e)设计上水道下水道分布网。自来水及暗沟之分布网,及其流动方向,亦须规定,此点在我国格外重要”[1]。
20世纪30年代市政学家们强调按城市功能分区的原则来重新规划和设计城市空间,有深刻和广泛的国际背景。自18世纪以来,随着商业和工业高度发展,西方城市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日益凸显,城市成了商业和工业的奴隶。“新的商业精神的特点是,一方面强调正规和可以计算,另一方面又强调投机冒险和大胆扩展,这些特点在新的城市扩展方面是他们理想的表达场所”。当时的城市规划“毫不考虑如何适应地形和景观或人类的目的和需要”“他们只考虑一种功能作用,就是日益强化土地利用率,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商业活动的需要,并提高土地价格”。商店和工厂成为城市的的核心,所有的市政设施都只是附属品,“公共交通也成为投机商追求利润的目标,交通投机与土地投机互为补充,相互谋利”。自由竞争使城市建设往往处于无序状态,城市拥挤不堪,建设杂乱无章,设计和建设“既不考虑城市的主导风向,工业区的范围、地下土壤的性质,也不考虑决定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其他重要因素”。因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们开始反思城市发展过程中过分重视商业和工业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所带来的弊端,提出了许多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需要,重组城市空间的意见和要求。新的要求的根本点是城市不能成为利润的奴隶,不能成为“私人的商业冒险事业”,而应该是一个公共机构,应该“适应人类的目的和需要”。本着这种“以人为目的”的精神,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对工、商以外的其他功能予以充分尊重,统筹规划,综合考虑。于是,才有后来《雅典宪章》关于城市功能分区的提出,而城市一旦按功能进行分区,城市其他市政规划和建设就自然会合理有序的进行。“假如居住、工业、商业、市政中心等用地有功能分区,它们各自的需要受到尊重,那么,它们各自对街区的长度和进深都会有不同的要求,同时,对道路交通和建筑布置也会有不同的要求”。这种按照现代方式重组城市空间的新的市政理念,不能不对当时热衷于学习西方先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经验以进行“市政改革”的中国市政学界产生积极影响,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所谓“城市设计运动”就是这种影响的产物。应该说,这些市政学家提出的城市规划意见,涉及城市交通、工作生活环境与设施、文化娱乐公共休闲场所、城市功能分区等诸多方面,与当时西方市政学界的观点如出一辙,符合城市发展的现代要求。照此规划建设,则城市的现代功能大体具备,现代城市格局初具雏型。
二、武汉(汉口)市政府的现代市政建设理念
就城市规划而言,无论是理论探讨抑或规划实践,20世纪30年代的武汉(汉口)都走在全国城市的前列,因此,探讨这一时期的武汉(汉口)市政规划,不仅有个案意义,而且有普遍意义。
1928年底,知名市政学家董修甲带着西方现代市政建设理念,以及沪上各大学教授市政学期间的很多研究成果,出任武汉市市政委员会秘书长。在该任上,他将在大学授课的一部分讲义重新整理增删,编为《市政学纲要》一书(该书于1929年6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其时,董修甲任汉口特别市工务局局长,在他的亲自主持下完成了武汉第一部并对后来城市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和实际指导意义的都市规划《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这可能是董氏第一次将研究理论化为具体的实际成果。