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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实行医药分开,看病比以前便宜了么?

2017-04-25张燕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15期
关键词:医事服务费医疗机构

张燕

4月7日深夜,北京市的数千家医院一如往日灯火通明。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晚的医院看起来有几分紧张,除了日常值班的医务人员外,还有很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系统的最后调试,来保障零点医改的顺利实施。

据北京市卫计委介绍,4月8日零时起,北京全市开始进行医改信息系统切换,医事服务费和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以及上千种药品已全部导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同时,为了保障系统的顺利切换,所有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药品在4月7日24时前就已经全部入库到位。

4月8日清晨,除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不设信息系统之外,北京市2605家需要改造信息系統的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系统切换,新版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陆续上线。令人期待的医改政策终于在万众瞩目中落地实施。

挂号5元时代落幕,挂号费被医事服务费取代

这场医改始于北京市3月22日发布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表示,北京力争到2017年底,把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将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改革主要从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切入。一方面,北京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让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从而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另一方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设立医事服务费,以实现补偿机制转换。

根据该方案,从4月8日起,北京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以及药品进价基础上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并执行新版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该项措施共涉及到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会被调整。其中,中医、护理、手术等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或风险较大的项目价格将上调,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项目价格则会下降。记者从有关医院了解到,4月8日以后,头部CT价格从180元降到135元,CT全身显像从原本的10000元降至7000元,二级护理价格则从7元调整为26元。

此外,在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医事服务费。也就是说,今后在北京三级医院看病,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为50元,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分别为60元、80元、100元,医保报销40元。二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最低30元,医保报销28元,最高90元,医保报销30元。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报销19元;知名专家80元,医保报销20元。

挂号5元时代至此落幕。

医改实施3天,药费共计减少3192万元

此次医改中最令人关注的部分就是医药分开,降低药品价格更被视为此次北京市医改的重要目标。其中,药品阳光采购被视为降低药品、耗材价格的关键。

根据《方案》,从4月8日开始,北京36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在全新的阳光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进价降幅总体可达8%,如果算上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影响,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售价,最终将比4月8日前总体下降20%左右。

涉及到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搭建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医改过后,许多供应量充足、平时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价。比如降脂药“立普妥”采购价由61.59元降为55.50元,心血管疾病药物“波立维”由115.37元降至108.29元。这将是患者实际购买药品的零售价,不用再附加不超过15%的药品加成。

记者走访北京市涉及医改的多家医院发现,不少患者反映虽然医改后医事服务费相比之前的挂号费增加不少,但是整体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一位例常来医院复诊的患者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他购买的同类药品花费800元左右,这次只需要500多元就可以购买到了。

据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医改首日“成绩单”,医改启动当日,药品阳光采购节约费用751.3万元。截止到4月11日,北京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累计订购金额3.9亿元,累计节约药品费用约3192万元,节省8.2%。

此外,《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在取消药品加成后,药企是否决定药品降价并不是硬性要求,尤其是针对一些临床急缺,但供应量不足的药品。

全国9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据业内专家介绍,本次北京医改被看成今年内全国实现“医药分开”的试点。目前全国还有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没有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根据全国医改电话工作会议的部署,各地应于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加成源自2006年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该文件允许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以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卖给患者。长期以来,药品加成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部分医疗机构和个别医务人员开始依靠开贵药来增加提成收入,造成了患者的沉重负担。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宣布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此后,部分公立医院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如何弥补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成为改革讨论的重点。

根据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的损失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医院降低运行成本等途径补偿,以此遏制滥开药、开贵药现象。其中,国家卫计委多次提及的“腾笼换鸟”被视为改革的重要路径,即将不合理的药品、耗材费用降下来,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省市已经开始陆续部署取消药品加成之后的具体措施。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地方改革做法和经验,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建议,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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