董氏关于市政学的著作几可等身,他曾著《市政规划》,分析“规划的城市与不规划的城市之利弊”,强调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观念。其一大批理论成果,不仅影响汉口后来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而且因其在市政学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理论对于当时市政改革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纵览当时汉口市政府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4个方面。
1.学习西方城市规划经验,通过系统的规划和改造,改变汉口不规则的长方形城市格局。1929年,刘文岛在汉口特别市临时参议会成立会议上致辞说:“我们的建设计划分两种,一种是物质建设,一种是精神建设。先讲物质建设,我们怎样改造我们的汉口呢?大概城市的形式有二,就是放射式和长方式,法国巴黎多是放射式的,而美国城市多半是长方式的。我们当应按照地势来断定改革的形式,汉口旧市区的地形是扁长形的,所以我们暂时的计划,便是要造成长方形的汉口市域。江海关以西沿江马路,已在修筑中,宽度定四十英尺,最低限度,今年可以修到招商局附近,中山马路亦在积极修筑中,还有几条横路亦同时开工。但是长方形的街道,有利亦有害,最后还是想以市府所在为全市的中心区域,附近广建图书馆、公园等,另筑放射半径形的新马路。所以最后汉口的改造形式,是长方形与放射式相混合的。”[7]后来汉口市的几次规划基本上都体现了刘文岛的这一设想。如1936年的《汉口都市计划书》,其道路规划总的设想是以市行政中心区为中心,向市内各地区规划几条放射线,其他大部分地区结合老市区原有道路走向,规划成棋盘式。当然,汉口后来的发展并没有形成放射式空间格局,而大体上仍然是长方式棋盘式,几条主要干道与江河平行,在主干道之间修筑若干条垂直道路,形成扁长形不规则的棋盘状。
2.参照西方城市功能分区的规划理论,结合汉口城市具體状况,将汉口按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小工商业区以及高等教育区、市行政区进行功能分区,以彻底改变汉口工商不分、人商混居的杂乱壅塞状况。
3.在城市建设中,把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董修甲指出:“在最初成立政府时,是要对于物质建设特别注意,因物质建设不注意,就不能发展交通,交通不发展,就不能发展工商业了。所谓物质建设是指道路、码头及上下水道之建设。至于社会行政、慈善行政以及社会教育与公共卫生,皆可以缓一步。”[8]刘文岛亦表示:“谨遵先总理(孙中山)大汉口市之计划,斟酌本市财力,权衡事业缓急,分别先后,顺序进行。”并指出: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其缓急先后,自有定之秩序,顺之则事半功倍,逆之则耗费而无补”。在汉口“工商凋敝,民穷财尽”之时,市府的建设经费“更不能不经济使用”。而且,汉口市建设伊始,“一切物质方面之建设尚无根基,如旧市区尚未改良,街道狭窄,交通不便,新市区多系农地,市场、住户无从迁移,全市之下水道皆系明沟制度,遇有雨天及夏秋之际,沟渠臭气无处无之,妨碍卫生,莫为此甚。故本市于物质、精神两方面兼筹并顾之中,尤稍注意物质之建设”。“本市今后之重要计划虽经决定,将来实施之程序,仍须视本市需要之缓急与财力之能力而逐渐兴办之,决不能同时完全实行。总之,本府目的,在于建设事业,凡有收入,均以增加事业经费为标准,断不浪费金钱于行政上或雇用闲人”[9]。在城市现代化早期,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很有必要,无可厚非,但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对立起来,显然有失偏颇。另外,在基础建设上,汉口市政府也注意兼顾长远发展与近期实施两方面。工务局局长陈克明介绍汉口的道路建设时指出:“本市之主要及次要干道,均拟铺柏油路面,其余暂铺碎石。在未十分发达之处,路线虽规定甚宽,而路面在开始建筑时,则只铺砌中间一部,以节省经费,以后随交通状况,渐次铺宽。”[10]位于近郊的汉口第三主干道中正路(今解放大道)在整个30年代就是按这一原则逐步扩宽改造的。
4.借鉴“田园都市”模式,注重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的规划建设。武汉建市以后,市政当局不论怎样更替,但都十分重视公园建设,这与当时整个市政学界借鉴和吸纳欧美城市建设成果,以及租界均设公园的影响相关。1924年,商务印务馆出版的董修甲著《市政新论》就已将公园的两种类型作了介绍:“(1)市外天然公园;(2)市内公园。市外天然公园者,系就市外各方二三里远近之间,有林木或山水之处,修饰成之”。“市内公园,全用人工造成,须有美术观感,以引起游客兴趣。然此种市内公园又分两种:一为人造大草地,环植各种树木,旁设座位,俾游览者休息怡情。中植奇花异草,俾消遣者动美丽感想。二为市内人造公园。较大于草地,花木座位,固应所有,更需设网球、游泳池及各式游艺场所。每城至少须有两处”。把公园定位在不仅是广植花草、环境优美的公共园林,而且还是有运动休闲、社会教化功能的场所,是人们享受美好环境,获得健康快乐的地方。1928年起,武汉市就已划出并积极建设了汉口的第一大人造公园——中山公园,还有小公园——市府前花园,武昌则积极筹划有天然形势的蛇山公园、首义公园。
1929年6月出版的《武汉市政月刊》第1卷第2号“建议”版发表了武汉特别市政府总工程师张斐然的《武汉特别市之设计方针》一文,在公园系统设计方面,他主张参照日本“每市民无论如何不得少过9平方公尺之面积”的最低标准,斟酌损益,作为武汉全市“相当的公园系统”。汉口方面,设想以江畔、张公堤、赛湖、后湖、罐子湖、各跑马场、中山公园及其他原有林园、天然山水等,略加整理与点缀,并用45米以上之大路联络,使之自成体系。武昌方面,则以沿江及各湖山名胜如黄鹤楼、抱冰堂、蛇山、蟹山、凤凰山、莲花湖、二郎庙、沙湖、小湖、晒湖、狮子山、珞珈山等风景最佳之地作为一系。汉阳方面,则以城内之郎官湖、沧浪水、卻月城、凤栖山、龟山、香炉山、月湖、汤湖、墨水湖、龙阳湖、扁担山、仙女山、美娘山以及其他有名山寺,又作为一系。其余戏院、博物院、动物园、游泳池、音乐厅、图书馆、公会堂、大运动场等,则附设于各系之相当地点内。此外,尚须于交通繁盛及距离公园较远之处酌设旷场,种以树木,铺以草皮以及设置凉亭桌等,“以备附近老少市民游息之所”。1936年的汉口都市计划书,规划了沿江修筑40米宽的环市林荫大道,其目标是汉口环市大道林荫遮蔽,市区公园星罗棋布,组成“园林城市”。
上述4个方面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理念,在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汉口特别市政府秘书处编印的《汉口特别市市政计划概略》中得到了完整体现: 工务计划,应先定适宜之分区。所谓适宜之分区者,指本特别市中工业、贸易、住宅、行政各区之划分是也。各区应以天然形势为定,更须以行政区为中心区,其他各区则环绕之,各建互通之道路,凡市府之各局,与各局附属机关,均应聚集于此,为一市最重要之集中点。其次为水陆交通,按本市阳夏两镇,中隔襄河,交通诸多不便,拟架设铁桥三座,以联络之,利便之。再大汉口之建设,不可不改良港务,扬子江与襄河,为本市天然交通之水道,其堤岸与码头,既多未设,即其河身,亦甚淤浅,入冬往往不利舟行,又港务计划,不可轻忽者也。至于阳夏铁路之改良与建筑,虽系铁道部之责任,然关于道线与总车站之决定,本府亦可加以研究,为之计划,以便建议于铁道部,请其采纳。外阳夏之旧有道路,仅前一二特区,尚有可观,其余多具无规则之形式,且街面太狭,自有汽车以来,实不敷用,亟应逐渐拓宽,以利行驶。但对于新市区之道路,应规定一定之制度,考东西各国之街道,概分长方形与弯曲自如者两种,本府应酌量地方情形,参用两种制度之长,而去其短。有良好之道路,而无适当之沟渠,道路必难清洁,卫生必难讲求,故沟渠制度,应规定焉。本市旧市区各街道,非系沟渠未备,即系设备明沟,如此简陋,实觉不善,本府自应详细计划,根本改造,期能适合公共卫生。关于本市之公共建筑物,种类繁多,除本府办公房屋可敷用无须另建外,其他如市立图书馆,演讲厅,似为本市急需设置之建筑物。又如公共厕所与菜场,每感缺乏,现已调查各处所必需者,计划增加矣。至公墓及公共浴堂,亦为本市急需之设备,以其关系公共卫生特大也。本特别市,公园及娱乐场所甚少,应于工务计划中,规定有大小公园,通气草地,及戏院,游戏场等等。再本市贫民极多,住所恶劣,如不改良其家宅,何以解决大多数市民之住居问题?对于平民新村之建筑,亦有详细计划。如得相当款项,则新村计划,可以实现,彼英国“田园都市”,行将发现于我汉口特别市矣。
综上所述,汉口市政府现代城市建设理念,既具有整体系统性,统筹规划城市的功能以及空间格局,又兼顾各个具体的建设项目,使之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要求;既注意保持汉口城市个性特色,如码头和传统商业街区的维护和兴建,又提出按照现代标准改造传统街区和布置城市空间;既注重传统城市的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关注城市生活、生态品质的提高,表现出汉口市政府作为一个现代城市政府的成熟性。因此,不仅受到后人较高评价,而且其具体规划“有一定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指导性,不少规划思想、原则和功能分区的设想为以后城市规划、建设所吸收” [11] 。
三、以城市功能分区为主旨的现代城市规划
在上述规划理念的指导下,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中期,武汉特别市和汉口特别市、汉口市政府制定了三次城市规划:
第一次城市规划:1929年武汉特别市时期《武汉特别市设计方针》和《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确定武汉为特别市。特别市政府成立伊始,即着手制定武汉城市发展规划。其成果反映在武汉特别市政府工务局总工程师、毕业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的张斐然在1929年6月出版的《武汉市政月刊》第1卷第2号“建议”版上发表的《武汉特别市之设计方针》,以及董修甲任局长的武汉特别市政府工務局制定的《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两份文献中。
张斐然的《武汉特别市之设计方针》中说,“以从事科学之建设,谋产业之发达,并预防无秩序的人口膨胀”。文章对人口规模、分区、交通、公园绿化、上水排水、街道之放宽及建筑之限制、修建全市各处江岸、建筑平民住宅和关于设计之各项基本调查及测量等方面都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其所规划的武汉三镇行政区域范围,是依据孙中山《建国方略》论述的精神,结合三镇原来的天然界线以及预测60年间人口增加所需的城市建设空间和四周与中心之距离务求相等为原则,加以划定,面积共669600亩。其规划人口数量,是按每年3%增加和按《都市设计通则》预测60年后城市人口规模,同时依据市区总面积除去江河、湖泊、山地和规划的公园绿化系统等面积后,每市民应占有50平方米推算,可容纳594万人”[11] 120。张斐然从原有事实、今后趋势、交通关系、地形关系、风向关系和经济关系六个方面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依据意见。在交通方面,他认为:应请主管全国铁道机关设法建设武昌汉阳大铁桥;将来财政收入大有增加时,拟就汉口日租界及武昌徐家棚间增筑一地下隧道(隧道之议始于孙中山《建国方略》);汉口汉阳间交通则在襄河下游分筑钢骨三合土桥数处。对于市内火车站的设置,他个人意见(并按其所绘车站图)是设4个总站:汉口以大智门为东站,为平汉铁路总站;玉带门为西站,是川汉铁路总站;武昌分鲇鱼套为南站,作粤汉路总站;苏汉路总站则设北站徐家棚。城市街路面积,则主张街道计划总面积平均应占全市陆地总面积20% -40%。对于各种建设工费,他认为,若概由财政局于捐税或公债项下筹拨当大感困难,最好仿各先进国家及广州、汕头各市及当时政府通过的《都市筑路征费法》,筑路修沟经费就新修马路两旁之受特别利益者摊付半数以上,其余不足之处数再归市府筹给。驳岸经费,应按沿河现有码头权者分别摊派若干成,否则取消其码头权,不准轮船在此上下或停泊,待驳岸成功后由市府另行招租。他的一些具体设想虽然没有完全以工务局名义制定并经市政会议通过的《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以下称《计划大纲》)和《汉口市分区计划》所采纳(如他的分区图、公园系统图和铁道车站图就与市府正式公布的规划图不同),但他的一些设计理念和部分措施还是在当时和以后的市政当局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运作中得到借鉴和吸收。
董修甲任局长时主持制定的《计划大纲》规划的城市范围,包括当时的武汉市界以内全部区域,东以武丰闸、青山港、北洋桥、东湖门、南湖门为界,南以汤孙湖、李家桥、老关为界,西以三眼桥、保丰闸、琴断口、舵落口、东姚家嘴、张公堤一部分为界,北以张公堤、戴家山、三道桥、谌家矶、青山峡为界。该《计划大纲》包括分区、水陆交通、沟渠、公共建筑物、公共娱乐场、公用事业工程六大方面。其中,三镇的水陆交通计划包括公共汽车与电车之设备、铁路之改良、江河之疏浚、堤岸之建筑及道路之设备等,特别是包含了三镇跨江跨河大桥计划。其拟定的阳夏方面三处铁桥地址——武圣庙、中马路、硚口,自1956年以来已建成江汉桥、晴川桥、月湖桥三座公路桥梁;其港务计划中已有展宽襄河出口和修浚扬子江、利用河泥填高两岸的设想,这些设想已在今日的市政建设中实现;沟渠计划则明确要将武汉三镇街道的明沟改为阴沟;公共建筑物计划包括公署、市立图书馆与演讲厅、公共厕所、菜场、公墓和公共浴堂等方面;公共娱乐场所则包括公园、通气草地、博物馆、游戏场与戏院、运动场与游泳池等规划;公用事业规划涉及武汉三镇水电、路灯、广告场、电气煤气事业等。《计划大纲》还列出实施该计划的时间表:第一期为1929年至1933年,主要是已制定计划的近期工程;第二期为1934年至1938年,包括根本改良汉口下水道系统、建筑武昌环城马路和武昌城内主要马路改宽及筹建武汉桥梁等;第三期为1939年以后,包括完成全市马路、下水道,完成三镇桥梁及举办煤气事业等。虽然其后因受水患和战乱,使其计划未能完全实现,但纵观民国中期以后武汉的市政建设,大体是遵循这一时间表顺序进行的。该《计划大纲》特别是其中的水陆交通和港务计划,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孙中山《建国方略·实业计划》的基本思想。该《计划大纲》突出的特点,是第一次按照西方国家城市建设经验和当时中国城市规划流行的做法,将城市按照功能分区实行重组规划。
第二次城市规划:《1930年汉口市分区计划图》。
1930年7月,汉口市政府工务科参照《武汉特别市之设计方针》的规划设想,制定了《1930年汉口市分区计划图》 (见《新汉口市政公报》第1卷第12期)。分区计划按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小工商业区以及高等教育区、市行政区等,划分城市用地。
第三次城市规划:《1936年汉口市都市计划书》。
《1936年汉口市都市计划书》经市政会议第63次例会通过,同年5月12日由湖北省政府主席杨永泰转呈内政部,并于6月6日得到行政院批准予以备案。同时获准备案的还有《汉口市分区计划图》。计划书未批准前,曾由市工务局技正高凌美署名,以《汉口市都市计划概说》为题,在《新汉口》第2卷第10期上刊载。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全市面积、功能分区、人口规模、道路系统规划以及市场、运动场、飞机场、过江桥梁、隧道建设计划等。
关于全市面积和人口规模,计划书指出,除江河所占面积约15平方公里外,陆地和湖塘约占119. 14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商业区人均30平方米,可容80万人;工业区人均50平方米,可容84万人;住宅区人均80平方米,可容67万人,共231万人,每年人口增加率平均按3%计,39年后即达饱和。
关于道路系统规划,总的设想是以市行政中心区为中心,向市内各地区规划几条放射线,其他大部分地区结合老市区原有道路走向,规划成棋盘式。计划在武胜路、硚口、宗关、罗家路建汉水桥,鉴于平汉、粤汉、川汉三条铁路在汉口接轨,计划在武昌汉阳,汉阳汉口之间各修铁路桥一座,在原日租界至武昌徐家棚处修建过江隧道。计划修建中央市场,设总场和两个分场。总场在硚口附近石膏帮一带,占地110亩;第一分场在循礼门附近,占地40亩;第二分场在刘家庙,占地30亩。大运动场计划建在中山公园以东,协和医院以北,占地130亩。飞机场仍在王家墩[11] 120-122。
上述三次城市规划,尽管内容繁杂,但其主旨则是十分明确的,即都强调城市功能分区,通过功能分区,理顺城市的空间格局,并由此展开相应的道路及其他市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1929年《武汉特别市工务计划大纲》提出的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基于下述理念:“市区划分适宜方不至于有碍都市之发展”,武汉特别市“包括武阳夏三镇,贯以扬子江与襄河,又有平汉、川汉、粤汉三铁路”,新市区规划“自应将沿江沿河两岸及铁路左右之地划为商业或工业区域,而工业区域应于可能范围内划在江河下流。而住宅区域应为有山有水之地”。虽然“我国国民之习惯往往喜于商业区居住”,但不应在大小商业区之干道两旁作为住宅区。“行政区应以接近大小商业区为最宜,并应定为一市最重要之集中点”,而旧市区“则应酌各区实在情形因地制宜”划分功能区。
而张斐然的《武汉特别市之设计方针》提出的分区依据有以下六项,即原有事实、今后趋势、交通关系、地形关系、风向关系和经济关系。因而他提出的分区计划建议是:工业区以长江下游之汉口、武昌两地及临襄河之汉口西南部为主;商业区则以汉口之特区、旧市区、武昌及汉阳之河边为宜,取其事实俱在,交通便利;住宅区宜将工人及商人分别安排。工人住宅区以汉口罐子湖以北及武昌之侯驾庙、下马庙一带(按他绘制的分区图大致为沙湖与东湖之间的区域)为最宜,因其地比较幽静,接近工業区。商人住宅区则以武昌城内及洪山、狮子山,汉阳龟山以南汉阳城及邓家岭、仙女山一带充之,因其地势高、风向宜、景物美。集中各种官署、邮政局、电报局、电话局及市党部、工商学界总机关建筑在一处,为行政区,汉口自循礼门车站及万松园一带适中之空地为宜,武昌则以博文书院附近为适中。
本着上述理念和依据,1929年的武汉分区规划,将武汉三镇划分为行政区、工业区、大小商业区、住宅区和大学区:
行政区——汉口划济生一、二、三、四、五马路为行政区(今前进一路至民意四路,自治街至民主一街之间);武昌划旧城内武胜门经望山门(即今得胜桥、青龙巷至民主路司门口接解放路)以西为行政区;汉阳则划城内定为行政区。
工业区——汉口在长江下游自日租界至二道桥沿平汉铁路线内两旁到江边为第一工业区,襄河(即汉江)上游张公堤内面蔡家庙起东至炼铁厂附近,东南至河边,西边沿市界舵落口至东姚家湾一片为第二工业区;武昌沿江下游武胜门外东自小龟山至武丰闸,西沿长江至凯字营为工业区;汉阳自襄河琴断口起经保丰闸沿童阳湖、扁担山北岸经汤湖、月湖至龟山南转东至长江边工业区。
商业区——汉口自特三区至模范区毗连处起沿中山路至硚口止,干道东至江河一片为大商业区,工业区与大商业区之间为小商业区;武昌环旧城外东北接小龟山,东南至李家桥,南沿市界,西沿长江至凯字营为大商业区,自武丰闸、博文书院至李家桥一线以东,北洋桥、水果湖、狮子山至枫香嘴一线以西为小商业区;汉阳沿长江一带及工业区南扁担山、月湖至龟山南一线与琴台东沿墨水湖北岸至市界之间为商业区。
住宅区——汉口第三特区及日法租界为住宅区,其中一部分为商业区,准其暂任其旧,其西、北两面毗连之模范区一部分定为第一住宅区,小商业区西北沿张公堤内面一部分为第二住宅区;武昌旧城内今得胜桥、青龙巷接解放路以东至中山路一带为住宅区,旧城外小商业区自北洋桥至枫香嘴以东沿市界为住宅区;汉阳自琴台西沿墨水湖北岸经李家祠南行沿市界东南至行新嘴为住宅区。
大学区——于武昌小商业区与住宅区之中心划出洪山附近一带为武汉大学区[12]。
1930年,陈克明任局长的汉口市工务局在武昌与汉口分治后调整制定了新的《汉口市分区计划》,这份计划总结了欧美各国流行城市功能分区的五种好处:“(1)分区则能因都市机能而分类使之组织化、秩序化,以求发挥其所长而矫正其所短;(2)市区内之土地得就天然形势尽量发展,能限制地主滥用土地权,妨害公众之利益;(3)使企业家明了市内各部土地使用之性质,得以集中力量发展其所经营,俾土地得为经济之利用;(4)使同一性质之事业集中于同一区域之内,可以增加市民之便利;(5)分区则土地之使用、建筑之高度及其建筑之面积均有一定之规定,使市民得享受充分之日光与空气,增加卫生之效能。”
《汉口市分区计划》经市政会议第63次例会通过。该计划的一个重要宗旨是明确提出要调整市区重心。鉴于当时汉口重心“实在外人掌握之租界中”,为了汉口的前途发展,要移转全局重心,“除逐渐改良旧市区道路外,并应积极开辟民生、民权、民族及其他通后湖之干道,再以横干线之中山、中正、沿江、沿河各马路交贯之,俾后湖空地逐渐开发,庶全市中心向西北移转”。计划将汉口划为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小工商业区、高等教育区及市行政中心区等。
工业区——该计划考虑到了工业区“须在市内水陆交通便利之处,以便起卸原料及出品,且须位于下风,俾商业区与住宅区不致受煤烟之害”。划定襄河上游宗关至舵落口一带为第一工业区,面积63市方里(合15.75平方公里);长江下游日租界以下谌家矶附近沿江一带为第二工业区,面积59市方里(合14.75平方公里)。
商业区——划江汉路及循礼门至三眼桥以西至硚口的旧市区和中正路一带(即今三眼桥至王家墩)、宝丰一路一线(约今建設大道)以内区域为商业区,面积49市方里(合12.25平方公里)。
行政区——选定商业区内中山公园以西华商跑马场附近(今青年路两边)为行政区。
住宅区——选“在园林幽秀清静不烦”且“与工业区不直接相连”的地区,将特区(旧租界)、日法租界、模范区及西商跑马场一带划为第一住宅区,面积38市方里(合9.5平方公里,约为今江汉路、循礼门至三眼桥以东,黄浦大街江边至古德寺一线以西,建设大道至江边的区域);沿张公堤以南一带空旷之地为第二住宅区,“为将来发展之地”,面积113市方里(合28.25平方公里,张公堤岱家山至竺台寺一线内)。
高等教育区——在第二住宅区内,在姑嫂树以西,黄家大湾以东张公堤内(此处即为今常青路至姑嫂树之间武汉市委党校所在地的一大片区域),面积12市方里(合3平方公里),“盖该地势高爽平坦,建筑学校极为适当”。
小工商业区——为解决小本经营的小工商业者谋生及“工业区内劳苦职工之住屋问题”,拟将第二住宅区之南,工业区与商业区之北的一个“V”形长带状区域划为小工商业区,面积126市方里(合31.5平方公里),“建筑价廉房屋”供小本生意及劳工之用[13]。
1936年制定的《汉口都市计划书》在功能分区方面基本上沿袭了1930年《汉口市分区计划》对城市功能区域的划分。
总体而言,民国中期武汉(汉口)市的城市规划与城市功能分区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所谓科学性,就是规划的设计者吸收西方先进城市规划观念,按照相关规划原理认真分析武汉(汉口)的城市市情,在充分考虑传统城市功能分布状况的前提下,对各个功能区划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布局。商业区基本上维持在老汉口业区内,但将区内的住宅和工业予以迁出,以改变旧汉口人商混杂,前店后厂的杂乱状态。工业区定在襄河上游和长江下游,既顾及到城市环境免受污染,又充分考虑到了水陆交通的便利。正因为这种划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因此,不仅民国时期的历届市政府都沿袭这一规划不改,而且新中国成立后也基本上是按照这一设想布局汉口的商业和工业产业的。当然,上述功能分区也有诸多缺陷,汉口本质上只是一个商业城市,从大武汉一体化的城市格局来看,其城市功能不必小而全或大而全。由于武昌和汉口分治的客观因素,规划的设计者不得不将汉口规划成行政、工业、商业、教育、居住等功能齐全的城市,这在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如高等教育区就一直只有规划而没有实施,原因就在于与武昌作为教育文化区的城市功能完全冲突。这当然不是规划设计者本身的错,而是时代和客观环境使然。另外,民国时期三次规划设计的行政中心区也仅实现于当时,新中国成立后被废除不用。规划设计者以行政区为汉口城市中心的观点,也过于主观。汉口城市的传统功能特质(商业和码头城市)及人们根深蒂固的城市中心概念一直延续至现在,其以老城商业区为城市中心的空间格局并没有因为人为的规划而改变。
汉口城市功能分区还有更深的社会学、文化学意义。按照规划设计者的设想,汉口的住宅区分为第一住宅区和第二住宅区。这种分区并非简单的分区,而是一种企图将穷人和富人分开居住的分区。第一住宅区在旧特区、日法租界和模范区,是汉口传统老城区,又相对聚居起一些中等收入者以上的所谓“富人”群体(如模范区)。在西起歆生路(今江汉路)、北抵铁路(今京汉大道)、东至大智门马路(今大智路)、南抵保华街和湖北街(今中山大道)这一邻接英租界(相当于今江岸区大智街办事处管辖范围)的地段,修建了丹凤街(今并于江汉一路)、华商街(今并于江汉二路)、铭新街、吉庆街、泰宁街、保成路、会通路(今汇通路)、伟雄路(今南京路)、云樵路(今黄石路)、崇善路、瑞祥路、交易街等。商贾们纷纷购置路旁土地建房、开店。刘歆生邀约华商总会会长蒋沛霖等人出面,串结武汉“将军团”中的显要和绅商买办参与建房。买办们的华商总会大楼亦在此落成,并将大楼所在之街命名为华商街。这些街道一般为10米到20米宽,铺以碎石。因为灰尘多,下水道狭小,到30年代时,才进一步加以改造,将下水道改成砖砌马蹄形和U形暗沟。模范区的房屋有一定的标准,茅屋、板房一律不得修建,均须建成甲级砖木结构或质量较好的房屋。区内房屋比较整齐,里弄住宅成排兴建,入门设有庭院,内有堂房和居室,窗户较大,楼上有平台、阳台。临街铺面开阔,为大铺面,开放型。同时,除成排的里弄外,还有一些大楼和别墅。如杜锡钧拥有坐落模范区铭新街洋房一栋,将军团成员李春萱拥有模范区大福里房屋三栋,应龙翔拥有铭新街西式洋房一大栋。房屋建成后,一律报当局备案。区内设有警察署,专司治安。这较之汉口传统的汉正街老区及棚户区,确乎有一番新的面貌,到20世纪30年代仍是汉口市政府管辖的除租界和特区外的华界“唯一整齐之住宅区”。
第二住宅区在张公堤以南抵铁路外的地区,是汉口市政府规划的平民新村建设所在之区域。1928年武汉市政委员会和1929年汉口特别市政府拟定的三处平民新村,一在平汉铁路外中山公园附近;一在硚口附近平汉铁路外;一在大智门车站铁路外何家墩附近。规划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地区是所谓“穷人区”,如平民新村计划说,“非贫民也,乃指一市之普通市民而言”,但从其规划和建设标准来看,富人们是绝不会去居住的。如1935年,汉口市政府在硚口玉带门铁路外,向省公产处租借前官钱局空地建筑,作为收容乞丐的汉口市第一寄宿舍,占地2936平方米,仅可容贫民700人廉租寄宿。后在硚口贫民工厂原址的妇女教养院增建了一栋318平方米的二层宿舍,仍只是救濟贫民而已。真正算得上所谓平民居住区的,是1937年和1938年在硚口唐家巷及大智门车站外球场路修建的两个平民住宅区,新村内建有学校、菜场、厕所、道路等,还装设了电灯。
住宅区的上述建设计划,实际上旨在效仿西方城市建立所谓“富人区”和“贫民区”,而客观上也确乎在城市的某些区域有了一些相对的阶层分区。过去,在汉口人的居住区概念词典里,有一个“铁路外”的称谓,这个“铁路外”就是“穷人区”的代名词。但整体来看,汉口民国时期居住区的贫富分野并不十分明显,贫民和富商混居仍然是一种普遍现象,此种现象在老商业区尤显突出。如雕龙画凤、明堂雅舍的淮盐巷就被一片低矮阴湿的木瓦房所包围着。汉口城市由于商人内部分层并不十分明显,大企业家和富商巨贾凤毛麟角,因此,贫富分殊远不如西方发达城市或中国上海那样突出。这样一种社会状况,既决定了社区分层的有限性,同时也影响了城市品质和城市文化的提升,城市的社会与文化氛围始终被浓厚的平民意识和市井气息所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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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